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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古有佛祖割肉喂鹰…… [打印本页]

作者: 玄天    时间: 2009-4-20 00:57
标题: 古有佛祖割肉喂鹰……
近日闻得公孙鸿剑(或曰暴动冲锋,或曰莫林,或曰森罗万象),准备以其第八十一个人格,用大神通之力将我杀死。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我是否应该立地受屠,彰大神之德欤?
作者: 凌辰    时间: 2009-4-20 01:03
直接无视。
作者: 懒散王    时间: 2009-4-20 01:03
余不知尔所思,故无从答也。
作者: 八意永琳    时间: 2009-4-20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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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死伤殆尽    时间: 2009-4-20 01:40
渣天与大神决斗于广州街头,三战二胜,赢家便可进入八十一层天上的地府{/fd}
作者: 凌辰    时间: 2009-4-20 01:48
为啥是广州,而不是开水区二街- -
作者: 偶尔探花不雅    时间: 2009-4-20 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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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欧纳德    时间: 2009-4-20 02:10
要不你就就义了吧{/hx}
作者: 风吹过的晴天    时间: 2009-4-20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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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懒散王    时间: 2009-4-20 03:20
和鸿剑对砍。
作者: 玄月    时间: 2009-4-20 03:24
广州街头啊……刚好我住的近,搬个凳子去围观
作者: 魔神之影    时间: 2009-4-20 03:28
以下引用玄月于2009-4-19 19:24:07的发言:

广州街头啊……刚好我住的近,搬个凳子去围观

你是围观党……强势围观。
作者: 塑望    时间: 2009-4-20 04:19
请用DV记录  

保留膜拜
作者: zhangboqiang    时间: 2009-4-20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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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玄月    时间: 2009-4-20 05:37
叫上一群人,准备对LZ进行惨无人道的围观
作者: 影北山人    时间: 2009-4-20 07:01
其实我怎么也不觉得一个小学生(初中生?)能打得过成年人……咩哈哈哈哈~~
作者: 天圣的马甲    时间: 2009-4-20 07:11
(对不起我只是来和LS签名配对的-///-)
XDDD一定要记录就义实况,载入R界史册~
作者: 小叽    时间: 2009-4-20 09:36
踩一脚

拿分,走人!
作者: v2sam    时间: 2009-4-20 18:22
第81个人格用意念就能杀死渣天了。渣天你有什么遗言就打给我吧,我帮你转达XD
作者: 影北山人    时间: 2009-4-20 20:01
为什么不来找我呢~?最近刚好练出点心得希望借正当防卫的名义好好实践一下呢……{/hx} 摸摸楼下>_<
作者: 天圣的马甲    时间: 2009-4-20 20:23
(继续跟过来配对=///=【口胡你还没完了?!】)
XDDDD山人不需要客气喔,我国宪法规定针对杀人绑架强X等八项严重罪名的正当防卫打死是不会追究责任的~
作者: strinmel    时间: 2009-4-20 20:26
{/fd}有现场直播吗
作者: wu3846111    时间: 2009-4-21 01:29
什么叫就义?

大神需要你,世界需要你啊
大神在召唤你,快去吧,与大神融为一体{/hx}
作者: 水迭澜    时间: 2009-4-21 02:02
其实女性强[哔——]成年男性才是真的不用负法律责任。自PIA并逃走中…………
作者: 死伤殆尽    时间: 2009-4-21 04:41
以下引用水迭澜于2009-4-20 18:02:30的发言:

其实女性强[哔——]成年男性才是真的不用负法律责任。自PIA并逃走中…………

求被萌御姐强推
作者: 玄天    时间: 2009-4-21 06:23
以下引用水迭澜于2009-4-20 18:02:30的发言:

其实女性强[哔——]成年男性才是真的不用负法律责任。自PIA并逃走中…………

你想来?
作者: 一一随风一一    时间: 2009-4-23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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