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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兵器武林 十八般兵器详解 [打印本页]

作者: zero2    时间: 2006-6-9 20:26
标题: 兵器武林 十八般兵器详解
兵者,凶器也,与道德不相容也",古典军事著作《尉缭子》(银雀山汉墓出土)这样评价兵器。不仅中国老百姓对兵器持有这种看法,而且许多中国历代思想家也是这样认为的。遗憾的是,几千年来的中国却是一部长期战争的历史,而且没有人可以否认中国古兵器的演变对中国历史的推动作用。

十八般兵器——刀   

  大刀本亦为车战时代之利器,其法初止斫砍劈勒而己,初无制敌之种种神化也,与丈八蛇矛,殆同其功用。迨夫后代,战争变法,易车而马而步,用大刀之将士,知成法之不足制胜,乃各本其战之经验,而想出种种利用大刀之法,俾为杀敌制果之助,于是乎有种种变化矣。大刀之最着者,为关王刀,盖即关羽之刀法也;三国志载关王刀,重八十二斤,长一丈二尺;古之度制,较今为短,合之今度制,长仅八尺有奇耳;今世之大刀,盖皆彷此,即刀法亦本此而变化之也。考大刀之种类,亦正不止关王刀一种,如拨风刀、大斫刀、九环刀、两刃刀等,皆大刀也,其式样不同,而名亦因之而异。至其用法,则殊途同归,初无若何之大区别也;故关王刀。可谓之为大刀之祖,其他各刀,皆自此脱胎而出者,虽各有变化,要皆未能及其精密神化,足征完善也。我今即以此刀编为讲义,以公同好,抑亦遵古法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刀,到也,以斩伐到其所乃击之。其末曰锋,言若蜂刺之毒利也。其本曰环,形似环也。其室曰削,削,峭也。其形峭杀,裹刀体也。室口之饰曰棒,棒,捧束口也。下末之饰曰埤,埤,卑也,在下之言也。短刀曰拍髀,带时拍髀旁也;又曰露拍,言露见也。」埤 玉+卑



  郭子横《洞冥记》:「黄帝采首山之金,始铸为刀。」(《初学记·武部·刀》) 《初学记·武部·刀》:历代有吴刀、赤刀、容刀、鸾刀、郑刀、孟劳、西戎利刀、昆吾割玉刀、鸣鸿刀、百辟宝刀、百链、青犊、漏影三刀。



  曹丕《典论》:「魏太子丕造百辟宝刀,一曰灵宝,二曰含章,三曰素质,又作露陌刀,一名龙鳞刀。」



  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收入《汉魏丛书》中)p747。



  《初学记·武部·剑》:《春秋繁露》:「礼之所兴也,剑之在左,青龙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佩刀,在佩旁之刀也,或曰容刀,有刀形而无刃,备仪容而已。」 刀是我国最早出现的兵器之一,原始人用它切、砍,划、刮,或割兽皮之用。殷商的铜刀就脱胎於原始的石刀,并出现了大型的战刀。周代所用的环首长刀,不仅汉代亦用,而且传至日本、朝鲜。汉代帝王公卿,均佩刀而不复佩剑,可见刀之作用在汉代尤为突出。



  《三才图会·器用》卷六:「关王偃月刀,刀势即大,其三十六刀法,兵仗遇之,无不屈者。刀类中以此为第一。」



  唐代渐改为无环的装柄刀,刀在军事上的应用,已超了过剑。



  《唐书·杜伏威传》:「伏威邑人也,貌魁雄善用两刃刀,其长丈,名曰拍刀,一挥杀数人,前无坚对。」 宋代,承袭三国、两晋、隋、唐之制,传统单刀只一色,刀形笨重,铁刃也宽。其余大刀则广用之,有屈刀、掩(揠)月刀、。眉尖刀、凤嘴刀、笔刀等。



  明代多仿日本刀式,作双手握柄砍杀的长刀,可以削断或砍损对手的长兵之柄,。戚继光《纪效新书》:「长刀,自倭犯中国始有之。倭善跃,一进足则丈余,刀长五尺,则丈五尺矣。我兵短器难接,长器不捷,身多两断。」



  武术家们常用「刀如猛虎」来形容刀的勇猛彪悍,雄健有力。大刀属於长兵器,俗云「大刀看刃」,就是在用刃上,做到劈、抹、撩、斩、刺、压、挂、格等工夫。单刀、双刀都是短兵器,语谓「单刀看手,双刀看走」,所以单刀讲求裹胸和劈、砍、刺、撩、抹、拦、截等刀式,而双刀则讲究两手用力均匀,刀式清楚,步点灵活,上下协调,以显出「叶里藏花,双蝶飞舞」的姿态。目前流行的有朴刀、三尖两刃、双环刀、长刀(双手刀)等。


   短刀的刀身相对长于于刀柄(刀把),刀柄只可一手或两只手执之。单刃有单刀和双刀之分。单刀有斩马刀、柳叶刀、朴刀、雁翎刀、大环刀等,单刀一般为单使,也有与其他兵器一起使用的,如单刀加鞭、刀牌等。单刀一般式样较大,重量也大。双刀为二刀并用,其式样和重量都较单刀为小。双刀有鸳鸯刀、蝴蝶刀等。



十八般兵器——剑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候,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据以上所述,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其出生于黄帝时代,可无置疑。黄帝于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建庙,国号有熊氏,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期,但由此推知,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故后人称之「短兵之袓」,确可当之无愧。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渐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   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   」。又考古记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由上文可知,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己。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证以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制,应属可信。



  剑既亦为仕宦书生所同好,于是流为艺品,始则于剑身之上彫铭刻画,继则于剑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饰,进而于剑鞘上镀金嵌玉,各其匠心,历代相傅,靡有不然。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於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於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初学记·武部·剑》:「其後楚有龙泉,秦有太阿、工 ,吴有干将、镆耶、属镂,越有纯钩、湛卢、豪曹、鱼肠、巨阙诸剑。」



  《管子》曰:「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此剑之始也。」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乃使使聘之,问以剑戟之术。处女将北见於王,道逢一翁,自称袁公,问於处女:『吾闻子善剑,愿一见之。』女曰:『妾不敢有所隐,惟公试之。』於是袁公即执林于竹,竹枝上颉桥未堕地,女即捷末,袁公则飞上树,变为白猿,遂别去。见越王,越王问曰:『夫剑之道则如之何?』女曰:『妾生深林之中,长於无人之野,无道不习。不达诸侯,窃好击之道,诵之不休。妾非受於人也,而忽自有之。』越王曰:『其道如何?』女曰:『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门户,亦有阴阳,开门闭户,阴衰阳兴。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布形候气,与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腾兔,追形逐影,光若彷佛。呼吸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斯道者,一人当百,百人当万。王欲试之,其验即见。』越王即加女号,号曰『越女』。」(其言妙契精微,深得剑术之要。所谓「门户阴阳」,即斗剑时进退纵横之法。而「内实精神,外示安仪」,则是描述斗剑时精神贯注,从容不迫,观变进招的形态。)



  金庸更将此段传奇,写进了他的武侠小说《越女剑》中,将剑道的至高境界,作了非常深入的刻划与探讨。



  在剑的演练中,一般分为「站剑」和「行剑」两种。「站剑」一般指动作迅速敏捷,静止动作沉稳,富雕塑性。而「行剑」则相对显得停顿较少,动作连续不断,均匀而有轫性。同时剑还有长穗、短穗之刀,穗又称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动以惑敌,演练时显得龙飞凤舞,形象优美。尤其长穗,随剑飘舞,更显神妙。



  练剑要求身与剑合,剑与神合。《绿水亭杂识四》中说:剑「锋锷如槊刃,而以身为之柄,微州目连猷人之身法,轻如猿鸟,即剑法也。」这里说的「以身为柄」,就是说以身领剑,这是练剑之要。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带步光之剑,杖屈卢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为阵关下。」(《典略》:「周有屈卢之矛。」)



  汉刘熙《释名·释兵》:「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又敛也,以其在身拱时敛在臂内也。其旁鼻曰镡,镡,寻也,带所贯寻也。其末曰锋,锋末之言也。」



  《战国策·韩策一》:「韩卒之剑戟,皆出於冥山、棠溪、墨阳、合膊。邓师、宛冯、龙渊、太阿,皆陆断马牛,水击鹄雁。」邓师,邓国有工铸剑,因名邓师。宛冯,宛人於冯池(荥阳)铸剑,故号。龙渊,河南西平有龙泉水,亦名龙渊,可以淬刀剑,特坚利,故名。太阿,《吴越春秋》:吴有干将,越有欧冶,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阖闾「请干将铸作名剑二枚。干将者,吴人也,与欧冶子同师,俱能为剑。越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耶。莫耶,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候天祠地,阴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精不销沦流。……於是干将妻乃断发剪爪,投於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耶。阳怍龟文,阴作漫理。干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甚重。」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湛卢之剑恶阖闾之无也,乃去而出,水行如楚。楚昭王而寤,得王湛卢之剑於床,昭王不知其故,乃召风胡子而问,……风胡子曰:『臣闻吴王得越所献宝剑三枚,一曰鱼肠,二曰磐郢,三曰湛卢。鱼肠之剑已用杀吴王僚也,磐郢以送其死女,今湛卢入楚也。……臣闻越王允常使欧冶子造剑五枚,以示薛烛,烛对曰:「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故阖闾以杀王僚。一名磐郢,亦曰豪曹,不法之物,无益於人,故以送死。一名湛卢,五金之英,太阳之精,寄气托灵,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可以折冲拒敌。然人君有逆理之谋,其剑即出,故去无道以就有道。今吴王无道,杀君谋楚,故湛卢入楚。』」



  《初学记·武部·剑》:赵晔《吴越春秋》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剑五枚,三大二小,三曰豪曹。秦客薛烛善相剑,王取豪曹示之,薛烛曰:『实非宝剑也。今豪曹五色,黯然无华,已殒其光,亡其神,此剑不登斩而辱,则堕於饮中矣。』王曰:『寡人置剑卢竹上,过而坠之,断金兽之颈,饮濡其刃,以为利也。』」



  《初学记·武部·剑》:《吴越春秋》又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名剑五枚,一曰纯钩,二曰湛卢,三曰豪曹,四曰鱼肠,五曰巨阙。秦客薛烛善相剑,越王取豪曹、巨阙、鱼肠等示之,薛烛皆曰:『非宝剑也。』取纯钩示,薛烛曰:『光如屈阳之华,沉沉如芙蓉始生於湖,观其文如列星之行,观其光如水溢於塘,此纯钩也。』取湛卢示之,薛烛曰:『善哉!衔金铁之英,吐银锡之精,寄气托灵,有游出之神,服此剑,可以折冲伐敌,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允常乃以湛卢献吴,吴公子光弑吴王僚,湛卢去如楚。」



  《史记·苏秦列传》裴 《集解》引《吴越春秋:「楚王召风胡子而告之曰:『寡人闻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寡人欲因此请二人作剑,可乎?』风胡子曰:『可。』乃往见二人作剑,一曰龙渊,二曰太阿。」



  《初学记·武部·剑》:《贾子》: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隶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带剑,无事不得带剑。」



  《初学记·武部·剑》:《春秋繁露》:「礼之所兴也,剑之在左,青龙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周官》:「桃氏为剑,腊(两刃)广二寸有半寸,两从半之(剑脊两面杀趋锷者),以其腊广为之茎围,长倍之,中其茎,设其後,身长五其茎长,重九锊,谓之上制,上士服之。」



  《孔子家语·好生》:「子路戎服见於孔子,拔剑而舞之,曰:『古之君子,固以剑自卫乎!』」



  《庄子·说剑》:「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於前,死伤者,岁百余人。」由此可见,当时剑术是作为主要武艺存在的。



  《史记·项羽本纪》:「范增起,出召项庄,谓曰:『君王为人不忍,若入前为寿,寿毕,请以剑舞,因击沛公於坐,杀之。』……项庄拔剑起舞,项伯亦拔剑起舞,以身翼蔽沛公,庄不得击。」……张良曰:『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剑道》三十八篇。



  汉代剑术已甚精备,斗剑中显示了武艺造诣的深浅。曹丕《典论·自叙》:「余又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师为善。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善斯术,称於京师。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具得其法,余从阿学精熟。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余与论剑良久,谓将军非法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术,因求与余对。时酒酣耳热,方食芊蔗,便以为杖,下殿数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庋更为之。余言吾法急属,难相中面,故齐臂耳。展言愿复一交,余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伪深进,展果寻前,余却脚?,正截其颡,坐中惊视。余还坐,笑曰:『昔阳庆使淳于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术,今余亦愿邓将军捐弃故技,更受要道也。』一坐尽欢。」(《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这段有声有色的记载,反映了当时剑术的高超和斗剑风的兴盛。



  杨泉《物理论》:「阮师之作刀,受法於金精之灵,七月庚辛,见神於冶监之门,向西再拜,金神教以水火之齐,五精之链,用阴阳之候,取刚柔之和,三年作刀千七百七十口,其刀背夹刃,方口洪首,截轻微不绝丝发之系,斫坚刚无变动之异。」



  但自唐开始,士大夫心理充满道教神仙妖邪鬼怪之说,剑乃变为镇邪凶之器,一若此数尺刚铁,铸成剑形,即具有无上魔力者。於是家悬一剑,即以为祥,不习剑术,而以为剑自可以御敌而胜。所以自唐以後,剑类短兵,有一支为释道所利用,而引入歧途。



  从征军士多用刀而鲜用剑,佩刀者渐多於佩剑者,这显然对剑术的发展有相当的阻作用。



  舞剑在唐代兴盛起来,杜甫<舞剑器行>描述公孙大娘舞剑绝技:「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江海凝清光。」剑的声光,似闻如见,精湛技艺,如呈眼前。



  明唐顺之《武编》说:宋太宗「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舞剑,皆能掷剑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妙绝无比。会北戎遗使修贡,赐宴便殿,因出剑士示之,袒裼鼓澡,挥刃而入,跳掷承接,霜锋雪刃,飞舞满空。」这些高超绝技,对後来剑术套路及表演技艺的发展,影响很大,至今我们演练的武术套路中,亦有所见。



  金庸《笑傲江湖》中的「冲灵剑法」,就是惊绝的特技。



  明代各武术流派,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创造了不少珍贵的剑法,如何良臣《阵纪》所云:「卞庄子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生之愿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起之出手法」等,这些剑法为後世剑术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明代各武术流派,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创造了不少珍贵的剑法,如何良臣《阵纪》所云:「卞庄子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生之愿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起之出手法」等,这些剑法为後世剑术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剑的招式是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搅、压、挂、云等为主。它的特点是刚柔相济、吞吐自如,飘洒轻快,矫健优美,正如拳谚所形容的「剑似飞凤」,由此可知其妙。



十八般兵器——矛

  矛为兵刃中最长之物,故有丈八蛇矛之称;惟所谓丈八者,以周尺计之,合今之通用尺一丈四尺有奇;以此推之,则矛之由来,实在周代,或周代以前,来历亦甚悠久,惟当时战术未精,各种兵刃使用之法,亦极简单,非若后之武术,以繁取胜,以多矜奇也。车战时代,两阵相对极远,非长兵不能及;故利用枪矛以为进攻之具,而佐之箭弩,矛之所以长丈八者,亦由于是。至马战时代,矛已觉其太长,不免有周转不灵之病,故用矛者已不若用枪者之多矣。以迄近代,火器盛行,古兵刃淘汰殆尽,即习武者亦类多不知矛之使法,不若刀枪等法,尚未绝传也。兹在旧书摊上得抄本一,题曰「长矛八法,」想系古之有心人,图绘以示后人者;考其使用之法,与长枪略同,枪中有八母枪,盖即脱胎于此,枪出于矛,其信然也。



  矛属於刺兵,是枪的前身。原始社会,人类就用兽角、竹片、尖形石块刺杀动物,後来加上柄,就成了矛。周代五兵,矛占其二,可知为主要兵器。



  马衡《凡将斋金石丛稿》:「矛,宜刺之兵也,三分其长,二为刃、一为。刃之脊隆起,脊之两旁微陷,以通空气,取其刃而易拔也。」



  《周礼·考工记·庐人》:「庐人为庐器,戈六尺有六寸,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寻。凡兵无过三其身。过三其身,弗能用也。而无已,又以害人。故攻国之兵欲短,守国之兵欲长。攻国之人众,行地远,食饮饥,且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短。守国之人寡,食饮饱,行地不远,且不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长。」



  《周礼·考工记·庐人》:「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郑玄注:「八尺曰寻,倍寻曰常。酋、夷,长短名;酋之言遒也。酋,近;夷,长矣。」



  《周礼·考工记·庐人》:「凡为酋矛,参分其长,二在前,一在後,而围之;五分其围,去一以为晋围,参分其晋围,去一以为刺围。」



  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的秦俑从葬坑中,出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镞、矛、戈、钺、吴钩等。就是两千两百年前,秦代军队武器装备的再现。戈、矛、戟这三种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长木柄,下端装有铜,有的矛柄长达6.3公尺。



  汉代,矛的形制甚多,汉刘熙《释名·释兵》:「矛,冒也,刃下冒矜也。下头曰:入地也,松椟长三尺,其矜宜轻,以松作之也。椟,速椟也,前刺之言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矛长丈八尺曰俏,马上所持,言其俏俏便杀也;又曰激矛,激截也,可以激截敌阵之矛也。仇矛,头有三叉,言可以讨仇敌之矛也;夷矛,夷,常也,其矜长丈六尺,不言常而曰夷者,言其可夷灭敌,亦车上所持也;矛,长九尺者者也,霍也,所中霍然即破裂也。殳矛,殳,殊也,长丈二尺而无刃,有所撞 於车上,使殊离也。」俏 犬+肖



  汉刘熙《释名·释用器》:「仇矛,仇,雠也,所伐则平,如讨仇雠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 (小矛),延也,达也,去此至彼之言也。」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带步光之剑,杖屈卢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为阵关下。」(《典略》:「周有屈卢之矛。」)



  蛇 矛 通体铁制,由矛头、矛柄、矛鐏三部分组成。矛头长二尺余,扁平,弯曲如蛇形,两面有刃,故称蛇矛。

  长 矛 矛头长七八寸,形如枪头,呈棱形。其下与柄相接,矛柄也可硬木制,粗如盈把,长一丈六余有余。矛鐏是柄的饰物,也有铜制者,呈锥尖形,可使矛插地而不倒。

  丈八蛇矛 矛曲如蛇,长一丈八尺,故名。



十八般兵器——棍 棒 殳

  殳(棍)之由来已久,古人山居穴处,不免为毒蛇猛兽之侵凌,又无锐兵利刃以禦敌;山间树木丛杂,随处皆是,往往折之以为自卫之器;故别种兵器,或全用铁制,或铁器而以木为柄,惟殳则完全木质,且搆造亦异常简单,自首至尾,并无机括,不过一浑圆坚质之木桿耳;于此可见古时各事之简单,而原人之无机械心也。殳长约一丈二尺,粗细不等,盖亦视人力而为标准者;其实多用檀枣栗桧等木为之,或取其坚实,或取其柔韧,总以不易损折者为上品;若白蜡桿等,后已嫌其太軮矣。



  殳法初无一定之组织,任意扑击耳,后人实创之,惟嫌其太长,使展不甚便利,故改为八尺,易名为棍,后又以人体之长度为准,使殳及其人之眉间而止,名之曰齐眉棍,始有棍之传世。按棍之有法,实始于魏;孝文时沙门跋陀入少林寺,始以棍法传入,惟非僧不授;唐之昙宗,宗之明性,又继其宗派而阐发之;故少林寺僧,至今以棍法为护教之袓,秘而不传,而世之言棍者,亦莫不崇少林,于此可见殳法乃出自禅家与拳术有相击之关系矣。且今之人,皆知有棍而不知有殳,盖因其更名巳久;而长短又绝不相同,即虽知有殳,而疑为与棍非一物,其实棍之制,则由于殳,殳之法创于棍,一而二,二而一者也。至于矜奇眩异,而必谓之二物,而殳另有其法,则我又不知殳法之果何在而创自何时也。

  古代长兵器。是一种直而长的打击兵械。由竹、木制成。殳长约一丈二尺,两端以铜、铁箍之。头顶端有圆筒形、多棱尖角形等。随着车战消逝而减弱了殳的实战价值和攻击作用,后逐渐将殳演变成棍、棒的技击器械。

  棒同属棍种。棒长约五尺,以坚韧白蜡木制之。棒身两端粗细不一,一端粗可盈把,此端是握手处。往上愈细,顶端粗为八寸。棒的种类较多,仅《武经》记载即有钩棒、抓子棒、狼牙棒、杵棒、杆棒、大棒、夹链棒七种。





二节棍 传说宋太祖赵匡胤所创。原称大盘龙棍和小盘龙棍,但当时的大盘龙棍一端较短,一端较长,后来演变成现在的样子,即全长约三尺,棍身每节约一尺,与普通常见的三节棍粗细相同,中间有一铁链连接,也有一尺左右长。



  二节棍短小精悍,可以折叠,是防身御敌的重要武器。其威力很大。它可长可短,可以将二节棍叠在一起拿在手中使用,亦可以拿着任何一端使用。招式有点、削、抽、弹、扫、缠、拉、圈、提、敲、打等,还可以绞夺敌方之兵器。二节棍携带方便,使用灵活,是年轻武术爱好者最想学的器械。





  三节棍 是以铁环串连三条等长短棒制成的兵器,也称"三节鞭"。三节棍全长等于练者直立直臂上举至手指头的高度。铁环直径约一寸,短棍间衔接处的棍端,各装牢一半圆环。棍质以白蜡杆为优。练三节棍时,可持中节用两梢节,也可两手持两梢节,用两梢短和中节。或者一手持一梢节,另一手持中节;用游离节。还可以只持一梢节,使用游离的中节和梢节。

  梢子棍 是用铁环串连一长一短两节木棍制成的兵械。以棍的长短区分为"大梢子棍"、"小梢子棍""两头梢子棍"三种。



  小梢子棍有称"手梢子",由大梢子棍缩短而成。其梢子约长一尺,棍身约长二尺。后来出现的两节长度相等的"二节棍"和"手梢子"相似,既可单棍练习,亦可两手各持一棍运使。若双梢子同使,则威力无穷,是防身御敌的重要软兵器。



  少林手梢子 少林长软双械之一。把长二尺,梢长八寸,三环套在一起,用时两把同使。

  铁链夹棒 形似大梢子棍和鞭类二节铁鞭,由一根长棒以铁链与一根小棒头相连接,但此间连接之链比大梢子所连之环要长的多。



  尤軮者,较诸軮鞭流星锤为更难。



十八般兵器—铲

  武术器械之一。是薄体阔刃的长兵器。铲是由生产工具演变而成为古代战争的兵器和武术器械。铲也是古代百姓和僧侣随行的武器。铲头一般是铁制,但杆有木或铁制两种。铲长六七尺。其中头长一尺二寸,扁平的呈弯月形,月牙朝上,忍薄而锐,向后渐丰厚,底部有一套筒与柄连接。铲柄尾部装有钻,可作刺点用。有的铲头,底部两角各凿一孔,上套粗大铁环,舞动声声作响,以增威势。主要击法有推、压、拍、支、滚、铲、截、挑、拨、劈、冲、摇等。



十八般兵器——斧  

  与戈矛同时,亦为古仗之一。黄帝时即有斧銊之名,在当时非但用为兵器,抑且用为刑罚之具。刑书释名载:黄帝五刑,四曰斧銊。按五刑即甲兵、刀锯、钻凿、斧銊、鞭扑、是也。由此推之,则斧之始于黄帝时也,其理甚明;惟当时并无所谓三十六法,对敌时不过乱砍乱劈而巳;迄汉时,南中蛮人创斧法,亦如枪法之创于武吃氏而流入中原者,惟始创者之为何人,则不可考据矣。其法初亦无三十六手之多,后之武师,从而增益之,使变化不测,成为战阵之利器,故今传板斧有三十六法也。



  汉刘熙《释名·释用器》:「斧,甫也,甫,始也。凡将制器,始用斧伐木,已乃制之也。」



  斧之溯源甚早,原始人类,即知拾利石为劈器。而最早之铜斧,见於商代,不仅用於武事,而且有的雕刻嵌镂,极为精美,已为仪仗之用。周代用斧风气不如商代,到了双锋剑出,与刀并用後,斧就更少人使用了,只作为砍迤工具,或为乐舞仪仗及斩杀之器。斧虽不作为主要兵器使用,但各代均有使斧者,尤其生活在北方地区的民族,喜练斧类兵器。



  宋曾公亮《武经总要》载有大斧、凤头斧,都是隋、唐遗制。元代军队喜用小斧、大斧和宽体大斧。清代将士喜用双斧,斧柄仅有尺余,斧刃甚小,双斧均可插腰,战场上使用灵活。



  我国史籍中鲜见斧兵的记载,而古典小说中则多有描述。《三国演义》第五十二回:「道荣出马,手使开山大斧,……轮大斧竟奔孔明。」《水浒传》第三十八回说黑旋风李逵,「使两把板斧」,第七十二回说李逵「拿著双斧,大吼一声,跳出店门」。从这些小说反映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出,斧是历代广为使用的兵器,所以它也成了民间武艺小说中一般侠客的常用兵器之一。



  斧的主要用法有:劈、砍、剁、抹、砸、搂、截等,舞动起来显得粗犷、豪壮,可以显出劈山开岭的威武雄姿。



十八般兵器—銊 

  銊为斧之由来,以时代论则为同时,以形式论亦正彷佛;书曰:「王左杖为銊,注銊大斧也。」按此可见斧銊本无甚巨大之分当,惟銊与斧,如完全相同,何不径名之曰大斧,而必名之为銊,此显见其相似而不能相混也。銊头较斧大三之一,桿端比斧多一矛头,长约一尺六寸,故銊桿长于斧桿者亦尺六七寸;斧桿末端无钻,故三十六法中无点逗各法也;銊则亦如枪桿,末端有三尖之钻,以备匆忙时作点格之用;至其余之搆造,则完全与斧相同,重量亦彷佛。斧之与銊,亦犹枪之与矛,箭之与弩,形式之不同者,仅毫厘问耳;至其功能,亦不甚判别,故能得三十六法之精髓者,銊斧可并用也。   钺是斧的一种,但比斧大。



  汉刘熙《释名·释兵》:「钺,豁也。所向莫敢当前,豁然破散也。」(释名未见)



  春秋、战国时,钺出土较多,但已渐失其战器性质,而变为仪仗饰品及明堂礼乐舞蹈之用。这是因为刀剑广泛应用在战场,而使笨重的钺退伍了。



十八般兵器——戟  

  戟为古兵器之一,创于弓箭之后,形与戈略同,皆横刃也;旧说为直刃,不知何本?其所异于戈者,援略昂起,成斜出形,而内上亦有刃。古显贵之家,皆立戟于门,以示官勋,是则又以兵器而兼为仪仗矣。其后又略变形式,援与柲之间,架以横梁,而援成反装之新月,形变横刃之内而为直刃之枪尖,且有架横梁于柲上,两面各作一倒装之半月形者,名之曰方天画戟;横梁之下,又装以铁制古钱或古锭,不知其何用,岂后人矜奇眩异,即兵器亦加以装饰耶?惟今日武器中所见之戟,皆用方天画戟之式,或单刃或双刃不一。至古戟则非但不可见,即图其形以示武师,或且瞠目而不能称其名,于是而叹古器之失传,古法之不可多得也。至戟之变体,不知始于何时,而后入竟弃古器而就此,谅有合用之处,然亦尽可另立名目,何必定借戟以为名,若二器相类,犹有可说,今二物回乎不同,绝无相似之处,沿习用之,未可不合。着者非必求奇异,实不能随俗,亦未敢苟同也;依次录之,纵人非我,所弗计也;世之精娴武事者,或不至盲从耳。



  戟为戈、矛合体之兵,柄前安直刃以刺敌,旁有横刃,钶勾啄敌,具有勾刺的双重作用。



  1975年北京近郊发掘周初(约西元1120年)木椁墓,出土青铜兵器中,有「戟」九支,证明了:「戟」这种中国特有的兵器,至少已有三千年以上的历史。



  周代大戟的出土,说明在周时已广为使用。古籍所载「棘」即「戟」。《左传·隐公十一年》:「颍考叔挟 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杜预注:「棘,戟也。」戟又为战国时的五兵之一,可知戟为当时常见的兵器。



  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的秦俑从葬坑中,出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镞、矛、戈、钺、吴钩等。就是两千两百年前,秦代军队武器装备的再现。戈、矛、戟这三种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长木柄,下端装有铜,有的矛柄长达6.3公尺。



  汉刘熙《释名·释兵》:「车戟曰常,长丈六尺,车上所持也。八尺曰寻,倍寻曰常,故称常也。手戟,手所持 之戟也。」 《周礼·考工记·庐人》:「庐人为庐器,戈 六尺有六寸,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



  汉刘熙《释名·释兵》:「戈,句孑戟也。戈,过也,所刺捣则决过,所钩引则制之,弗得过也。」



  汉代长兵重戟,长度在长兵与短兵之间。《汉书·东方朔传》:「武帝坐未央前殿,东方朔执戟立。」说明汉代文臣亦执戟。(?)又有双戟,《三国志·吴志》:「孙权乘马射虎,投以双戟」、「甘宁执双戟舞」、《魏志》「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斤。」。可见当时戟不仅广用,而且较重。 曹丕《典论·自叙》:「夫事不可自谓己长,余少晓持复,自谓无对;俗名双戟为坐铁室,镶 为蔽木户。後从陈国袁敏学,以单攻复,每为若神,对家不知所出,先日若逢敏於狭路,直决耳!」(《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



  晋代,长兵重矛枪,戟已降为仪仗之器,军士均执枪,而不执戟了。《晋书·王浚传》:「浚起宅门前路,令广数十步,曰:吾欲容长戟帜旗。」可知戟已不在战场上应用了。



  唐代戟已广用於舞具。《唐书·礼乐志》:「太宗制舞图,命吕才以图教乐工百二十八人,披银甲,执戟而舞,每三变,每变为四阵,象击刺往来,歌者和曰『秦王阵乐』。」此虽是银甲执戟,但戟已完全失去武器性质,沦为舞具了。 宋代的戟很少用於战场。《武经总要》在长柄铁刀类中,绘有一种「戟刀」,可知其形制为适应战场而变化,不是原形戟了。



  清代杂兵中有一种月牙短戟,或名手戟,除月牙刃外,上有尖锋、曲钩,亦具有勾兵、刺兵、割兵、兵等作用。



  目前仍有练戟者,戟的练法与刀枪不同,戟一般不做舞花,以剁、刺,勾、片、探、挂掳、磕,为主要的招式。



  古代戟分戟分马上戟、步战戟、双戟等不同用法,明清以後,同样形制的戟,各种武术流派,亦有各种不同练法。



十八般兵器—戈 

  中国先秦时期一种主要用于勾、啄的格斗兵器。商 周时期凡与战争有关的象形文字,经常绘有戈的图象,至 今汉字中 “武”、“战” 等字还均从戈,即渊源于此。   戈由长柄(□)和横装的戈头组成。标准形态的戈头, 包括上下有刃、前有尖锋的“援”和装□用的“内”两 部分,“内”上有穿绳缚□用的孔,称为“穿”。为防 止勾啄时戈头脱落,又常在援、内之间设“阑”,并在 援下近阑处下延成“胡”,胡上也有“穿”。戈□多为竹、木质。□的下端常装 有套筒状的金属“□”。

  关于戈的起源,一般认为是由镰刀类工具演化而来。 新石器时代的石戈头,只有援和内,至今仅在福建、广东 的一些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出土过。到了青铜时代,戈成 为军中必备的主要兵器。已发现的年代最早的青铜铸的 戈头,出土于河南省偃师县二里头遗址,至少是距今3500 年以前的制品。在商朝,青铜戈的使用已极普遍。为了 使戈头和□结合得更牢固,克服在战斗中易于脱落的缺 点,出现了三种不同装□方式的戈头,即銎内、曲内和 直内的戈头。由于 直内的戈头,援和内之间有阑,并增加了胡,与□结合得 最牢固,因此得到发展;而 另两种不如直内戈头牢靠,商朝以后被淘汰。西周时期 的青铜戈头,基本上沿袭商朝传统,但都是直内式样的。 为加强其勾击效能,戈头与□由垂直相交,逐渐加大角 度,改成大于90°的钝角。从西周末到春秋时期,还流行 一种尖锋呈等边三角形的带胡青铜戈头。以后由于青铜 戟的使用日渐普遍,戈的地位有所下降,但仍是主要格斗 兵器之一。例如《荀子·议兵》中讲,魏国步兵的标准 装备是戈、弩、剑、盾。河北省易县燕下都出土的大量 铸有燕王名的铜戈,可以视为这一时期铜戈的代表。戈 □有长有短,依据不同战术要求而定。一般说来,车战用 的戈□很长,步战用的戈□较短。在湖南省长沙市浏城 桥出土的春秋晚期铜戈中,长□的戈全长达314厘米,短 □的戈全长仅140厘米。

  此外,在商周时期也还有玉石制造的戈,其中有些 是可供实战使用,但大多数是仪仗用具。例如河南省安 阳市妇好墓中出土玉戈39件,制工精巧,都是仪仗用具 (见彩图新石器时代骨镞(河南陕县庙底沟出土))。   战国晚期,铁兵器的使用渐多,铁戟逐渐取代了青 铜戟,同时也逐渐淘汰了青铜戈。因此戈这种盛行于青 铜时代的兵器,到西汉以后已绝迹。



十八般兵器——镋 

武术长重器械。形似叉,中有利刃似枪尖,称"正峰"或"中叉锋",长一尺半;两侧分出两股,弯曲向上成月牙形。下接镋柄,柄长六至七尺。镋始于明代,逐渐由枪演变而成。至清代常见使用,现今使练者甚少。用法有拍、砸、拿、滑、压、横、挑、扎等。



十八般兵器——笔挝

  也称为"抓",古代的兵械之一,有长械、短械、软械三种之分。挝的使用方法融有长矛、大斧等长柄重械的技法。挝头似斧脑可宕击,挝笔似斧刃可用斧之劈撩之法,伸直之挝指则如矛尖,用以戳扎,挝柄似矛,杆可拨可撩。下面是几种长挝。   



十八般兵器——叉 

  叉之由来,较各种兵器为后,宋元以前,初不见用诸战阵,或谓汉时蛮人,皆以此为利器;又谓叉为古时猎兽之器。如上说,则叉实创自南蛮;如后说,则叉创于猎户;孰是孰非,亦未能断定,始自何时,亦无从稽考,姑置不论。



  至飞叉之法,宋代以前,迄无所闻,相传创之者为宗泽偏将张纯。纯为花县人,力猛侞虎,善使飞叉,能于二十步外取人,发无不中;时行伍中从而习者,颇不乏人。据此说,则叉始于南宋,以法之创始而推诸叉,即谓为叉亦创于是时,亦无不可;惟其法初甚简单,不过抡、盘、飞、掷、打击、抢接诸法而巳;其后代有增减,然皆从以上各法中变化而出;即今日所传之飞叉法,虽分路甚多,皆跳不出此六法,但就此六法杂乱而复叠行之耳。惟习此者,以南人为多,北派武术中习此者甚少;岂发源之处,视为不足贵乎?抑以南渡之后,其法流南方,北方反不得其真传乎?



十八般兵器——钯 

  钯头本为农具之一,并非兵器,乃神农之遗制;其来历亦甚悠久,与弓弩矛盾,无分前后,盖即今日农家用为翻盼米麦之具也。本用木质,其更为铁质而为兵器,则不知始于何时,因年代过远,实无从考究。虞喜志林载,贺齐好军事,兵甲器械,极为精好,钯爪叉棍,咸取上材,此即古人用钯之明证,而亦见钯之在武艺中,为不可缺者也。



  至西游记载猪八戒用钉钯事,虽属小说寓言,不足为据,然钯头盛行于当时武艺中,概可想见。良以钯有齿,可以筑击,齿上有盘接柄,形略如镋,可以冲击,反手则如用斧脑,击捶等法,无所不宜;柄又能挑格肘击,实较他器为便,其盛行于铁器时代也,亦固其宜;惜乎铁器进为火器,人都视武艺为不足重轻,其法随至失传,今无论南派此派,恐擅此法者,百无一人,亦可见国人之不能保存国技也。

  其用法有擂击、撞击、筑击,反击、格、架、挑、拨、挡、划等。武术单练套路的有荷叶钯,九齿钉钯等,对练的有钯对刀牌、钯进枪等。



十八般兵器——锏  

  锏为短兵之一,方形有四棱,连把约长四尺,因形似简故名。锏无刃,每距六七寸有节者,名竹节锏;自把至端,完全平直者,名方棱锏;盖以形之不同而变更其名也。考锏之由来,与剑为同时;至二十四法之出,则在秦汉以后,创自何人,亦不复可考;惟以短兵利于步战之故,后人多有习之者,即今南北拳家,类能娴之;亦正如单刀軮鞭之携带便利,可随身防护也。惟锏无单用,法重双行,故后人有雌雄锏鸳鸯锏等名,亦矜奇胘异,增减原有之二十四法,而另立门户者;然终脱不了此母法也。且有用长兵之人,而藏锏腰间,以防不测者;是则锏为短兵而兼为暗器矣,此大都皆后人之自作聪明,立伪欺人,不可为训也;世之学武者,宜遵古法行之,庶不至多所皆谬。



  铁鞭为六角形,铁锏为四楞形「大小短长,随人力所胜用之。」鞭、锏都属短兵器,因为二者形制相似,所以历代都把鞭、锏相提并论。宋《武经总要》:「铁鞭、铁锏二色,鞭,其形大小长短,随人力所胜用之。有人作四棱者,谓之铁锏,谓方棱似形,皆鞭类也。」明《武备志》亦同。



  清王《兵仗记》说:「与剑相类者为铁锏,无刃起四棱,言方棱似?也;有与为类者为铁鞭,纯铁为之,状如竹根节也。鞭、锏大小长短,各随力所胜用之。」由以上历史专著,我们可以了解,鞭形戕如竹根节,而状为四棱体,二者长短因人而异,以力量大小而权衡。



  鞭与锏历代视之为杂兵,因为在短兵器中不及刀、剑用之广,除双鞭双锏外,多配於其他兵器作战,尤其和长兵为伍来使用。



  唐初的战将秦琼善使双锏。



  其主要击法有击、枭、刺、点、拦、格、劈、架、截、吹、扫、撩、盖、滚、压等。





十八般兵器——钩 

  武术器械,古代兵器之一。由戈演变而成。春秋时期,钩与戈、戟并用之。武术中所用的钩有单、双钩之分。技法有钩、缕、掏、带、托、压、挑、刨、挂、架等。演练时起伏吞吐如浪式。





十八般兵器——镰 

  是枪和镰刀相结合的兵器。镰刀原属农具,由农具演化成武术器械是很晚的事情,至清代镰的实用才较为广泛。清代八旗和绿营都装备镰,并作为进战的主要兵器之一。其大体可分为长柄和短柄。长柄镰多为单使,短柄镰多为双用。镰大体可分为镰首、镰柄、镰把三个部分。用法有钩、割、挂、截、崩等。



十八般兵器——盾  

  盾,亦为古兵器,其发明也,较弓箭为后,且竟谓为因有弓箭之后,始有盾牌,亦无不可。弓箭之用,既能杀人于百步或数步之外,其利用较之长矛大戟,止能于对面取人者,固不可以同日语,而战争之时,利用之者,日多一日,惟双方如用弓箭以为战,实不啻以命相搏,有智者出,知人之皮朋尤非战争之道,必也得一物以抵抗之,克制之,使箭失其效用,然后可以自护而取人;甲冑之坚,不足以禦箭也,兵刃之利,不足以档箭也;于是乎盾牌之法尚矣。盾之制,不知始终于何时,但以其功效言之,一定有弓箭以后,始有之也。按时代推之,当在春秋之世;当时之有盾,不过专为抵禦敌人之弓箭者,后世称之曰挡箭牌,其取义至为明显,护身禦敌,诚足以傲诸兵刃而有余矣;盖非特不能伤盾之毫厘,即其他一切兵刃,亦不难为于盾;自盾之出,而各武器,咸敛其锋芒,而争相习尚矣;惟当时止用以挡禦,极为呆滞,此非盾之不良,实因无灵妙敏捷之法以运用耳;其后逐渐演进,施用亦渐得法,至汉而盾法昌明,习者亦多,非但足以自卫,抑亦可以攻人,其成效乃大着于世,光武部将马武,有弁目数十人。皆擅盾牌。每战辄先躯,冲锋陷阵。所向无敌。矢石如雨。不能伤其毫发,大小数十战,累建奇功,此可见盾之为功,非但自卫已也。当前之坚甲利兵,破之如催枯拉朽耳。其后人知此物实为战争利器,为将者且于一军中挑选精锐,专练盾牌,另行编为一队,以为战争时之用,亦有全军习此者,盾之见重于世也如此,累世相传,以至于清中叶。尚有冯子才刘永福所部之盾牌军。数与外人战。皆赖此以取胜。虽外人火之猛,枪械之精,无所惧也。后竟为列强所忌,由海牙和平会禁止编号练,盾牌君队从此绝灭,殊堪痛惜,今兹已无复擅萴哦詟者矣。



  盾是大家所熟悉的古代防御武器。早在商代已有盾,周盾更为完善。《周礼·司兵》明周时已有五种盾。士卒用手执盾,可以遮挡敌人兵器,尤其弓箭的进攻。如《韩非子》上说:「赵简围街,犀盾迟橹,立於矢石之所及。」说明盾之坚固,不畏弓矢弩石,及近距离无伤。



  《周礼·夏官·司兵》:「司兵,掌五兵、五盾。」郑玄注:「干橹之属,其名未尽闻也。」林尹按:古有大盾、步盾、子盾等。



  《周礼·夏官·司戈盾》:「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颁之。祭祀,授旅贲殳、故士戈盾。授舞者兵,亦如之。」



  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盾牌是重要的防御武器,所以类繁杂。如下:



  汉刘熙《释名·释兵》:「盾,也,跪其後,避刃以隐遁也。大而平者曰吴魁,本出於吴,为魁帅所持也。隆者曰滇,盾本出於蜀,蜀、滇所持也。或曰羌盾,言出於羌也。约胁而邹者曰陷虏,言可以陷破虏敌也,今谓之露见是也。狭而长者曰步盾,步兵所持,与刀相配者也。狭而短者曰孑盾,车上所持者也。孑,小称也。以缝编版谓之木络,以犀皮作之曰犀盾,以木作之曰木盾,皆因所用为名也。」



  曹丕《典论·自叙》:「夫事不可自谓己长,余少晓持复,自谓无对;俗名双戟为坐铁室,镶 为蔽木户。」(《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



  唐代时有一种盾牌叫彭排(或旁排),指皮木漆质的盾,其名有膝排、团牌、漆排、木排、联木排、皮排六种。



  宋代盾牌形制不同,小盾为马战和步战用,大盾攻城时可用,且有木盾、铁盾之分。大盾:《宋史·赵赞传》:「世宗移兵趋濠,以牛革蒙大盾攻城。」木盾:《宋史·曹利用传》:「利用至岭外,遇贼武仙县,贼持健标,蒙采盾,衣甲坚利,锋镝不能入,利用使士持巨斧长刀破盾。」盾之威力:《宋史·宗越传》:「家贫无以马,常刀盾步出,单身挺战,众莫能当。



  明代枪、炮已有相当威力,但用有限,盾牌仍然发挥其作用。尤其在抗倭战场上,戚继光采用轻捷的藤牌兵屡胜倭寇。戚继光《纪效新书》:盾牌「其来尚矣,主卫而不主刺,国初本加以革,重而不利步」,故改「以藤为牌,铳子虽不御,而矢石枪刀皆可蔽」。至於演练藤牌的方法,何良臣《阵纪》说道:「赖礼衣势、斜行势、仙人指路势、滚进势、跃起势、低平势、金鸡闯步势、埋伏势」八种,至於姿势,则要求「盾牌如壁,闪牌如电,遮蔽活泼,起伏得宜」。都是灵活的上步、退步、小跳步等。



  清军入关时已有藤牌军,牌用坚藤制,呈反荷叶形,因其坚又有伸缩性,所以抵御刀剑枪斧及矢镞弹丸,颇有效,多为冲锋陷阵之步兵用。今天这古老的防御武器,却成了我们武术锻链中的器具,用盾牌进行的对练项目,如盾牌刀对单刀、盾牌刀进棍、盾牌刀对朴刀等,不仅在国内表演时受到大众的欢迎,而且在国外表演也到好评。



十八般兵器——鞭

软鞭泛指由镖头、握把、若干铁节或数节棒棍以环相连制成的一类兵械。软鞭可击、可笞、可缚、可勾,善用者能胜刀剑。软鞭中有三节鞭、七节鞭、九节鞭、十节鞭、十三节鞭,这些鞭(现在均统称为九节)演练的技法和套路基本相似。另外,还有橡胶带或者皮、麻类、索类等编织制成的如蛇形软鞭、笞鞭、皮鞭等,此类鞭在技击上是以抽打为主。



  三节鞭 由鞭头、鞭把和中间两个钢节以铁环连接而成。



  九节鞭 铁或钢制,由九节短鞭组成。其顶端,节为鞭头,形状为枪头形成圆锥形,其后有环,以铁环与下一节相连。最尾端一节为鞭把,多为圆柱形。每2节鞭中以铁环相连。一般每节鞭长与练者拳头相同或略长。九节鞭类的各种铁鞭,是一种"软硬兼施",可长可短的兵器,平时携带方便。九节鞭以圆周运动为主,借助于手臂摇动和身体各部位的转带,增加惯性动力而改变圆心及方向。主要练习技法有缠、抡、扫、挂、抛、舞花击地趟鞭法等。



  杆子鞭 短杆头系绳索装一镖头,杆尾有鐏。

  皮 鞭 以生牛皮或牛筋制成。也可以以麻绳编制后,用油浸透,方可使用。长度按需要而定,可长至二丈,也可短于数尺。

  短鞭 短鞭没有鞭把,只有鞭身,鞭身以生牛皮或生牛筋编制而成,长度为三尺至四尺半。



十八般兵器——锤

  流星锤,是一种将金属锤头系于长绳一端或两端制成的软兵器,亦属索系暗器类。仅系一锤者,绳长约五米,称"单流星";系两个锤者,绳长为四尺半,称"双流星"。其锤有瓜形、多棱形、浑圆形等,大小如鸭卵。锤身末端有象鼻眼,用于串连环。现代武术运动中演练双流星,主要握持绳索中段,进行立舞花、提撩花、单手花、胸背花、缠腰绕脖、抛接等花法练习,其花法同棍花和大刀花。



  流星锤 由锤身、软索、把手三部分组成。锤的重量大小,根据使锤者量力而定。锤头末端有象鼻孔,以贯铁环,下以绳索扣环,软索有以蚕丝夹头发混合编制,也有纱线编制而成。软索粗如手指,长一丈五尺至二丈。把手以坚竹制成,缚于软索末端。把手长三四寸,粗盈把。把手为初学者所用。技成后可将把手弃去。流星锤平时将索成四折,用时可一抽而出。

  少林铁流星 绳长一丈六至一丈八尺。

  链子锤 软锤的一种,分锤身、链两大部分。锤形如小瓜,多为铜铁所制,链长三尺五寸。链尾有环,可以套于手中。

  狼牙锤 以纯铁铸成,重约三至八斤不等。按练者体力而定,锤为正圆形,分为前后两部。前部未狼牙状,上有寸长铁钉若干,钉头向前,极为锋利。后半似流星锤,无钉,锤头底部有象鼻孔一只,内系软索。软索尾部有千斤套腕,狼牙锤平时盛于坚革制成的囊中。锤环露于囊外,以便握取。

  双锤流星 铁链两端各系一流星锤,锤尾端饰以绸带。

  少林流星两头锤 绳长九尺至一丈八尺,属走线锤。



十八般兵器——弓   

  弓为古代兵器之一,激弦发矢,可以及远,考此法之由来最古,黄帝战蚩尤于涿鹿,纯用弓矢以制胜,此为有弓矢之最早者;惟当时之弓矢,都以竹木为之,虽能及远,终未能完善,迨后推阐其理,互相发明,加以精密之改造,于是乎弓矢逐成为战争之利器,非但发古人射抉之技,抑亦开后世火器之端,虽曰此皆由后人推阐而来,其创作者之功,要亦未可遽没也。按照弓箭之第一人为挥;考工记云:古传黄帝臣挥作弓,荀子则称倕作弓,而山海经则谓少皞生般,是始为弓。按年代考之,当以挥为创造者,而般倕大概亦古之弓人也。在当时弓箭之用,诚十百倍于其他兵器,非但力劲及远,擅是术者,精研而熟娴之,穿杨贯虱,百步射人,万无一失,较之现代之火器,无多让焉,故十八般武艺,以弓弩始而以白打终,其重视之也宜矣。 汉刘熙《释名·释兵》:「弓,穹也,张之穹隆然也。其末曰箫,言箫梢也;又谓之弭,以骨为之滑弭弭也。中央曰抚,抚也,人所抚持也。箫抚之闲曰渊,渊,宛也,言宛曲也。」



  1963年,山西峙峪遗址发现二万八千年前旧石器时代的燧石镞头。用很薄的长形石片制成,尖锐周正,已具备镞头的形式。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於是范蠡复进善射者陈音。音,楚人也,……曰:『臣闻弩生於弓,弓生於弹,弹起古之孝子。』越王曰:『孝子弹者奈何?』音曰:『古者人民朴质,饥食鸟兽,渴饮雾露,死则裹以白茅,投於中野。孝子不忍见父母为禽兽所食,故作弹以守之,绝鸟兽之害。故歌曰「断竹续竹,飞土逐」之谓也。於是神农、黄帝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四方。黄帝之後,楚有弧父。弧父者,生於楚之荆山,生不见父母,为儿之时,习用弓矢,所射无脱。以其道传於羿,羿传逢蒙,逢蒙传於楚琴氏。琴氏以为弓矢不足以威天下。当是之时,诸侯相伐,兵刃交错,弓矢之威不能制。琴氏乃横弓著臂,机设枢,加之以力,然後诸侯可服。琴氏传之楚三侯,所谓句 、鄂、章,人号麋侯、翼侯、魏侯也。自楚之三侯,传至灵王,自称之楚累世,盖以桃弓棘矢而备邻国也。自灵王之,射道分流,百家能人用,莫得其正。臣前人受之於楚,五世於臣矣。臣虽不明其道,惟王试之。……夫射之道,身若戴板,头若泪卵,左蹉右足横。左手若附枝,右手若抱儿。举弩望敌,翕心咽烟。与气俱发,得其和平。神定思去,去止分离。右手发机,左手不知。一身异教,岂况雄雌。忑正射持弩之道也。』」 《易·系辞下》:「古者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



  《世本》:「探作弓,夷、牟作矢。」 《左传》曰:「楚灵王次於乾溪,右尹子革夕,王与之语曰:『昔我先王熊绎,僻在荆山,唯桃弧棘矢,以供御王事。』」



  《初学记·武部·弓》:《韩诗外传》云:「齐景公使人为弓,弓人之妻曰:『此弓者,泰山南乌号之柘,燕牛之角,荆麋之弭,河鱼之胶。四物者,天下之精材也。』」



  《周礼·夏官司马》:「司弓矢,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辨其名物。……王弓、弧弓,以射甲革椹质者;夹弓、庾弓,以授射侯鸟兽者;唐弓、大弓,以授学射者。……凡弩,夹、庾利攻守,唐、大利车战野战;凡矢,枉矢、矢利火射,用诸守城车战;杀矢、堠矢,用诸近射田猎。」 周时有王弓、弧弓、夹弓、瘦弓、唐弓、大弓等六种。它们的形制各有特色,用法各自不同,王弓、弧弓用於守城和车战,夹弓、瘦弓用於田野狩猎和弋射飞鸟,唐弓、大弓用於习射。弓的大小也依使用者的身长和体力,区分为上弓(六尺六寸)、中弓(六尺三)、下弓(六尺)。



  汉代有虎贲弓、雕弓、角端弓、路弓、强弓。弓身多半镶有铜饰或玉饰。



  《史记·周本纪》:「楚有养由基者,善射者也,去柳叶百步而射之,百发而百中之,左右观者数千人,皆曰善射。」



  《孟子》:「逢蒙学射於羿。」《荀子》:「羿、逢门者,善服射。」《史记·龟策列传》:「羿名善射,不如雄渠、逢门。」 《史记·李将军列传》:武帝朝之飞将军李广,「出猎,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逢门射法》二篇、《阴通成射法》十一篇、《李将军射法》三篇、《魏氏射法》六篇、《强弩将军王围射法》五卷、《望远连弩射法具》十五篇、《护军射师王贺射书》五篇、《蒲苴子弋法》四篇。共计八种



  《魏书·李安世传》:广平人李波,宗族强盛,其妹雍容尤善骑射,百姓为之语曰:「李波小妹字雍容,褰裙逐马如卷蓬,左射右射必叠双。」



十八般兵器——弩  

  弩亦弓属,相传为黄帝所造,亦名窝弓、其发矢不仗人力,而用机括,力强而及远,较弓为烈,猎人恒设置丛莽阊,使虎豹等误践其机而中矢,于此可见其力之强也。惟弩之形式,与弓略异,弓背之中,横置一臂,发矢之机,即置于是,发时先架弦于机,此处名弩牙,然后捩其弩鼻,牙与此处本一木,不过方向相异,此上则彼下,此下则彼上,有如捕鼠器之机括然,故一捩弩鼻,牙与此处本一本,牙即脱弦,而弦激矢出矣。弩之大小不同,名亦各异,小者以手攀捩,其大者须用足踏,盖非手之力足以胜任也。其名则有神臂弩,花装弩,穿镫弩等,大概皆以其用法不同而异名。至弩之搆造,依然如是也,大概此等名目,皆出于唐宋之间,固非古代所定之名称也。弩之功用较弓箭为巨,及火器兴,弓弩之位置遂一落千丈,以至今日,非但习此者少,并其名称及形式而忘之矣。惟北方多山林,毒蛇猛兽时出为民害,山居者犹多设窝弓以自卫。猎户以猎兽为生,火烧之外,亦借窝弓以设伏,一旦火烧失效,亦有以弩杀兽者。故弩箭虽不见用于战争,而山陕口外之人,尤多习此者,自卫谋生,两利之道也;至若南方之人,孱弱素蓍,今虽稍注意武事,而此道则无复能之者矣。



  汉刘熙《释名·释兵》:「弩,怒也,有执怒也。其柄曰臂,似人臂也。钩弦者曰牙,似齿牙也。牙外曰郭,为牙之规郭也。下曰县刀,其形然也。含括之口曰机,言如机之巧也,亦言如门户之枢机开阖有节也。」



  弩的射程比弓远。



  战国时期有四弩:夹弩、瘦弩、唐弩和大弩。夹弩、瘦弩较轻便,发射速度快,多用於攻守城垒;唐弩、大弩是强弩,射程虽远,但发射速度较慢,多用於车战和野战。



  《战国策·韩策一》:「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溪子、少府、时力、距来,皆射六百步外。」许慎注《淮南子· 真篇》:南方溪子蛮夷柘弩,皆善材。韩有溪子弩。」少府,官府名,少府所造之弩。时力,作之得时,力倍於常,故名时力。距来,当为「距黍,《荀子·性恶篇》:「繁弱、钜黍,古之良弓也。」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望远连弩射法具》十五篇。



  汉代的弩,有用双臂拉开的「擘张弩」,和用脚踏的「蹶张弩」两种。



  诸葛亮在蜀时,曾制造一种连弩,称为元戎,弩箭用铁制,长八寸,将十枝箭放在一个弩槽里,扣一次板机,就可由箭孔向外射出一枝,弩槽中的箭随即又落下一枝入箭膛上,再上弦,又可继续射出。(武术论集P164)



  晋代的弩较汉代大,有「万钧神弩」之号。如晋安帝义熙六年十二月(西元410)刘裕用万钧神弩,连破卢循。



  宋神宗熙宁元年(西元一0六八),李宏发明踏张弩,名叫神臂弓,《宋史》说:「身长三尺二寸,弦长二尺五寸,箭木羽长数寸,射三百四十余步,入榆木半箭。」具有射程远,重量轻的优点,所以一直流传到明代。



  北宋时,床弩盛行,《武经典要》载有双弓的双弓床弩、大合蝉弩、斗子弩和三弓的手射弩、三弓弩。明代末年,弩渐衰落,清朝军队已经不用为战斗武器了。





十八般兵器——箭     
   是靠机械力发射的一种兵器。箭因其弹射的方法不同,又可分为弓箭、弩箭和摔箭。箭由箭头、箭杆、箭羽三部分组成,箭头,又名箭镞,多为铁制,头锐而底丰,式样有三菱形,三角形,圆锥形等。其刃薄而锋利,旁有槽。箭杆以木或制成,嵌于箭头之下。箭杆为圆柱形,用箭端制作而成。箭羽常以鹏鹘等巨禽翅制成,夹于箭杆尾端,使箭在飞行中平稳地命中目标。



箭的历史伴随着弓的产生,远在石器时代就作为人们狩猎的工具。历经迄今约有三万能年的演化。古代军队把箭列为作战的武器随着火器的出现,至十九世纪中叶,太平天国战争中已基本上不用弓箭。近代以后,射箭从军事上分离出来,成为习武强身的体育运动项日,射箭被列为正式的比赛项目之一。



箭端:制造箭杆的工具。为方形硬木所制,箭端中有并一圆槽,略比箭杆为大,圆槽贯两端。一端敞开,一端装有钢板上有一圆孔。圆孔呈薄刃形,圆孔大小如箭杆圆珠笔而平直,此器因使箭杆斜而更正, 曲而复直,故取名为端。



箭制:指箭的规定编制,我国古代军队从广泛用箭,各朝各代对箭的式们都有规定。《唐六典·武库令》载:“箭之制有四:一日箭、二日木箭、三日兵箭、四日弩箭。”各朝代的箭制大抵相同。



徒:箭镞的别称。《释名·释兵》:“镞 ,关西日徒。铰也,言有交刃也,”



镞:①指箭头。《文选·西都赋》:、“尔乃期门齐飞,列刃攒。”②箭名。《诗·大雅·行苇》:“‘敦弓既坚,四既钧。”《尔雅·释器》:“金箭谓之。”“以金为镞,齐者名镞”。



镝:箭镞的别称。〈历记?秦楚之际月表〉:“销锋镝。”



抉拾:古代射箭用器具。抉指扳指,载右指上,用以钩弦。拾零。着以左臂,用以护肩,抉用棘或骨制成,拾以革制成。



步叉:箭袋。〈释名?释兵〉:“步叉,人所带,以箭叉于其中也。”〈后汉书?兴服志〉:“箭袋谓之步叉。”



箭桶:装箭器具,亦作箭袋。以皮革制,外饰花纹,长短与箭之尺寸为标准。盛箭器具。用木或兽皮制成。〈周礼?夏官?司弓夭〉:“中秋献。”



古时箭的种类很多,现介绍如下:



(1)夭:箭的别名,〈广雅?释器〉:“夭,箭也。”“夭,指也。官其有所指向,迅疾也。”



(2)八夭:①箭类的总称。②中国古代的八种箭。〈周礼?夏官?司弓夭〉:“常六弓四弩八夭之法。”八夭为枉夭、挈夭、杀夭、候夭、恒夭、痹夭、。枉夭和挈夭,可以带火发射,用于守城及车战,杀夭与候夭,用于近射和田猎;恒夭和痹夭用于散射:夭和夭用于远射。



(3)匕:古时箭头的别名。《左传·昭·二六年》:“谢之中盾瓦……匕人者三寸。”



(4)一枪三剑箭:箭的一种箭头为扁平锐三角形,箭杆以木或铁制,供弓弩发射用,因其一次可发射三枚,故名。



(5)三叉箭:箭的一种。其式样与普通之箭相似,惟箭头为本叉形,中有尖刃,两侧各有向外突出的小刀,整个箭头呈扁平状。



(6)大习箭:箭的一种。箭习与箭杆比普通箭为长。唐·杜甫《丹青引》诗:“良相头上进贤冠 ,猛将腰间太习箭。



(7)小凿头箭:箭的一种。箭头形状如凿头,箭杆较细,以木或制成。供子弩发射。



(8)飞凫:箭的一种,《六韬·虎韬·军用》:“飞凫雷影自副。“《注》:”飞凫。赤茎白习,以铁为首。”



(9)飞虻:箭的一种。汉·扬雄《方言》:“箭……其三镰(棱)长尺六者,谓之飞虻。”《东观汉纪》:“光武作飞虻箭,以攻赤眉,”



(10)无扣箭:箭的一种。箭头为扁平锐三角形,顶角细小如针。箭杆以木或竹制。为明代弓射箭。



(11)无羽箭:箭的一种。又名“没羽”。《宋史·兵志》:“湖北享西造纳无羽箭。上曰:“箭不用羽,可谓精巧。”



(12)木羽:弩箭的一种。据《宋史·兵志》载:“宋真宗咸平元年,石归宋献木羽弩箭,能致远,入铠甲。”



(13)木箭:箭的一种。以木制之。



(14)木朴头箭:其式样与普通之箭相似,惟箭头以硬木制成,头大尾小成滴水状。



(15)木兔叉箭:全长二尺九寸,箭头为三棱椎形,后面有两个月牙铲形尖齿朝前突出,植于箭杆,杆以杨木制,箭羽为雕羽制。为清代弓射箭。



(16)水箭:全长二尺九寸,箭头为铁制,形状如铲。长五分,宽七分,以与箭杆相连,【骨交】以梨木制,箭羽以雕羽制。为清代弓射箭。



(17)乌龙铁脊箭:铁制。箭头呈扁平蛇矛状。用弓发射。



(18)月牙箭:其式样与普通之箭相同,惟前头为月牙状,有朝前突出之两尖刃。整个箭头呈扁平状。



(19)月牙鈚箭:全长二尺九寸。箭头为铁制,呈月牙铲形,长一寸五分,宽一寸二分,头部锋利,箭羽以雕羽制。为清代弓射箭。



(20)凤羽:弩箭的一种。元《东南记闻》载:“赵执中制木干箭,能射三百步外,名凤羽。”



(21)半边扣箭:箭头为扁平锐三角形,顶端尖细如针,后部有二个倒钩,非常锋利,箭杆以木或竹制成。为明代弓射箭。



(22)平题:箭的一种。汉·扬雄《方言》:“箭明镞…… 者谓平题”。



(23)艾叶头箭:箭的一种。箭头为艾叶状,尖刃之下有前斜出之若于尖刺,整个箭头呈扁平状。



(24)号箭:传递信号的响箭。《水浒传》第十一回:(朱贵)搭上那一枝响箭,向对港败芦折苇里面射去,林冲道:“此是何意?”朱贵道:“此是山寨里的号箭,少刻便有船来。”



(25)四扣马箭:箭为扁平圆锥形,箭杆为木制,杆末端扣弦处为交叉成十字的两个月牙形,此箭多用于射马。为明代弓射箭。



(26)四髯箭:弩箭的一种。其式样与普通之箭相

              [本贴由 叶舞枫 于 2007-4-30 19:41:50 进行了编辑]
作者: zero2    时间: 2006-6-9 20:26
标题: 兵器武林 十八般兵器详解
兵者,凶器也,与道德不相容也",古典军事著作《尉缭子》(银雀山汉墓出土)这样评价兵器。不仅中国老百姓对兵器持有这种看法,而且许多中国历代思想家也是这样认为的。遗憾的是,几千年来的中国却是一部长期战争的历史,而且没有人可以否认中国古兵器的演变对中国历史的推动作用。

十八般兵器——刀   

  大刀本亦为车战时代之利器,其法初止斫砍劈勒而己,初无制敌之种种神化也,与丈八蛇矛,殆同其功用。迨夫后代,战争变法,易车而马而步,用大刀之将士,知成法之不足制胜,乃各本其战之经验,而想出种种利用大刀之法,俾为杀敌制果之助,于是乎有种种变化矣。大刀之最着者,为关王刀,盖即关羽之刀法也;三国志载关王刀,重八十二斤,长一丈二尺;古之度制,较今为短,合之今度制,长仅八尺有奇耳;今世之大刀,盖皆彷此,即刀法亦本此而变化之也。考大刀之种类,亦正不止关王刀一种,如拨风刀、大斫刀、九环刀、两刃刀等,皆大刀也,其式样不同,而名亦因之而异。至其用法,则殊途同归,初无若何之大区别也;故关王刀。可谓之为大刀之祖,其他各刀,皆自此脱胎而出者,虽各有变化,要皆未能及其精密神化,足征完善也。我今即以此刀编为讲义,以公同好,抑亦遵古法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刀,到也,以斩伐到其所乃击之。其末曰锋,言若蜂刺之毒利也。其本曰环,形似环也。其室曰削,削,峭也。其形峭杀,裹刀体也。室口之饰曰棒,棒,捧束口也。下末之饰曰埤,埤,卑也,在下之言也。短刀曰拍髀,带时拍髀旁也;又曰露拍,言露见也。」埤 玉+卑



  郭子横《洞冥记》:「黄帝采首山之金,始铸为刀。」(《初学记·武部·刀》) 《初学记·武部·刀》:历代有吴刀、赤刀、容刀、鸾刀、郑刀、孟劳、西戎利刀、昆吾割玉刀、鸣鸿刀、百辟宝刀、百链、青犊、漏影三刀。



  曹丕《典论》:「魏太子丕造百辟宝刀,一曰灵宝,二曰含章,三曰素质,又作露陌刀,一名龙鳞刀。」



  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收入《汉魏丛书》中)p747。



  《初学记·武部·剑》:《春秋繁露》:「礼之所兴也,剑之在左,青龙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佩刀,在佩旁之刀也,或曰容刀,有刀形而无刃,备仪容而已。」 刀是我国最早出现的兵器之一,原始人用它切、砍,划、刮,或割兽皮之用。殷商的铜刀就脱胎於原始的石刀,并出现了大型的战刀。周代所用的环首长刀,不仅汉代亦用,而且传至日本、朝鲜。汉代帝王公卿,均佩刀而不复佩剑,可见刀之作用在汉代尤为突出。



  《三才图会·器用》卷六:「关王偃月刀,刀势即大,其三十六刀法,兵仗遇之,无不屈者。刀类中以此为第一。」



  唐代渐改为无环的装柄刀,刀在军事上的应用,已超了过剑。



  《唐书·杜伏威传》:「伏威邑人也,貌魁雄善用两刃刀,其长丈,名曰拍刀,一挥杀数人,前无坚对。」 宋代,承袭三国、两晋、隋、唐之制,传统单刀只一色,刀形笨重,铁刃也宽。其余大刀则广用之,有屈刀、掩(揠)月刀、。眉尖刀、凤嘴刀、笔刀等。



  明代多仿日本刀式,作双手握柄砍杀的长刀,可以削断或砍损对手的长兵之柄,。戚继光《纪效新书》:「长刀,自倭犯中国始有之。倭善跃,一进足则丈余,刀长五尺,则丈五尺矣。我兵短器难接,长器不捷,身多两断。」



  武术家们常用「刀如猛虎」来形容刀的勇猛彪悍,雄健有力。大刀属於长兵器,俗云「大刀看刃」,就是在用刃上,做到劈、抹、撩、斩、刺、压、挂、格等工夫。单刀、双刀都是短兵器,语谓「单刀看手,双刀看走」,所以单刀讲求裹胸和劈、砍、刺、撩、抹、拦、截等刀式,而双刀则讲究两手用力均匀,刀式清楚,步点灵活,上下协调,以显出「叶里藏花,双蝶飞舞」的姿态。目前流行的有朴刀、三尖两刃、双环刀、长刀(双手刀)等。


   短刀的刀身相对长于于刀柄(刀把),刀柄只可一手或两只手执之。单刃有单刀和双刀之分。单刀有斩马刀、柳叶刀、朴刀、雁翎刀、大环刀等,单刀一般为单使,也有与其他兵器一起使用的,如单刀加鞭、刀牌等。单刀一般式样较大,重量也大。双刀为二刀并用,其式样和重量都较单刀为小。双刀有鸳鸯刀、蝴蝶刀等。



十八般兵器——剑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候,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据以上所述,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其出生于黄帝时代,可无置疑。黄帝于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建庙,国号有熊氏,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期,但由此推知,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故后人称之「短兵之袓」,确可当之无愧。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渐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   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   」。又考古记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由上文可知,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己。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证以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制,应属可信。



  剑既亦为仕宦书生所同好,于是流为艺品,始则于剑身之上彫铭刻画,继则于剑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饰,进而于剑鞘上镀金嵌玉,各其匠心,历代相傅,靡有不然。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於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於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初学记·武部·剑》:「其後楚有龙泉,秦有太阿、工 ,吴有干将、镆耶、属镂,越有纯钩、湛卢、豪曹、鱼肠、巨阙诸剑。」



  《管子》曰:「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此剑之始也。」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乃使使聘之,问以剑戟之术。处女将北见於王,道逢一翁,自称袁公,问於处女:『吾闻子善剑,愿一见之。』女曰:『妾不敢有所隐,惟公试之。』於是袁公即执林于竹,竹枝上颉桥未堕地,女即捷末,袁公则飞上树,变为白猿,遂别去。见越王,越王问曰:『夫剑之道则如之何?』女曰:『妾生深林之中,长於无人之野,无道不习。不达诸侯,窃好击之道,诵之不休。妾非受於人也,而忽自有之。』越王曰:『其道如何?』女曰:『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门户,亦有阴阳,开门闭户,阴衰阳兴。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布形候气,与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腾兔,追形逐影,光若彷佛。呼吸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斯道者,一人当百,百人当万。王欲试之,其验即见。』越王即加女号,号曰『越女』。」(其言妙契精微,深得剑术之要。所谓「门户阴阳」,即斗剑时进退纵横之法。而「内实精神,外示安仪」,则是描述斗剑时精神贯注,从容不迫,观变进招的形态。)



  金庸更将此段传奇,写进了他的武侠小说《越女剑》中,将剑道的至高境界,作了非常深入的刻划与探讨。



  在剑的演练中,一般分为「站剑」和「行剑」两种。「站剑」一般指动作迅速敏捷,静止动作沉稳,富雕塑性。而「行剑」则相对显得停顿较少,动作连续不断,均匀而有轫性。同时剑还有长穗、短穗之刀,穗又称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动以惑敌,演练时显得龙飞凤舞,形象优美。尤其长穗,随剑飘舞,更显神妙。



  练剑要求身与剑合,剑与神合。《绿水亭杂识四》中说:剑「锋锷如槊刃,而以身为之柄,微州目连猷人之身法,轻如猿鸟,即剑法也。」这里说的「以身为柄」,就是说以身领剑,这是练剑之要。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带步光之剑,杖屈卢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为阵关下。」(《典略》:「周有屈卢之矛。」)



  汉刘熙《释名·释兵》:「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又敛也,以其在身拱时敛在臂内也。其旁鼻曰镡,镡,寻也,带所贯寻也。其末曰锋,锋末之言也。」



  《战国策·韩策一》:「韩卒之剑戟,皆出於冥山、棠溪、墨阳、合膊。邓师、宛冯、龙渊、太阿,皆陆断马牛,水击鹄雁。」邓师,邓国有工铸剑,因名邓师。宛冯,宛人於冯池(荥阳)铸剑,故号。龙渊,河南西平有龙泉水,亦名龙渊,可以淬刀剑,特坚利,故名。太阿,《吴越春秋》:吴有干将,越有欧冶,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阖闾「请干将铸作名剑二枚。干将者,吴人也,与欧冶子同师,俱能为剑。越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耶。莫耶,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候天祠地,阴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精不销沦流。……於是干将妻乃断发剪爪,投於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耶。阳怍龟文,阴作漫理。干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甚重。」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湛卢之剑恶阖闾之无也,乃去而出,水行如楚。楚昭王而寤,得王湛卢之剑於床,昭王不知其故,乃召风胡子而问,……风胡子曰:『臣闻吴王得越所献宝剑三枚,一曰鱼肠,二曰磐郢,三曰湛卢。鱼肠之剑已用杀吴王僚也,磐郢以送其死女,今湛卢入楚也。……臣闻越王允常使欧冶子造剑五枚,以示薛烛,烛对曰:「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故阖闾以杀王僚。一名磐郢,亦曰豪曹,不法之物,无益於人,故以送死。一名湛卢,五金之英,太阳之精,寄气托灵,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可以折冲拒敌。然人君有逆理之谋,其剑即出,故去无道以就有道。今吴王无道,杀君谋楚,故湛卢入楚。』」



  《初学记·武部·剑》:赵晔《吴越春秋》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剑五枚,三大二小,三曰豪曹。秦客薛烛善相剑,王取豪曹示之,薛烛曰:『实非宝剑也。今豪曹五色,黯然无华,已殒其光,亡其神,此剑不登斩而辱,则堕於饮中矣。』王曰:『寡人置剑卢竹上,过而坠之,断金兽之颈,饮濡其刃,以为利也。』」



  《初学记·武部·剑》:《吴越春秋》又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名剑五枚,一曰纯钩,二曰湛卢,三曰豪曹,四曰鱼肠,五曰巨阙。秦客薛烛善相剑,越王取豪曹、巨阙、鱼肠等示之,薛烛皆曰:『非宝剑也。』取纯钩示,薛烛曰:『光如屈阳之华,沉沉如芙蓉始生於湖,观其文如列星之行,观其光如水溢於塘,此纯钩也。』取湛卢示之,薛烛曰:『善哉!衔金铁之英,吐银锡之精,寄气托灵,有游出之神,服此剑,可以折冲伐敌,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允常乃以湛卢献吴,吴公子光弑吴王僚,湛卢去如楚。」



  《史记·苏秦列传》裴 《集解》引《吴越春秋:「楚王召风胡子而告之曰:『寡人闻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寡人欲因此请二人作剑,可乎?』风胡子曰:『可。』乃往见二人作剑,一曰龙渊,二曰太阿。」



  《初学记·武部·剑》:《贾子》: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隶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带剑,无事不得带剑。」



  《初学记·武部·剑》:《春秋繁露》:「礼之所兴也,剑之在左,青龙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周官》:「桃氏为剑,腊(两刃)广二寸有半寸,两从半之(剑脊两面杀趋锷者),以其腊广为之茎围,长倍之,中其茎,设其後,身长五其茎长,重九锊,谓之上制,上士服之。」



  《孔子家语·好生》:「子路戎服见於孔子,拔剑而舞之,曰:『古之君子,固以剑自卫乎!』」



  《庄子·说剑》:「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於前,死伤者,岁百余人。」由此可见,当时剑术是作为主要武艺存在的。



  《史记·项羽本纪》:「范增起,出召项庄,谓曰:『君王为人不忍,若入前为寿,寿毕,请以剑舞,因击沛公於坐,杀之。』……项庄拔剑起舞,项伯亦拔剑起舞,以身翼蔽沛公,庄不得击。」……张良曰:『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剑道》三十八篇。



  汉代剑术已甚精备,斗剑中显示了武艺造诣的深浅。曹丕《典论·自叙》:「余又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师为善。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善斯术,称於京师。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具得其法,余从阿学精熟。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余与论剑良久,谓将军非法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术,因求与余对。时酒酣耳热,方食芊蔗,便以为杖,下殿数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庋更为之。余言吾法急属,难相中面,故齐臂耳。展言愿复一交,余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伪深进,展果寻前,余却脚?,正截其颡,坐中惊视。余还坐,笑曰:『昔阳庆使淳于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术,今余亦愿邓将军捐弃故技,更受要道也。』一坐尽欢。」(《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这段有声有色的记载,反映了当时剑术的高超和斗剑风的兴盛。



  杨泉《物理论》:「阮师之作刀,受法於金精之灵,七月庚辛,见神於冶监之门,向西再拜,金神教以水火之齐,五精之链,用阴阳之候,取刚柔之和,三年作刀千七百七十口,其刀背夹刃,方口洪首,截轻微不绝丝发之系,斫坚刚无变动之异。」



  但自唐开始,士大夫心理充满道教神仙妖邪鬼怪之说,剑乃变为镇邪凶之器,一若此数尺刚铁,铸成剑形,即具有无上魔力者。於是家悬一剑,即以为祥,不习剑术,而以为剑自可以御敌而胜。所以自唐以後,剑类短兵,有一支为释道所利用,而引入歧途。



  从征军士多用刀而鲜用剑,佩刀者渐多於佩剑者,这显然对剑术的发展有相当的阻作用。



  舞剑在唐代兴盛起来,杜甫<舞剑器行>描述公孙大娘舞剑绝技:「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江海凝清光。」剑的声光,似闻如见,精湛技艺,如呈眼前。



  明唐顺之《武编》说:宋太宗「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舞剑,皆能掷剑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妙绝无比。会北戎遗使修贡,赐宴便殿,因出剑士示之,袒裼鼓澡,挥刃而入,跳掷承接,霜锋雪刃,飞舞满空。」这些高超绝技,对後来剑术套路及表演技艺的发展,影响很大,至今我们演练的武术套路中,亦有所见。



  金庸《笑傲江湖》中的「冲灵剑法」,就是惊绝的特技。



  明代各武术流派,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创造了不少珍贵的剑法,如何良臣《阵纪》所云:「卞庄子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生之愿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起之出手法」等,这些剑法为後世剑术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明代各武术流派,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创造了不少珍贵的剑法,如何良臣《阵纪》所云:「卞庄子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生之愿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起之出手法」等,这些剑法为後世剑术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剑的招式是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搅、压、挂、云等为主。它的特点是刚柔相济、吞吐自如,飘洒轻快,矫健优美,正如拳谚所形容的「剑似飞凤」,由此可知其妙。



十八般兵器——矛

  矛为兵刃中最长之物,故有丈八蛇矛之称;惟所谓丈八者,以周尺计之,合今之通用尺一丈四尺有奇;以此推之,则矛之由来,实在周代,或周代以前,来历亦甚悠久,惟当时战术未精,各种兵刃使用之法,亦极简单,非若后之武术,以繁取胜,以多矜奇也。车战时代,两阵相对极远,非长兵不能及;故利用枪矛以为进攻之具,而佐之箭弩,矛之所以长丈八者,亦由于是。至马战时代,矛已觉其太长,不免有周转不灵之病,故用矛者已不若用枪者之多矣。以迄近代,火器盛行,古兵刃淘汰殆尽,即习武者亦类多不知矛之使法,不若刀枪等法,尚未绝传也。兹在旧书摊上得抄本一,题曰「长矛八法,」想系古之有心人,图绘以示后人者;考其使用之法,与长枪略同,枪中有八母枪,盖即脱胎于此,枪出于矛,其信然也。



  矛属於刺兵,是枪的前身。原始社会,人类就用兽角、竹片、尖形石块刺杀动物,後来加上柄,就成了矛。周代五兵,矛占其二,可知为主要兵器。



  马衡《凡将斋金石丛稿》:「矛,宜刺之兵也,三分其长,二为刃、一为。刃之脊隆起,脊之两旁微陷,以通空气,取其刃而易拔也。」



  《周礼·考工记·庐人》:「庐人为庐器,戈六尺有六寸,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寻。凡兵无过三其身。过三其身,弗能用也。而无已,又以害人。故攻国之兵欲短,守国之兵欲长。攻国之人众,行地远,食饮饥,且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短。守国之人寡,食饮饱,行地不远,且不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长。」



  《周礼·考工记·庐人》:「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郑玄注:「八尺曰寻,倍寻曰常。酋、夷,长短名;酋之言遒也。酋,近;夷,长矣。」



  《周礼·考工记·庐人》:「凡为酋矛,参分其长,二在前,一在後,而围之;五分其围,去一以为晋围,参分其晋围,去一以为刺围。」



  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的秦俑从葬坑中,出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镞、矛、戈、钺、吴钩等。就是两千两百年前,秦代军队武器装备的再现。戈、矛、戟这三种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长木柄,下端装有铜,有的矛柄长达6.3公尺。



  汉代,矛的形制甚多,汉刘熙《释名·释兵》:「矛,冒也,刃下冒矜也。下头曰:入地也,松椟长三尺,其矜宜轻,以松作之也。椟,速椟也,前刺之言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矛长丈八尺曰俏,马上所持,言其俏俏便杀也;又曰激矛,激截也,可以激截敌阵之矛也。仇矛,头有三叉,言可以讨仇敌之矛也;夷矛,夷,常也,其矜长丈六尺,不言常而曰夷者,言其可夷灭敌,亦车上所持也;矛,长九尺者者也,霍也,所中霍然即破裂也。殳矛,殳,殊也,长丈二尺而无刃,有所撞 於车上,使殊离也。」俏 犬+肖



  汉刘熙《释名·释用器》:「仇矛,仇,雠也,所伐则平,如讨仇雠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 (小矛),延也,达也,去此至彼之言也。」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带步光之剑,杖屈卢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为阵关下。」(《典略》:「周有屈卢之矛。」)



  蛇 矛 通体铁制,由矛头、矛柄、矛鐏三部分组成。矛头长二尺余,扁平,弯曲如蛇形,两面有刃,故称蛇矛。

  长 矛 矛头长七八寸,形如枪头,呈棱形。其下与柄相接,矛柄也可硬木制,粗如盈把,长一丈六余有余。矛鐏是柄的饰物,也有铜制者,呈锥尖形,可使矛插地而不倒。

  丈八蛇矛 矛曲如蛇,长一丈八尺,故名。



十八般兵器——棍 棒 殳

  殳(棍)之由来已久,古人山居穴处,不免为毒蛇猛兽之侵凌,又无锐兵利刃以禦敌;山间树木丛杂,随处皆是,往往折之以为自卫之器;故别种兵器,或全用铁制,或铁器而以木为柄,惟殳则完全木质,且搆造亦异常简单,自首至尾,并无机括,不过一浑圆坚质之木桿耳;于此可见古时各事之简单,而原人之无机械心也。殳长约一丈二尺,粗细不等,盖亦视人力而为标准者;其实多用檀枣栗桧等木为之,或取其坚实,或取其柔韧,总以不易损折者为上品;若白蜡桿等,后已嫌其太軮矣。



  殳法初无一定之组织,任意扑击耳,后人实创之,惟嫌其太长,使展不甚便利,故改为八尺,易名为棍,后又以人体之长度为准,使殳及其人之眉间而止,名之曰齐眉棍,始有棍之传世。按棍之有法,实始于魏;孝文时沙门跋陀入少林寺,始以棍法传入,惟非僧不授;唐之昙宗,宗之明性,又继其宗派而阐发之;故少林寺僧,至今以棍法为护教之袓,秘而不传,而世之言棍者,亦莫不崇少林,于此可见殳法乃出自禅家与拳术有相击之关系矣。且今之人,皆知有棍而不知有殳,盖因其更名巳久;而长短又绝不相同,即虽知有殳,而疑为与棍非一物,其实棍之制,则由于殳,殳之法创于棍,一而二,二而一者也。至于矜奇眩异,而必谓之二物,而殳另有其法,则我又不知殳法之果何在而创自何时也。

  古代长兵器。是一种直而长的打击兵械。由竹、木制成。殳长约一丈二尺,两端以铜、铁箍之。头顶端有圆筒形、多棱尖角形等。随着车战消逝而减弱了殳的实战价值和攻击作用,后逐渐将殳演变成棍、棒的技击器械。

  棒同属棍种。棒长约五尺,以坚韧白蜡木制之。棒身两端粗细不一,一端粗可盈把,此端是握手处。往上愈细,顶端粗为八寸。棒的种类较多,仅《武经》记载即有钩棒、抓子棒、狼牙棒、杵棒、杆棒、大棒、夹链棒七种。





二节棍 传说宋太祖赵匡胤所创。原称大盘龙棍和小盘龙棍,但当时的大盘龙棍一端较短,一端较长,后来演变成现在的样子,即全长约三尺,棍身每节约一尺,与普通常见的三节棍粗细相同,中间有一铁链连接,也有一尺左右长。



  二节棍短小精悍,可以折叠,是防身御敌的重要武器。其威力很大。它可长可短,可以将二节棍叠在一起拿在手中使用,亦可以拿着任何一端使用。招式有点、削、抽、弹、扫、缠、拉、圈、提、敲、打等,还可以绞夺敌方之兵器。二节棍携带方便,使用灵活,是年轻武术爱好者最想学的器械。





  三节棍 是以铁环串连三条等长短棒制成的兵器,也称"三节鞭"。三节棍全长等于练者直立直臂上举至手指头的高度。铁环直径约一寸,短棍间衔接处的棍端,各装牢一半圆环。棍质以白蜡杆为优。练三节棍时,可持中节用两梢节,也可两手持两梢节,用两梢短和中节。或者一手持一梢节,另一手持中节;用游离节。还可以只持一梢节,使用游离的中节和梢节。

  梢子棍 是用铁环串连一长一短两节木棍制成的兵械。以棍的长短区分为"大梢子棍"、"小梢子棍""两头梢子棍"三种。



  小梢子棍有称"手梢子",由大梢子棍缩短而成。其梢子约长一尺,棍身约长二尺。后来出现的两节长度相等的"二节棍"和"手梢子"相似,既可单棍练习,亦可两手各持一棍运使。若双梢子同使,则威力无穷,是防身御敌的重要软兵器。



  少林手梢子 少林长软双械之一。把长二尺,梢长八寸,三环套在一起,用时两把同使。

  铁链夹棒 形似大梢子棍和鞭类二节铁鞭,由一根长棒以铁链与一根小棒头相连接,但此间连接之链比大梢子所连之环要长的多。



  尤軮者,较诸軮鞭流星锤为更难。



十八般兵器—铲

  武术器械之一。是薄体阔刃的长兵器。铲是由生产工具演变而成为古代战争的兵器和武术器械。铲也是古代百姓和僧侣随行的武器。铲头一般是铁制,但杆有木或铁制两种。铲长六七尺。其中头长一尺二寸,扁平的呈弯月形,月牙朝上,忍薄而锐,向后渐丰厚,底部有一套筒与柄连接。铲柄尾部装有钻,可作刺点用。有的铲头,底部两角各凿一孔,上套粗大铁环,舞动声声作响,以增威势。主要击法有推、压、拍、支、滚、铲、截、挑、拨、劈、冲、摇等。



十八般兵器——斧  

  与戈矛同时,亦为古仗之一。黄帝时即有斧銊之名,在当时非但用为兵器,抑且用为刑罚之具。刑书释名载:黄帝五刑,四曰斧銊。按五刑即甲兵、刀锯、钻凿、斧銊、鞭扑、是也。由此推之,则斧之始于黄帝时也,其理甚明;惟当时并无所谓三十六法,对敌时不过乱砍乱劈而巳;迄汉时,南中蛮人创斧法,亦如枪法之创于武吃氏而流入中原者,惟始创者之为何人,则不可考据矣。其法初亦无三十六手之多,后之武师,从而增益之,使变化不测,成为战阵之利器,故今传板斧有三十六法也。



  汉刘熙《释名·释用器》:「斧,甫也,甫,始也。凡将制器,始用斧伐木,已乃制之也。」



  斧之溯源甚早,原始人类,即知拾利石为劈器。而最早之铜斧,见於商代,不仅用於武事,而且有的雕刻嵌镂,极为精美,已为仪仗之用。周代用斧风气不如商代,到了双锋剑出,与刀并用後,斧就更少人使用了,只作为砍迤工具,或为乐舞仪仗及斩杀之器。斧虽不作为主要兵器使用,但各代均有使斧者,尤其生活在北方地区的民族,喜练斧类兵器。



  宋曾公亮《武经总要》载有大斧、凤头斧,都是隋、唐遗制。元代军队喜用小斧、大斧和宽体大斧。清代将士喜用双斧,斧柄仅有尺余,斧刃甚小,双斧均可插腰,战场上使用灵活。



  我国史籍中鲜见斧兵的记载,而古典小说中则多有描述。《三国演义》第五十二回:「道荣出马,手使开山大斧,……轮大斧竟奔孔明。」《水浒传》第三十八回说黑旋风李逵,「使两把板斧」,第七十二回说李逵「拿著双斧,大吼一声,跳出店门」。从这些小说反映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出,斧是历代广为使用的兵器,所以它也成了民间武艺小说中一般侠客的常用兵器之一。



  斧的主要用法有:劈、砍、剁、抹、砸、搂、截等,舞动起来显得粗犷、豪壮,可以显出劈山开岭的威武雄姿。



十八般兵器—銊 

  銊为斧之由来,以时代论则为同时,以形式论亦正彷佛;书曰:「王左杖为銊,注銊大斧也。」按此可见斧銊本无甚巨大之分当,惟銊与斧,如完全相同,何不径名之曰大斧,而必名之为銊,此显见其相似而不能相混也。銊头较斧大三之一,桿端比斧多一矛头,长约一尺六寸,故銊桿长于斧桿者亦尺六七寸;斧桿末端无钻,故三十六法中无点逗各法也;銊则亦如枪桿,末端有三尖之钻,以备匆忙时作点格之用;至其余之搆造,则完全与斧相同,重量亦彷佛。斧之与銊,亦犹枪之与矛,箭之与弩,形式之不同者,仅毫厘问耳;至其功能,亦不甚判别,故能得三十六法之精髓者,銊斧可并用也。   钺是斧的一种,但比斧大。



  汉刘熙《释名·释兵》:「钺,豁也。所向莫敢当前,豁然破散也。」(释名未见)



  春秋、战国时,钺出土较多,但已渐失其战器性质,而变为仪仗饰品及明堂礼乐舞蹈之用。这是因为刀剑广泛应用在战场,而使笨重的钺退伍了。



十八般兵器——戟  

  戟为古兵器之一,创于弓箭之后,形与戈略同,皆横刃也;旧说为直刃,不知何本?其所异于戈者,援略昂起,成斜出形,而内上亦有刃。古显贵之家,皆立戟于门,以示官勋,是则又以兵器而兼为仪仗矣。其后又略变形式,援与柲之间,架以横梁,而援成反装之新月,形变横刃之内而为直刃之枪尖,且有架横梁于柲上,两面各作一倒装之半月形者,名之曰方天画戟;横梁之下,又装以铁制古钱或古锭,不知其何用,岂后人矜奇眩异,即兵器亦加以装饰耶?惟今日武器中所见之戟,皆用方天画戟之式,或单刃或双刃不一。至古戟则非但不可见,即图其形以示武师,或且瞠目而不能称其名,于是而叹古器之失传,古法之不可多得也。至戟之变体,不知始于何时,而后入竟弃古器而就此,谅有合用之处,然亦尽可另立名目,何必定借戟以为名,若二器相类,犹有可说,今二物回乎不同,绝无相似之处,沿习用之,未可不合。着者非必求奇异,实不能随俗,亦未敢苟同也;依次录之,纵人非我,所弗计也;世之精娴武事者,或不至盲从耳。



  戟为戈、矛合体之兵,柄前安直刃以刺敌,旁有横刃,钶勾啄敌,具有勾刺的双重作用。



  1975年北京近郊发掘周初(约西元1120年)木椁墓,出土青铜兵器中,有「戟」九支,证明了:「戟」这种中国特有的兵器,至少已有三千年以上的历史。



  周代大戟的出土,说明在周时已广为使用。古籍所载「棘」即「戟」。《左传·隐公十一年》:「颍考叔挟 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杜预注:「棘,戟也。」戟又为战国时的五兵之一,可知戟为当时常见的兵器。



  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的秦俑从葬坑中,出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镞、矛、戈、钺、吴钩等。就是两千两百年前,秦代军队武器装备的再现。戈、矛、戟这三种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长木柄,下端装有铜,有的矛柄长达6.3公尺。



  汉刘熙《释名·释兵》:「车戟曰常,长丈六尺,车上所持也。八尺曰寻,倍寻曰常,故称常也。手戟,手所持 之戟也。」 《周礼·考工记·庐人》:「庐人为庐器,戈 六尺有六寸,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



  汉刘熙《释名·释兵》:「戈,句孑戟也。戈,过也,所刺捣则决过,所钩引则制之,弗得过也。」



  汉代长兵重戟,长度在长兵与短兵之间。《汉书·东方朔传》:「武帝坐未央前殿,东方朔执戟立。」说明汉代文臣亦执戟。(?)又有双戟,《三国志·吴志》:「孙权乘马射虎,投以双戟」、「甘宁执双戟舞」、《魏志》「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斤。」。可见当时戟不仅广用,而且较重。 曹丕《典论·自叙》:「夫事不可自谓己长,余少晓持复,自谓无对;俗名双戟为坐铁室,镶 为蔽木户。後从陈国袁敏学,以单攻复,每为若神,对家不知所出,先日若逢敏於狭路,直决耳!」(《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



  晋代,长兵重矛枪,戟已降为仪仗之器,军士均执枪,而不执戟了。《晋书·王浚传》:「浚起宅门前路,令广数十步,曰:吾欲容长戟帜旗。」可知戟已不在战场上应用了。



  唐代戟已广用於舞具。《唐书·礼乐志》:「太宗制舞图,命吕才以图教乐工百二十八人,披银甲,执戟而舞,每三变,每变为四阵,象击刺往来,歌者和曰『秦王阵乐』。」此虽是银甲执戟,但戟已完全失去武器性质,沦为舞具了。 宋代的戟很少用於战场。《武经总要》在长柄铁刀类中,绘有一种「戟刀」,可知其形制为适应战场而变化,不是原形戟了。



  清代杂兵中有一种月牙短戟,或名手戟,除月牙刃外,上有尖锋、曲钩,亦具有勾兵、刺兵、割兵、兵等作用。



  目前仍有练戟者,戟的练法与刀枪不同,戟一般不做舞花,以剁、刺,勾、片、探、挂掳、磕,为主要的招式。



  古代戟分戟分马上戟、步战戟、双戟等不同用法,明清以後,同样形制的戟,各种武术流派,亦有各种不同练法。



十八般兵器—戈 

  中国先秦时期一种主要用于勾、啄的格斗兵器。商 周时期凡与战争有关的象形文字,经常绘有戈的图象,至 今汉字中 “武”、“战” 等字还均从戈,即渊源于此。   戈由长柄(□)和横装的戈头组成。标准形态的戈头, 包括上下有刃、前有尖锋的“援”和装□用的“内”两 部分,“内”上有穿绳缚□用的孔,称为“穿”。为防 止勾啄时戈头脱落,又常在援、内之间设“阑”,并在 援下近阑处下延成“胡”,胡上也有“穿”。戈□多为竹、木质。□的下端常装 有套筒状的金属“□”。

  关于戈的起源,一般认为是由镰刀类工具演化而来。 新石器时代的石戈头,只有援和内,至今仅在福建、广东 的一些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出土过。到了青铜时代,戈成 为军中必备的主要兵器。已发现的年代最早的青铜铸的 戈头,出土于河南省偃师县二里头遗址,至少是距今3500 年以前的制品。在商朝,青铜戈的使用已极普遍。为了 使戈头和□结合得更牢固,克服在战斗中易于脱落的缺 点,出现了三种不同装□方式的戈头,即銎内、曲内和 直内的戈头。由于 直内的戈头,援和内之间有阑,并增加了胡,与□结合得 最牢固,因此得到发展;而 另两种不如直内戈头牢靠,商朝以后被淘汰。西周时期 的青铜戈头,基本上沿袭商朝传统,但都是直内式样的。 为加强其勾击效能,戈头与□由垂直相交,逐渐加大角 度,改成大于90°的钝角。从西周末到春秋时期,还流行 一种尖锋呈等边三角形的带胡青铜戈头。以后由于青铜 戟的使用日渐普遍,戈的地位有所下降,但仍是主要格斗 兵器之一。例如《荀子·议兵》中讲,魏国步兵的标准 装备是戈、弩、剑、盾。河北省易县燕下都出土的大量 铸有燕王名的铜戈,可以视为这一时期铜戈的代表。戈 □有长有短,依据不同战术要求而定。一般说来,车战用 的戈□很长,步战用的戈□较短。在湖南省长沙市浏城 桥出土的春秋晚期铜戈中,长□的戈全长达314厘米,短 □的戈全长仅140厘米。

  此外,在商周时期也还有玉石制造的戈,其中有些 是可供实战使用,但大多数是仪仗用具。例如河南省安 阳市妇好墓中出土玉戈39件,制工精巧,都是仪仗用具 (见彩图新石器时代骨镞(河南陕县庙底沟出土))。   战国晚期,铁兵器的使用渐多,铁戟逐渐取代了青 铜戟,同时也逐渐淘汰了青铜戈。因此戈这种盛行于青 铜时代的兵器,到西汉以后已绝迹。



十八般兵器——镋 

武术长重器械。形似叉,中有利刃似枪尖,称"正峰"或"中叉锋",长一尺半;两侧分出两股,弯曲向上成月牙形。下接镋柄,柄长六至七尺。镋始于明代,逐渐由枪演变而成。至清代常见使用,现今使练者甚少。用法有拍、砸、拿、滑、压、横、挑、扎等。



十八般兵器——笔挝

  也称为"抓",古代的兵械之一,有长械、短械、软械三种之分。挝的使用方法融有长矛、大斧等长柄重械的技法。挝头似斧脑可宕击,挝笔似斧刃可用斧之劈撩之法,伸直之挝指则如矛尖,用以戳扎,挝柄似矛,杆可拨可撩。下面是几种长挝。   



十八般兵器——叉 

  叉之由来,较各种兵器为后,宋元以前,初不见用诸战阵,或谓汉时蛮人,皆以此为利器;又谓叉为古时猎兽之器。如上说,则叉实创自南蛮;如后说,则叉创于猎户;孰是孰非,亦未能断定,始自何时,亦无从稽考,姑置不论。



  至飞叉之法,宋代以前,迄无所闻,相传创之者为宗泽偏将张纯。纯为花县人,力猛侞虎,善使飞叉,能于二十步外取人,发无不中;时行伍中从而习者,颇不乏人。据此说,则叉始于南宋,以法之创始而推诸叉,即谓为叉亦创于是时,亦无不可;惟其法初甚简单,不过抡、盘、飞、掷、打击、抢接诸法而巳;其后代有增减,然皆从以上各法中变化而出;即今日所传之飞叉法,虽分路甚多,皆跳不出此六法,但就此六法杂乱而复叠行之耳。惟习此者,以南人为多,北派武术中习此者甚少;岂发源之处,视为不足贵乎?抑以南渡之后,其法流南方,北方反不得其真传乎?



十八般兵器——钯 

  钯头本为农具之一,并非兵器,乃神农之遗制;其来历亦甚悠久,与弓弩矛盾,无分前后,盖即今日农家用为翻盼米麦之具也。本用木质,其更为铁质而为兵器,则不知始于何时,因年代过远,实无从考究。虞喜志林载,贺齐好军事,兵甲器械,极为精好,钯爪叉棍,咸取上材,此即古人用钯之明证,而亦见钯之在武艺中,为不可缺者也。



  至西游记载猪八戒用钉钯事,虽属小说寓言,不足为据,然钯头盛行于当时武艺中,概可想见。良以钯有齿,可以筑击,齿上有盘接柄,形略如镋,可以冲击,反手则如用斧脑,击捶等法,无所不宜;柄又能挑格肘击,实较他器为便,其盛行于铁器时代也,亦固其宜;惜乎铁器进为火器,人都视武艺为不足重轻,其法随至失传,今无论南派此派,恐擅此法者,百无一人,亦可见国人之不能保存国技也。

  其用法有擂击、撞击、筑击,反击、格、架、挑、拨、挡、划等。武术单练套路的有荷叶钯,九齿钉钯等,对练的有钯对刀牌、钯进枪等。



十八般兵器——锏  

  锏为短兵之一,方形有四棱,连把约长四尺,因形似简故名。锏无刃,每距六七寸有节者,名竹节锏;自把至端,完全平直者,名方棱锏;盖以形之不同而变更其名也。考锏之由来,与剑为同时;至二十四法之出,则在秦汉以后,创自何人,亦不复可考;惟以短兵利于步战之故,后人多有习之者,即今南北拳家,类能娴之;亦正如单刀軮鞭之携带便利,可随身防护也。惟锏无单用,法重双行,故后人有雌雄锏鸳鸯锏等名,亦矜奇胘异,增减原有之二十四法,而另立门户者;然终脱不了此母法也。且有用长兵之人,而藏锏腰间,以防不测者;是则锏为短兵而兼为暗器矣,此大都皆后人之自作聪明,立伪欺人,不可为训也;世之学武者,宜遵古法行之,庶不至多所皆谬。



  铁鞭为六角形,铁锏为四楞形「大小短长,随人力所胜用之。」鞭、锏都属短兵器,因为二者形制相似,所以历代都把鞭、锏相提并论。宋《武经总要》:「铁鞭、铁锏二色,鞭,其形大小长短,随人力所胜用之。有人作四棱者,谓之铁锏,谓方棱似形,皆鞭类也。」明《武备志》亦同。



  清王《兵仗记》说:「与剑相类者为铁锏,无刃起四棱,言方棱似?也;有与为类者为铁鞭,纯铁为之,状如竹根节也。鞭、锏大小长短,各随力所胜用之。」由以上历史专著,我们可以了解,鞭形戕如竹根节,而状为四棱体,二者长短因人而异,以力量大小而权衡。



  鞭与锏历代视之为杂兵,因为在短兵器中不及刀、剑用之广,除双鞭双锏外,多配於其他兵器作战,尤其和长兵为伍来使用。



  唐初的战将秦琼善使双锏。



  其主要击法有击、枭、刺、点、拦、格、劈、架、截、吹、扫、撩、盖、滚、压等。





十八般兵器——钩 

  武术器械,古代兵器之一。由戈演变而成。春秋时期,钩与戈、戟并用之。武术中所用的钩有单、双钩之分。技法有钩、缕、掏、带、托、压、挑、刨、挂、架等。演练时起伏吞吐如浪式。





十八般兵器——镰 

  是枪和镰刀相结合的兵器。镰刀原属农具,由农具演化成武术器械是很晚的事情,至清代镰的实用才较为广泛。清代八旗和绿营都装备镰,并作为进战的主要兵器之一。其大体可分为长柄和短柄。长柄镰多为单使,短柄镰多为双用。镰大体可分为镰首、镰柄、镰把三个部分。用法有钩、割、挂、截、崩等。



十八般兵器——盾  

  盾,亦为古兵器,其发明也,较弓箭为后,且竟谓为因有弓箭之后,始有盾牌,亦无不可。弓箭之用,既能杀人于百步或数步之外,其利用较之长矛大戟,止能于对面取人者,固不可以同日语,而战争之时,利用之者,日多一日,惟双方如用弓箭以为战,实不啻以命相搏,有智者出,知人之皮朋尤非战争之道,必也得一物以抵抗之,克制之,使箭失其效用,然后可以自护而取人;甲冑之坚,不足以禦箭也,兵刃之利,不足以档箭也;于是乎盾牌之法尚矣。盾之制,不知始终于何时,但以其功效言之,一定有弓箭以后,始有之也。按时代推之,当在春秋之世;当时之有盾,不过专为抵禦敌人之弓箭者,后世称之曰挡箭牌,其取义至为明显,护身禦敌,诚足以傲诸兵刃而有余矣;盖非特不能伤盾之毫厘,即其他一切兵刃,亦不难为于盾;自盾之出,而各武器,咸敛其锋芒,而争相习尚矣;惟当时止用以挡禦,极为呆滞,此非盾之不良,实因无灵妙敏捷之法以运用耳;其后逐渐演进,施用亦渐得法,至汉而盾法昌明,习者亦多,非但足以自卫,抑亦可以攻人,其成效乃大着于世,光武部将马武,有弁目数十人。皆擅盾牌。每战辄先躯,冲锋陷阵。所向无敌。矢石如雨。不能伤其毫发,大小数十战,累建奇功,此可见盾之为功,非但自卫已也。当前之坚甲利兵,破之如催枯拉朽耳。其后人知此物实为战争利器,为将者且于一军中挑选精锐,专练盾牌,另行编为一队,以为战争时之用,亦有全军习此者,盾之见重于世也如此,累世相传,以至于清中叶。尚有冯子才刘永福所部之盾牌军。数与外人战。皆赖此以取胜。虽外人火之猛,枪械之精,无所惧也。后竟为列强所忌,由海牙和平会禁止编号练,盾牌君队从此绝灭,殊堪痛惜,今兹已无复擅萴哦詟者矣。



  盾是大家所熟悉的古代防御武器。早在商代已有盾,周盾更为完善。《周礼·司兵》明周时已有五种盾。士卒用手执盾,可以遮挡敌人兵器,尤其弓箭的进攻。如《韩非子》上说:「赵简围街,犀盾迟橹,立於矢石之所及。」说明盾之坚固,不畏弓矢弩石,及近距离无伤。



  《周礼·夏官·司兵》:「司兵,掌五兵、五盾。」郑玄注:「干橹之属,其名未尽闻也。」林尹按:古有大盾、步盾、子盾等。



  《周礼·夏官·司戈盾》:「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颁之。祭祀,授旅贲殳、故士戈盾。授舞者兵,亦如之。」



  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盾牌是重要的防御武器,所以类繁杂。如下:



  汉刘熙《释名·释兵》:「盾,也,跪其後,避刃以隐遁也。大而平者曰吴魁,本出於吴,为魁帅所持也。隆者曰滇,盾本出於蜀,蜀、滇所持也。或曰羌盾,言出於羌也。约胁而邹者曰陷虏,言可以陷破虏敌也,今谓之露见是也。狭而长者曰步盾,步兵所持,与刀相配者也。狭而短者曰孑盾,车上所持者也。孑,小称也。以缝编版谓之木络,以犀皮作之曰犀盾,以木作之曰木盾,皆因所用为名也。」



  曹丕《典论·自叙》:「夫事不可自谓己长,余少晓持复,自谓无对;俗名双戟为坐铁室,镶 为蔽木户。」(《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



  唐代时有一种盾牌叫彭排(或旁排),指皮木漆质的盾,其名有膝排、团牌、漆排、木排、联木排、皮排六种。



  宋代盾牌形制不同,小盾为马战和步战用,大盾攻城时可用,且有木盾、铁盾之分。大盾:《宋史·赵赞传》:「世宗移兵趋濠,以牛革蒙大盾攻城。」木盾:《宋史·曹利用传》:「利用至岭外,遇贼武仙县,贼持健标,蒙采盾,衣甲坚利,锋镝不能入,利用使士持巨斧长刀破盾。」盾之威力:《宋史·宗越传》:「家贫无以马,常刀盾步出,单身挺战,众莫能当。



  明代枪、炮已有相当威力,但用有限,盾牌仍然发挥其作用。尤其在抗倭战场上,戚继光采用轻捷的藤牌兵屡胜倭寇。戚继光《纪效新书》:盾牌「其来尚矣,主卫而不主刺,国初本加以革,重而不利步」,故改「以藤为牌,铳子虽不御,而矢石枪刀皆可蔽」。至於演练藤牌的方法,何良臣《阵纪》说道:「赖礼衣势、斜行势、仙人指路势、滚进势、跃起势、低平势、金鸡闯步势、埋伏势」八种,至於姿势,则要求「盾牌如壁,闪牌如电,遮蔽活泼,起伏得宜」。都是灵活的上步、退步、小跳步等。



  清军入关时已有藤牌军,牌用坚藤制,呈反荷叶形,因其坚又有伸缩性,所以抵御刀剑枪斧及矢镞弹丸,颇有效,多为冲锋陷阵之步兵用。今天这古老的防御武器,却成了我们武术锻链中的器具,用盾牌进行的对练项目,如盾牌刀对单刀、盾牌刀进棍、盾牌刀对朴刀等,不仅在国内表演时受到大众的欢迎,而且在国外表演也到好评。



十八般兵器——鞭

软鞭泛指由镖头、握把、若干铁节或数节棒棍以环相连制成的一类兵械。软鞭可击、可笞、可缚、可勾,善用者能胜刀剑。软鞭中有三节鞭、七节鞭、九节鞭、十节鞭、十三节鞭,这些鞭(现在均统称为九节)演练的技法和套路基本相似。另外,还有橡胶带或者皮、麻类、索类等编织制成的如蛇形软鞭、笞鞭、皮鞭等,此类鞭在技击上是以抽打为主。



  三节鞭 由鞭头、鞭把和中间两个钢节以铁环连接而成。



  九节鞭 铁或钢制,由九节短鞭组成。其顶端,节为鞭头,形状为枪头形成圆锥形,其后有环,以铁环与下一节相连。最尾端一节为鞭把,多为圆柱形。每2节鞭中以铁环相连。一般每节鞭长与练者拳头相同或略长。九节鞭类的各种铁鞭,是一种"软硬兼施",可长可短的兵器,平时携带方便。九节鞭以圆周运动为主,借助于手臂摇动和身体各部位的转带,增加惯性动力而改变圆心及方向。主要练习技法有缠、抡、扫、挂、抛、舞花击地趟鞭法等。



  杆子鞭 短杆头系绳索装一镖头,杆尾有鐏。

  皮 鞭 以生牛皮或牛筋制成。也可以以麻绳编制后,用油浸透,方可使用。长度按需要而定,可长至二丈,也可短于数尺。

  短鞭 短鞭没有鞭把,只有鞭身,鞭身以生牛皮或生牛筋编制而成,长度为三尺至四尺半。



十八般兵器——锤

  流星锤,是一种将金属锤头系于长绳一端或两端制成的软兵器,亦属索系暗器类。仅系一锤者,绳长约五米,称"单流星";系两个锤者,绳长为四尺半,称"双流星"。其锤有瓜形、多棱形、浑圆形等,大小如鸭卵。锤身末端有象鼻眼,用于串连环。现代武术运动中演练双流星,主要握持绳索中段,进行立舞花、提撩花、单手花、胸背花、缠腰绕脖、抛接等花法练习,其花法同棍花和大刀花。



  流星锤 由锤身、软索、把手三部分组成。锤的重量大小,根据使锤者量力而定。锤头末端有象鼻孔,以贯铁环,下以绳索扣环,软索有以蚕丝夹头发混合编制,也有纱线编制而成。软索粗如手指,长一丈五尺至二丈。把手以坚竹制成,缚于软索末端。把手长三四寸,粗盈把。把手为初学者所用。技成后可将把手弃去。流星锤平时将索成四折,用时可一抽而出。

  少林铁流星 绳长一丈六至一丈八尺。

  链子锤 软锤的一种,分锤身、链两大部分。锤形如小瓜,多为铜铁所制,链长三尺五寸。链尾有环,可以套于手中。

  狼牙锤 以纯铁铸成,重约三至八斤不等。按练者体力而定,锤为正圆形,分为前后两部。前部未狼牙状,上有寸长铁钉若干,钉头向前,极为锋利。后半似流星锤,无钉,锤头底部有象鼻孔一只,内系软索。软索尾部有千斤套腕,狼牙锤平时盛于坚革制成的囊中。锤环露于囊外,以便握取。

  双锤流星 铁链两端各系一流星锤,锤尾端饰以绸带。

  少林流星两头锤 绳长九尺至一丈八尺,属走线锤。



十八般兵器——弓   

  弓为古代兵器之一,激弦发矢,可以及远,考此法之由来最古,黄帝战蚩尤于涿鹿,纯用弓矢以制胜,此为有弓矢之最早者;惟当时之弓矢,都以竹木为之,虽能及远,终未能完善,迨后推阐其理,互相发明,加以精密之改造,于是乎弓矢逐成为战争之利器,非但发古人射抉之技,抑亦开后世火器之端,虽曰此皆由后人推阐而来,其创作者之功,要亦未可遽没也。按照弓箭之第一人为挥;考工记云:古传黄帝臣挥作弓,荀子则称倕作弓,而山海经则谓少皞生般,是始为弓。按年代考之,当以挥为创造者,而般倕大概亦古之弓人也。在当时弓箭之用,诚十百倍于其他兵器,非但力劲及远,擅是术者,精研而熟娴之,穿杨贯虱,百步射人,万无一失,较之现代之火器,无多让焉,故十八般武艺,以弓弩始而以白打终,其重视之也宜矣。 汉刘熙《释名·释兵》:「弓,穹也,张之穹隆然也。其末曰箫,言箫梢也;又谓之弭,以骨为之滑弭弭也。中央曰抚,抚也,人所抚持也。箫抚之闲曰渊,渊,宛也,言宛曲也。」



  1963年,山西峙峪遗址发现二万八千年前旧石器时代的燧石镞头。用很薄的长形石片制成,尖锐周正,已具备镞头的形式。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於是范蠡复进善射者陈音。音,楚人也,……曰:『臣闻弩生於弓,弓生於弹,弹起古之孝子。』越王曰:『孝子弹者奈何?』音曰:『古者人民朴质,饥食鸟兽,渴饮雾露,死则裹以白茅,投於中野。孝子不忍见父母为禽兽所食,故作弹以守之,绝鸟兽之害。故歌曰「断竹续竹,飞土逐」之谓也。於是神农、黄帝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四方。黄帝之後,楚有弧父。弧父者,生於楚之荆山,生不见父母,为儿之时,习用弓矢,所射无脱。以其道传於羿,羿传逢蒙,逢蒙传於楚琴氏。琴氏以为弓矢不足以威天下。当是之时,诸侯相伐,兵刃交错,弓矢之威不能制。琴氏乃横弓著臂,机设枢,加之以力,然後诸侯可服。琴氏传之楚三侯,所谓句 、鄂、章,人号麋侯、翼侯、魏侯也。自楚之三侯,传至灵王,自称之楚累世,盖以桃弓棘矢而备邻国也。自灵王之,射道分流,百家能人用,莫得其正。臣前人受之於楚,五世於臣矣。臣虽不明其道,惟王试之。……夫射之道,身若戴板,头若泪卵,左蹉右足横。左手若附枝,右手若抱儿。举弩望敌,翕心咽烟。与气俱发,得其和平。神定思去,去止分离。右手发机,左手不知。一身异教,岂况雄雌。忑正射持弩之道也。』」 《易·系辞下》:「古者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



  《世本》:「探作弓,夷、牟作矢。」 《左传》曰:「楚灵王次於乾溪,右尹子革夕,王与之语曰:『昔我先王熊绎,僻在荆山,唯桃弧棘矢,以供御王事。』」



  《初学记·武部·弓》:《韩诗外传》云:「齐景公使人为弓,弓人之妻曰:『此弓者,泰山南乌号之柘,燕牛之角,荆麋之弭,河鱼之胶。四物者,天下之精材也。』」



  《周礼·夏官司马》:「司弓矢,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辨其名物。……王弓、弧弓,以射甲革椹质者;夹弓、庾弓,以授射侯鸟兽者;唐弓、大弓,以授学射者。……凡弩,夹、庾利攻守,唐、大利车战野战;凡矢,枉矢、矢利火射,用诸守城车战;杀矢、堠矢,用诸近射田猎。」 周时有王弓、弧弓、夹弓、瘦弓、唐弓、大弓等六种。它们的形制各有特色,用法各自不同,王弓、弧弓用於守城和车战,夹弓、瘦弓用於田野狩猎和弋射飞鸟,唐弓、大弓用於习射。弓的大小也依使用者的身长和体力,区分为上弓(六尺六寸)、中弓(六尺三)、下弓(六尺)。



  汉代有虎贲弓、雕弓、角端弓、路弓、强弓。弓身多半镶有铜饰或玉饰。



  《史记·周本纪》:「楚有养由基者,善射者也,去柳叶百步而射之,百发而百中之,左右观者数千人,皆曰善射。」



  《孟子》:「逢蒙学射於羿。」《荀子》:「羿、逢门者,善服射。」《史记·龟策列传》:「羿名善射,不如雄渠、逢门。」 《史记·李将军列传》:武帝朝之飞将军李广,「出猎,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逢门射法》二篇、《阴通成射法》十一篇、《李将军射法》三篇、《魏氏射法》六篇、《强弩将军王围射法》五卷、《望远连弩射法具》十五篇、《护军射师王贺射书》五篇、《蒲苴子弋法》四篇。共计八种



  《魏书·李安世传》:广平人李波,宗族强盛,其妹雍容尤善骑射,百姓为之语曰:「李波小妹字雍容,褰裙逐马如卷蓬,左射右射必叠双。」



十八般兵器——弩  

  弩亦弓属,相传为黄帝所造,亦名窝弓、其发矢不仗人力,而用机括,力强而及远,较弓为烈,猎人恒设置丛莽阊,使虎豹等误践其机而中矢,于此可见其力之强也。惟弩之形式,与弓略异,弓背之中,横置一臂,发矢之机,即置于是,发时先架弦于机,此处名弩牙,然后捩其弩鼻,牙与此处本一木,不过方向相异,此上则彼下,此下则彼上,有如捕鼠器之机括然,故一捩弩鼻,牙与此处本一本,牙即脱弦,而弦激矢出矣。弩之大小不同,名亦各异,小者以手攀捩,其大者须用足踏,盖非手之力足以胜任也。其名则有神臂弩,花装弩,穿镫弩等,大概皆以其用法不同而异名。至弩之搆造,依然如是也,大概此等名目,皆出于唐宋之间,固非古代所定之名称也。弩之功用较弓箭为巨,及火器兴,弓弩之位置遂一落千丈,以至今日,非但习此者少,并其名称及形式而忘之矣。惟北方多山林,毒蛇猛兽时出为民害,山居者犹多设窝弓以自卫。猎户以猎兽为生,火烧之外,亦借窝弓以设伏,一旦火烧失效,亦有以弩杀兽者。故弩箭虽不见用于战争,而山陕口外之人,尤多习此者,自卫谋生,两利之道也;至若南方之人,孱弱素蓍,今虽稍注意武事,而此道则无复能之者矣。



  汉刘熙《释名·释兵》:「弩,怒也,有执怒也。其柄曰臂,似人臂也。钩弦者曰牙,似齿牙也。牙外曰郭,为牙之规郭也。下曰县刀,其形然也。含括之口曰机,言如机之巧也,亦言如门户之枢机开阖有节也。」



  弩的射程比弓远。



  战国时期有四弩:夹弩、瘦弩、唐弩和大弩。夹弩、瘦弩较轻便,发射速度快,多用於攻守城垒;唐弩、大弩是强弩,射程虽远,但发射速度较慢,多用於车战和野战。



  《战国策·韩策一》:「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溪子、少府、时力、距来,皆射六百步外。」许慎注《淮南子· 真篇》:南方溪子蛮夷柘弩,皆善材。韩有溪子弩。」少府,官府名,少府所造之弩。时力,作之得时,力倍於常,故名时力。距来,当为「距黍,《荀子·性恶篇》:「繁弱、钜黍,古之良弓也。」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望远连弩射法具》十五篇。



  汉代的弩,有用双臂拉开的「擘张弩」,和用脚踏的「蹶张弩」两种。



  诸葛亮在蜀时,曾制造一种连弩,称为元戎,弩箭用铁制,长八寸,将十枝箭放在一个弩槽里,扣一次板机,就可由箭孔向外射出一枝,弩槽中的箭随即又落下一枝入箭膛上,再上弦,又可继续射出。(武术论集P164)



  晋代的弩较汉代大,有「万钧神弩」之号。如晋安帝义熙六年十二月(西元410)刘裕用万钧神弩,连破卢循。



  宋神宗熙宁元年(西元一0六八),李宏发明踏张弩,名叫神臂弓,《宋史》说:「身长三尺二寸,弦长二尺五寸,箭木羽长数寸,射三百四十余步,入榆木半箭。」具有射程远,重量轻的优点,所以一直流传到明代。



  北宋时,床弩盛行,《武经典要》载有双弓的双弓床弩、大合蝉弩、斗子弩和三弓的手射弩、三弓弩。明代末年,弩渐衰落,清朝军队已经不用为战斗武器了。





十八般兵器——箭     
   是靠机械力发射的一种兵器。箭因其弹射的方法不同,又可分为弓箭、弩箭和摔箭。箭由箭头、箭杆、箭羽三部分组成,箭头,又名箭镞,多为铁制,头锐而底丰,式样有三菱形,三角形,圆锥形等。其刃薄而锋利,旁有槽。箭杆以木或制成,嵌于箭头之下。箭杆为圆柱形,用箭端制作而成。箭羽常以鹏鹘等巨禽翅制成,夹于箭杆尾端,使箭在飞行中平稳地命中目标。



箭的历史伴随着弓的产生,远在石器时代就作为人们狩猎的工具。历经迄今约有三万能年的演化。古代军队把箭列为作战的武器随着火器的出现,至十九世纪中叶,太平天国战争中已基本上不用弓箭。近代以后,射箭从军事上分离出来,成为习武强身的体育运动项日,射箭被列为正式的比赛项目之一。



箭端:制造箭杆的工具。为方形硬木所制,箭端中有并一圆槽,略比箭杆为大,圆槽贯两端。一端敞开,一端装有钢板上有一圆孔。圆孔呈薄刃形,圆孔大小如箭杆圆珠笔而平直,此器因使箭杆斜而更正, 曲而复直,故取名为端。



箭制:指箭的规定编制,我国古代军队从广泛用箭,各朝各代对箭的式们都有规定。《唐六典·武库令》载:“箭之制有四:一日箭、二日木箭、三日兵箭、四日弩箭。”各朝代的箭制大抵相同。



徒:箭镞的别称。《释名·释兵》:“镞 ,关西日徒。铰也,言有交刃也,”



镞:①指箭头。《文选·西都赋》:、“尔乃期门齐飞,列刃攒。”②箭名。《诗·大雅·行苇》:“‘敦弓既坚,四既钧。”《尔雅·释器》:“金箭谓之。”“以金为镞,齐者名镞”。



镝:箭镞的别称。〈历记?秦楚之际月表〉:“销锋镝。”



抉拾:古代射箭用器具。抉指扳指,载右指上,用以钩弦。拾零。着以左臂,用以护肩,抉用棘或骨制成,拾以革制成。



步叉:箭袋。〈释名?释兵〉:“步叉,人所带,以箭叉于其中也。”〈后汉书?兴服志〉:“箭袋谓之步叉。”



箭桶:装箭器具,亦作箭袋。以皮革制,外饰花纹,长短与箭之尺寸为标准。盛箭器具。用木或兽皮制成。〈周礼?夏官?司弓夭〉:“中秋献。”



古时箭的种类很多,现介绍如下:



(1)夭:箭的别名,〈广雅?释器〉:“夭,箭也。”“夭,指也。官其有所指向,迅疾也。”



(2)八夭:①箭类的总称。②中国古代的八种箭。〈周礼?夏官?司弓夭〉:“常六弓四弩八夭之法。”八夭为枉夭、挈夭、杀夭、候夭、恒夭、痹夭、。枉夭和挈夭,可以带火发射,用于守城及车战,杀夭与候夭,用于近射和田猎;恒夭和痹夭用于散射:夭和夭用于远射。



(3)匕:古时箭头的别名。《左传·昭·二六年》:“谢之中盾瓦……匕人者三寸。”



(4)一枪三剑箭:箭的一种箭头为扁平锐三角形,箭杆以木或铁制,供弓弩发射用,因其一次可发射三枚,故名。



(5)三叉箭:箭的一种。其式样与普通之箭相似,惟箭头为本叉形,中有尖刃,两侧各有向外突出的小刀,整个箭头呈扁平状。



(6)大习箭:箭的一种。箭习与箭杆比普通箭为长。唐·杜甫《丹青引》诗:“良相头上进贤冠 ,猛将腰间太习箭。



(7)小凿头箭:箭的一种。箭头形状如凿头,箭杆较细,以木或制成。供子弩发射。



(8)飞凫:箭的一种,《六韬·虎韬·军用》:“飞凫雷影自副。“《注》:”飞凫。赤茎白习,以铁为首。”



(9)飞虻:箭的一种。汉·扬雄《方言》:“箭……其三镰(棱)长尺六者,谓之飞虻。”《东观汉纪》:“光武作飞虻箭,以攻赤眉,”



(10)无扣箭:箭的一种。箭头为扁平锐三角形,顶角细小如针。箭杆以木或竹制。为明代弓射箭。



(11)无羽箭:箭的一种。又名“没羽”。《宋史·兵志》:“湖北享西造纳无羽箭。上曰:“箭不用羽,可谓精巧。”



(12)木羽:弩箭的一种。据《宋史·兵志》载:“宋真宗咸平元年,石归宋献木羽弩箭,能致远,入铠甲。”



(13)木箭:箭的一种。以木制之。



(14)木朴头箭:其式样与普通之箭相似,惟箭头以硬木制成,头大尾小成滴水状。



(15)木兔叉箭:全长二尺九寸,箭头为三棱椎形,后面有两个月牙铲形尖齿朝前突出,植于箭杆,杆以杨木制,箭羽为雕羽制。为清代弓射箭。



(16)水箭:全长二尺九寸,箭头为铁制,形状如铲。长五分,宽七分,以与箭杆相连,【骨交】以梨木制,箭羽以雕羽制。为清代弓射箭。



(17)乌龙铁脊箭:铁制。箭头呈扁平蛇矛状。用弓发射。



(18)月牙箭:其式样与普通之箭相同,惟前头为月牙状,有朝前突出之两尖刃。整个箭头呈扁平状。



(19)月牙鈚箭:全长二尺九寸。箭头为铁制,呈月牙铲形,长一寸五分,宽一寸二分,头部锋利,箭羽以雕羽制。为清代弓射箭。



(20)凤羽:弩箭的一种。元《东南记闻》载:“赵执中制木干箭,能射三百步外,名凤羽。”



(21)半边扣箭:箭头为扁平锐三角形,顶端尖细如针,后部有二个倒钩,非常锋利,箭杆以木或竹制成。为明代弓射箭。



(22)平题:箭的一种。汉·扬雄《方言》:“箭明镞…… 者谓平题”。



(23)艾叶头箭:箭的一种。箭头为艾叶状,尖刃之下有前斜出之若于尖刺,整个箭头呈扁平状。



(24)号箭:传递信号的响箭。《水浒传》第十一回:(朱贵)搭上那一枝响箭,向对港败芦折苇里面射去,林冲道:“此是何意?”朱贵道:“此是山寨里的号箭,少刻便有船来。”



(25)四扣马箭:箭为扁平圆锥形,箭杆为木制,杆末端扣弦处为交叉成十字的两个月牙形,此箭多用于射马。为明代弓射箭。



(26)四髯箭:弩箭的一种。其式样与普通之箭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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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三天后    时间: 2006-6-9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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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四髯箭:弩箭的一种。其式样与普通之箭相同,惟箭头后有四须,两旁刻有深槽,能穿甲而过。此箭体过程,不能远射,常用腰开弩发射。



(27)白羽:以白羽作箭羽,故名。张守节《正义》引文颖曰:“引弓尽箭镝为满,以白羽羽箭,故云白羽也。”



(28)皮顶角顶小朴头箭:箭头为皮革裹棉花而成,箭头用绳缚于箭杆之上,杆以木或竹制,此箭专为演习、对抗射击之用。明代弓射箭。



(29)羊头:箭的一种。汉·扬雄《方言》:“凡箭镞……三镰(棱)者谓之羊头。”



(30)齐鈚箭:全长二尺九寸,箭头铁制,呈平头铲形,长一寸七分,宽七分,杆以杨木制,羽以雕羽制,清代弓射箭。



(31)杆头箭:箭为扁平形双棱状,箭杆较短,供木弩发射用。



(32)夹骨包箭:长二尺九寸,箭头为铁制五棱状,与骨【骨包】相连,长三寸三分,骨【骨包】以兽角制,环穿十个圆孔,杆以杨木制,羽为雕羽制。清代弓射箭。



(33)竹箭:以竹制。见《唐六典·武库令》。



(34)杀矢:箭的一种。因杀伤力强而得名。《周礼·夏官·司弓矢》:“杀矢、疾矢,用诸近射、田猎。”郑玄注:“杀矢,言中则死。”



(35)合包哨箭:全长二尺九寸,箭头长二寸一分,为扁平方铲状,头部薄而锋利,阔一寸五分,以骨【骨交】五箭杆衔接,骨【骨交】以兽骨制成,长一寸,呈圆锥形,上有四孔,杆以杨木制,羽以雕羽制。清代弓射用箭。



(36)快箭:角镞长一寸一分,阔四分,状如凿子箭而小。见《清会典图·武备·快箭图说》。



(37)凿子箭:头阔如铲形。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驾登里津楼诸军呈百戏》:“又双柳枝插于地,数骑以凿子箭,或弓或弩射之。”



(38)两开肩箭:头为扁平锐三角形,后有一只三角形倒钩,杆为木制,为明代戚继光所制之弓射箭。



(39)连珠箭:可供连发。《秦并六国评话》:“李信不用长枪,抬弓取箭,射三只连珠箭,张吉落马。”



(40)兵箭:为步兵所用。见《唐六典·武库令》。



(41)角头箭:全长二尺九寸,头为铁制,形状为枚针,长四寸二分,杆为杨木制,羽为雕羽制,为清代弓射箭。



(42)枉矢:古箭名。《周礼·夏官·司弓矢》:“凡矢、枉矢、杀矢、利火射,用诸守城车战”。郑玄注:“枉矢者,取名变星,飞行有光,今之飞矛是也。”



(43)枪头箭:长二尺九寸,头为铁制,形状如长枪头,长三寸,宽四分,杆以杨木制,羽以雕羽制,清代弓射用箭。



(44)抹角鈚箭:长二尺九寸,头为铁制,形状如梳脊鈚箭头,只是在后角处切去一块,长二寸,宽二寸一分,杆以杨木制,羽以雕羽制。为清代弓射用箭。



(45)鸣镝:响箭。箭在空中急速飞行时能发出鸣响。《史记·匈奴列传》:“冒顿巧作为鸣镝,习勒其骑射。”《集解》:“矢镝飞则鸣。”



(46)鸣铃飞号箭:响箭的一种。矢为圆锥形枪头状,杆以竹制,上有六至八只凹凸方孔,以箭以弓发射,时会发出哨声。



(47)金仆姑:箭的一种。《左传·鲁庄公十一年》:“乘丘之役,公以金仆姑射南宫长万。”杨伯峻注:“朴姑,矢名,矢之名仆始……其义不可强求。”



(48)金箭:以金为镞而得名,《旧唐书叱蕃传》:“其举兵以七寸金箭为契”,亦名“金镞箭。”



(49)弩箭:为弩射之箭。《汉书·霍光传》:“河东太守郊迎,负弩矢先驱。”



(50)兔叉箭:箭头为扁平椭圆形,刃口锋利,后有十字交叉,铁钩分向前后,杆多又木制,明代弓射用箭。



(61)鱼叉箭:长二尺九寸,头如钯形,宽一寸四分,长一寸九分,分为5个铁齿,每个齿均带有倒钩,齿尖,杆为杨木制,羽以大雁羽制,漆成黑色。清代弓射为箭。



(62)柳叶箭:其式样与普通之箭相同,惟箭头形似柳叶。整个箭头呈扁平状。



(63)荞麦棱箭:头为扁平铲形,头部平,当中略向后凹,后部有月牙形倒钩,杆以木制或竹制。明代弓射用箭。



(64)点钢箭:其式样与普通之箭相同,惟箭头小而尖,其后有两个倒钩小刃。整个箭头为纯钢打制而成,呈扁平状。



(65)鈚箭:杆长而头薄。《集韵》:“鈚木依矢。”汉·扬雄《方言》:“箭镞广长而薄镰谓之鈚。”



(66)眉针箭:箭矢前部为针状,中部三角形,后部为倒月牙铲形,杆以木或竹制。为明代弓射箭。



(67)皇帝大礼随侍箭:全长三尺一寸,头为三角形,中有脊阔,一寸六分,头长二寸九分,杆以杨木制, 羽以雕羽制,漆成朱红色。为清代弓射箭。



(68)皇帝大阔【骨包】箭:全长三尺一寸,呈三棱形状,下部圆柱形,上有8个小孔,杆以杨木制,羽以雕羽制,漆成绿色。为清代弓射箭。



(69)皇帝吉礼随待哨箭:全长三尺一寸,箭头为中棱形,平头而锐利,箭头安装于角【骨包】上,骨【骨包】以兽角制成,为圆形,上有8个小孔,箭杆以杨木制,羽以雕羽制成。为清代弓射用箭。



(70)皇帝行围哨箭:全长二尺八寸,箭头为枪头形,中有脊,下部以兽角做成【骨交】,扁平状,长二寸,四周有8个孔,羽以雕羽制。为清代弓射用箭。



(71)皇帝随侍鈚箭:式样用皇帝大礼随侍鈚箭。为清代弓射用箭。



(72)皇帝随待兔叉箭:全长二尺九寸,头为六棱锐角形,后有4个前曲尖钩装于【骨包】上,【骨包】以兽角制,前锐后圆,长一寸六分,四周有5个孔,羽以雕羽制。为清代弓射用箭。



(73)恒矢:箭的一种。为礼射用。《周礼·夏官·司弓矢》:“恒矢、痹矢,用诸散射。”郑玄注:“恒矢,安居之矢之。”



(74)索伦箭:全长二尺九寸,头为铁制,呈三棱锥形,长二寸八分,宽五分,杆以杨木制。为清代弓射箭。



(75)哨箭:箭镞上加骨角哨子,发则哨响。古称“呜镝”。清代称哨箭。



(76)鸭嘴哨箭:长二尺九寸,头为铁制,扁平形,薄而锋利,以【骨交】与杆相连,梨木制,前微扁衔箭头,四面有环,杆以杨木制,羽以雕羽制。为清代弓射箭。



(77)铁箭:弩箭的一种。箭头以铁或铜铸成。中脊线高起,两旁各有凹槽,槽内可贮毒药。箭头下装有细箭杆,装配不求太紧,以插住为限。一旦铁箭射入人体。箭杆一拨即出,而箭头则嵌入人体而不能自拔。



(78)铁朴头箭:箭头扁平锐角形,后倒月牙铲状铁钩,头中有小孔,杆以木制,为打猎或传号之用,发射时有“唿唿”声。为明代弓射箭。



(79)铁兔叉箭:长二尺九寸,头由枚铁片组成锐三角形,长二寸五分。下有四个向前突出倒钩,钩尖锋利,杆以杨木制,羽以雕羽制。为清代弓射箭。



(80)铁骨利锥箭:其式样与普通之箭相同,惟箭头狭小而特别尖锐,能穿透一般盔甲。亦称“铁骨丽锥箭”。



(81)铁羽大凿头箭:头尺寸较大,形状如大凿头箭头,杆较粗,以竹或木制,羽为铁片制,供大合蝉弩发射用。



(82)狼舌人箭:头为扁平状,两只相连,纯圆,杆以木制。专供射马用。



(83)射虎鈚箭:长二尺九寸,头为铁制,呈三棱形,长一寸五分,宽九分,杆以杨木制,羽以雕羽制。为清代弓射箭。



(84)透甲锥箭:头为圆锥形,前尖中粗后略细,杆以竹或木制,明代弓射箭。



(85)【豆斗】子箭:箭的一种。头为锐三角形,中有脊,两只后角锐利而朝后突出,杆为木或竹制,供三弓【豆斗】子弩发射。



(86)梅针箭:全长二尺九寸,头为铁制,与角头箭箭头相似,杆以杨木制,羽以雕羽制。清代弓射箭。



(87)菠菜头箭:头如菠菜状,扁平钝圆形,后有两排倒钩,均很锋利,杆以木或竹制。明代弓射箭。



(88)铲子箭:头前部扁平尖针状,中部如倒月牙铲形,后部为锐三角形,杆以木或竹制,专为射马,明代弓射箭。



(89)凿子头箭:头扁平如月牙铲状,杆以木制,其多用于射马。明代弓射箭。



(90)筒子箭:用竹制成箭囊,内装15-20枝,囊上缚带可背或束于腰际,头为扁平枪头形,杆为竹制,长尺半,杆尾端以雀毛作羽。明代手掷箭。



(91)雹箭:以骨为镞的箭。《南史·齐本纪上》:“苍梧王渐行凶暴,屡欲害帝……及取雹箭,一发乃中帝脐。”



(92)綦卫:古时用綦竹制的羽箭。《列子·仲尼》:“引乌号之弓,綦卫之箭。”张湛注:“乌号,黄帝弓。綦,地名,出美箭;卫,羽也。”



(93)踏橛箭:箭头为锐三角形,中有脊,两只后角锐利而朝后突出,杆以木制,呈方棱形。供手射弩发射用。



(94)篇矢:竹箭。《吕氏春秋·贵卒》高诱注:“小曰镞矢,大曰篇矢。”近人陈奇猷注:“‘篇’为竹名。则篇矢以竹为,不以金为锋。”



(95)燕尾鈚箭:长二尺九寸,头为铁制,呈扁平燕尾状,燕尾剪尖略向外翘,长二寸,尾尖宽一寸五分,杆以杨木制,羽以雕羽制。清代弓射箭。



(96)矰①古代系生丝以射鸟雀箭。《史记·老子传》:“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矰。”②短箭《国语·吴语》:“万人以为方阵,皆白裳、白矰、素甲、白羽之矰,望之如荼。”



(97)鞭箭:短小,头为扁平,锐三角形,头部细针状,杆以木或竹制。明代用铜溜子发射的箭。



(98)攒竹箭:头为3个上连的棱形,中有脊,杆以竹制,较一般箭长。明代弓射箭。


作者: 玄机子    时间: 2006-6-10 20:57
{/se}{/se} 我顶~~~~
作者: zero2    时间: 2006-6-12 16:01
拜托!三天后,我不是在那个地址找到的!!
作者: 叶舞枫    时间: 2007-5-1 03:41
发布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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