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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是否同意解除GM.01的禁止发言 [打印本页]

作者: 64a6fa4sd5f46a5    时间: 2010-8-11 14: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日月星辰    时间: 2010-8-11 15:54
我不同意,你这叫自讨苦吃!
作者: 梦之漩    时间: 2010-8-11 16:24
其实我倒觉得LZ换个号 重新做人会比较好些
作者: 不是马甲    时间: 2010-8-11 16:32
对  重新做人   只给你解号  什么都没有了  还不如换一个
作者: 水镜风生    时间: 2010-8-11 16:42
做了这些事情后请求原谅一般是要写检讨以表诚意的……
作者: graykid    时间: 2010-8-11 16:46
没证据证明你是他本人

作者: 不是马甲    时间: 2010-8-11 16:52
写检讨 好啊  好久没看人写检讨了(邪恶ing)
作者: 枫起    时间: 2010-8-11 16:53
我该笑还是该囧?
作者: 无心孤云    时间: 2010-8-11 17:15
是否先证明自己是本人呢。。。
另外。是否该为自己做的事情承担责任呢。。。。
作者: Ж纯Ж蓝Ж    时间: 2010-8-11 17:47
既然说的那么义正词严。就别给我打回马枪。这样让人看不起。懂?
作者: 空气    时间: 2010-8-11 17:50
刚回来 不知真相的通知路过
作者: ★PIG★    时间: 2010-8-11 17:50
换个号神不知鬼不觉的回来比较和谐
作者: 退屈£无聊    时间: 2010-8-11 17:59
金盆洗手换号再来吧,6R会欢迎真诚的你的
笑..
作者: 胖达达人    时间: 2010-8-11 18:54
OK,这位回来了。
二舅呢?
叮当呢?
有28年历史的某矿泉水呢?
(后面两只不认识的请自觉脑补)
作者: yongyuanyisu    时间: 2010-8-11 19:01
相信我,人与人之间产生矛盾后是很难化解的,就算冰释前嫌的会不会有人在那这次的事说事也是个问题。
归根结底矛盾是因为有各种意义上的冲突,并不是什么一时不冷静就能一笔带过的,如果不把原因搞明白,将会扎到对方的刺折断或是收起来,那么就还是会出现矛盾冲突的。
在注册个号重新来过吧,这样更容易一点。
以上就是我投不同意的原因。
作者: 笨鸟の先飞    时间: 2010-8-11 21:51
嘿嘿...GM.01挺好玩的...
作者: wangswz    时间: 2010-8-22 19:52
我来求真相的
作者: a50211040    时间: 2010-8-23 15:44
我来求真相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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