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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版权之二 人物动作或者原件有参考其他游戏的 [打印本页]

作者: 89444640    时间: 2015-4-10 09:14
标题: 版权之二 人物动作或者原件有参考其他游戏的
本帖最后由 89444640 于 2015-4-12 20:51 编辑

去外文提取站点招来了Project X Zone的碎尸图作为参考
这个是原图,依照这重新绘制了双手剑的各种其他角度
作品这个我到是知道 人物来源是.hack系列游戏的人物 ps2作品。
[attach]276993[/attach]版权归原作所有 不是我提取的 有纠纷我删了 谁用谁倒霉
这个是剑重绘的
[attach]276994[/attach]
人物跟所有版权物无关系,动作参考了部分原件,外加原来画好的部分动作进行修改,诸如各种角度的手,但是没有直接复制粘贴商业游戏图块。
取色也用原先的人物配色,特效用pi3的粒子效果做的。
[attach]276995[/attach]

我说这个是我画的,不提参考某游戏的剑的角度和部分手的姿势动作是否可以?



作者: 迷糊的安安    时间: 2015-4-10 09:24
我煮了碗面条自己吃,不提煮面的方法是某电视剧里学的是否可以?
作者: 89444640    时间: 2015-4-10 09:33
迷糊的安安 发表于 2015-4-10 09:24
我煮了碗面条自己吃,不提煮面的方法是某电视剧里学的是否可以?


板着脸说:
可以,因为你的面条是自己煮的,在煮的过程中,锅碗等炊具的使用和电视剧中的不一定相同,面条的重量以及水的多少 水的ph数值等参数不一定和电视中相同,因此判定为没有雷同性。
而且煮面条属于人类生产活动,不归某个部门或个人专有,因此不归位版权法保护之内。

心中说:(噫~~~~~好吐槽)
作者: 迷糊的安安    时间: 2015-4-10 09:53
89444640 发表于 2015-4-10 09:33
板着脸说:
可以,因为你的面条是自己煮的,在煮的过程中,锅碗等炊具的使用和电视剧中的不一定相同,面 ...

因为你的画是自己画的,在画的过程中,笔刷等工具的使用和参考图中的不一定相同,色彩的调配以及点的多少,滤镜的使用等参数不一定和原图中相同,因此判定为没有雷同性。
而且画画属于人类生产活动,不归某个部门或个人专有,因此不归位版权法保护之内。


=_,= 我怎么觉得读不通。
作者: MeowSnow    时间: 2015-4-10 11:00
霓虹做了这么多年游戏,你做什么动作都不会是原创的。
作者: 仲秋启明    时间: 2015-4-10 11:20
素材什么的删一删挪一挪拼一拼又是一个新人物。
头是A的、身体是B的、手是C的、腿是D的,武器是原创的……

果然要原创武器很难,但是这些人物的零件重新组装后用着原创武器究竟算不算侵权呢?

以上引用自我和某人讨论素材时我的发言,个人见解。

突然想到《少年包青天》里侉依族的干尸怎么办……


作者: asperta    时间: 2015-4-10 12:30
只要是自己画的,并且画的不是和原图相似度很高的临摹类,都不算侵权
如果不经明显修改的挪用、拼接侵权素材、零件,而组成的新人物,也算侵权
作者: DyingCat    时间: 2015-4-10 12:58
一样的动作没问题,只要用的剑不一样就OK了;就算用的是同一把剑,只要挥剑的人不一样就OK了;就算长的一样,只要名字不一样就OK了。
作者: 龙和许也    时间: 2015-4-10 13:08
最近感觉你太担心版权的事情了……其实在我看了以上素材整体还是具有个人特色
举个例子来说,总不可能其他游戏公司画一个人物行走图也会被告吧?



作者: 三途亚梦    时间: 2015-4-10 14:17
侵权在法律因侵权行为不同有不同的鉴定方法。
比如音乐的话在旋律上近似度超过55%就可以被鉴定为抄袭,侵犯著作权。
而图像上实际司法鉴定方法我也不太了解,但是依然是按照相似率判断是否侵权。
当然单纯的拼接是必然侵权的,8楼说的只改一部分原作方有权告你“一样”的部分。

不过显然就美术方面进行动态绘制的模仿是不涉及版权问题的,你把“原创”看待的太过单纯了。
原创这个词本来就不等于全新,人类是没有凭空创造能力的,都是从已知中去发想。
作者: 黑衣客    时间: 2015-4-10 14:22
本帖最后由 黑衣客 于 2015-4-10 14:33 编辑

著作权保护是保护作品(成果),不保护创作手法(思想)。比如某人写了一部三角恋的小说,他人抄袭或盗版是侵权,而他人也写三角恋这种情节不侵权,因为故事手法是思想,思想是全人类的自由。
当然,如果你认为你的手法有极大创新性,比如发明了一种特殊材料创作绘画,那可以为这种方法申请专利。
临摹他人作品人物或物件,侵犯的不是那个作品本身的版权,而是侵犯了该人物的设计著作权。
其实楼主可以用逆向思维,如果楼主是著作权人,楼主有什么证据能控告别人呢?如果对方不承认侵权,著作权人又能怎么样?
答案就是什么都做不了。
作者: soulsaga    时间: 2015-4-10 14:25
如果用同一种颜色都算侵权就可以跪了{:2_275:}
作者: 精灵使者    时间: 2015-4-10 15:30
精灵温馨提示:
1.无论你是否侵权,无论你是不是原创,注明出处是美德……
2.即使是你不侵权,你也需要说明你的素材来源、制作工具和帮助到你的所有团队。
作者: 89444640    时间: 2015-4-10 18:35
三途亚梦 发表于 2015-4-10 14:17
侵权在法律因侵权行为不同有不同的鉴定方法。
比如音乐的话在旋律上近似度超过55%就可以被鉴定为抄袭,侵犯 ...

了解~
直接拼接这个当然是不做的,直接复制原件很没意思,充其量是mugen改图流,而且习惯把小腿拉长4个像素左右显得腿长--b

N VS C英文网站提取的人物强悍无比,看了以后画动作效率提升好多,因为知道人形敌人拆分原件的规律了,妖梦这挠头无比的双刀动作有想法了。


作者: 黑衣客    时间: 2015-4-10 22:26
精灵使者 发表于 2015-4-10 15:30
精灵温馨提示:
1.无论你是否侵权,无论你是不是原创,注明出处是美德……
2.即使是你不侵权,你也需要说明 ...

我一直觉得声明“制作工具”是无底洞:RM要声明,PS声不声明?SciTE写脚本声不声明?Google搜图声不声明?用Firefox上Google声不声明?用的Windows声不声明?用的Dell笔记本声不声明?罗技鼠标和杂牌鼠标垫声不声明?……OMG逼死强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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