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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发的贴又没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做游戏的新手    时间: 2008-7-14 21:55
标题: 我发的贴又没了?
你们BZ转移合并删除也短信通知一下{/fn}
作者: 越前リョーマ    时间: 2008-7-14 22:10
转移的话有自动短信提示。

没被删除的话,点【我发表的主题】能看到。
作者: 做游戏的新手    时间: 2008-7-14 22:37
94没有啊{/fn}
作者: 越前リョーマ    时间: 2008-7-14 22:43
以下引用做游戏的新手于2008-7-14 14:37:09的发言:

94没有啊

那么被删除了。
作者: 做游戏的新手    时间: 2008-7-15 00:26
为什么删除!?
我的贴又没有违反水区的规定{/fn}
作者: 某无聊的小枫    时间: 2008-7-15 00: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越前リョーマ    时间: 2008-7-15 00:41
以下引用做游戏的新手于2008-7-14 16:26:30的发言:

为什么删除!?
我的贴又没有违反水区的规定

什么内容?
作者: 做游戏的新手    时间: 2008-7-15 01:06
以下引用越前リョーマ于2008-7-14 16:41:24的发言:


以下引用做游戏的新手于2008-7-14 16:26:30的发言:

为什么删除!?
我的贴又没有违反水区的规定


什么内容?

大概说
  1. 某个人一个主题贴都没有,发了一千多个回帖有5000积分
  2. 说太强大了
复制代码

有违反吗
作者: 越前リョーマ    时间: 2008-7-15 01:54
以下引用做游戏的新手于2008-7-14 17:06:13的发言:


以下引用越前リョーマ于2008-7-14 16:41:24的发言:


以下引用做游戏的新手于2008-7-14 16:26:30的发言:

为什么删除!?
我的贴又没有违反水区的规定


什么内容?


大概说
某个人一个主题贴都没有,发了一千多个回帖有5000积分
说太强大了

有违反吗

可能是太水了。
作者: 精灵使者    时间: 2008-7-15 02:22
太水的帖子会被合并掉的。
强烈建议合并操作短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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