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ject1
标题:
最近论坛好冷清唉
[打印本页]
作者:
欧买歌
时间:
2016-8-10 17:13
标题:
最近论坛好冷清唉
罗琳和凝冰剑斩都被封了,一个小小的能激起讨论的事件也过去很久了
从那以后论坛越来越冷
我想作死都没机会
作者:
summer92
时间:
2016-8-10 17:46
哦 ~~~~~{:2_248:}
作者:
yang1zhi
时间:
2016-8-10 19:00
坐等被封
作者:
Vortur
时间:
2016-8-10 19:56
去出个教程吧,要不就谈一场恋爱
作者:
1745236314
时间:
2016-8-23 10:11
呃,然后呢,不做你的小怪物了吗 。。。。。
作者:
yychchhh
时间:
2016-8-23 23:46
枪打出头鸟。我在橙光站也是被封杀了啊。
作者:
guaneva
时间:
2016-8-24 19:54
整个事件起因的确很无聊,老实说管理员有绝对性的错误,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版权滥用问题,从头到尾都是某些人的别有用心,本来就是正常的讨论,结果硬要被说成是罪大恶极的版权滥用,就算按某些人说的版权意识问题也是完全没有的。
举证1:起因是有人问某些素材使用可否,应该如何标注来源。事后有人表态问问题正好是尊重版权的态度,是好事,可是因为回复主题直接被扭曲,层主回复是怎么回复的呢?你不想回复就不要回复,但是回复不少是马上将LZ当成盗版者进行言语戏弄,然后正常回复LZ有关用了会怎么样的问题的层主又被自以为是正义的版权偏执者攻击比喻作小偷等。最后直接变成双方互殴出现了真正的违反版权的言语。
举证2:但是本来此时是可以挽救的,可是管理员却并没有按照常理出牌,直接站在偏执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各种打击。(管理员这个位置很关键,你得不偏不倚站在中立客观的态度上办事。)本来你说违法就违法,改咋处理就咋处理,那些言语有版权滥用的你直接处理不就好啦?版规上本来就有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但是结果是毫无意义的又加上版规:禁止发布【侵权正义,盗版无罪,鼓励放弃版权】的话题。这条版规有问题吗?完全没有,但是我们要看看版规的出现场合,如果你是平常没事的时候出现的那无所谓,但是出现的原因却是因为那个问版权问题的主题引起的,可是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帖子是滥用版权的,大多是中性的指出不应该滥用版权的,回复也只是跟问问题的说明一下用了会怎么样怎么样,当然不排除极个别言论过激的,但是这种人你本来就有理由直接处理还发版规是干什么?很简单,站队。就跟砸日本车围肯德基一样,你砸不砸?!不砸就不是中国人!这里基本可以划分为两派了,第一派:绝对维护版权的,不管有没有实物罪证,你只要说滥用了会怎么样的都不行,你就是小偷,(例子:LZ:能不能用什么什么啊?层主回答:能,但是会怎么怎么样。用不用看你自己。这样的回答层主就已经是小偷了。)姑且称这一派为正方,虽然偏执过头但是出发点是好的。第二派:只要不违法言论自由派:这类人大多是提出中性的意见,说明利害关系,反对正方的过度版权意识,有点投机取巧的感觉。但是我们知道这类人并不是大恶不赦的人,并且也不会违反版规和法律。至于中间的就不说了。
举证3:那么问题来了,两派争执本来并没有问题,有争辩的声音才有进步,问题是管理者也进行站队。这里不只是指一个人,而是所有的管理人员都站队,且全部站在正方,所进行的管理措施也是完全针对反方的,从各种处理方式就看得出来。正方的所谓高尚的立场也不过是维护版权,而反方就没有维护版权吗?显然没有,过激分子已经排立到中间了,所谓反方全部是支持维护版权的,可是却因为管理者站队而全部跟着接受打击,打击主要体现于差别对待,正方违反条例处罚极轻,而反方违反条例处罚极重,并且是反方举报以后正方才会受罚。为了验证这种差别待遇我也故意进行了实验,已经全部截图,需要的可以放出截图。
写到这里我要说罗琳处罚一点不过,这家伙就是自己找死,只能说MDZZ。
最后要说我偏袒反方这点,这不废话吗?我就是反方一员啊。但是不管我是不是,我偏袒不偏袒,你要知道我并没有违规,一切都是按照论坛基本法进行发帖。你要说我是小偷我想说我偷NMD什么鬼啦?!!!!!!!!!!按照前不久管理者们的意思是你实际违反版权没问题,只要你不说,而我认为你可以说,但是你不能实际违反,我都不知道谁TM是真的道德意识有问题了。还用极其不恰当的比喻当作官方发言,柳柳都被你们气死了。
建议:讨论版权完全是必要的,这样才能进步,发现过激言论不要给我废话不要动不动就立版规,立来立去有毛用,要知道滥用版权就是违法,没什么好说的,直接处理就行了。
发布带有版权滥用的情况直接严重处理,例如发布游戏素材未写清来源查明通知一次24小时内无果直接严重处理,而不是你用你的,不要说就行了的处理态度。
作者:
混乱の艾若拉
时间:
2016-8-28 12:22
新人被吓得不敢说话
欢迎光临 Project1 (https://rpg.blue/)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