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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此人大量挖墳 [打印本页]

作者: 偶尔杀人越货    时间: 2008-10-17 20:21
标题: 此人大量挖墳
http://rpg.blue/forumUserInfo.asp?id=Denis此人在地球村大量挖墳,被挖的帖子在10+以上
[LINE]1,#dddddd[/LINE]版务信息:本贴由楼主自主结贴~
作者: wy29    时间: 2008-10-17 20: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偶尔杀人越货    时间: 2008-10-17 20:26
……也沒什么能處理的方法……直接短信通知吧
作者: wy29    时间: 2008-10-17 20: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偶尔杀人越货    时间: 2008-10-17 20:38
鑒于您今天在地球村大量挖墳的行為,本版已扣除120大分充公
為了地球的和平請不要繼續挖墳,謝謝合作

汗忘了解釋什么叫挖墳了{/gg}

作者: 訫﹎森    时间: 2008-10-17 21:03
.........挖旧贴的就是挖坟.......
作者: Denis    时间: 2008-10-17 21:08
以下引用偶尔杀人越货于2008-10-17 12:38:03的发言:

鑒于您今天在地球村大量挖墳的行為,本版已扣除120大分充公
為了地球的和平請不要繼續挖墳,謝謝合作

汗忘了解釋什么叫挖墳了

[本贴由作者于 2008-10-17 12:39:13 最后编辑]

版主+楼主的通知,我已收到,只是对于挖坟一说,心存疑惑,望能不吝赐教,我知道,昨日于地球村,回复了不少贴子,但这并非有意为之,而是对于那些辛苦提供素材的楼主,略表感激之意,总不能下了他的东西,招呼不打,这样似乎不近情理,版主认为呢?当然有的是由于该楼主所发的素材或资源存在问题,故想请借回复告之楼主,顺便也让其他的会员知晓,这样是否欠妥??挖坟之说,莫非是说一日之内在同一版面,不可有回复10贴以上么?如果当真如此,以后,我也只好抱了东西,什么也不说,就走人了,此也是无奈之举。。。。
作者: 二十二人    时间: 2008-10-17 21:14
其实我感觉.看旧贴回话.有时也是不可避免的,新人懂得看旧贴其实也是件好是.....
要视情况而定了....而且看时间也不是新人了....
作者: Denis    时间: 2008-10-17 21:40
以下引用二十二人于2008-10-17 13:14:09的发言:

其实我感觉.看旧贴回话.有时也是不可避免的,新人懂得看旧贴其实也是件好是.....
要视情况而定了....而且看时间也不是新人了....


[本贴由作者于 2008-10-17 13:15:32 最后编辑]

谢谢你的理解,其实我虽然注册两年,但是因为诸多原因,直到今年才有机会经常上本论坛,所以严格来说,我仍是新手,许多不当之处,还请各位笔下留情!
作者: wy29    时间: 2008-10-17 21: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Denis    时间: 2008-10-17 22:03
我想挖坟的意思就是回复2003-2007年的帖子。不过挖坟的益处不大,而且又负面影响新帖子的讨论。

经LS提醒,确有不妥之处,对于新手来说,在浏览帖子时,关心的可能是帖子的内容,而对于其发贴时间存在忽视情况,加之对于挖坟一说,普遍存在认识不足情况,故而因此回复在所难免!
我有个建议:版主可将2003-2007年的帖子全部置为只读状态,不知可否?如此一来,浏览者只可浏览不可回复,也就避免了挖坟事件发生了。只是我担心的是,此事会因工作量太大而给版主造成困难(因为我不是版主,故不知道其中的情况)。
作者: wy29    时间: 2008-10-17 22: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偶尔杀人越货    时间: 2008-10-17 22:43
呵呵,遵守版規就是好同志,現在看貼回帖的人不多了……
下一次回帖記得看樓上的最后回帖時間哦~
地球村歡迎你~
作者: 雷欧纳德    时间: 2008-10-17 23:15
把挖上来的帖子沉底,然后pm警告一下
作者: Denis    时间: 2008-10-17 23:27
我知道了,都怪我对挖坟一事认识不足,无心之过,应该是对于旧贴回复的话,会使旧贴置顶成为新贴,而真正的新贴却因些沉底了是吗?
作者: 偶尔杀人越货    时间: 2008-10-18 00:03
既然沒什么,這帖子沉了吧
如果各位高版沒什么意見的話,老帖子就設置成只讀啦
作者: 精灵使者    时间: 2008-10-18 00:38
你说的没错,投票也会引起帖子上浮
作者: 越前リョーマ    时间: 2008-10-18 01:16
以下引用Denis于2008-10-17 13:40:05的发言:


以下引用二十二人于2008-10-17 13:14:09的发言:

其实我感觉.看旧贴回话.有时也是不可避免的,新人懂得看旧贴其实也是件好是.....
要视情况而定了....而且看时间也不是新人了....


[本贴由作者于 2008-10-17 13:15:32 最后编辑]


谢谢你的理解,其实我虽然注册两年,但是因为诸多原因,直到今年才有机会经常上本论坛,所以严格来说,我仍是新手,许多不当之处,还请各位笔下留情!

注意下版规以后勿犯即可。
作者: 影北山人    时间: 2008-10-18 05:04
如果真的想表达谢意,不如直接给作者发论坛短信?{/hx}
作者: Lonely_Kid    时间: 2008-10-18 05: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精灵使者    时间: 2009-6-12 08:00
挖坟就是回复最后回复日期超过十五天的贴子。一些特殊的公共贴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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