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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 雨中萧萧 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 [打印本页]

作者: 张永    时间: 2007-7-14 20:09
标题: 对 雨中萧萧 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
最终处理如下:


1.管理失职,奖励帖子5次。

在未知原因下对自己的帖子进行多次奖励,判断为不适合任职版主,对其是否具有服务论坛会员的心意表示怀疑。
鉴于情节较轻,不影响论坛运作,处以革职处分,回扣掉透过奖励获得1000分,并剥夺任职版主机会终身。

处理:革职 + 回扣1000分 + 剥夺任职版主机会。





2.删除管理员帖子,不承认错误,妨碍论坛管理。

管理失职后并没有进行反省,不承认错误,删除管理员对其表示怀疑的帖子,并动用马甲进行自导自演,意图摆脱罪名。
本对其处以扣处2374分处分,但监于年少,心志未成熟,初犯,后来透过论坛短信主动认错,将2374分处罚降低至1374分,即归零。

处理:扣1374分 [LINE]1,#dddddd[/LINE]本贴由论坛斑竹叶舞枫结贴,如楼主认为问题未解决,请重新将此贴编辑为“有事请教”,并回帖叙述疑点即可~ ^-^
作者: 张永    时间: 2007-7-14 20:09
标题: 对 雨中萧萧 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
最终处理如下:


1.管理失职,奖励帖子5次。

在未知原因下对自己的帖子进行多次奖励,判断为不适合任职版主,对其是否具有服务论坛会员的心意表示怀疑。
鉴于情节较轻,不影响论坛运作,处以革职处分,回扣掉透过奖励获得1000分,并剥夺任职版主机会终身。

处理:革职 + 回扣1000分 + 剥夺任职版主机会。





2.删除管理员帖子,不承认错误,妨碍论坛管理。

管理失职后并没有进行反省,不承认错误,删除管理员对其表示怀疑的帖子,并动用马甲进行自导自演,意图摆脱罪名。
本对其处以扣处2374分处分,但监于年少,心志未成熟,初犯,后来透过论坛短信主动认错,将2374分处罚降低至1374分,即归零。

处理:扣1374分 [LINE]1,#dddddd[/LINE]本贴由论坛斑竹叶舞枫结贴,如楼主认为问题未解决,请重新将此贴编辑为“有事请教”,并回帖叙述疑点即可~ ^-^
作者: 小真·爱舞    时间: 2007-7-14 20:11
那用马甲进行那么CJ的反驳呢- -
[LINE]1,#dddddd[/LINE]
哎..口连的孩子..
作者: 越前リョーマ    时间: 2007-7-14 20:11
那么接下来的版主的那个事……
作者: 张永    时间: 2007-7-14 20:13
以下引用越前リョーマ于2007-7-14 12:11:56的发言:

那么接下来的版主的那个事……

那个是雷子的管理范畴了……
作者: 御灵    时间: 2007-7-14 20:16
其实VIP还在就好了..
积分可以慢慢水回来的{/hx}
作者: 七夕小雨    时间: 2007-7-14 20:22
屏蔽

              [本贴由 叶舞枫 于 2007-7-14 12:36:20 最后编辑]
作者: 月過の無痕    时间: 2007-7-14 20:24

........{/fd}
作者: 越前リョーマ    时间: 2007-7-14 20:24
花……
看到小雨一定很高兴……?

不过看别人痛苦是很高兴呢……
啊呀!原形毕露了!哈哈……开玩笑的……
作者: 叶舞枫    时间: 2007-7-14 20:28
以下引用七夕小雨于2007-7-14 12:22:54的发言:

……

这个…………在这场合说这话不太合适………………
作者: 七夕小雨    时间: 2007-7-14 20:30
貌似有些过份了……


自我反省去了{/ll}
作者: devilcraft    时间: 2007-7-14 20: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越前リョーマ    时间: 2007-7-14 20:34
普通会员……

恩,是可以……
但是限于80VIP以上的就不算普通会员……!
作者: 七夕小雨    时间: 2007-7-14 20:59
那我素什么了?……{/hx}
作者: 越前リョーマ    时间: 2007-7-14 21:00
以下引用七夕小雨于2007-7-14 12:59:01的发言:

那我素什么了?……

以为是普通会员VIP80以上啦……

而且版主以上职位也算版主…………
作者: devilcraft    时间: 2007-7-14 21: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DODI    时间: 2007-7-14 21:02
看样子如何上任版主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啊……
作者: 恺撒亮    时间: 2007-7-15 00:25
一个教训
作者: 永劫的咎人    时间: 2007-7-15 00: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神州巨龙    时间: 2007-7-15 00: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张永    时间: 2007-7-15 01:06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雨中萧萧事件之后,会员们对他的信任度再也难以到达让他当斑竹的程度,所以即使我不写出这一项,雨中萧萧再任职斑竹的机会仍是零。
作者: 张永    时间: 2007-7-15 01:07
好了,对雨中萧萧的相关批评什么的到此为止吧,毕竟对方都认错了。
帖子冻了,希望雨中萧萧会改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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