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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样下去效果会适得其反 [打印本页]

作者: 怪蜀黍    时间: 2012-10-24 11:23
标题: 这样下去效果会适得其反
主要论题:论坛养成活动击杀BOSS,最好把最后一击得到的奖励降低,免得大家为这个争得连友情都不顾甚至开骂,这还算论坛养成吗

这是重阳节BOSS击杀活动,我、@tjjlb@Mic_洛洛是最活跃的打手,我和洛洛都打算把最后一击让给@tjjlb ,因为他等级最低。可是后来来了一位不劳而获的@李光兆把最后一击抢走了,亏我们在这里辛辛苦苦刷了两小时,最后胜利的果实却被窃取了。怎么说呢,我虽然不参与抢刀,但是我为@tjjlb感到不公平。你们看看这是当时的对话截图,几乎就要吵起来了,这违背了“论坛养成”的初衷:

好在@tjjlb并没有太看重这个,李光兆本人也受到良心谴责,一场口水战才得以避免。
假如是换一批人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知道这论坛中中学生会员居多,他们正处于中2时期,假如他们辛苦努力最后的胜利果实却被不劳而获的投机者窃取,这口水战爆发几乎是必然的。=
贪婪是人的天性,所以P叔这里不是针对@李光兆同学,只是针对这么一种现象,以及分析出现这种现象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

所以,P叔建议把最后一击得到的奖励降低,免得大家为这个争得连友情都不顾甚至开骂,违背活动初衷。
@精灵使者@绿野灰@Password@一瞬间的幻觉@元芳,你们怎么看?
作者: Password    时间: 2012-10-24 11:57
本帖最后由 Password 于 2012-10-24 12:04 编辑

难道你不觉得你这么刷就不对么?

最后的奖励我觉得都该取消,这么刷分刷帖还有奖励?这是什么世道……



先不说别的,什么规则漏洞什么的
我想小绿原本的意思是,这1V是谁的谁抢去,不知道是谁的,你们仨人已经算是开始就给定下了把V给谁了 = =
那不弄这么复杂好不好?直接给你定好的人转1V不就完了?


作者: 527391078    时间: 2012-10-24 12:01
说实在的,我完全不懂这个游戏,只是留个言就走人
什么都不知道的人就是幸福
作者: 幽默    时间: 2012-10-24 12:06
计算量过大。。。。我还是继续围观好了。。。
作者: 怪蜀黍    时间: 2012-10-24 12:10
Password 发表于 2012-10-24 11:57
难道你不觉得你这么刷就不对么?

最后的奖励我觉得都该取消,这么刷分刷帖还有奖励?这是什么世道…… ...

这么刷也辛苦啊,也刷了2小时啊。
再说,这样刷2小时300+楼才刷掉怪物,而怪物出现的时间仅仅3小时,非周末论坛的活跃成员本来就不多,不刷根本就杀不掉。
如果不允许刷,事先应该在活动要求上面就要先写清楚,我们没有犯规。
本来按活动规定,使用物品和击杀都是可以得到经验的。现在你们说刷得不到,我们也没有计较,得不到就得不到吧。他们怎么想P叔不知道,至少P叔不是为经验来的,否则那么多的简单饭菜完全可以直接抢,但是P叔选择了留给大家,经验什么的是浮云,说老实话,P叔喜欢的是好人卡。
发本帖的目的并不是主要讨论这个,而是P叔预知这里面有很大的隐患,如果处理不好会爆发战争。苏联君@Password 你怎么看?
作者: Luciffer    时间: 2012-10-24 12:14
行了,本来就说过让你们不要刷的不是吗。。。
最后变成什么结果你们三个本来刷楼循环就不能算正当行为的。
然后@李光兆,昨天你的立场呢?
这个帖子你是想发来干嘛的呢?
作者: fxwd    时间: 2012-10-24 12:20
本帖最后由 fxwd 于 2012-10-24 12:25 编辑

好吧我还是耐不住寂寞上来看一下了。。。
P叔果然是好人啊!为了别人专门码了这么多字。
感觉这活动和魔王大赛一个性质的,不过魔王活动没什么刷楼的。。
另外真的感觉这个活动有问题。
三小时三百楼啊。。。如果不是刷楼的话真的不能完成。
再说刷楼也要时间,拿些V也在情理之中
还是继续写我的小说去吧
作者: Password    时间: 2012-10-24 12:25
版务区也有讨论民间活动的问题,

初步设想所有活动与规则都要经过讨论与审核和完善。
作者: 怪蜀黍    时间: 2012-10-24 12:30
Password 发表于 2012-10-24 12:25
版务区也有讨论民间活动的问题,

初步设想所有活动与规则都要经过讨论与审核和完善。 ...

是啊,P叔是从一个参与者的角度(自身辛苦的价值和朋友利益的得失)来看这个问题的。
而苏联君是本区斑竹,精灵是超版,小绿是活动主办方,你们可能要从更宏观的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若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到论坛的和谐。我发这个帖子也是为了论坛的和谐与大家的友谊。就是这样。
作者: fxwd    时间: 2012-10-24 12:30
本帖最后由 fxwd 于 2012-10-24 12:32 编辑
Password 发表于 2012-10-24 12:25
版务区也有讨论民间活动的问题,

初步设想所有活动与规则都要经过讨论与审核和完善。 ...

准备过段时间写段小说后发起个活动呢,如果真要讨论什么的我认为还不如建个Q群来举行。
感觉举行活动是自由,每个人都有举办的权力。感觉规则什么的不用刻意去讨论,举办者定就可以了。
感觉刷楼,既不违反规则也不破坏和谐。(真不知道哪点能破坏和谐,除了刷楼者被骂吧。)
没必要刻意地去改啊。

作者: 爱尔伯塔    时间: 2012-10-24 12:45
确实..p叔和tj和洛洛累计建了百层高的楼..
功劳确实不小..虽然最后的果实被别人摘了..
但在这娱乐过程还是属于建楼的人的..

昨天P叔和tj和洛洛打boss辛苦了...
最后杀敌的或许可以少一些奖励..把给BOSS最多伤害的给最多奖励..或许可以吧..
(前提是要遵守游戏规则和版规..)
(如果活动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来参加活动贴..效果不更好么..)

不知不觉码了这些字....
作者: 李光兆    时间: 2012-10-24 12:47
这件事起因是我不对。
作者: a364774426    时间: 2012-10-24 15:57
本来嘛,办个活动就是为了让参与的人都开心,而如果你参加活动不是为了图开心,那你也别参加了。
什么V不V的根本无所谓,说实话,在这里V除了买素材订制什么东西之外,基本没什么用了,就是积分够了能给糖。
所以我觉得,活动奖励还是直接取消好了,毕竟会逛水区的人都是很无聊的,根本不在意回帖的那一点时间,好玩才是硬道理。
作者: 咕噜    时间: 2012-10-24 18:07
我是要混囧魂的!!魂淡!!!!

建议增加,每个ID只能在每页出现一次,出现二次则收到诅咒扣除10经验!出现3次则翻倍扣除!!

=========第三!如果是那样我自己一个人就能刷完了。我换马甲效率极高!
作者: 等级君    时间: 2012-10-24 18:10


我要囧魂!!!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作者: hys111111    时间: 2012-10-24 18:27
本帖最后由 hys111111 于 2012-10-24 18:29 编辑
等级君 发表于 2012-10-24 18:10
我要囧魂!!!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去版务专区申请即可。
作者: feizhaodan    时间: 2012-10-24 18:33
本帖最后由 feizhaodan 于 2012-10-24 18:38 编辑

继续吵吧。一个很简单的谁先谁拿到的活动就这杨。
两个小时?自愿去刷别赖别人。你总不能买彩票买3年然后没中就去投诉吧。
继续吵吧,最好直接连着活动帖一起开水。


然后为什么要叫@元芳
作者: 精灵使者    时间: 2012-10-24 18:55
那啥。
下次,使用开水区的发帖规则好了,每帖扣5经验。
作者: 彭格列第XI代    时间: 2012-10-24 18:59
还是我好~米去偷袭吧=w=
P叔求糖0 0
话说设置个每个人必须隔10贴以上才能再次回复就可以了吧0 0
作者: 一瞬间的幻觉    时间: 2012-10-24 20:15
呆瓜三人组被铁男完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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