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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生气勒!!! [打印本页]

作者: 城市猎人    时间: 2009-5-7 06:03
标题: 我生气勒!!!
这里!!!{/fd}
http://rpg.blue/viewthread.php?tid=123879&page=2

  干嘛,动不动就减我的分!!!  没看见是我从新编辑过的嘛!!本来是想提点意见的,不过看他兴高采烈的样子又不好意思打击他,所以就修改了。  没想刀这也减分呐!!早知道就说出来了。不过也许他会从此对制作....什么的不感兴趣了吧.......。

算了,反正我对什么分不分的不感兴趣!!无所谓勒。{/se}{/se}

在这里我只是要说明一下。






作者: 凌辰    时间: 2009-5-7 06:23
纯表情贴扣分,符合版规。完毕。
作者: 绮沪幻    时间: 2009-5-7 06:24
请仔细阅读版规谢谢。
作者: 艾伦沃克    时间: 2009-5-7 06:34
脑残孩子……唉
作者: 塑望    时间: 2009-5-7 07:57
笑.
还是打酱油路过吧
作者: 紫雨琉璃    时间: 2009-5-7 14:17
默默爬……
突然觉得果然到了离开6r的时候了……
作者: 城市猎人    时间: 2009-5-7 17:34
以下引用绮沪幻于2009-5-6 22:24:54的发言:

请仔细阅读版规谢谢。


无聊的文字....没看............   我想也没什么人真正的看吧。{/cy}{/cy}
作者: 城市猎人    时间: 2009-5-7 17:35
以下引用艾伦沃克于2009-5-6 22:34:07的发言:

脑残孩子……唉



喂!!!!!   我可是比你大的多呢!!! {/fn}{/fn}{/fn}
作者: 城市猎人    时间: 2009-5-7 17:35
以下引用塑望于2009-5-6 23:57:22的发言:

笑.
还是打酱油路过吧



继续打呢的酱油去吧,路远漫漫走........
作者: 城市猎人    时间: 2009-5-7 17:37
以下引用紫雨琉璃于2009-5-7 6:17:36的发言:

默默爬……
突然觉得果然到了离开6r的时候了……


爬??  无脊椎动物???        不送...........
作者: 女鬼    时间: 2009-5-7 18: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梦影天翼    时间: 2009-5-7 20:28
论坛通用版规
1:禁止纯水[水区相信也不例外吧?]
还有......不过10分而已?那么激动干什么?一个回复就能回来拉~就算很多次- -反正积分是浮云~
作者: XirE    时间: 2009-5-7 21:41
扣的好啊!连贴也扣吧!不扣对不住LZ脑残的称号啊!
作者: 偶尔杀人越货    时间: 2009-5-7 21:44
以下引用塑望于2009-5-6 23:57:22的发言:

笑.
还是打酱油路过吧

同上.
作者: 城市猎人    时间: 2009-5-7 23:36
以下引用XirE于2009-5-7 13:41:37的发言:

扣的好啊!连贴也扣吧!不扣对不住LZ脑残的称号啊!


去你那什么得!!! 有你什么事!!!!  难道你就不是 脑残 !!!{/fn}
作者: 城市猎人    时间: 2009-5-7 23:38

称号:学坏的人
经验:-70
帖子:23
注册:2008-3-8

多谢提醒:  学坏的-女鬼     !! 想吓死谁啊你!!!{/fd}{/fd}

你这么明白还怎么 付分勒???

作者: tommay    时间: 2009-5-7 23:39
猎人君不懂潜规则啊,这种小号就是拿来扣分的
作者: 城市猎人    时间: 2009-5-7 23:41
以下引用梦影天翼于2009-5-7 12:28:59的发言:

论坛通用版规
1:禁止纯水[水区相信也不例外吧?]
还有......不过10分而已?那么激动干什么?一个回复就能回来拉~就算很多次- -反正积分是浮云~


谁说是10分而已!!  没看见是 101 嘛!!! {/fd}万能胶???

版主对此帖的评论:『很多次了,不要再纯水了!』,积分『-101』。这些被扣积分的一半会用于对本帖正确答案的悬赏。

作者: 城市猎人    时间: 2009-5-7 23:45
猎人君不懂潜规则啊,这种小号就是拿来扣分的


!!!{/fd}  那也用不着起个 “女鬼”的名字 来吓人的啊!!!{/fd} {/fd}

色鬼 就比较容易接受勒。{/fd}{/fd}
作者: 凌辰    时间: 2009-5-8 01:42
1.小号而已,我就是叫YJ也随我。
2.以下引自像素区版规
单纯好!不错!顶!支持!可以!一般!还行!单纯符号等等第一次警告、以后一律-100积分!这是连去工口论坛都要遵守的基本啊啊啊啊啊啊!
版规贴刷蓝置顶放在那,除非你告诉我你天生眼睛不好,视线范围比常人小或者斜视。
3.多次连贴也属于版规禁止的范围。还是那句话,难道猎人君斜视所以看不见“编辑”二字?
作者: 越前リョーマ    时间: 2009-5-8 01:59
纯表情按规定是要扣分的啊。

如果你认为自己反悔说话了,可以编辑【算了,不说了】什么的…… - -
作者: wu3846111    时间: 2009-5-8 02:11
我草,我打人有什么错,不就打成个一级伤残吗?本来是准备杀他的,
一下善心大发还是打他好了,没想到你们还抓我,早知道就杀他了我草!!!
作者: 艾伦沃克    时间: 2009-5-8 03:36
LZ你真就是一个傻逼,本来不想骂人的,但是实在忍不住了。
别没事出来瞎BB,在家好好养病,懂?
脑残!
作者: 鈴音    时间: 2009-5-8 04:5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泡    时间: 2009-5-8 05:03
行了,这贴我给冻了,麻烦楼主被扣分之后去看下版规,多了不说了,此贴沉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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