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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已经解决了啊…… [打印本页]

作者: 仲秋启明    时间: 2012-7-4 23:10
标题: 已经解决了啊……
本帖最后由 仲秋启明 于 2012-7-5 11:21 编辑

以下言论只是站在一个朋友的立场上的:
@sd592078335以下简称sd
他发的众多伸手帖外加拿星君的素材、技术用于为自己谋利而且语气有点高傲,认为自己是学来的不是抄来的
星君已经因为他和他的这帖http://rpg.blue/thread-238331-1-1.html
闹了好几次了,现在身体被气出问题

我仅仅是站在一个朋友的立场上希望星君的痛苦能少一些

星君原话:(因为网速问题贴图传不上来)
看开,我至今已经被多少伸手党给烦了
然后被气了多少遍

其实SD只要不评论其他人,不回复,不发帖我就很高兴了
作者: 凌童鞋    时间: 2012-7-4 23:11
本帖最后由 凌童鞋 于 2012-7-4 23:31 编辑


作者: feizhaodan    时间: 2012-7-4 23:14
过来支持一下。至少要SD公开向星君道歉。我可是知道你说了些什么
作者: 史莱姆的爱妾    时间: 2012-7-4 23:15
伸手党必须死!
作者: 猫叔    时间: 2012-7-4 23:16
我赞同的是禁言或者扣分,程度严重的话我觉得可以封号,这是我作为1个在6R里默默无闻的小流浪者的心声,表示也许对于LZ而言,是个人的感情,但对于我这样的新人来说,我是站在客观,中立的角度上,对于此人的评论和言谈举止表示了很严重的抗议和分歧,我想如果6R不对此人做出处理的话,会伤很多像我这样刚进来6R没多久就看见这样的一种现象的人的心情,我觉得一个很和谐的论坛不应该有这样的家伙存在,态度这种问题可大可小,但是影响过大了的话我觉得应该不只是简单得进行扣分来处理了。
作者: liqunsz    时间: 2012-7-4 23:20
本帖最后由 liqunsz 于 2012-7-4 23:22 编辑

【先屏蔽了/A\】
作者: 疯狂异形    时间: 2012-7-4 23:22
猫叔 发表于 2012-7-4 15:16
我赞同的是禁言或者扣分,程度严重的话我觉得可以封号,这是我作为1个在6R里默默无闻的小流浪者的心声,表 ...

支持猫叔。
举手。

作者: 李梦遥    时间: 2012-7-4 23:22
哦,这可没办法,要他道个歉吧,说明出处和原作者。咱们论坛用过那么多的商业素材,那游戏公司那不得气出病来了。
作者: lulus71794    时间: 2012-7-4 23:24
本帖最后由 lulus71794 于 2012-7-4 23:35 编辑

抄袭这东西我觉得需要再定义,原封不动搬过来那是抄袭,如果经过再加工我觉得应该叫参考,现在无论商业作品还是XX作品都是正常现象。。所以大家心态放平和。。个人恩怨不要扭曲到一个模糊的词语上。。
当然当作品被用到商业利益上,著名原素材出处是起码的礼貌。
-------------- -一个大叔的话
作者: 马莉露丽    时间: 2012-7-4 23:29
{:2_278:}要是我还有权限绝逼现在就去永封了那傻逼。
要不要我去扣分玩玩?贵宾也有扣分权限的{:2_278:}
作者: 潜伏者    时间: 2012-7-4 23:33
都察觉到了么?
我想,禁止IP会比较合理
作者: Kimu    时间: 2012-7-4 23:38
我认为不要讨论,上报一下直接封了
作者: 树海の云端    时间: 2012-7-4 23:40
是时候挑明这事了,星君很难过我们有目共睹,现在我们希望你道歉。道歉是态度问题,因为你拿了人家的图块(就算是外站的图块好歹也是人家辛苦改过的),用了人家的素材多多少少做了盈利的事(别说赚经验不是盈利)对吧,6R不需要伸手党,更不需要一个理直气壮的伸手党。
作者: Sylvania    时间: 2012-7-4 23:42
6R的小圈子主义还要盛行多久!
如果这么在乎技术何必公开呢,藏着掖着不是更好?
懂法律的都知道,再怎么穷凶极恶的歹徒,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去剥夺他的生命,只有司法机关在法律和公众的监督下才能处以刑罚。
现在请问版主大人,星君发布教程的意图是什么?教程上有没有声明限定用途?sd数字君何错之有?
反观版主您贴的链接,我看到更多的是一批所谓老人对sd数字君的冷嘲热讽,这倒底是谁在喧哗?
一个普普通通的怨妇贴,站在朋友的立场上就可以随便高亮?是亮节操还是秀下限?
作者: dukesward    时间: 2012-7-4 23:54
我只想说三个字:至于么?
作者: 梦到叶子了    时间: 2012-7-5 00:08
我发现现在6R进入了一种衰弱的时代,不仅没有以前的包容和热血了,反而喷子越来越厉害了,{:2_265:}
作者: 我的米呀    时间: 2012-7-5 00:10
我想我们应该摆事实讲道理,而不是意气用事。我认为这件事首先很大程度上是皮卡星和sd592078335的私事,本不应在论坛里谈论此事,但鉴于此事已由个人私事转变成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共事件,我想还是应该说明一下情况让不知道情况的人知道。

首先这件事的起因是sd592078335频繁发布内容与皮卡星之前发布的帖子的版式风格相近的帖子,例子见下面:
http://rpg.blue/thread-223953-1-1.html
这是皮卡星在2012年2月28日 04:49:06发表的预告贴
http://rpg.blue/thread-235025-1-1.html
这是sd592078335在 2012年6月7日 22:10:53发表的预告贴(1)
http://rpg.blue/thread-226379-1-1.html
这是sd592078335在 2012年3月29日 19:56:23发表的预告贴(2)

可以看到的是,sd592078335的两份预告贴在发布日期上都晚于皮卡星,内容上(2)的标题用了同皮卡星一样的Guardian/守护,而更后面一点发布的(1)则在发布格式、人物角色风格、截图风格上和皮卡星发布的预告贴有很大程度的相似,这一点是否构成抄袭需要进一步探讨,但风格上的模仿痕迹是很显而易见的。


而构成新一轮矛盾的则是sd592078335和荷包PIG蛋开设的LOGO/地图制作店。请看下面的链接:
http://rpg.blue/forum.php?mod=vi ... p;page=2#pid1938497
这是皮卡星的LOGO制作教程
http://rpg.blue/thread-238331-1-1.html
这是sd592078335的LOGO/地图店

可以看到在LOGO的制作风格上两者有很大程度的相似,再看发布日期,皮卡星的LOGO教程是发布于2011年11月28日 01:33:5
sd592078335的LOGO/地图店则发布于2012年6月30日,结合上面的预告贴,确实让人起疑sd592078335的原创度。但我不认为这能构成抄袭。

综上,这一事件自始至终是一件私人事件,只因这起私人事件牵涉到众多人的感情而导致个体事件向群体事件靠拢。我希望这一事件能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一不要带入不必要的私人感情,二不要进行人身攻击。
另外,我更希望sd592078335能早日摆脱皮卡星的影子,你的制作风格和皮卡星的过于接近,这直接导致众多人质疑你的发帖意图和为人态度。我希望你能拿出更多的诚意,真正做一款有你自己风格的作品,而不是局限于模仿别人的风格来赢得别人的口碑,依靠这种方法得来的口碑,终归也不是你的。

作者: 柳之一    时间: 2012-7-5 00:48
你們繼續玩吧,咱要參賽米有時間啊
作者: 浮云桑    时间: 2012-7-5 00:52
嘛~借鉴素材上我觉得这一点没有什么不对的。只是态度上两人是不是都太过了一些啊
嘛,sd能够利用好星君的素材,其实这一点来说还是证明其水平的。
不过,在和原作者商量中最好能够平静公开一点。
嘛~作为学生我还是理解星君的。
另外如果sd真是像那样说的话,我劝你还是还是走出来大家商量一下吧。
作者: 凌童鞋    时间: 2012-7-5 01:28
Sylvania 发表于 2012-7-4 23:42
6R的小圈子主义还要盛行多久!
如果这么在乎技术何必公开呢,藏着掖着不是更好?
懂法律的都知道,再怎么穷 ...

冷静之后,我必须对意气用事表示抱歉。
一开始只是因为好友被欺负,热血充脑,一时冲动来支持他,其实我自己也知道我们的逻辑站不住脚,但可能是因为自己阅历欠缺,没能及时抑制自己,特别是自己还身为版主这个尴尬的身份,对此我深感抱歉,同时保证今后尽量以客观角度来判定是非。
然后感谢前辈提醒,让我及时冷静下来,没让事情更糟糕。
最后再次对所有人表示抱歉,今后定当竭力改正。。。
作者: 一瞬间的幻觉    时间: 2012-7-5 05:54
柳之一 发表于 2012-7-5 00:48
你們繼續玩吧,咱要參賽米有時間啊

要参赛可以,先把笑话看完啊
作者: hys111111    时间: 2012-7-5 07:47
本帖最后由 hys111111 于 2012-7-5 07:55 编辑

首先,我先对不起……
本来我不会用那么恶毒的语气说话,
但是看到又抄袭,聊天记录又那么……于是我就爆发了一句,位于那个帖子一楼点评那里。
求版主“公正”对待我。我以后该控制自己的情绪。

另外,抄袭就算了,还骂原作者。
据说还把原作者气出病了。那家伙的确该扣分或禁言。
作者: 荷包PIG蛋    时间: 2012-7-5 08:42
好吧,作为他的朋友(算是吧?),我不得不说,这是他俩私下里闹得小矛盾,怎么扯到论坛上来了= =、
话说他们两个都在我这里(QQ上)说对方如何如何的不好,如何如何的差劲= =、
但我还是要说,他们私下扯淡我们可以适当调解,但就这样疑似(闹事、凑热闹)的行为,还是不大合适的。。。
放平心态吧~虽说SD的态度是不咋样,但我承认他是个技术党,他只是因为当初膜拜星大的技术,才向着他的游戏制作风格的方向努力而已,不至于这么夸张吧?
好吧,我表示:至于么?

作者: sd592078335    时间: 2012-7-5 08:50
本帖最后由 sd592078335 于 2012-7-5 08:54 编辑
仲秋启明 发表于 2012-7-4 23:10
以下言论只是站在一个朋友的立场上的:
@sd592078335以下简称sd
他发的众多伸手帖外加拿星君的素材、技术用 ...


抱歉、我非常遗憾的说、我没发过伸手贴、
但那个图案、我承认是用了星君的图案、现在已经不用了、
技术问题、我是自己从VS上研究了很久才明白的。

当然、我在这里说一声:

星君、对不起、乱用了你的图案、还把它公开出来卖、保证以后再也不做这样的事情!
地图技术我现在开始完全封闭、绝对绝对不会出来卖、希望谅解!
作者: 天使喝可乐    时间: 2012-7-5 08:57
看着这个态度明显转变的帖子 为嘛有点喜感?= =
遁走……继续填坑
作者: bbh    时间: 2012-7-5 17:06
于是sd君的结局果然是和SD里的诚哥一个结局吗(超大雾)

嘛,事情都过去了,再说咱也没看到全过程,不方便评论。
而且这种事情其实在其他论坛也有很多XDDDDDDDDDDDD都是一群好喷油嘛,为朋友意气用事什么的很正常,反而是不为朋友意气用事而是冷静的说:“其实你们都有不对的地方……”才让人觉得可怕,一个连朋友都可以这样的人,如果让他统领一个军队会不会统治世界呢(纯口胡)
作者: 迷糊的安安    时间: 2012-7-5 23:30
bbh 发表于 2012-7-5 17:06
于是sd君的结局果然是和SD里的诚哥一个结局吗(超大雾)

嘛,事情都过去了,再说咱也没看到全过 ...

有一点我不得不说。
对于朋友遇到的不好的事情,我乐意帮朋友分担这样不好的事情带来的后果,帮朋友挽回这些事情带来的损失,帮朋友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避免下一次再遇到同样的事件。但是绝不是说我们就可以无原则护短和帮亲不帮理。

意气用事对自己对朋友真的有好处吗?不过是伤口上撒糖而已吧。或许你觉得一个冷静的朋友很可怕,但是我更愿意这个冷静的人作为朋友站在我的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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