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快步前行。
尘土的气息像毯子一样覆盖大地。我们已经走到了沙漠的边缘。在薄雾的尽头耸立着岩壁,雕有传言中月门的岩壁。而我们面前已经没有像样的道路了。
我帮助同行者们换上长木橇靴,用长袍裹住口鼻。独岩的沙尔茨向我竖起双手食指和拇指,于是我也用同样的手势回应了他。“愿如帆行破浪”我们互相祝福,右脚一登,向沙漠深处开始滑行。
这里就是沙之海,两年前我开始新人生的地方。
这片新生的沙漠掩埋了古老而强盛的塞拉沃帝国,无数的寻宝者蜂拥而至。我也想分一杯羹。因此我放弃了佣兵身份,加入了远行的队伍。如今我带领一个盐民,一个铁山人和一个迦恩沃德人踏上这片土地,开启他们自认的黄金美梦。
当月门的鱼纹雕刻逐渐清晰可见时,我们知道自己已经身处海尔辛德,为了宝藏兴建的城市。海尔辛德把守在被风沙掩埋的纳贡河通道入口,也就是现在的月门:这条曾经费尽塞拉沃玉人心力建造的干涸水道直通向古老的星坠山和塞拉杜恩,塞拉沃王国沉入地下的首都。这是条通往宝藏的捷径。
“我们该找个地方歇歇脚,”林登的布莱克本解下围巾建议道,“我的斗篷里全是沙子。”
我和沙尔茨做了个同意的手势,但新林堡的艾尔尼一言不发,看起来有点沮丧。
“这里不应该是冒险者之城么?”他说。
是呀,对于一个生活在富饶的迦恩沃德的十七岁少年来说,繁荣和宏伟早已习以为常。但眼前的景象和海尔辛德的威名显然相去甚远。月门附近的岩壁上,附着着海尔辛德瘦削的城堡,附近的地面上则遍布龟壳状的矮小房屋,大多只有一层高,人们披着土色斗篷,缓缓前行。
“C’id ita alifeilo busta,”我解释说,“沙海湮没颜色。”
“C’id ita ineilo vi”一名陌生的老者凑上来,接了下半句,“欢迎来到海尔辛德,旅行家,掘金人,过客,陌路人。”他双手合十,咧嘴一笑,露出参差不齐的黄牙,开始向我们介绍他的旅店:“没有偷盗,没有无名尸,这里是最安全的,你翻遍摩罗王的宫殿也找不到这么安全的地方……”
早就听厌了这样说辞的我挥挥手:“没错,摩罗王的宫殿里现在肯定布满沙蝎和地精,哪儿也比那儿安全。”
我一边推开推荐旅店的商人们,一边仔细寻找黄胡子巴比松的客栈——我算是他的老常客。为了不沉入沙海,这里的建筑都堆造在巨大的木板上,可以在沙漠表面移动,所以城市的布局和我离开时早就大不相同。再加上帆布棚都覆满沙子,看不出本来的颜色,在这千篇一律的龟背中找东西可真是步履维艰。
巴比松许诺我如果带新旅客来投宿,获利便二八分成。在怪物遍布的洞穴里寻找宝藏虽然收获颇丰,但总会有生命危险,而这样的生意却几乎是坐享其成。当然,我并不是个胆大的人。
前面的木板街道上拥挤着一大群人,几乎把路堵住了。我试图绕过去,但布莱克本等人停了下来,一边踮脚看,一边问我:“那是什么呀。”
人群中间有两个穿着塞拉沃服饰的人,好像祭司一样戴着繁复的,红黄相间的高帽子,层层叠叠的铜首饰窸窸窣窣地垂下来。他们面前跪着一个探险者,双手持剑,举过头顶。祭司样的人手中滑下闪光的粉末,落在探险者的剑上,啪的一声放出更大的闪光。每闪光一次,人群便发出喔地一声。
“贵族在祈福,据说是过去贵族的后裔,可以让旅行家们免受塞拉沃的诅咒。”我解释说。
沙尔茨恍然大悟:“怪不得剑变得更光泽了。”
“是呀,这一定是西方的魔法”,迦恩沃德的男孩也随声附和。
我没理会他们的讨论,勉强认出了巴比松的客栈,于是别过身,从人群中挤过去,一面招呼那恋恋不舍的三人快些前行。
那些没落贵族操着用炼金术骗人的勾当敛取钱财,我实在没耐心看下去。虽然只不过是乌银的生鞣粉末,但能揭穿骗局的人已是屈指可数,我在阴影之地西埃塔的炼金师手下当过学徒才碰巧能识破。但我并不急于揭穿这把戏,来日还要借此收取封口费呢。
在这个城市里,一切的源泉就是钱,钱,钱。但钱总是有限的,有些人成为赢家的同时,必须有人变成穷光蛋,甚至把命都赔上。旅店里无名尸的名字,早就被写进了名单中。比如让•阿尔贝•艾尔尼,迦恩沃德新林堡城主的私生子,毫无经验的,愚蠢地戴着白银首饰出入沙之海的贵族男孩。
“是你呀,”长着卷曲胡子的,瘦削的老人说,一边摘下手上的青铜兽纹链,“巴比松的小跟班。”他用灰绿色的眼睛上下打量我,一副明显的不屑浮上他的面容:“找我们做什么?”
“能施舍一千旧银罗本么?”我很开心的说出了这句足以预期听者反应的话。
“如果你只是来无理取——”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我打断了。
“我知道你们的把戏,”我顿了顿,用唇语说了下半句:“乌银。”我特意用塞拉沃语讲出这个词,只要懂得西域炼金术的人都能立刻看懂。
“付了钱,便是你知,我知而已……”我刚说半句,那老贵族便抽出三棱短刀,朝我刺来。“哦不不,”我急忙闪躲开,加快语速说道,“现在巴比松也知道这事了,若今晚没见到我,便会向旅行者们通报!”
“呸,”老人持刀退后一步,摇响了放在台子上的铃铛:“黄胡子是识时务的人,不敢惹我们。况且揭穿骗局没利可图,你怎么能说服得了他!我看你还是称称自己的斤两吧。”铃声大作引出了其他贵族和他们的佣兵,团团围在我身边,抽刀拔剑的声音不绝于耳。
我后退到墙边,掏出一个光滑的小铜瓶,快速解释说:“我用褐药写了卷轴,我告诉他这是偷来的藏宝图,在大字的笔画中间写有文森特金币的五个埋藏地!”
“停下!”一个贵族恼羞成怒地喝退了冲向我的佣兵,“该死。”
“这样一来他就会在旅店外的阳光下晒那张卷轴,褐药一变色,哼哼……”我得意地把玩着手里的小瓶,“你们的所作所为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下了。”
“虽然他不敢惹你们,但你们也不能把黄胡子怎么样,姓贝克莱的人要是出了事,就算是你们也没办法全身而退。”我一边故作镇定一边向门口挪动双脚,“所以,银币!”
对于他们递过来的包裹,我没有细查,只是掂了掂轻重。趁这群没落贵族因为恼羞成怒而反悔前,溜出了大门。
但凡经过理智的判断,他们便不会去找黄胡子的,更不会拎着我的脑袋和他谈条件。论敲诈技巧,我远不及巴比松•贝克莱的十分之一。而这个城主的远房亲戚,奸商中的奸商之王,也更愿意毫不费力地从我手中拿到那袋银币的四分之三。这样即便分量轻了两成或者参杂了铜币,我也能分到少说一百五十枚银币,足够回到南方痛快地买醉买春痛快个把星期。
但这一切的推测和幻想都是基于理智的判断,或者说看似理智实则愚蠢的肤浅信条。所以当我迈进巴比松客栈的房门时,眼前的景象吓得浑身一颤,无法动弹,更别说注意到背后握拳的双手。
砰。
“……隔百年久。这年是萨尼西比尔的祭者收割翡翠和头骨的年,是青蟾和白鲢逆流而上的年。铜牙啮,百年未晚。”
吟唱声和窸窣的首饰摩擦声让我逐渐恢复了意识,缓缓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倒在地,面对着巴比松破碎的面孔。一道刀伤从右眼横跨到左边的脸颊,外翻的皮肉结满血痂,地板上淌着发黑的血液和打碎的牙齿,散发出一阵阵腥臭。
我挣扎着想坐起来,却发现手脚被捆着,一点力气也用不上。这时,吟唱声停止了,有人猛然朝我后背打了一拳,而后拎着我的领子把我上半身抬了起来。站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戴着青铜兽纹链的贵族老人。他嗤笑了一声,用右手捏着沾了血迹的钱袋,在我面前轻轻晃了晃。
asd11000 发表于 2012-5-29 11:41
好厉害,跟写小说一样。
是不是你们做策划的时候都要这么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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