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 | 2 |
VIP | 0 |
好人卡 | 0 |
积分 | 3 |
经验 | 55378 |
最后登录 | 2021-4-5 |
在线时间 | 1098 小时 |
Lv2.观梦者
- 梦石
- 0
- 星屑
- 257
- 在线时间
- 1098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8-11-17
- 帖子
- 404
|
本帖最后由 天气君 于 2015-11-13 20:20 编辑
三途亚梦 发表于 2015-11-13 19:06
不仅是天朝,大部分国家的版权法都是“亲告”形式,也就是除非版权方告发,否则是不会有有关部门去主动管 ...
其实还是和政府有关,不过不是版权法的锅,更多地是具体执行中的问题与负面榜样作用。
指望公民在一个自己并不怎么关心的领域里能自觉抵制侵权作品不太可能,绝大多数人只有在涉及切身利益或经常接触到这方面的科普宣传时才会觉悟到保护原创的意义。所以一方面在有切身关系的A领域里严厉批判侵权,一方面在“只是个娱乐那么认真干嘛”的B领域里愉快地支持着侵权作是很常见的事,网文圈对待橙光的态度就是例子之一。
利益这方面没办法,人类天性如此,只有自己受到了伤害才会最痛切地意识到这种行为有多恶劣;但科普宣传本来是领导者可以做到也有义务去做的事。民众很容易被洗脑,正面和负面意义上都是,如果政府真正下力气去引导舆论走向、告诉大家侵权可耻,而不是相反自己带头做着侵权行为,公民的自律性自然会提上来。这里还涉及到知识产权以外的社会诚信氛围、以金钱还是道德或其它作为评价标准的主流价值观,不可能期待一个伪劣品横行质检法如同摆设、多数人认为钱权至上与社会达尔文主义才是政治正确的国家里会产生出真正尊重原创的精神。
人的本性在哪里都是一样的,而它们最终会以什么形式表现出来,就要看领导者在做什么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