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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教】关于标识符 [打印本页]

作者: 寒冷魔王    时间: 2014-12-31 11:09
标题: 【求教】关于标识符
本帖最后由 寒冷魔王 于 2014-12-31 12:02 编辑


这段话是神马意思。为什么还要限定标识符的意义长度?和编译器有关吗?还是只是个命名的约定?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学Java时关于命名的这句话:
方法名:所有的方法名都应该以小写字母开头。如果方法名含有若干单词,则后面的每个单词首字母大写。

当时我就想那单词编译器又识别不出来,怎么这么要求。后来才知道是命名约定。
这段话是不是和这句话类似呢?

@RyanBern  @taroxd   
作者: 永燃的狂炎    时间: 2014-12-31 11:26
魔王!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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