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ject1
标题:
为何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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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寒冰龙鳞
时间:
2009-5-25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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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死伤殆尽
时间:
2009-5-25 21:40
对于第一帖,完全同意LZ的质疑
作者:
塑望
时间:
2009-5-25 22:11
第2个链接显然就是美物啊 。记录保留- -+
作者:
寒冰龙鳞
时间:
2009-5-26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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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欧纳德
时间:
2009-5-26 04:09
同疑问
帖子我转回来了
期待开水第一帖的精灵和开水第二贴的越前给个解释~~ [LINE]1,#dddddd[/LINE]
系统信息:本贴由楼主认可为正确答案,66RPG感谢您的热情解答~
作者:
寒冰龙鳞
时间:
2009-5-26 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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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死伤殆尽
时间:
2009-5-26 16:22
回帖有问题就要把主贴开水么,这么说的话下次我对哪个人有意见是不是可以照此办理让他的贴子全部被开水?至于我的回帖,我的第一个回帖跟主题还是稍微有那么一点关系的,后面有人要跟我抬杠我有什么办法。
作者:
精灵使者
时间:
2009-5-26 16:26
哎~抬杠建议新开帖讨论~感觉在那个发布帖里面讨论真的不合适(如果是我发布的话我会直接开水以后再发新的)
本来今天早上我是想挪回去的,可是却发现雷子已经挪回去了
好吧,我认错……甘愿受罚~
作者:
clande
时间:
2009-5-26 16:41
喵呜……精灵大人也是不希望论坛发生吵架嘛……安啦,精灵大人抱抱!
作者:
偶尔探花不雅
时间:
2009-5-27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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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精灵使者
时间:
2009-5-27 20:31
其实像这类广告随处可见。好多关于游戏的论坛都来做广告,结果大多数都被按一般广告处理了。不处理又有些有碍观瞻……
作者:
越前リョーマ
时间:
2009-5-28 05:48
第二贴的话实在找不到可以放的区,
另外又有微量的广告嫌疑。
所以就这样。
作者:
精灵使者
时间:
2009-6-12 08:00
那么好吧。
今天早上才看到此贴。
这不是楼主的错,本来的计划是让楼主重发的。
不过我感觉后面ID 死伤殆尽和 ID tommay左护法 发的帖子
已经严重的偏离了楼主的本意。而且还发展到争吵的边缘。
所以此类帖子应该开水里面讨论吧,或者直接开新贴……
看来雷子和寒冰龙鳞没有看后面讨论的内容。
本来我想删除回复的,就想到会有此类麻烦。
OK,本来我害怕删帖以后我不能还原就转移到开水了。
既然雷子回复了,那么就支持雷子的决定。
反正我一看就没有回帖的胃口了
至于第二贴,
www.i7i73.net的广告人士……
这个可以不可以做为广告处理?既像广告又不像广告……
可以不可以归结到招人帖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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