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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 【39鼻涕】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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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梦旅人 (禁止发言)

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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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6 15:02: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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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梦旅人

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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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16:45: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san9 的帖子

问题一无需回复
问题二你去再找个像你这样子使用完后有意不切换回来并且死不知悔改的人过来

========================我是分割线===============
考虑到这个板块没有具体的版规,我补充帖个水区的版规过来
① 标题、内容不含污言秽语〔包括谐音字母〕,内容不进行人身攻击〔特别是有针对性的〕。
一经发现,警告一次,扣50经验〔若无积分则封ID〕,第二次直接封ID。

严禁无意义回复。包括打酱油。汗。一类的回复。界定由版主界定

觉得界定不正确的可以PM版主或者去版务区发帖。

针对前一点人身攻击,我已经提出了第一次投诉,再来一次的话,你自己清楚。
另外,你在10L分割线前所做的回复我鉴定为无意义回复,理由是对大部分人阅读困难。对此给予警告。(系统设定,三次警告即封禁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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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7 16:02: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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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6 22:00: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san9 的帖子

组是我们提供的,你也的确是合法买的,但你在使用过程中已经违反了当初的公告
发完要记得切换回来

对此管理组已经进行了若干次提醒,并且全部被你无视。

另外,你读书多少均不能成为你能逃避惩罚的理由。如果对版规、公告等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在进行相应行为前向其他人进行咨询。你既然使用了就得遵守规则。
=========================================
另外,以会员身份对你此帖中的人身攻击进行投诉,帖子在此,http://rpg.blue/thread-18228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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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梦旅人

ACG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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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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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6 20:04:11 | 只看该作者
早就想扣了,LZ天天说我们欺负你读书少,试问,我们尚未这么认为,你却这么想,不失为一种自卑心理么?
此号诞生于公元2008年10月1日。
此号消失于公元2012年10月1日。
4年的经历,4年的守望。现在只剩下66RPG的名字和当年的“梦想世界,在你手中。”这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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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观梦者 (管理员)

八云紫的式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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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烫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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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6 19:06:25 | 只看该作者
上次已经对你提出过警告,投诉无效
rm for linux(wine)制作中,期待夏娜SAMA能实现到webrm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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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梦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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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6 18:26: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大胆刁民 于 2011-5-16 18:33 编辑

估计zh当初做梦也想不到.当初发的一个公告帖.今日会被拿来咬文嚼字= =b.
可连帖用户组是为何而存在的?
如果想发仓库等特定需要连帖的主题的话,咱还是给提供了次元通道滴~~

并且该公告帖明确指出:
发完要记得切换回来嗯,在【我的用户组】里选择自己原来的用户组点切换

如果没有按照他说的做就会:
(不过要是不少人切过来忘了切回去而无意连帖的话咱会XE成每天1V><)

虽然zh说了这是免费的:
首次使用的时候要先点购买,不用担心,这是免费的

但是后面跟的括号里的头2字却加了“不过”.这代表着什么?
首次使用的时候要先点购买,不用担心,这是免费的(不过要是不少人切过来忘了切回去而无意连帖的话咱会XE成每天1V><)

楼主你的语文比我好.我相信你应该明白上面这一堆的完整意思.
这是引用内容的传送门:
http://rpg.blue/forum.php?mod=vi ... highlight=%E8%BF%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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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6 17:30: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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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6 16:56:47 | 只看该作者
在LZ所提供的帖子4楼,我对于LZ不自己切换可能会导致的后果作出了提醒,并且为防止LZ不会切换,对切换方式也进行了提示。p.s.此前已经有多人提醒LZ长期占用可连帖用户组了。
根据LZ在7楼的回复,我认为其已经看到并理解我在4L所发表的内容,并且拒绝主动切换回去。因此我为LZ进行了协助切换并且收取1V作为手续费,同时通过点评方式提醒了LZ。

===============我是理性的分割线=========================
我仔细思考了下,仅仅只是提醒下却没有明确说明手续费的多少情况下就扣除了1V作为手续费并且没有相关公告这个行为的确不妥,在此为这个原因先向LZ郑重进行道歉。此外,根据http://rpg.blue/thread-162747-1-1.html,对于长时间占据此用户组而不切换回的用户按照1VIP/天收取手续费。以LZ第一次收到关于此警告,4月22日(传送门在此)到我执行协助切换操作,5月8日。合计17日,费用合计17VIP,考虑到之前已经扣除了1VIP,因此再额外扣除16VIP即可。LZ对此有任何异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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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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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有君  发表于 2011-5-16 16:47:23
可连帖是邪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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