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ject1
标题:
【公示3天】水区以后投票贴的期限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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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越前リョーマ
时间:
2011-12-3 23:53
标题:
【公示3天】水区以后投票贴的期限设置
18.
投票贴除非特殊情况必须限制
7天以内
的投票时间,违者扣分100分以上并将帖子修改为期限1天。
——摘自新水区版规0.84
原因:避免各种没有实际意义却又频发暴击的挖坟问题。
具体实行标准各由水区版主自行斟酌。
作者:
Kimu
时间:
2011-12-3 23:56
.........真实行了啊
作者:
精灵使者
时间:
2011-12-4 00:01
建议葬花君弄成强制性规则
作者:
R-零
时间:
2011-12-4 11:03
果然来了哦,版规这东西新来的很少看的说,什么时候弄个新手任务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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