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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格分裂 [打印本页]

作者: 噬罪者    时间: 2012-12-7 02:32
标题: 人格分裂
由于精神已达到极限,故在此帖揭开我这人格分裂者制造出来的身份
作者: Raiku    时间: 2012-12-7 02:33
首先是我的出现,我是噬罪者
作者: Rion幻音    时间: 2012-12-7 02:34
再来是我的出现,我即是Raiku
作者: 消失的三千    时间: 2012-12-7 02:37
月夜神音:接着是我的出现,我也是Rion幻音

原本接下来的是月夜神音,但由于那账号目前托付给音速君所以没法出现

继月夜神音后就是我的出现,我是月夜神音
作者: Raiku    时间: 2012-12-7 02:39
之后是我被复活了一阵子,又被撤下了,我是消失的三千
作者: 芙蕾娅    时间: 2012-12-7 02:40
继续下去就轮到我出现了……我是Raiku
作者: 噬罪者    时间: 2012-12-7 02:45
最后一位就是我了,这段期间我欺骗了不少人,我并无法解释太多事情,不过可以肯定的是……
我是Raiku,也是Rion幻音,更加是月夜神音,同时也是消失的三千,最后也是芙蕾娅……
所以当各位看见此帖时,我已经准备好接受任何处置方式,但我并不会接受所有处置方式所以对我执行强硬的手段我也不会有怨言……

By 精神已经崩坏的家伙
作者: 迷糊的安安    时间: 2012-12-7 02:56
本帖最后由 迷糊的安安 于 2012-12-7 03:00 编辑

=v= 其实并不会太意外,但是还是要说一句,一直以来辛苦了……

分裂什么的并不可怕。
他们就像你笔下的不同角色一样正常,只要你愿意,你的笔下可以有很多角色,他们各自拥有各自的灵魂。
故事有时候就是这么起源的……
作者: 噬罪者    时间: 2012-12-7 03:01
迷糊的安安 发表于 2012-12-7 02:56
=v= 其实并不会太意外,但是还是要说一句,一直以来辛苦了……

其实分裂什么的并不可怕。

问题就在于我分裂就算了,还欺骗了不少人,你不觉得这家伙有问题吗?
作者: 迷糊的安安    时间: 2012-12-7 03:02
噬罪者 发表于 2012-12-7 03:01
问题就在于我分裂就算了,还欺骗了不少人,你不觉得这家伙有问题吗?

没关系的,宽心好了。

每个善于写出精彩故事的作者,都在一刻不停地欺骗读者跟随那些角色的喜怒哀乐。
这一切并没有超出故事的范畴,不是吗?
作者: 噬罪者    时间: 2012-12-7 03:09
迷糊的安安 发表于 2012-12-7 03:02
没关系的,宽心好了。

每个善于写出精彩故事的作者,都在一刻不停地欺骗读者跟随那些角色的喜怒哀乐。

你是把我当做作者还是角色……
作者: 迷糊的安安    时间: 2012-12-7 03:16
噬罪者 发表于 2012-12-7 03:09
你是把我当做作者还是角色……

嗯……?
这些ID当然都是角色啊,我并不认识作者,我只认识作者笔下的角色。
只是背后的作者有时候可能太过投入了吧……
对于角色来说,作者的投入是件好事,投入越多,这个角色的灵魂也就越完整。
但是人毕竟精力有限,所以你会很累的对吧

只要一切还都在故事的范畴之内,那么给读者演出什么样的故事,也是你可以决定的范围啊,所以请放轻松些好了。
作者: fmy19960827    时间: 2012-12-7 03:21
其实很久以前就给星君说过了。但星君一直很信任音,于是一直没当真。
作者: 仲秋启明    时间: 2012-12-7 10:31
早就知道了,于是怎么说呢……
意料之中吧
作者: 木葬枫    时间: 2012-12-7 10:44
这算是欺骗么?那我经常手戴佛珠掩饰我的杀心算是一种欺骗么?
作者: 月夜神音    时间: 2012-12-7 10:54
这是账号分裂(喂= =
作者: 千葉玖濑    时间: 2012-12-7 12:08
本帖最后由 米酒獭酱 于 2012-12-7 12:12 编辑

早就知道三千君是音姐夫了w
呐呐~从大鼻子的画风可以看出9M的零泪也是乃!
曾经帮助过我多次,还是用不同账号帮助过我这样一个渣渣的人。
作者: pigsss    时间: 2012-12-7 12:35
被看穿了吗
喵教授
作者: 无双的马甲    时间: 2012-12-7 12:41
本帖最后由 无双的马甲 于 2012-12-7 12:54 编辑

酷,太好了,这样的话,我的心结也解开了,原来大家都没事的说,我一直很内疚,就是去年过年的时候,我侥幸得当斑竹,跨区到处乱发糖,神音前辈还给我发消息说了这件事,我以为前辈就是被我气死的。
好像我也分裂了,我是无双sxa,也是无双的马甲,是恒失败者,是龟速。
其实你爱我像谁,扮演什么角色我都会。

作者: 幻风    时间: 2012-12-7 12:41
马甲大乱斗。。。。
作者: 噬罪者    时间: 2012-12-7 14:54
(掩脸)……什么啊……居然都没骗到任何人吗…………感觉好微妙…………
作者: Mr.L    时间: 2012-12-7 16:56
噬罪者 发表于 2012-12-7 14:54
(掩脸)……什么啊……居然都没骗到任何人吗…………感觉好微妙………… ...

大概有三种可能性:
一,猜到了但是不愿去相信(不,这不是真的!那混蛋居然用三个不同的身份从我这里借了三次钱!)

二,猜到了但是不愿意去揭穿(这事情看起来好像很有趣的样子,就让他继续保持原样吧~~~)

三,其实都是马后炮(当、当然没有被骗到啊,像我这种聪明蛋怎么会被骗呢?)

PS:现在我也只有一句话要说:欢迎回来,先洗澡还是先吃饭?还♡是♡说······那个,谁愿意站出来贡献一下?
PSP:对了,以后我应该管你叫“兄弟”还是“姐姐”?
作者: 噬罪者    时间: 2012-12-7 17:28
Mr.L 发表于 2012-12-7 16:56
大概有三种可能性:
一,猜到了但是不愿去相信(不,这不是真的!那混蛋居然用三个不同的身份从我这里借 ...

把我当男当女都无所谓,反正我只是罪人(笑
ML酱好久不见了呢
作者: 咕噜    时间: 2012-12-7 17:45
=-= @protosssonny @zx工作室2 @Password

楼主的人格分裂弱爆了。
作者: Mr.L    时间: 2012-12-7 17:45
噬罪者 发表于 2012-12-7 17:28
把我当男当女都无所谓,反正我只是罪人(笑
ML酱好久不见了呢

罪不罪的我倒是无所谓,但是自己挖的坑总得填吧——6R城活动你打算怎么办?

哦,记得给烁灵回个信,他之前还问起你来着。(别问我我俩怎么勾搭上的,我只能说,这个世界真小······)
作者: kfflX    时间: 2012-12-7 19:54
過些天在下也來一個這樣的大自曝好了……
作者: feizhaodan    时间: 2012-12-8 13:48
莫名的喜感233
嘛姐夫只要过得没事就没问题了。喝瓶可乐,被碳酸刺激下,然后忘掉就行了(大推可乐是怎么回事囧
作者: 寂静的夜里    时间: 2012-12-8 13:52
见怪不怪了....分裂是很正常的
作者: 夏尔萝塔    时间: 2012-12-8 17:27
猜到而不愿意相信

呵呵,这是好的结局,还是坏的结局?

我是那个一直都不愿意相信的人,因为我一直相信着



但是最后还是必须面对
作者: 弗兰特    时间: 2012-12-8 17:35
然后是我的出现,喵星人
作者: yychchhh    时间: 2012-12-8 17:52
我也公布吧……这样的话……
柳柳马甲
柳晓宇老婆
penzal
yychchhh
还有两个我自己忘记了
作者: bbh    时间: 2012-12-8 17:57
0 0表示音姐夫对于自己的多重人格拿捏得很好呢,没一个角色都塑造得栩栩如生………………

(是你自己baka过头了没看出来吧233)
作者: vince3725    时间: 2012-12-8 19:32
喵~~~ 同是喵星人的撸过。。。。。
作者: 我的米呀    时间: 2012-12-8 19:39
{:2_259:}这种时候我该用什么表情好呢……对了,只要音姐夫不是女的一切都OK啊,这是我能接受的底(jie)线(cao)。
{:2_250:}这种时候我就想到那句经典台词,“too simple, too naive”,果然天真的咱中弹无数。
作者: y610407721    时间: 2012-12-8 20:40
这帖子究竟是干神马的... ...怎么那么混乱~~我应该怎么回复呢= =
作者: 疯狂异形    时间: 2012-12-9 08:30
噬罪者 发表于 2012-12-6 19:01
问题就在于我分裂就算了,还欺骗了不少人,你不觉得这家伙有问题吗?

这应该是很正常,甚至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没有IP验证的情况下,网络本身就是一个混沌区域;
一个生活在规则之中,因规则而不断拉伸自己形状的生命,你又能对她提什么要求呢?

  让他戴上虚伪的面具,继续成为一个“正常”生命吗?
在一群由疯子组成的世界中,正常的你,又将成为另一个疯子。
作者: 梦回碧落    时间: 2012-12-9 09:01
本梦已瞎,乃真的是零泪!?
不,这么说来上次一点评芙蕾雅零泪就知道了这很可疑……= =
三千的话那是一眼就知道音姐夫了……(太久没混6R连记忆都……有点虚假的样子……)

顺带乃真是触爆了……><
作者: 死奏怜音    时间: 2012-12-9 10:45
翻着翻着翻出来这个号……什么时候注的 - -||
作者: Mr.L    时间: 2012-12-9 11:22
死奏怜音 发表于 2012-12-9 10:45
翻着翻着翻出来这个号……什么时候注的 - -||

你对“音”这个名字到底有多执着?
作者: 冰舞蝶恋    时间: 2012-12-9 18:59
真………真不可思议……
所以说,根本就是同一个人,连孩子也是假的吗?唔…………
灵姐啊。不管你是哪一个,你欺骗了多少人 我们依然是朋友………我们对你的心情和感受不会因为这些而变化
加油啊。
作者: Mr.L    时间: 2012-12-9 19:10
冰舞蝶恋 发表于 2012-12-9 18:59
真………真不可思议……
所以说,根本就是同一个人,连孩子也是假的吗?唔…………
灵姐啊。不管你是哪一个 ...

啊啊啊!这不是我想看到的反应啊啊啊啊!前辈不应该是这么成熟稳重的人啊啊啊!对了,一定是这样,其实你是冰舞前辈的姐姐,对吧?!
作者: 冰舞蝶恋    时间: 2012-12-9 20:05
啊,星不会也是同一个人吧?
作者: 彭格列第XI代    时间: 2012-12-10 11:39
不过就是马甲嘛⊙▽⊙不要太在意啦~
作者: 噬罪者    时间: 2012-12-10 11:59
彭格列第XI代 发表于 2012-12-10 11:39
不过就是马甲嘛⊙▽⊙不要太在意啦~

认为这只是马甲的话就太嫩了
作者: 无双的马甲    时间: 2012-12-10 12:36
聊得这么热火,我该退场了。
作者: 一瞬间的幻觉    时间: 2012-12-16 17:35
其实安安是我的分身
作者: Mr.L    时间: 2012-12-16 17:53
贝爷还是我马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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