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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水世界争端 [打印本页]

作者: myownroc    时间: 2014-2-15 14:27
标题: 水世界争端
本帖最后由 myownroc 于 2014-2-15 14:33 编辑

用户@rmav 在水世界发表了一个帖子http://rpg.blue/thread-350747-1-1.html
在帖子中该用户大量使用了全角的中文句号 "。"(如图)

由于涉嫌大量使用无意义符号,先被版主@delv25  扣除10经验
之后版主@tjjlb 重新检查后确定扣除158经验
该用户依旧不服,提出了辩解http://rpg.blue/forum.php?mod=re ... 747&pid=2435868

于是想让各位看看,到底是谁错了?
当事人:@rmav
能管理到水世界的版主:@delv25 @tjjlb @lianran123456 @protosssonny @精灵使者
以下为个人建议:
首先delv25版主的2次制裁理由都无规可依,属于模糊型,本小事一件说说原因就算了,本来就是水区。作为版主偏偏要在顶楼回复,说不识字,结果没想到自己不识数吧?

小事一件同样要按照版规处理
再看,tjjlb版主所谓的违规:
内容不为无意义的表情符号〔含标点符号〕,违者按2经验/1字节罚款〔论坛表情为算10字节〕。
1.顶楼内容作为水区内容,正大光明,对瞎子来讲可能才算的上无意义
        你凭什么判断顶帖子中的那个表情是无意义的?  而其他帖子中的表情是有意义的?还是跟delv25一样,一拍脑袋随便说说的?我顶帖中就不能用表情了吗?
2. 标点符号在()中,并不一定与表情符号是并列关系。否则就不用括号而用“或”了。因为标点符号可组合为表情符号,就不能是从属补充关系?至少不明确。

3.那一列句号,并不是无意义的,是你才10岁左右,眼界比较小,没见 过这类表示方法而已。
你能把你不认识的字都说成那不是字或是无意义的字吗?

1.那些符号有无意义不是你说了算的,要根据每一个看帖人的反应.如果绝大多数看帖人都认为无意义,那么这些符号就是无意义的.如果你要我拿出大多数人的反应,那我会在水世界申请个投票帖,看看大家对这些符号的反应.至于论坛表情,本人认为使用恰当,所以tjjlb不应该扣除论坛表情的经验.其余扣除的经验合理.
2.标点符号从属于表情.如果你认为你的标点符号有意义,即为表情的话,那么你过多使用表情,tjjlb扣你经验也是正确的.
3.同1.是否表达了什么意义应该由看帖人决定.
对于上面有些人说我玩文字游戏打擦边球什么,你们若是成人观念要改变了吧
对于执法的人来说,他执法错了,被执法的人是有损失的(虽然在这里积分对我没用,只拿来作例子)
执法的人不能随意执法,没什么依据硬要执法,这是做什么呢?执法能不能被质疑呢?执法错了,还不改么?更不用说做出什么补偿了吗
怎么看以上几点?

1.我是成人...@Password 我不知道
2.delv25起初扣分量以及原因不清楚,现在已经由tjjlb更正.
3.你要真觉得委屈,就在版务区申诉,没必要在原帖子内发牢骚.
4.别以为你年纪大一点就可以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教训"年纪比你小的人.有时候,有些年纪大的人的行为更可笑,更幼稚.

最后,如果认为我这帖子引发战争了,就开水处理吧.
作者: 怪蜀黍    时间: 2014-2-15 14:33
本帖最后由 protosssonny 于 2014-2-15 14:36 编辑

都过去的风波了就别提了喵~150糖而已嘛~有精力的话快去处理XP区版务喵(P叔泥垢~
水区版规最后一句:
本版版主和管理员有修改本版规的任何权利,并且保留对本版规的最终解释权。
所以怎么扣分用什么理由,只要不是太过分都是可以的
作者: Password    时间: 2014-2-15 15:04
本帖最后由 Password 于 2014-2-21 21:38 编辑

说实话,按照年龄讲的确明年就成年了 = =b
虽然我相信LZ依旧会以这一年来较真什么的

事情到此为止,双方都有不妥,
从版主角度来讲,执行理由可能有令LZ不满的地方,(说实话有时我也感觉TJJ说的话莫名蛋疼 = =
版规的制定上的确可能存在漏洞,但是事实上版规的制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因为把圆硬性地框在框框里总不能全部框满的,
而我认为当事者的行为就在交界处。

从当事者角度讲,到此当事者必定有一个不对的地方,即使您是成年人,这并不代表您有权利来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教训"年纪比你小的人,至少言语上略有不妥
说实话,以前的时候有些论坛的老人或者自称成年人的人说人家“小p孩”的也见过几个,不得不说,他们和当事者都有某些共同点 = =b
其次,至少我认为那些标点是无意义的,在此我要说明一点,我的确知道这种表示方式,我并不是所谓“孤陋寡闻”,但是我个人的想法是:
如果真的是想要分割,那么即使您不打标点只用回车同样可达到相同的效果,所以回车的意义是分割,那么这些多出的标点即是无意义的。
但是不得不承认的一点是,是否有意义是出于人的主观,所以我才认为当事者行为是在打擦边球。
之所以可能会有这么大影响,我感觉,至少给我的感觉是:当事者一直在坚称自己是冤枉的,一切都是版主的错,都是因为他们不懂事。

(↓无聊搬马扎写更新


到今天我觉得TJJ真是偏向报复行为,至少违背了不要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进行版务操作
不过原帖内LZ找到版务操作存在争议是那得意的口气是怎么回事 = =  感觉完全不像想象中所谓大人应有的风度啊
作者: tjjlb    时间: 2014-2-15 15:41
本帖最后由 tjjlb 于 2014-2-15 15:47 编辑

实际如果当事人如果态度好一点我们只扣10经验做警告也就可以了
但是既然和我们说:版规没有那一条
那么我们换一条更严厉的如何?
你如果是成年人,你也没有权利这么教导我们,因为你的确是犯错了
我们见过这种事情多了是了,自然会知道该怎么处理
如果你觉得版规不合理,你可以提出意见
总之你既然不满,欢迎到版务专区投诉,比我们大多了的管理员们会给出你满意的答案

作者: 蓝儿    时间: 2014-2-15 15:43
这事……真不知道……诶一件小事……
作者: 上贺茂润    时间: 2014-2-15 15:58
本帖最后由 上贺茂润 于 2014-2-15 16:14 编辑

哟,这不是那个谁,嘲讽版主小学生,站在
“学历成年事件”

“某某未成年在老子面前算个球事件“
浪尖的人么……五角星貌似生气了,脸都气红了……,
这事情的争端貌似是标点符号有没有意义……
话说上次神族宝发的那个变态帖子意义还为负值说不定……
另外T君从韩国横着滚回来了也不艾特我简直差评……
密码君还写了这么多的碎碎念真是敬业……
那现在当事人怎么样了?怎么一句话也不说?
哑巴里论坛里只能是惨点火药味的帖子才能引来版主的关注么……
还有这段时间怎么看不见兔大了……
作者: 紫英晓狼1130    时间: 2014-2-15 17:00
原来是橙光人和RM人争论,现在成孩子和成人的争论了…
把分加回来就行了,双方都退一步得了,省的节外生枝
在下才疏学浅,在此不是版主,可能和各位版主看法不一样。我认为这些私下处理会比较好,这个样子犯不着

作者: yychchhh    时间: 2014-2-15 17:35
我和tjj一样大,感受到了莫大压力。。
论这扣分,@tjjlb
的确不当,是类似于表达无语和转折用的
但的对于@rmav
这样恶意攻击我们的话语,我非常生气
作者: kfflX    时间: 2014-2-15 17:37
在下有點想呵呵
真心沒覺得那個LZ的句號用得有什麼問題,換成動畫的話大約就是烏鴉飛過的感覺吧。
6R的確有一個很蛋疼的風氣,就是對人不對事。在下可以打保票,混得比較久的這麼弄肯定不會有事,真心是懶得吐槽。
不過,所謂的最終解釋權在版務操作人員手裡嘛~
(話說那個LZ都是成年人了這麼較真幹啥,150經驗也就是水個幾十帖的事而已啊……)
作者: 精灵使者    时间: 2014-2-15 19:40
那个啥……最后演变到这种情况了么……(某些时候,有些争吵的帖子就不想再看了)
作者: rmav    时间: 2014-2-15 21:19
要反驳么?我看还是算了。 也没空1VSN
有恶意攻击一个群体么?明显当时只是针对那2人。
至于上贺茂润,你在胡扯什么
作者: SuperMario    时间: 2014-2-17 01:04
本帖最后由 SuperMario 于 2014-2-17 01:20 编辑

先扣10分并无不妥,问题出在发生争执之后再追加扣分。这扣分看似是按规定办事,实则是利用规定报复。不然@tjjlb @delv25你们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扣那么多呢。这想必就是楼上生气的原因,身为管理人员为人处事双重标准,必难以服众。  
作者: tjjlb    时间: 2014-2-17 08:05
SuperMario 发表于 2014-2-17 01:04
先扣10分并无不妥,问题出在发生争执之后再追加扣分。这扣分看似是按规定办事,实则是利用规定报复。不然@t ...

delv并不想扣太多的分,只想警示一下新人。
新人与我们计较给他扣分的条件不合理,
那么换一个条规如何呢?
作者: SuperMario    时间: 2014-2-17 08:21
tjjlb 发表于 2014-2-17 08:05
delv并不想扣太多的分,只想警示一下新人。
新人与我们计较给他扣分的条件不合理,
那么换一个条规如何呢 ...

那你就是默认第一次扣分不合理咯。
既是你们不合理在先,为何不先向楼主道歉?
还是我理解错了?你觉得第一次也是合理的?那请再阅读我上面所言之理。
作者: tjjlb    时间: 2014-2-17 08:49
SuperMario 发表于 2014-2-17 08:21
那你就是默认第一次扣分不合理咯。
既是你们不合理在先,为何不先向楼主道歉?
还是我理解错了?你觉得第 ...

报复?我不明白你是从哪个动作里可以看到报复的举动
我进行惩罚,是和delv商议后决定的。
————————————————————————————————————————
如果因为几十个或者十几个句号导致那么多人混进这个战争
有完没完了?
作者: SuperMario    时间: 2014-2-17 08:56
tjjlb 发表于 2014-2-17 08:49
报复?我不明白你是从哪个动作里可以看到报复的举动
我进行惩罚,是和delv商议后决定的。
——————— ...

拜托你先理顺逻辑,再闹情绪。
问题就在于你们随意更改评分,双重标准执法。
你是不是认为两次评分都是合理的?请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作者: tjjlb    时间: 2014-2-17 08:57
SuperMario 发表于 2014-2-17 08:56
拜托你先理顺逻辑,再闹情绪。
问题就在于你们随意更改评分,双重标准执法。
你是不是认为两次评分都是合 ...

我认为合理
第一次delv不想和lz计较只是为了警告。
第二次LZ觉得这么评判不对。那么我们就真的看看版规说话
作者: SuperMario    时间: 2014-2-17 09:10
tjjlb 发表于 2014-2-17 08:57
我认为合理
第一次delv不想和lz计较只是为了警告。
第二次LZ觉得这么评判不对。那么我们就真的看看版规说 ...

既然你认为第一次扣分合理,当时就应该以理服人,维持第一次评判才是正解。
我再次重申,问题是在于二次评分。
从逻辑上来说:如果第一次评分完全合理,那为什么要修改呢?
这给人的感觉不就是“扣分看心情”吗?
作者: tjjlb    时间: 2014-2-17 09:20
SuperMario 发表于 2014-2-17 09:10
既然你认为第一次扣分合理,当时就应该以理服人,维持第一次评判才是正解。
我再次重申,问题是在于二次 ...

难道警告未果就可以放纵么?
第二次评判,就是在于LZ强制认为版主扣分有错
说什么版规玩文字游戏
如果这样,警告还有用么?
作者: SuperMario    时间: 2014-2-17 09:27
tjjlb 发表于 2014-2-17 09:20
难道警告未果就可以放纵么?
第二次评判,就是在于LZ强制认为版主扣分有错
说什么版规玩文字游戏


“楼主认为版主扣分有错”,然后你修改掉评分,是不是反而支持了楼主的观点?
作者: tjjlb    时间: 2014-2-17 09:30
SuperMario 发表于 2014-2-17 09:27
“楼主认为版主扣分有错”,然后你修改掉评分,是不是反而支持了楼主的观点? ...

如果你觉得我的评分有错欢迎右转投诉贴。
版规写的清清楚楚LZ既然犯错了那我们就要处理。
作者: SuperMario    时间: 2014-2-17 09:39
本帖最后由 SuperMario 于 2014-2-17 09:42 编辑
tjjlb 发表于 2014-2-17 09:30
如果你觉得我的评分有错欢迎右转投诉贴。
版规写的清清楚楚LZ既然犯错了那我们就要处理。 ...


你还没有意识到处理的方式不对吗?
这2个扣分,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但放在一起,就有问题了。
问题就是为什么对同一个贴子都能有这么多评分标准。
不要回避这个十分明显的事实。
作者: tjjlb    时间: 2014-2-17 09:44
SuperMario 发表于 2014-2-17 09:39
你还没有意识到处理的方式不对吗?
这2个扣分,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但放在一起,就有问题了。
问题就是为 ...

第一个评分当初就已经及时撤销

————————————————————

你为什么要和我争论那么久?
你是作者派来的么?
作者: SuperMario    时间: 2014-2-17 09:49
tjjlb 发表于 2014-2-17 09:44
第一个评分当初就已经及时撤销

————————————————————

那你倒是说说为何撤销?就因为楼主的质疑?


————————————————————

我就喜欢跟不讲道理的人讲道理。
作者: 咕噜    时间: 2014-2-17 18:04
SuperMario 发表于 2014-2-17 09:49
那你倒是说说为何撤销?就因为楼主的质疑?

我没有道歉么,看看原帖的点评吧。

首先我承认一开始我的评分理由/扣分界定就错了,
因为我把这判定为了纯水主题,
版规太多,我也记不清一些不常犯的条例,(也就是把两个版规弄混)
也不可能有人发个水贴我就重新参照一次版规,
也就是第一次判断是模糊的,把这个帖子判为纯水贴扣个10经验做警告而已,
其次,在我查阅版规后并没有发现我犯的错误,而是继续和原帖楼主争辩,
超版也提醒了楼主,想必超版也没有分清楚版规条理,
所以本次tjjlb的撤销是纠正这一行为,我不认为没有什么不妥,
因为一开始在判决方面我就做错了,楼主也没有好好研究版规和我理论,
之间对于标点符号是不是语气词(因为我把这两条版规弄混成一条)的误会就越闹越大,
那实际上有人站出来纠正错误换成重新评分判定是不是理由就合理了?

我对于此次版务操作失误道歉,@rmav
开始错的是我,但是还是要按照纠正的理由处理,
如果对于第二次tjjlb纠正的版务操作还有什么质疑请到投诉帖:
http://rpg.blue/thread-247324-1-1.html

我希望能解决这个我犯下的乌龙,继续闹下去实在可笑。
作者: SuperMario    时间: 2014-2-17 21:26
本帖最后由 SuperMario 于 2014-2-17 21:27 编辑
delv25 发表于 2014-2-17 18:04
我没有道歉么,看看原帖的点评吧。

首先我承认一开始我的评分理由/扣分界定就错了,


说这么多,就是因为 @tjjlb 坚称2次评分都合理。
其实我个人感觉,你的评分要更加没问题。你完全不必自责,上面那些,只是在跟他一个人讲。
投诉?能作甚?我只是说我想说的罢。
作者: 火烧兔子    时间: 2014-2-17 22:27
这么小的事都会吵起来,现在的人们是怎么了
作者: rmav    时间: 2014-2-18 10:43
以上没有人是我派来的,哈哈
不要跟小孩计较啦。哪有空,有空不如去灌水。什么转版规投诉?扯淡,一群小孩,谁理你。街道纠纷时,冒出一小孩说自己是街道主任?滚蛋。
要是知道这里是小孩管事,我来都不会来,不是看不起你们,是群体不一样,小孩们自己玩吧。

这两个全错,到现在还意识不到,可悲啊
作者: SuperMario    时间: 2014-2-18 11:44
rmav 发表于 2014-2-18 10:43:21
以上没有人是我派来的,哈哈
不要跟小孩计较啦。哪有空,有空不如去灌水。什么转版规投诉?扯淡,一群小孩,谁理你。街道纠纷时,冒出一小孩说自己是街道主任?滚蛋。
要是知道这里是小孩管事,我来都不会来,

说实话,我也是认为第一次扣分就有待商榷。更加好笑的是沟通未果之后去翻所谓版规,找了个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来为自己遮羞。
从小事就能看出一个人的为人。看不惯,吐槽罢了,不想吐到一半人就跑了。

PS:您老教育小孩,面对面可以这样,隔条网线谁鸟你。
作者: feizhaodan    时间: 2014-2-19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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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感觉好像看到了某个人说别用汉字所以过来凑个热闹。@rmav怎么样我不做啥评论,也没啥好说的,就一个老小孩没啥可说的。但觉得@SuperMario这说法不太对啊。就好像一个警官对一个酒驾司机罚轻了,旁边过来一个说警察不按法规执法有错似的。然后不再说啥了,英文报告还没写完,先走了。
-------------------------------------------------------------------------------------------------------
数字都是字符串的Byte数值,纯属娱乐。

作者: 禾糖月色    时间: 2014-2-20 11:19
rmav 发表于 2014-2-18 10:43
以上没有人是我派来的,哈哈
不要跟小孩计较啦。哪有空,有空不如去灌水。什么转版规投诉?扯淡,一群小孩 ...

连入乡随俗几个字怎么写都不知道还指望你知道什么?
不管小孩子还是大人,版规定在那儿,在哪个版里扑腾就要遵守哪个版的版规就在哪个论坛都一样。
你一句话这个论坛是小孩子管理的就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你当这是你家?随便脱了鞋上炕头抽大烟啊?
另:别说得好像别人求着你来一样,真没人求你来,你现在就可以走,真的。不用去灌水,水多了会淹死人的。

作者: tjjlb    时间: 2014-2-20 11:33
rmav 发表于 2014-2-18 10:43
以上没有人是我派来的,哈哈
不要跟小孩计较啦。哪有空,有空不如去灌水。什么转版规投诉?扯淡,一群小孩 ...

谁先错?请你搞清楚!
这是网络,不是面对面!
网络上一群未成年人难道你都可以觉得你是老大?
未成年管理不代表成年人有权不遵守未成年定的版规!
作者: fux2    时间: 2014-2-20 16:51
熊孩子闹事,别在意,有些熊孩子可是拥有成年人的身体的,
并且以此妄称孩子王,弄得人心惶惶,啧啧。
作者: 惊悚信仰    时间: 2014-2-20 17:40
我不是大人,也不是小学生!我是一个刚刚加入社会的奋青,我是一个中立。
对于此事件我已经极度了解100多经验嘛有什么了不起的,在贴吧水个两天就有了。成年人不至于这么较真,而且你也说了不在意。
首先对二人做出批评.......(严厉话语我也不多说了)
版主中的确存在一些脾气不好的,乱用私权的.......人嘛就是这样。
但是身为专家的我的确也没看出版主的问题有多严重,给予了一次轻微处罚而已。
至于说自己是成年人的那位大哥.......你现在后果很严重啊!
6R这里的小学生不比大人差,你看到的那个脚本或许就是你口中的小学生编的。
请不要给成年人丢脸,小孩子做错事咱们可以原谅,不信你去查法律和道德。希望你的字典里面有这四个字。
就拿我们T君来说,13岁的小胖子身材走样,腰间盘突出,但他品德好,做事认真负责,除了性格死板和身材走样以外。
谁说自己不是从小孩过来的,你小时候就没反过错,你思想前卫你善于用符号!你告诉我那表示的什么一行一堆句号是什么意思。
有本事你去法院告我啊!我就是请小学生给我当律师我也准赢。
你还不服是不是,咱们来个民居投票好不啊!全中国的投!全世界的投!好不好啊。


作者: tjjlb    时间: 2014-2-20 17:42
惊悚信仰 发表于 2014-2-20 17:40
我不是大人,也不是小学生!我是一个刚刚加入社会的奋青,我是一个中立。
对于此事件我已经极度了解100多经 ...

你才腰间盘突出咳咳
作者: 惊悚信仰    时间: 2014-2-20 17:45
听说柳大就喜欢腰间盘突出的孩子!是不是这样爬上来的!
作者: 李光兆    时间: 2014-2-20 18:56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看版规就作死,熊孩子无误。
谁和你说熊孩子就是小孩子了。
这种人直接封IP了事。
作者: guoyq1988    时间: 2014-2-20 20:03
倚老卖老,是鄙人最讨厌的

作者: 颜LOSE    时间: 2014-2-21 00:27
本帖最后由 颜LOSE 于 2014-2-20 15:34 编辑

大叔才扣这么点就不服了(我当年和猫君吵架时可被扣了500
进来要看看版规哈(虽然版规的确有点长
其实你可以这么做(把符号缩短连一起
话说你的ID是不是有点奇怪(我觉得不是大叔,而是那啥
还有啊,(柳柳是男的)
最后,(回血的好心人可不是天天有
瞧不起小孩管事?那您又算哪根葱?
能当官都是有本事的,难不成D君是买通柳柳的?
在嘲笑别人时请先反省自己吧。
附:我可比你水的多,别一副很了不起的样子。

所以,下次发帖一定要注意版规。

作者: rmav    时间: 2014-2-24 13:47
小P孩心智都不健全,讲道理经常听不懂。最后回一帖,针对几个主要的回帖观点。真是浪费时间(顺便说下,灌水并不是只有6r可以灌的)

1.
这有什么好投票的
一个选择题全班50个人40个选A,正确答案就是A了吗?
有正确答案的问题,却想通过多数性来找答案的,那是不会解题。东问西问的看别人选什么,那是差生的常见行为。
在逻辑上,要证明一个东西存在,只要把那个东西置于眼前就行了。而不用在乎是否到处有这个东西。
要证明那一串符号有意义,只要你发现有个人感觉到它有意义就行了。而不用管有多少个。
在逻辑上,要证明一个东西不存在,知道怎么证明吗?
(13岁的小p孩,有些可能连逻辑概念都没有)

2.
上面有人说到法律,那么在法律上对待小p孩跟成年人是明显不同的。在年龄上划分有不满18周岁、不满14周岁,而且还给他们配备了监护人。设置这些东西都是因为看不起小p孩吗?是因为制定者依老卖老吗?那为什么要区别对待呢?有些人都已经走上社会了,还蠢的跟什么似的,是因为缺乏教育吗。知不知道为什么啊?不懂的自己网上搜搜充实下吧

3.
纠结积分作啥呢?我都特意注明了积分对我不重要。我写的插件,拼的图片没收过1个积分。老有人拿积分说事,大概是你们自己太在意积分吧。(有些人拿积分++--是用来表示支持与反对,而我也没这个权限。在此,对给我+分的网友表示感谢)

4.
那些说我要注意版规的,不知道眼睛怎么长的。明显版主操作就没有完全符合版规。否则我也不会说什么。所以真要注意版规的是你在维护的版主吧

5.剩下的一些小丑言论,不说也罢。

6.在孩子堆里葱啥呢?反正我是不想跟比较小的一堆人玩在一起的。走人走人~~~~ 大家能玩得好就行了(难道不想一起玩也使你们感到很不爽)


作者: 禾糖月色    时间: 2014-2-24 20:18
本帖最后由 禾糖月色 于 2014-2-24 20:21 编辑
rmav 发表于 2014-2-24 13:47
小P孩心智都不健全,讲道理经常听不懂。最后回一帖,针对几个主要的回帖观点。真是浪费时间(顺便说下,灌 ...


我说同学你是不是只会拿年龄来说事?是不是因为唯一拿得出手的也只有成年人这一身份是吗?
这不是成年人跟未成年人之间发生的纠纷。是一个论坛的会员跟版主之间的纠纷。
显然这件事也跟年龄没有关系,没选择题也没关系。
选择题都有一个正确的答案,就算所有人都选择了错误的答案,正确的那一个答案始终都不会变。
但是这件事显然不是。
你有没有水贴,版主两次扣分有没有做错,这些都没有一个完全正确的,所有人都认同的标准来衡量。
只有“我认为”“我觉得”而没有“大家都这么认为”“大家都这么觉得”。
整件事情根本就不可能有一个让所有人都满意的结论。
而且你的回复,字里行间之间都透漏着对这个“小孩子管理的论坛”的浓浓的鄙视,动不动就“小P孩”什么什么的,你是刚生下来就18岁了没有儿童期少年期青春期的怪物还是什么?
其实在后面几页反驳你的人大多数都是因为你的态度,一副自己是大人所以很了不起才不会跟你们这群小孩子一般见识,版主你扣分就是有错我不跟你一般见识我只是在讲道理,你们都是小P孩听不懂道理逻辑思维混乱。
你跑题了,跑的不是一般的远。
最后
————————————————
走好,不送,莫念。
作者: 轩辕叶    时间: 2014-2-24 22:12
本帖最后由 轩辕叶 于 2014-2-24 22:20 编辑

抛开版规问题不谈,我觉得当事人最恶心的一点就是字里行间表现出的:

“我做的就是对的,如果你认为我做的不对,那么就是你不成熟”
“你们长大了就会懂我的逻辑是对的,我的逻辑就是对的,你们不懂我的逻辑是因为你们年纪小”
“我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如果你与我观点不同,你就是图样图森破”
“如果多数人的观念和我不一样,那么一定是他们被蒙蔽了双眼,我才是对的”
“你们的观念和我不一样就是脑子有病”

当事人经典句式:你们认为我是错的,我就是错的了吗?←潜台词:我没错。

一个成年人(还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呵呵呵呵)为了这点鸡毛蒜皮唧唧歪歪唧唧歪歪真心大丈夫?
中二病这么深快去治疗。

一个选择题全班50个人40个选A,正确答案就是A了吗?

80%的人选A,正确答案不是A,要不就是出题老师脑子有病,要不就是授课老师脑子有病,要不就是全世界脑子都有病,太对了就你没病。
作者: eve592370698    时间: 2014-2-25 00:13
本帖最后由 eve592370698 于 2014-2-25 00:14 编辑
轩辕叶 发表于 2014-2-24 22:12
抛开版规问题不谈,我觉得当事人最恶心的一点就是字里行间表现出的:

“我做的就是对的,如果你认为我做的 ...
真是的,管理员都不管,版主操这份闲心干啥?那个家伙挖个坑,然后挑衅不怕被他利用了上当受骗?
作者: yychchhh    时间: 2014-2-25 06:52
rmav 发表于 2014-2-24 13:47
小P孩心智都不健全,讲道理经常听不懂。最后回一帖,针对几个主要的回帖观点。真是浪费时间(顺便说下,灌 ...

只想说三个字

给我滚!


你到底来这里干嘛的啊,!?拉仇恨还是吸金的!?年龄界限成为直接隔壑谁可以说话,你真不想待在这儿又没人逼你,最较真的不是你么!?这里是业余rm制作者的论坛,不是你这种人该来的地方,梦想有多远,给我滚我远
作者: Password    时间: 2014-2-25 17:33
rmav 发表于 2014-2-24 13:47
小P孩心智都不健全,讲道理经常听不懂。最后回一帖,针对几个主要的回帖观点。真是浪费时间(顺便说下,灌 ...

看到第一条实在忍不住要说点啥了 = =,(本来想昨晚就发的,后来因为感觉时间太晚了

1,一个物品是否存在,是具象的;一串标点是否有意义,是抽象的。一个是客观事实,一个是主观感受,用这二者来类比我认为完全不合适。
2,
要证明那一串符号有意义,只要你发现有个人感觉到它有意义就行了。而不用管有多少个。

那么我是否可以以此来说:要证明那一串符号没意义,只要你发现有个人感觉到它没意义就行了。而不用管有多少个。(因为它不像一个客观存在的物体,它是一种感受)
3,抛开情景,有无意义不等于对错。
4(P.S.):证明一个东西不存在,以我目前的知识,在数学上常用反证法,放到现实中也许就是先假设它存在,再找到与此命题的矛盾点,然后否定命题,即可。

以上,如果有您觉得有什么错误的地方还望不吝赐教。
作者: 紫英晓狼1130    时间: 2014-2-26 02:55
各位不要太激动,不用大道理讲一堆,谁错了谁就站出来承认错误,还是好孩子
不要小P孩儿,小P孩儿的叫。你曾经也是小P孩儿。

作者: 怕鼠的猫    时间: 2014-2-26 06:54
不是什么大事啊。 每天登录就有50经验值了,那点损失简直感觉不出来。
我在曾经在提问区开个玩笑,被扣了250经验值,那又能怎么样?
比赛参与奖的500经验值没有收到,那又能怎么样?
这些小东西很快就能补回来了,不算事的。

要想当年在RO中疯狂的刷卡片,结果当当打出来被一只盗虫吃掉了,旁边一个家伙马上打死盗虫,捡走了那张卡片。我去理论,结果人家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原来他在一旁站着,就是等这个瞬间呢。一件事气你个半死!
后来还有一次是卖道具,结果也是遇到了鸡贼,交易的时候活活少给我输入一个零,费了好大的劲才讨回公道。 也是让人心寒。
再往后,就是不断的遇到那些要求组队打怪的陌生朋友,可是你去打怪的时候,他却躲在树后静坐着,说话也不回应。原来真人早就溜走了,就是留个躯壳来分经验的!
一次一次,都是这种无耻的人。让我愤然离开了RO很长时间。几年后想起来,心想我再去体验一下那个魔幻的世界吧!就算被骗也好,都是人生经历,结果一打听,RO已经停运了!
瞬间心中很惆怅,当年被抢的卡片,被骗的钱,被分掉的经验,全都往事如烟,不需要一提了!
有时候,人生就是不公平的,可是那不公平恰恰就像咸盐和芥末一样,让平淡的生活有了味道,让你在几十年后还能记得这个瞬间。
生活因为有烦恼而有意义!


作者: 精灵使者    时间: 2014-3-2 01:49
本帖最后由 精灵使者 于 2014-3-2 02:22 编辑

……水区那些细节性的版规为了谁设计?还不是那些真的依照那个版规而说版主乱扣分的人说的……
这样吵下去,事情恐怕永远都不会解决了吧……
OVER。
水世界版规升级到1.00.7
增添对追加版务操作的操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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