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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扯蛋的风 于 2011-6-22 17:24 编辑
变量中:主角分数为0,最高分数为10000
对象中:怪物死亡动作的“消灭”已打勾,消失时增加分数为3
菜单中:菜单部件“数字”指定的变量为分数
运行时,当用一个技能秒死怪物时,增加分数为9;当用另外两个不能秒怪的技能时,增加分数为3
注:怪物体力为5,秒怪的技能攻击为5,其他两个的攻击一个是2,一个是1。
注:技能的攻击力我是这么调的:在“对象—增加动作”中,选中攻击技能,在下面的变量操作中让玩家的攻击力增加1/4。(玩家体力最初值为1),在待机动作的变量操作中,使“玩家的攻击力”变量“恢复初始值”
(你们是怎么调的不同招式的攻击力的?)
求解……
扯蛋的风于2011-6-20 15:05补充以下内容:
嗯,难道说秒杀怪物时系统自动奖励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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