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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贼喊捉贼?可笑的言论 [打印本页]

作者: 寻找梦想世界    时间: 2012-4-14 09:17
标题: 贼喊捉贼?可笑的言论
本帖最后由 寻找梦想世界 于 2012-4-14 15:47 编辑

(这是我从雷欧纳德的博客上看见的。部分标点符号有改动。)

偶然看见某人写的一篇《关于著作权:你的游戏离能干干净净、正式上市销售有多远》

显然本文是在误导小朋友。

这里我要严正的说,不管你的游戏有多干干净净,在我国都是不能上市销售的。

因为在我国,在线销售游戏软件,需要由文化部授予的网络文化许可证 ,也就是俗称的文网文。

而66RPG里100%的用户不具备申请文网文的资质,某萌也不具备。因为文网文申请的硬性要求是:公司注资达到1000万人民币。

那么,什么样的行为需要有文网文才能进行?通俗点说,在互联网传播经营性的文化活动,并以此牟利的,就需要这个许可证。网络发行游戏当然也需要(免费同人游戏则不需要)。

所以,某萌是没有资格发行游戏的,之所以至今没有被抓,是因为规模太小人家没管而已,但请不要以为没人来抓你你就是合法的。

那么,雨血为何能发行?

因为soulframe的公司只是雨血的开发商,并不是发行商。而雨血的发行商gamebar具备文网文资质,所以雨血的发行是合法的

另外,如果你的游戏想要发行光盘的话,则需要通过新闻出版总署的审批,拿到版号(这个雨血也拿到了,但是某萌则没有)。

如果你想要通过渠道商发布(电信、移动等),则还需要获得渠道商的审批证书,还要参与渠道商的销售分成。

关于素材版权。我觉得,自己就是做游戏的,还不尊重别人的版权的话,又何足立足?

但是,至少刚发布了一个什么一盘蚊香的游戏的人,基本上抄完市面上成功的所有的webgame的素材,没什么资格讨论这个。

的确,这块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很大的漏洞。说穿了,即使你侵权,也只有版权拥有者才能举报和控告你。但是,你又没挣几个钱,告你也得不到任何好处,人家一般懒得告。但是,还是要重申,人家懒得告你,也并不能代表你合法。

至于缴税那部分,也请大家不要被误导,任何以公司形式经营的销售活动,都需要依法纳税。当然,你要是能搞定文网文,那么这点税对你来说并不算什么

所以,这话从某些人嘴巴里说出来,根本不靠谱。不靠谱的原因就是,有些人一辈子都没合法的在我国发布过一部游戏,居然还敢大言不惭的教导别人如何正式销售游戏。

好了,现在,你又觉得,你离上市销售有多远?
作者: 判约之轮    时间: 2012-4-14 09:21
本帖最后由 判约之轮 于 2012-4-14 09:29 编辑

= =,首先我看不出这和雷欧纳德有什么关系,倒是柳柳大人发过相似的文章~
其次雷欧纳德已经是个禁忌的讨论对象了吧······←我发帖之后才点进来的请无视这句话

然后,我不觉得楼主说的在理,诚然,销售许可证的确不是那么容易拿到的~
但是你要知道,罗马并不是一天建成的,单机游戏产业也是同理~
你不能指望一个昨天还是各种抄袭的游戏,今天就不仅拿到许可证,还把素材都洗白掉~
我更相信那篇文章是为今后铺路,至少将素材的版权问题解决了,只要素材没有版权纠纷,那么金钱的问题还会远么?
而且漫展什么的大概楼主没听过?某紫的游戏不就是半商业化了么?


回复1:
其实有些事情,不是眼见为实,如果你看到他离开6R前那一场风波,你自然就明白,为什么雷欧纳德和柳柳那么针锋相对~
至少我是不怎么信服他的言论的~
作者: dukesward    时间: 2012-4-14 10:48
lz发这个想干嘛?这些问题放到这里来讨论好像不大合适吧?
作者: star007    时间: 2012-4-14 10:50
销售没想过,只是打算做个游戏给朋友玩玩而已
作者: Mr.L    时间: 2012-4-14 11:19
基本全是学生党的6R有多少是准备从事游戏制作专业的?又有多少是准备自立门户建立公司的?
虽然很理解LZ想要打脸的心情,但是这种命中率根本打不中的。

作者: z12067010    时间: 2012-4-14 12:24
我想知道这帖子最先就是在水区么……



我什么都不知道哟

作者: 天使喝可乐    时间: 2012-4-14 12:55
判约之轮 发表于 2012-4-14 09:21
= =,首先我看不出这和雷欧纳德有什么关系,倒是柳柳大人发过相似的文章~
其次雷欧纳德已经是个禁忌的讨论 ...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和你的游戏是否合法没有关系 难不代表可以降低标准 我赞同LZ的观点
很多人逃避问题就喜欢以 “不是一时半会能成 要慢慢来” 做托词 结果是一事无成

但是不能说全盘否定它的文章 只能说有很大缺陷(当然了 得看误导程度大不大了 文章没看过所以不下定论)
作者: 松鼠    时间: 2012-4-14 13:12
比喻不当,说“贼教别人怎么做好人”才对
不管贼多可笑,就事论事讲教做好人这事本身没错,所以略支持状观望
作者: __季末。    时间: 2012-4-14 13:14
我预感这帖子马上会被河蟹……
所以不予评论- -
作者: 黑色的笔    时间: 2012-4-14 13:26
想说的话就再楼主的名字里。顺便觉得楼主是马甲
作者: Sonic1997    时间: 2012-4-14 13:32
这篇文章就没必要转载来柳啊了吧- -
作者: 喵娘    时间: 2012-4-14 13:32
lz这ID和内容再怎么掩饰也骗不到人。
作者: 李梦遥    时间: 2012-4-14 13:34
柳啊……
作者: bbh    时间: 2012-4-14 15:30
这个语气让我想起了某神………………
关于这种事情我不大了解,我也就不从lz文章里捡骨头了,但是lz既然你说
免费同人游戏则不需要

那这篇文章就可以完完全全的54掉了。看看现在日本的几个著名公司,不都是从做同人过来的?这样的话大家都去做同人不就ok了。做好了还能名利双收(东方和月姬,被告诉我你不知道啊==)
作者: Kimu    时间: 2012-4-14 15:32
注册时间,发帖数量,帖子类容
看样子是某人的MJ或继承人
作者: 905423717    时间: 2012-4-14 15:49
LZ是我的马甲,哇哈哈。
作者: yychchhh    时间: 2012-4-14 16:20
@雷纳欧德来看看……
这是一个涉及版权的问题。
个人看法:素材什么的不是重要问题,是发布的允许?
作者: dduu    时间: 2012-4-14 19:11
感觉变成对骂混战了,蹲着笑看,反正一个人说几句,骂几句,反驳几句也无法逆天
欢迎辩论,本人将不予点评
作者: Kimu    时间: 2012-4-14 19:18
dduu 发表于 2012-4-14 19:11
感觉变成对骂混战了,蹲着笑看,反正一个人说几句,骂几句,反驳几句也无法逆天
欢迎辩论,本人将不予点评 ...

骂是浪费时间
作者: dduu    时间: 2012-4-14 19:19
Kimu 发表于 2012-4-14 19:18
骂是浪费时间

我可没有骂偶
作者: yangff    时间: 2012-4-14 23:23
avfun。exe
作者: 七夕小雨    时间: 2012-4-15 00:13
本帖最后由 七夕小雨 于 2012-4-15 00:20 编辑

看起来雷子低估了中国的代办文网文的能力了~~,找代理去办的话就会有一个挂名公司持1000w资本注册文网文(当然必须省份一样),然后进行公司的文网文转交协议就可以了,完全合法,手续齐全,这个花费在5k-3w左右,而且如果6R本身具有文网文,那么只要游戏隶属于6R这个平台发布都是没有问题的
作者: 一瞬间的幻觉    时间: 2012-4-15 03:46
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别的我没精力去管了
作者: Mr.L    时间: 2012-4-15 08:21
看来雷子还有在关注柳大的事情啊,余情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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