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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版规】66RPG论坛-RPG Maker VX 提问区版规[2016-01-08] [打印本页]
作者: рrotosssonny 时间: 2014-3-21 10:25
标题: 【版规】66RPG论坛-RPG Maker VX 提问区版规[2016-01-08]
本帖最后由 怪蜀黍 于 2016-1-8 10: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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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G Maker VX 提问区版规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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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为了使大家更好的利用本站学习使用RPG Maker VX(以下简称RMVX),使版主对本区的管理更便利,特制定此版规。
2、一般地,本版接受与RMVX相关的制作和技术话题或RGSS2基础编程有关的提问帖,其它类型的帖子在本区出现应当被处理,本区拒绝接受商业问题。
3、管理员、超级版主和本区版主有权利对违规帖子视情况轻重采取【奖励】【扣分】【锁帖】【开水】等版务操作,对严重违规的会员允许采取【屏蔽】【禁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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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规范与履行事项
1、提问前请多多使用【搜索功能】,以及查看【推荐问答】。如果提问的相关内容能用【搜索功能】轻松搜到,或者是已被列入【推荐问答】的,该提问者将被视为“伸手过长”的伸手党,版主将对伸手党进行严厉的处罚,酌情扣20~100经验。
2、常见的提问帖,请采用【有事请教】标签,不得使用其他标签尤其是【版务】【推荐问答】和【论坛活动】标签,乱用标签者将被强制分类,扣20经验。
3、帖子的标题应当清晰明白地包含问题的主要内容,请不要在标题中含有“跪求”“急”“在线等”等字眼,违规者将被扣除20经验,并视作者态度开水。帖子的标题不得指定某个特定ID来回答,确实需要某人的帮助,请在正文部分@该用户。
4、正文不得仅仅写上“如题”或者“RT”而没有任何其他说明,或者描述问题过于简单使回答者不知所措的,扣20经验,视作者态度开水;如果正文部分仅仅是一个选择疑问句而没有其它任何内容,允许回答者直接回答“是”或“不是”然后结帖。正文部分应该清楚地描述问题及希望达到的要求,非默认工程的情况下请上传游戏工程或工程的网盘外链。
5、【悬赏】主题更能吸引注意,若想让问题得到高效解决,可在置顶的【申请认可答案、申请悬赏经验专用帖】申请悬赏经验额度,或直接加入VIP悬赏。
6、如果有了满意的答案,请在置顶的【申请认可答案、申请悬赏经验专用帖】申请结帖,并用置顶该楼的办法认可那一楼,版主将奖励20经验给主动结帖的楼主。已经有人回答的帖子禁止采用编辑标签的方式结帖,违反者将被扣除所有被认可楼层奖励一半的经验;无人回答的帖子如果的确通过别的途径解决了的,允许编辑标签到【已经解决】或【已经过期】的方式结帖。普通问题已经解决却没有结帖或认可,超过7天的时限后,版主应该代认可。悬赏帖问题已经解决却没有结帖或认可的,版主有权代认可。
7、若问题在7天后(提问者可适当申请延长)未得到解决,版主未结帖或者发贴人没有自主结帖的,将帖子直接过期处理。
8、善用【编辑】和【点评】甚至【评分】功能,杜绝连贴。连贴次数在3次(含3次)以上时,扣(连帖次数-2)×25的经验。想要对多人进行回复请使用@功能。
9、引用较长的脚本内容时,请尽量使用脚本框功能,但是由于论坛@功能冲突的缘故,在此不作强制要求。
10、解密是严重的侵权行为,禁止发有关求解密的帖子,违者扣500经验,视情况【开水】或直接【删除】。提供解密方式者将被屏蔽并扣除至少500经验,情节严重者视情况限时禁言或永久禁言。
11、在没有任何必要的情况下给帖子加阅读限制或积分限制,强制解除限制并扣50经验。但是悬赏的主题允许自行添加阅读限制。
12、发布带有售价的帖子将被锁帖、开水,并按非法获利的两倍进行处罚。
13、同一帖子内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互不相关的问题将被认定为【一帖多问】,每多一个问扣20经验,如果有多个互不相关问题请分别发帖提问。
14、不是关于RMVX提问的帖子请不要发到本区,否则按下面规则处理:
①RPG Maker XP、RPG Maker VX ACE、橙光文字游戏制作工具等其他工具的提问帖,应当被转移到相应的提问区。
②纯脚本、纯理论的提问及讨论帖,应该被转移到【技术讨论区】。
③RPG Maker VX的技术发布,应该被转移到【RPG Maker 技术区】。
④非提问帖应当被开水或删除。
⑤关于涉黄涉暴及政治敏感问题的帖子应该被删除,严重者应该禁言处罚。
15、鼓励讨论和回答问题,按回答的优秀程度给予30~200经验以及好人卡奖励。但是,已经被认定为悬赏帖最佳答案的回答,因为可以获得悬赏奖励,所以原则上不再给予额外奖励。
16、对比较常规、大众化、经典的问题,版主将主题可设置为【推荐问答】,并对提问者100经验的奖励。
17、发贴灌水,纯水,扣分50,直接【删除】或【开水】,视情况警告;回帖灌水扣10~50分,视情况警告。
18、恶意发主题刷版的删帖并限时或永久禁言,连帖刷版的按连帖+纯水处理。用符号、表情、大号字体大面积刷版的,屏蔽之,按纯水处理。
19、12小时内自顶贴被发现视情节警告并扣经验20。
20、发与RM游戏制作无关的广告,尤其是商业广告和广告机,直接禁言、删帖,绝不姑息。游戏预告的情形除外并转移到文区。
21、严禁挖坟,对挖坟者,按照坟的新旧程度扣10~200经验,挖【古坟】从100经验起扣。坟帖按如下定义:
①【有事请教】标签的帖子不算坟帖。
②置顶帖为特殊帖,不算坟帖。
③【已经解决】或【已经过期】标签的帖子超过最后回帖时间的7天之后算挖坟。
④最后回复日期在1年以前的算作【古坟】。
22、两个号马甲或串通关系,通过一个号发帖另一个号回答的行为,被认定为刷分行为,刷分行为的两个号分别扣除刷分获得的经验两倍的经验。情节严重者积分清零。
23、被认定为人身攻击的帖子将被扣除100~1000经验的处罚,严重者限时禁言1~7天,并在版务区公示批评。
24、错误的回答有可能误导提问者,被认定为错误回答的帖子,版主可编辑,明显故意回答错误的帖子,应该予以删楼,严重者可以屏蔽该楼。
25、任何会员对于在本区的违规帖有举报权,举报请使用帖子右下角的【举报】按钮,请勿用@版主的办法回【纯举报帖】。回【纯举报帖】被视为水帖,将被删楼。
26、对错必须分明!对于违规的会员,在本版没有操作权限的普通会员不得在本帖子中该违规会员的任何楼层评分回血(包括预见会因违规被处罚的提前回血),已经回血的,版主应当予以撤销或直接扣除评分直至总评分为0后,再按版规进行违规扣分;在版主处罚后回血的,版主应当撤销回血评分。对于回血者,处以2倍于回血量的扣分,找不到扣分楼层的,可以从回血者的旧帖里扣除。
27、严禁在本版劝说放弃使用RMVX,或发布推荐使用别的工具相关的言论,违者警告一次,屏蔽帖子,扣分500,屡教不改者永久驱逐出VX区,再也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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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规范的一些建议
1、任何人都没有帮助别人的义务与责任,不应该以命令的口吻发表自己的问题或寻求帮助,其他人有权拒绝帮助你;
2、礼貌是必需的,即使别人没有成功解决你的问题,你也不应该对其他人做出不合礼仪的举动。
3、任何时候,添加一个截图、脚本、工程会让问题更快、更容易被解决。
4、引用较长的脚本内容时,请尽量使用脚本框功能,请大家多多体验最新的脚本格式:pre lang="ruby"。上传txt文本文件、rb文件的附件都是准许的,唯一的要求是保证引用的脚本的完整性。
最后祝愿大家在这里能愉快的学习和进步,都能在6R里实现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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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志
[2014-03-24]修改了版规第26条,对于回血者的处罚措施。
[2016-01-08]新增第27条,对挖角者进行严惩的规定,以及修改旧版规一些过时的地方。
作者: yychchhh 时间: 2014-3-21 13:20
2L占位
作者: yychchhh 时间: 2014-3-21 13:25
3L备用
作者: yychchhh 时间: 2014-3-21 13:34
4L租借
作者: yychchhh 时间: 2014-3-21 17:55
我尝试了,果然版规没有暗箱操作,赞一个
作者: myownroc 时间: 2014-4-15 15:27
4、引用较长的脚本内容时,请尽量使用脚本框功能,但是由于论坛@功能冲突的缘故,在此不作强制要求。防止脚本内容被解析的方法是在脚本框之前先@一遍所有脚本中出现的有可能与论坛ID相同的实例变量名。如果可以,请大家多多体验最新的脚本格式:pre lang="ruby"。txt文本文件、rb文件都是准许的,唯一的要求是保证引用的脚本的完整性。
防止冲突还可以把代码放入“引用”中,就像上面一样…… @protosssonny
ps:楼上作死……
作者: 怪蜀黍 时间: 2014-4-15 17:02
myownroc 发表于 2014-4-15 15:27
防止冲突还可以把代码放入“引用”中,就像上面一样…… @protosssonny
ps:楼上作死…… ...
防止冲突指的是什么呀?最令吾等头疼的是@功能和实例变量的冲突~
作者: 永燃的狂炎 时间: 2015-5-18 19:16
为了挡掉广告机奇怪的帖,所发的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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