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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发布] 次元传说-福音战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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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逐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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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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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00: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orochi2k 于 2021-1-27 01:11 编辑

大家好,这里是律师。
根据天朝现行法律规定,网站适用避风港原则,在管理员未知晓违法情况时可以不介入。
但是,在存在已经知晓违法行为发生的情况下,且被侵权人有明确请求的情况下,则应当配合请求人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否则网站管理者可被一同列席被告。
若另一方认为该制止行为有误,可随后向网站管理人提供证据要求恢复到制止前的状态。是否,恢复由管理者自行定夺。
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将对方,以及进行了自身不认可的网站管理行为或不进行特定管理行为的站点管理人一同诉至法院
同时,在涉及网络侵权诉讼时,法院可请公安查明侵权人信息,网站管理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取证。(当然,有律师的话,律师直接出示调查令,不用公安动手。)
此外,根据最高院定性,网络空间属于公共场所,适用刑法上关于侮辱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的情况,侮辱诽谤需要自诉,寻衅滋事可以报案。但是对于正在发生的此类违法行为,管理者有作为义务减轻其对公共危害。

于是,本案处理方案,应当先行阻断可以被确定存在的违法行为。
随后依据当事人主张,进一步消除其提供的涉嫌违法行为的内容。
若另外一方当事人存在异议,可向管理人提出或自行诉讼。



翻译成人话就是: 安安,你不能躲在锅盖下面,应当制止一般人所能明确认定的违法行为。否则可能因为不作为遭到诺基亚连带伤害。(大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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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00:34:14 | 显示全部楼层
j296196586 发表于 2021-1-27 00:27
删除他们的骂人贴  我没有别的意思

我什么都没看到。(法官居中裁判原则,只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主动进行实体调查。)

于是,你如果主张她对你存在侵权行为,你应当向网站管理者提供一份详细的希望删除内容的清单,并附有说明。
同时,你也应当接受网站管理者对你所涉发帖内容中因包含类似言论可能涉及违法情况时进行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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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00: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j296196586 发表于 2021-1-27 00:35
是的我之前的账号 封禁  我认为合情合理

然后,请指出以上言论中不实的内容。
因为,如果对方陈述内容若为事实,则不构成侮辱诽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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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00: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j296196586 发表于 2021-1-27 00:40
我与当事人的钱款清清楚楚

请进行举证。此项内容,仅通过当事人陈述无法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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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00: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j296196586 发表于 2021-1-27 00:46
1480885235   我只能提供 当事儿  QQ联系方式

证明我不欠当事儿 一分钱

一般而言,请证人出庭的一方应当负责安排证人进行出庭工作。
于是,从程序上讲,你应当主动联系该证人进行出庭,而非仅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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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01: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j296196586 发表于 2021-1-27 00:50
一般而言,请证人出庭的一方应当负责安排证人进行出庭工作。
我是受害人 被人侮辱 作为正义的律师 你?

证人出庭相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若当前本案关键证人无法出庭,则该事实无法查明。
可延期审理,待证人到庭后继续。

同时,本贴内确有可能涉及违背公序良俗之内容,从公众利益角度
@fux2 @迷糊的安安 建议先行整贴屏蔽。

于版务区内另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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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01: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j296196586 发表于 2021-1-27 01:07
等我知道 【狼姬】 这个人到底是哪里的人 我 一定叫我家人报警处理  这些侮辱言辞我也会留档

虽然我不是 ...

目前没有对于军人家属在这方面的特殊保护。

现就当前审议内容进行总结,以便后续审理工作的开展
j296196586 与 狼姬 民间网络侵权纠纷一案主要争点如下:
1,关于j296196586是否有权对案外人芯☆淡茹水所制作插件有权二次发布。
2,关于j296196586是否已对案外人芯☆淡茹水就插件制作费用结清
3,在查明上述两项事实后,双方言论是否构成对对方的侮辱诽谤行为。

请问双方当事人 @j296196586 @狼姬 是否认可以上三项为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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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01: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j296196586 发表于 2021-1-27 01:21
我已经明确的告诉他【狼姬 】我一定会告诉家人 让我姐夫处理这件事
侮辱军人家属   网络喷子  不是见人 ...

请当事人不要跑题,请回答是否认可上述三项内容为本案主要争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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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01: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j296196586 发表于 2021-1-27 01:27
没问题 明确要求删除全部帖子  还游戏论坛清净

还有 你这个律师 有问题?

另一方当事人目前不在线,原则上除非存在其主观抗拒到庭的行为,否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不应当在其无法进行抗辩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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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01: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j296196586 发表于 2021-1-27 01:40
你这个律师 居心何在我已经不想管了 服了


满意了?
当然,最终判决我还是丢给这里的管理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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