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ject1

标题: 肆意侵犯他人隐私?呵 [打印本页]

作者: 鑈鬕鸊    时间: 2012-7-21 13:59
标题: 肆意侵犯他人隐私?呵
搜到的隐私都是233的么。
你那套腾讯回收论可是不起作用的。
我说的对么?qdkfc?
我只是陈述一件事实而已,何必大动干戈呢?
作者: 鑈鬕鸊    时间: 2012-7-21 14:02
或者说 李智信?
作者: 草莓    时间: 2012-7-21 14:03
或者说 草莓很好吃?
作者: YeYe.    时间: 2012-7-21 14:06
或者说你好遭人厌~
作者: 54酱    时间: 2012-7-21 14:09
或者说54酱有节操?
作者: Luciffer    时间: 2012-7-21 14:11
或者说洛天依好萌\>w</
作者: yychchhh    时间: 2012-7-21 14:11
或者說我是男的跟54醬木有關係?
作者: zhixin1997    时间: 2012-7-21 14:11
本帖最后由 zhixin1997 于 2012-7-21 14:15 编辑
鑈鬕鸊 发表于 2012-7-21 14:02
或者说 李智信?


或者说黑的好,你要是好好查查你还能发现我有另一个假名叫“李青岛”说了孩子,你太天真,真是为你智商捉鸡
作者: 忧雪の伤    时间: 2012-7-21 14:13
本帖最后由 忧雪の伤 于 2012-7-21 14:14 编辑

UI> 或者说,楼主在干吗?
作者: 鑈鬕鸊    时间: 2012-7-21 14:16
继续你的一套假名论吧 哦 还有这Q号你是第二使用者 对么
作者: 布兰度西特    时间: 2012-7-21 14:16
表示完全看不懂说什么!
作者: zhixin1997    时间: 2012-7-21 14:16
或者说,你这连除了谷歌以外的代理都不会用的孩子日后怎么混233
作者: zhixin1997    时间: 2012-7-21 14:19

对了,顺便告诉你,比社工,论坛里学的比你好的一抓一把
比如这个233@幻想乡茶农
作者: zhixin1997    时间: 2012-7-21 14:25
再告诉你吧,我都能猜出你是顺着哪条链下来的

论坛名→邮箱→别的论坛名→假名
作者: 忧雪の伤    时间: 2012-7-21 14:34
UI> 楼主除了会用 QQ 号调教度娘还会干啥,233。
作者: 小传子    时间: 2012-7-21 14:36
求干戈证据
作者: 鑈鬕鸊    时间: 2012-7-21 14:46
zhixin1997 发表于 2012-7-21 14:25
再告诉你吧,我都能猜出你是顺着哪条链下来的

论坛名→邮箱→别的论坛名→假名 ...

别急哈 我知道这QQ不是你的 不用陈述了 我也知道你为何要帮他开脱了 物以类聚嘛。


‘‘──鑈鬕鸊于2012-7-21 14:48补充以下内容:

我还知道所有论坛号都不是你的 这个QQ号纯属腾讯收回然后你再注册的 对吧?
’’
作者: clande    时间: 2012-7-21 14:48
好奇怪喔0 0类似这样的家伙,直接封了不就完事了么。多可爱。
作者: 冰蓝的马甲    时间: 2012-7-21 14:52
- -触手你好,触手再见
作者: IamI    时间: 2012-7-21 14:52
你高估了某些人的智商水平。
至于我是对谁说自己想。
作者: 小传子    时间: 2012-7-21 14:58
我靠,我说楼主,想表白直接问手机我真的乱说了吗。
作者: 鑈鬕鸊    时间: 2012-7-21 15:02
呵呵 解释不了就在这里讲废话么
OK 版主就是版主 权力大嘛 再引用昨天某位说的话
是男是女不重要对吧 在网上你隐藏的好谁知道呢?
行行行我输了。
作者: 存档不能    时间: 2012-7-21 15:15
这LZ是有多闲得蛋疼啊……
作者: 一瞬间的幻觉    时间: 2012-7-21 15:20
有这等精力,为何不用在游戏制作上。。。。。。
作者: feizhaodan    时间: 2012-7-21 16:47
本帖最后由 feizhaodan 于 2012-7-21 16:56 编辑

或者说,我可以称楼主为大神么
作者: Luciffer    时间: 2012-7-21 16:59
真心无聊蛋疼,没事找事,有精力没处发泄的小处男。。。
作者: 天使喝可乐    时间: 2012-7-21 17:11
告诉别人XX叫什么能让你得到快感?哈
发个一次两次证明你屌丝秀一下   你一直发这种无聊事说明你闲的蛋掉了吧?
这事那么有意思吗?有什么可发的?告诉别人是人妖的事就是你生活的全部?你活着的意义还真够伟大的 立个牌坊吧
作者: myboy2011    时间: 2012-7-21 17:17
什么情况....=。=好像每次有啥事我都刚好不在。。
作者: Mr.L    时间: 2012-7-21 17:41
写作“zhixin1997”,读作“时辰”。
都是你的错啦
作者: bbh    时间: 2012-7-21 18:13
试想一下,如果有个人把lz的姓名,照片,手机号,qq之类的到处发,lz会是什么感觉呢……
作者: 懒De说    时间: 2012-7-21 18:20
不明真相的群众
作者: hys111111    时间: 2012-7-21 18:33
本帖最后由 hys111111 于 2012-7-21 18:33 编辑

法律规定任何人的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侵权是法律所禁止的,我们不要做。




欢迎光临 Project1 (https://rpg.blue/)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