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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MD,制度是死的,人也是死的? [打印本页]

作者: 上贺茂润    时间: 2013-5-25 11:16
标题: MD,制度是死的,人也是死的?
润上线点开66等几个VX问答区帖子的请教, 放出的问题都好几天了也没个人答应, 于是就自己去搜索,找了好久好久似乎找到了相关的帖子, 是今年3月份的帖子,然后润就迫不及待的就去询问请教, 没过一小会就冒出几个“挖坟,不要挖坟” ;润就郁闷了,第一,难道时时刻刻都有那么一群人检查挖坟,格式,字数这种无聊的事情吗?有这么多闲工夫为什么不去VX问答区帮忙解决解决问题呢? 挖坟?是润故意挖着好玩吗?还不是等了好几天也没人回应才去搜索,才去铺天盖地的留言,提问,请教,制度是死的,拜托人能灵活点吗?
——————————————————————————————————
以上纯属润的个人吐槽……唉,一大堆问题还苦恼ing
作者: 懒之圣帝    时间: 2013-5-25 11:27
本帖最后由 懒之圣帝 于 2013-5-25 11:30 编辑

铁面无私地执行版规,严惩每一位素不相识的违规会员,对大部分管理员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荣誉和无可比拟的享受。

作者: R-零    时间: 2013-5-25 11:39
本帖最后由 R-零 于 2013-5-25 11:47 编辑

我记得提问区没有挖坟一说


但是呢,提问的话还是重新开贴比较好。

首先,把已经解决的帖子顶上来会影响第一页的秩序,第一页一般是提出的较新的问题提问者一般都期待答案,但是被你顶上来的帖子的楼主一般是不需要了。如果你想说你需要的话,那么别人看到了帖子也不会想到是你提出了问题,所以即使你提了问题也很少有人来帮你。于是想要求助的话可以重新开贴,如果你想让你的求助对象知道你的求助,你可以用@功能
作者: 你最珍贵    时间: 2013-5-25 12:33
如果你把坟贴全部顶上来新帖全部压下去……新人怎么解决问题呢?
作者: yychchhh    时间: 2013-5-25 13:31
根据这个,你也是死的,除非你不是人
作者: 一瞬间的幻觉    时间: 2013-5-25 14:09
版主是猪,不算人,哈哈哈
作者: Eienshinken    时间: 2013-5-25 14:14
有点坟就算被扣分也要挖·····
作者: ·雾逝者·    时间: 2013-5-25 14:21
就像为什么要管闯红灯,明明有私聊这种东西,为什么还要挖坟呢
作者: 一瞬间的幻觉    时间: 2013-5-25 14:38
管理猿是猩猩,也不是人
作者: 精灵使者    时间: 2013-5-25 14:38
那啥,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如果无人回帖的话,24小时之后可以自顶,对吧?
作者: 木葬枫    时间: 2013-5-25 14:59
制度怎么可能是死的,制度是根本不存在的好吧。
作者: 紫英晓狼1130    时间: 2013-5-25 15:08
这反映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规矩和用户的…
作者: Password    时间: 2013-5-25 15:20
本帖最后由 Password 于 2013-5-25 15:24 编辑

                                           挖坟
                                         ↙    ↘
                                哎呀是      不原谅
                                个新人      进行惩罚
                                就原谅          ↓
                                了吧            一点灵
                                    ↓             活性没有
                              又有新人       这不人道!
                              挖坟
                             ↙     ↘
                         惩罚      原谅
                            ↓          ↓
                    哎呀尾毛     规则
                    他没被罚     成功
                    就罚我了     被名
                 ↙     ↓            存实
           不补偿    补偿 ↗  亡
                ↓
          这不公平!
          BLABLABLA...


从这个角度来讲,当上了版主还能活下来的都不是人哦呵呵



以上纯胡想XD

不过VX的确有禁止挖坟的相关规定:
挖坟处理
1. 回复超过最后回帖时间的 15天 算挖坟.
2. 按照情况扣 10 ~ 200 分,并将帖子及时沉底.
3. 一些特殊的帖子, 如 特定的版务帖, 投票帖(因为不能推算最后的投票时间) 等, 不在以上的处理行列.
4. 请不要犹豫特殊的帖子不算挖坟, 而去灌水什么的.


不过,对于新人,版主一般会酌情减轻处罚的。

另外,如果规则定了而没有人去检查那还要定规则干嘛?
P.S.:挖坟是最容易被看到的……看发帖时间啊,这么明显
作者: Luciffer    时间: 2013-5-25 18:41
在你考虑一件事是否正确的时候请先思考下如果算他正确的话会发生什么。
作者: 赵初六    时间: 2013-5-25 18:49
这里是个死人
不过一直以为俺只加分还从未扣过分,最多捏捏广告姬。
BTW,现在的广告姬都好有爱呢。
作者: 上贺茂润    时间: 2013-5-25 18:50
你看看,我中午发的一个帖子半天就回两页了,如果在VX问答区有这么高的效率还会有人挖坟吗?水,水,水……卡雅姐我饿了……
作者: 咕噜    时间: 2013-5-25 18:59
上贺茂润 发表于 2013-5-25 18:50
你看看,我中午发的一个帖子半天就回两页了,如果在VX问答区有这么高的效率还会有人挖坟吗?水,水 ...

你您水比较有效率还是WORK OUT出一个问题比较有效率
如果是回帖的话我自己开马甲五分钟都可以回复3页了。@Password
如果您不怕黑幕的话,请遵守规则。
其次您挖的坟已经打上了“已经解决”的标签您觉得有人会回复您吗?那种贴我一般都忽视。
既然您至始至终都要提问为什么不自己发帖呢,为什么要挖坟呢?好比两人打得火热突然第三者插一腿。
R0已经把挖坟的危害性讲得很清楚了如果您还是不清楚请百度百科。

据说新人需要调教..?
不知道,如果您来水区卖一下萌抱怨一下被扣分或许大家还会给您加回。
作者: Mr.L    时间: 2013-5-25 18:59
Password 发表于 2013-5-25 15:20
挖坟
                                         ↙    ↘
   ...

所以没有一个版主做得长久,而且大多都是自己请辞。
作者: 美丽晨露    时间: 2013-5-25 19:05
本帖最后由 美丽晨露 于 2013-5-25 19:06 编辑

我记得XP提问区没有挖坟的说法呀
作者: 幽兰戴尔    时间: 2013-5-25 19:10
大家的矛头似乎一致对外呢。
很团结,也很和谐。
作者: 上贺茂润    时间: 2013-5-25 19:20
本帖最后由 精灵使者 于 2013-5-26 09:12 编辑
美丽晨露 发表于 2013-5-25 19:05
我记得XP提问区没有挖坟的说法呀


VX提问区

幽兰戴尔 发表于 2013-5-25 19:10
大家的矛头似乎一致对外呢。
很团结,也很和谐。


烈火之剑你好

弄了一个下午的系统,头都大了,一个一个回复过去……

懒之圣帝 发表于 2013-5-25 11:27
铁面无私地执行版规,严惩每一位素不相识的违规会员,对大部分管理员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荣誉和无可比拟的享 ...


那润求做管理员行么

R-零 发表于 2013-5-25 11:39
我记得提问区没有挖坟一说


我都跑到作者空间把他保险柜翘了,他不理我

你最珍贵 发表于 2013-5-25 12:33
如果你把坟贴全部顶上来新帖全部压下去……新人怎么解决问题呢?


但是新人的问题很多都可以通过搜索,翻越的形式解决呀!说不定挖上来的坟贴还能帮他们解决
作者: R-零    时间: 2013-5-25 19:24
上贺茂润 发表于 2013-5-25 19:20
但是新人的问题很多都可以通过搜索,翻越的形式解决呀!说不定挖上来的坟贴还能帮他们解决{:4_ ...

呼我的话说不定有可能解决哦(pia
作者: 上贺茂润    时间: 2013-5-25 19:32
R-零 发表于 2013-5-25 19:24
呼我的话说不定有可能解决哦(pia

yi ki ma si!
http://rpg.blue/thread-312642-1-1.html 关于问答系统读取TXT数据
http://rpg.blue/thread-312304-1-1.html 关于停用小游戏的地图显示脚本
另外请教关于VX游戏测试运行的问题,我发现有些时候VX运行会出现漏运行,错误运行,重复运行的现象;是本来就会还是我的事件脚本错了?
我想问的其实是VX运行端一定是正确的吗?
作者: 木葬枫    时间: 2013-5-25 22:38
本帖最后由 木葬枫 于 2013-5-25 22:39 编辑

所以我也不知道VX区的版规挖坟是不是我写上去的,我记得我是一直倡导除了水区,其余没有挖坟一说。
如果是灌水性质的挖坟除外。

任何制度都可以钻空子,但是人,情,事,理就摆在那,自有公道。
作者: SuperMario    时间: 2013-5-26 00:32
本帖最后由 SuperMario 于 2013-5-26 14:35 编辑

我很好奇,请问你是回帖之前阅读过版规,然后再决定去挖坟的吗?

@上贺茂润

不是很巧妙地回避了问题呢。
那么,在“挖坟”之后,你得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了吗?
作者: 一瞬间的幻觉    时间: 2013-5-26 02:10
木葬枫 发表于 2013-5-25 22:38
所以我也不知道VX区的版规挖坟是不是我写上去的,我记得我是一直倡导除了水区,其余没有挖坟一说。
如果是 ...

最近貌似八云紫一直在线,,,,
作者: R-零    时间: 2013-5-26 07:20
一瞬间的幻觉 发表于 2013-5-26 02:10
最近貌似八云紫一直在线,,,,

最近诈尸多多……果然是因为地壳变动关系么
作者: orochi2k    时间: 2013-5-26 08:12
你们这群还存在人性的渣渣(大雾)
作者: 精灵使者    时间: 2013-5-26 08:38
【灌水挖坟要自重】

 欢迎踊跃积极回答问题,但是禁止灌水,禁止挖坟。

 本版挖坟定义:半个月(15天)之内无回复的帖子。

——66RPG论坛XP提问区版规
不要用“我没看版规我不知道”的理由来做违反版规的理由。
作者: R-零    时间: 2013-5-26 08:43
精灵使者 发表于 2013-5-26 08:38
【灌水挖坟要自重】

 欢迎踊跃积极回答问题,但是禁止灌水,禁止挖坟。

被版主提升的帖子呢
作者: 精灵使者    时间: 2013-5-26 08:45
置顶帖果然是被人无视的存在啊,恩?
作者: R-零    时间: 2013-5-26 08:48
精灵使者 发表于 2013-5-26 08:45
置顶帖果然是被人无视的存在啊,恩?

我觉得这样也好
作者: 精灵使者    时间: 2013-5-26 08:53
http://rpg.blue/thread-166290-1-1.html
LZ看起来需要仔细的看看这个帖子
作者: 怪蜀黍    时间: 2013-5-26 08:58
分是我扣的,公示一下,扣了20分:
http://rpg.blue/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282818&pid=2190375&fromuid=28457
我算是从轻处罚了。没人回答正常,因为回答问题的都是论坛R友,并不是有领工资的在线专家第一时间必须为LZ解答问题,不解答或拖延解答就可以投诉,任何人都有选择答与不答的权利。
LZ可以搜索,但是不能挖坟,要是以前的坟帖都被挖上来了把新帖覆盖了,谁去看新帖?版规明令禁止挖坟,请问LZ看过版规吗?你看版规是多少扣分范围?我只扣了你20。
挖坟处理
1. 回复超过最后回帖时间的 15天 算挖坟.
2. 按照情况扣 10 ~ 200 分,并将帖子及时沉底.

如果都不看版规,那版规有何用?我按版规处罚违规帖,而且是从轻处罚,个人认为是无可厚非的。
作者: 上贺茂润    时间: 2013-5-26 10:40
八坂一妹妹的,连水区都不能连贴……我就在水区吐槽把版主都引来了
作者: 木葬枫    时间: 2013-5-26 14:18
protosssonny 发表于 2013-5-26 08:58
分是我扣的,公示一下,扣了20分:
http://rpg.blue/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2828 ...

“要是”这个词毁了多少人和情,又做错了多少事和维护了多少理?孰轻孰重,得自己掂量。
一个好的版主,就算本身自己就是版规,也能使人信服。
作者: 彭格列第XI代    时间: 2013-5-26 17:44
你一挖帖子就跑到前面了,那还检查么...
作者: 上贺茂润    时间: 2013-5-27 11:33
这只是闲聊啊!闲聊啊!
作者: 弗雷德    时间: 2013-5-27 18:40
这是这三天版聊么?
作者: 墟源    时间: 2013-5-28 14:54
其实要我说,反感旧帖被顶上来,为什么不直接设置一个按照XX时间长度自动锁贴呢?帖子开着不就是给人回复的吗?
作者: tjjlb    时间: 2013-5-28 22:29
lz请善用私聊
作者: qjhvv    时间: 2013-6-6 18: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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