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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66RPG水世界版规更新记录 [打印本页]

作者: tjjlb    时间: 2013-7-3 15:47
标题: 66RPG水世界版规更新记录
本帖最后由 tjjlb 于 2013-7-11 12:26 编辑

0.89新增

21.不得回复过期版聊帖,距离当日3天之前的帖子就算过期版聊帖,回复过期版聊帖扣分20-100分。

22.水区设有投诉专用贴,想投诉违规用户请按格式在专用贴回帖,若属实给予5-50经验奖励,如不属实警告一次,第二次开始每次扣5-50分
23.水区每月开展举报广告机活动,望大家踊跃参加,同时积极参加者会获得经验或VIP奖励。


0.90新增
24.若是开小号刷广告的,小号封号、大号扣150经验以上,第二次发现直接永久禁言。
25.如有大型活动,可以私聊水区版主给予限时1星期高亮,再需要的话再给予1星期高亮,直至活动结束。



作者: 精灵使者    时间: 2013-7-9 13:14
本帖最后由 精灵使者 于 2013-7-9 13:29 编辑

0.91新增:
近来某些人的关系,流行了搭救贴

所谓搭救贴就是,我在某个区发了求助帖,然后在水区发个贴表示叫大家去

由此对搭救贴作以下规定:
①只要有人正经回答,搭救帖不可以发布
②求助帖没有收到关注至少一周才可以发布搭救贴
③不管问题有没有最终解决,只要有人关注了你的问题,搭救贴就当做失效
④搭救贴根据问题有效期不同,比如简单问题,有效期只有一天,复杂且有价值的问题,可以留存更久
⑤无效的搭救贴将被删除
⑥有讨论价值的问题,看情况处理

0.92新增:
基于有些自动播放音乐的帖子会对大家的浏览和流量造成困扰,特作如下规定:
禁止使用隐藏形式的FLASH或者播放器播放音乐【尤其是自动播放】,一旦发现将会强行解除隐藏和自动播放。

如果想插入音乐的话,强烈建议使用默认停止选项,防止误入此贴耗费流量。
如果恶意的多次使用的话将会扣30-200分不等,帖子将会被开水。
如果是签名自动播放音乐者会强制删除签名音乐链接,谢谢合作。
如果对版务操作有问题的,请到版务区提问。
言辞要恳切,说明被删的帖子的所在版块(最好包括标题),方便版主查找,并附上不该删除此贴的理由。
如果确认为误删的话版主会主动恢复的。
另:
错区的版务提问帖,会被版主转移到版务区。
一上来就爆粗口的帖子绝对开水,如果太过分的话会按照人参公鸡的版规处理。
版务操作如果确实错误的话,会恢复版务操作并道歉,此贴结贴。
如果是正确的操作的话,会维持原判并说明理由,此贴结贴。
另:66RPG投诉贴可不是闲呆着吃干饭的。
以上。

作者: tjjlb    时间: 2013-7-10 19:22
0.92.1更新
1.小范围增加新版规。
2.修改不恰当的版规。
3.部分字体修改。

作者: tjjlb    时间: 2013-7-10 19:42
V0.93.0更新:
一、新增内容
1.详细版规29条.发布H消息的,直接禁言,封IP。
2.详细版规30条.冒充管理员、版主的用户,直接禁言。

二、更新内容
1.调整部分字体颜色。


作者: tjjlb    时间: 2013-7-11 12:26
0.93.1更新
更新内容:
修改部分语句。

作者: tjjlb    时间: 2013-7-24 10:04
V0.93.2更新

1.新增第31条版规.发提问帖时禁止在文章内容中只打“RT”、“如题”这类字,一旦发现,扣30-200经验,开水/删除。
2.修改部分文字。

作者: 精灵使者    时间: 2013-8-6 23:26
V0.93.3更新
1.升级第19条版规为:
19.禁止出现任何关于哪个工具好或者喜欢哪个及其类似问题(如RMXP好还是RMVX好、你喜欢XP还是VX等、以及最近出现的RM和橙光的比较等问题),一经发现直接开水处理,并且扣除LZ最低100经验,并视其影响(比如让会员不快、破坏团结等)由版主额外酌情处理。
作者: tjjlb    时间: 2013-8-17 12:01
本帖最后由 tjjlb 于 2013-8-17 12:03 编辑

V0.93.4更新
一、新增加以下版规:
32.禁止发QQ群号、QQ号。一旦发现扣除50-300经验,开水/删除。多次发现直接封IP。
33.如果利用自己的马甲来刷分,扣除【刷的分x5】的经验。

二、修改部分版规惩罚制度。
三、删除部分连接失败的帖子。

作者: tjjlb    时间: 2013-9-14 09:15
V0.93.5更新
一、补充版规29条;

二、修正错别字。

作者: tjjlb    时间: 2013-9-20 18:53
V0.94.0更新
34.如果是假装发告别帖,并在2个月内回归的,所赚得的糖果扣除,并且加罚50%。

作者: 咕噜    时间: 2013-10-1 20:55
本帖最后由 delv25 于 2013-10-1 21:00 编辑

V0.95更新
32.禁止发QQ群号、QQ号。一旦发现扣除50-300经验,开水/删除。多次发现直接封IP。
修改为:
32.禁止在交友之外的情况下发QQ群号、QQ号。一旦发现扣除50-300经验,开水/删除。多次发现直接封IP。
理由:并非针对交友情况出现的矛盾。




34.如果是假装发告别帖,并在2个月内回归的,所赚得的糖果扣除,并且加罚50%。
修改为:
34.已经发布过告别贴的用户,并在1个月内回归,结果造成引起用户不悦、反感的,扣除200经验。
理由:其实无权干涉用户自由,并非发了告别贴就一定要什么什么时候回来,然而只能归类为欺骗感情,这条版规真的不太合理,作出一定的修改。




23.水区每月开展举报广告机活动,望大家踊跃参加,同时积极参加者会获得经验或VIP奖励。
删除:
23.水区每月开展举报广告机活动,望大家踊跃参加,同时积极参加者会获得经验或VIP奖励。
理由:不在限制以及规范用户发帖的标准范围内。但是懒得做处理了,居然插在23条……




五、是否为纯转帖。
在原来的基础上追加版规:
当用户需要用某材料展开讨论时,可以使用引用功能引用该材料,对主题展开讨论,但是如果非话题贴则按照纯转帖进行处理。
理由:某些用户需要对某内容展开讨论时,是转载,还是贴网址,恰好又是一个偏僻的网站会不会被判为广告?同时这条追加的内容也对“14.转帖限度为24小时以内最多允许转载两帖,并且不允许纯转载,必须经过2次处理,违者扣30-200分、开水或者删除。”的小矛盾做出了释然或者是补全。




新增版规:
35.非针对性或无意的人身攻击造成其被攻击者或被隐意攻击者不悦而遭到本人投诉的,警告一次。
理由:上个月似乎处理了2起还是3起人身攻击的事件,大概都是无意中造成的,大概内容是某用户被骂作“混蛋”,我按照常规操作,但是却引起其他用户投诉说:“混蛋本来就是他(头像)的称号”,但是被攻击者却说:“都说不许叫我混蛋了!”并且指责其无意的攻击者造成了人身攻击。还有一次是一位用户说:“楼主的头像不是从尿里出来的吗?”而遭到楼主的举报,其无意攻击者的解释是给出一段漫画链接并且解释说漫画里的情节就这样的,而楼主的头像却是那个漫画里的角色,也许楼主并不知情(漫画情节),并且最终道歉结贴。
针对这类现象我认为故意的人身攻击算是故意的处理,非故意性的则另作处理。让用户们规范的发言,养成水世界良好的氛围。
(你在说什么乱七八糟的啊魂淡)(喂我要举报你人身攻击)(我不是故意的啊啊啊啊冤枉啊啊啊啊,版主你们别那么死板好么?)
作者: tjjlb    时间: 2013-10-7 09:59
0.96.0新增:
36.关于版聊标题的要求:必须包括月、日。 年份尽量填写。3楼以前必须有主题,否则视为无效版聊帖。


作者: tjjlb    时间: 2013-10-16 21:39
0.96.1新增:
37.禁止在水世界讨论6R转型的问题,以及6R是否专注于何种制作工具。

作者: 咕噜    时间: 2013-11-23 18:25
本帖最后由 delv25 于 2013-11-23 18:57 编辑

0.96.4修改:(续上0.96.1版本增加了3条修改就跳到0.96.4了)

修改:
35.非针对性或无意的人身攻击造成其被攻击者或被隐意攻击者不悦而遭到本人投诉的,警告一次,第二次违规禁言30日,扣分100经验以上。
惩罚改成原来的:
警告一次。
似乎被TJ改了高惩罚……此条只是针对非故意的,如果判断为故意的,仍可按照火药味处理,再者,似乎警告2次还是3次系统就会自动禁言7天。
所以改回警告一次比较合理。

36.关于版聊标题的要求:必须包括月、日。 年份尽量填写。3楼以前必须有主题,否则视为无效版聊帖。其他人可以重新发有效的版聊帖。此无效的版聊帖将会被合并于有效的版聊帖。
修改排版:
36.关于版聊帖的规则:
标题需要注明月、日,请尽量填写正确的年份,以及标题有版聊等近似意思的说明。
如果前三楼仍然没有明确的主题,则视为无效的版聊贴开水处理。
其他人可以发重复的版聊帖,但是会被合并到当日同一个版聊贴里,最先前发表的系统定为主楼。
提前次日至少一秒钟或者错误日期的版聊帖,都会被开水处理。有效的版聊帖当日高亮处理。

31.发提问帖时禁止在文章内容中只打“RT”、“如题”这类字,一旦发现,扣20-200经验,开水/删除。
修改:
发主题帖时禁止在文章内容中只打“RT”、“如题”这类字,或者内容与其标题近似,一旦发现,扣20-200经验,开水/删除。

0.96.5追加:
追加:
38.在回帖时纯队形(判定为没有自己观点而是单纯的赞同楼上等的观点的回帖)视为纯水回帖,扣10-50经验不等。若发起队形者帖子内容有意提醒“楼下队形”,则扣50-200经验。
作者: tjjlb    时间: 2013-11-30 18:52
V0.97.0更新
更新版规32条,更改为:32.禁止发布招人帖(如工作室招人帖等),一旦发现,扣除50-200经验不等,开水/删除。
作者: 咕噜    时间: 2014-1-30 13:29
本帖最后由 delv25 于 2014-1-30 13:44 编辑

V1.00 新年快乐,更新了排版。

1.对详细版规进行了分类。
A\B\C\D,因为有很多第一条,所以当有人违反版规时可以标注违反了A11条版规、B2条版规之类的。
2.旧的版规存档:http://rpg.blue/thread-348406-1-1.html
3.关于队形贴的规定追加详细的补则
4.关于招人贴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5.对于部分言辞、惩罚界限进行了修改。
作者: tjjlb    时间: 2014-2-8 16:25
V1.00.1更新
新增A21条:发帖时禁止全部内容都是太浅的颜色。例如浅黄色等(例:测试)。被查出扣除10~50经验不等,帖子开水处理。

作者: 咕噜    时间: 2014-2-8 20:01
本帖最后由 delv25 于 2014-2-8 20:09 编辑

V1.00.2
修改A21条:发帖时禁止全部内容都是太浅的颜色。例如浅黄色等(例:测试)。被查出扣除10~50经验不等,帖子开水处理。
改成:发帖时禁止正文内容都是令人不舒服的颜色。例如刺眼、伤眼的颜色等。扣分界定20-50经验不等,情况严重的编辑帖子颜色回默认处理。

V1.00.6
修改版主操作规范:
2.版主操作规范(与会员无关,如版主违反了以下规定,上报管理员进行处理):
[删减]① 版主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在心情不佳时胡乱进行版务操作,严重偏离水世界的前进路线。
[删减]② 版主对于水区的一切冲突有义务化解。接到举报后不能坐视不管、火上浇油。
[删减]③ 在任版主对于一切版务操作应及时通知被操作者,理由可以参考本版规。
[追加]④ 对于其他板块转移过来的违规主题,如投票时间方面超过7天,情由可言则不对其扣分、警告处理,若为纯水则直接开水处理。
作者: 精灵使者    时间: 2014-3-2 02:04
本帖最后由 精灵使者 于 2014-3-24 16:34 编辑

V1.007的[其他选项]
增添新的版规
⑧关于追加版务操作的规定: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出现第一次版务操作之后发现此贴依然不符合版规(或者发现第一次扣分欠妥的情形)这个时候可以由版务操作的版主本人或者高阶的版主来实行追加版务操作。
追加版务操作必须要说明上一次版务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如有对追加版务操作或者是当前版务操作不服的同学请去投诉帖或者呼叫版主并说明理由,如果高阶的版主确实认为欠妥,可以决定撤销版务操作或者维持原判,或者追加新的版务操作。
只有确认违反了版规才能追加版务操作,禁止随意追加版务操作。
如果确认版主违规,那么报告管理员进行处理。
恶意引发版战或者火药味浓厚的帖子,将会开水处理,敬请注意。
1.008追加
增添新的版规
⑨关于扣分回血的规定。
对错必须分明!对于违规的会员,在本版没有操作权限的普通会员不得在本帖子中该违规会员的任何楼层评分回血(包括预见会因违规被处罚的提前回血),已经回血的,版主应当撤销回血评分并追加违规的同学回血糖总数*2的扣分,以及参与回血同学各自回血糖数*2的扣分,再执行版规的普通扣分处理。此操作也对扣分之后的回血操作有效。
如果楼主并没有明显的求回血意愿而强制恶意评分的同学,会被撤销评分,但不会影响违规的同学的分数,以免有人利用此版规来恶意害人。
如果楼主并没有明显的求回血意愿而强制恶意评分的同学,会被撤销评分,但不会影响违规的同学的分数,以免有人利用此版规来恶意害人。
防止有人恶意评分违规的帖子害人。
作者: 咕噜    时间: 2014-6-5 11:13
1.02:新增B7条
关于论坛道具规则的补充(另附C4条):
①【提升卡】:在对主题使用时起,在有效期15天内对该贴的回复不作挖坟处理,每次最后回复会按照坟贴的标准刷新时间,版主不得下沉。
②【变色卡】:版主不会对你主题高亮的颜色作出干涉;若为悬赏贴,则按照悬赏数额版主免费赋予棕色高亮,如悬赏1V=1天。
③【升龙剑】:升龙剑生效期间版主不能对其下沉。若为坟贴帖子则对主题使用时起会刷新挖坟时间,不作挖坟处理。
④【悔悟卡】:用户删除帖子后版主不能利用职权在回收站进行恢复,除非为删除者本人要求。
⑤【沉默卡】:参见C4条,不得恶意针对某一用户进行不停的使用干扰。

作者: 精灵使者    时间: 2015-12-3 08:25
版规更新日志
更新类型:修订
1.升级A12条如下:【讨论】禁止出现任何关于哪个工具好或者喜欢哪个及其类似问题(如RMXP好还是RMVX好、你喜欢XP还是VX等、以及最近出现的RM和橙光的比较等问题),一经发现直接开水处理,并且扣除LZ最低100经验,并视其影响(比如让会员不快、破坏团结等)由版主额外酌情处理。注:新出现的关于MV的比较贴依然适用此规则处理。
理由:MV的出现,制作工具也同步更新。
2.升级C6⑤条如下:⑤不得回复过期版聊帖,距离当日3天之前的帖子就算过期版聊帖,回复过期版聊帖扣分10-100分。注:如果版聊帖虽然过期,但是有非常值得重要讨论的内容【例如不是纯水,日常等各种破事水】,可以不受此规则限制。注意各位版主将此类版聊帖的日期去掉作为普通的帖子处理。
理由:一些讨论重大问题的版聊帖三天后依然有讨论价值的,如果再按此规则扣分就过于严厉了。改为普通的帖子继续讨论就好。
作者: tjjlb    时间: 2016-7-15 21:24
V1.06.8:
I 排版、修正错字别字等
II 修改A4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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