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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8.1.16 BL】关于版规A-6条的讨论 [打印本页]

作者: tjjlb    时间: 2018-1-16 15:23
标题: 【2018.1.16 BL】关于版规A-6条的讨论
【2018.1.16 BL】关于版规A-6条的讨论

A-6. 【挖坟】回复超过最后一楼15天的,当做挖坟处理。视情况可扣20-200分。恶意挖坟者或短时间多次挖坟者翻倍或者禁言。热点贴挖坟限制改为30天。注:正在举行的活动贴、活动相关帖允许在活动期间内挖坟。长期活动贴不作为坟贴处理。


然而,近期在版规实践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如[实况直播] 做个最近很火的家有大猫的实况(最后更新2018/1/13)一贴中,楼主因更新所需,按照现行版规A-6条所述,其行为违反了版规。不过事实上,该帖子的楼主并非出于恶意或破坏,而仅仅是为了更新帖子内容进行的挖坟。

面对上述问题,不妨给出你们的建议,好的建议会整理在本帖子主楼,并在这几天内发布单独的投票贴,谢谢各位!
作者: ⑨姐姐    时间: 2018-1-16 15:26
我觉得当内容是成果发布向的楼,楼主更新、补充、修正内容的, 或者用户反馈问题、评价的,可以不用受A-6约束吧。
作者: qweytr_1    时间: 2018-1-16 16:35
感觉,应该是
加一条A6.5,如果必须挖坟,先PM版主

或者说,来两只版主,一只因为挖坟扣分
另一只因为,这个挖坟是必须的,把扣掉的分补上
一加一减之间顺便宣传了版规
多好
作者: 89444640    时间: 2018-1-16 16:42
如果是补充有用的内容,内容确实有对其他用户有帮助或者参考价值,另当别论,

比如一张图,虽然发布有一段时间了,但是作者没有看到其中的不足,众人也出于一些原因没看到或者没有提出,回帖者提出了不足并且给出了详细的修改意见,甚至帮楼主修改了不足之处而且画的比楼主还好。我觉得这样的回帖应该举双手欢迎,有高手肯免费指点简直太好了。要知道很多技术都是从商业游戏里偷学来的,没有任何人帮忙指导。

其他原因同二楼。

还得顺道提一句,这种帖子,似乎应该修改一下了。
https://rpg.blue/thread-313097-1-1.html
原因如后一位举例这所描述。
https://rpg.blue/thread-403987-1-1.html
且,一定大小以下的像素级别的人物,不绘制有特殊意味的动作,不表现器官,是不是素体没关系。

另外,前一段时间看到过某位会员签名略有不妥,虽然是像素级别人物,但是动作很不雅,实在找不到是哪位的了,本论坛非专业18X,如此签名甚为不妥,希望作者是已经自行修改了。
作者: chd114    时间: 2018-1-16 16:54
本帖最后由 chd114 于 2018-1-16 16:58 编辑

這條現在要不要都無所謂╮(╯▽╰)╭
人沒以前多啊,挖墳的也就廣告機了吧,會有人特意去把墳貼弄出來嗎···
如果是更新,發個新帖比慢慢翻沉下去的老帖再更新要方便吧···新帖丟一個舊帖鏈接就行了,反正可以編輯隨時都能改
樓上提的也可以,不過有點···假設管理團隊內意見不一致需要求統一就有點麻煩,一兩個還好,多來幾個總不能每個都投票決定怎麼處理吧···(尤其水區版主4個,假設一個挖墳是否是有用和合理的,投出2對2的結果不是更蛋疼···)


如果要按照樓上的樓上那種做法的話就這樣:

版主自己開一個置頂樓,需要挖墳的人把原帖地址和自己要補充的內容回到那個帖子,然後版主用移動功能直接移過去(想起新年版聊活動有這麼一手···不過應該不是只有超版可以吧?)
作者: shencao    时间: 2018-1-16 17:05
本帖最后由 shencao 于 2018-1-16 17:13 编辑

在前面加上“无正当理由balabala的当作挖坟处理”不就好了
至于什么是正当理由什么不正当,纯水肯定不正当咯,有更新内容的默认算正当咯,有特殊原因的就说出自己的理由咯,其他的可以等实际产生了纠纷投诉到版主那里后再行决定。
活动帖子也可以合并到”正当理由“那栏,就更简洁啊~

ps,我其实是赞同把搬家之前的旧帖全部锁帖仅供浏览的那一派嘻嘻~
现在论坛搬家以后,顶一个很古老的帖子很大可能根本得不到回应,不仅对别人,对于顶帖的人来说不是也很失望吗?特别是现在积分规则什么都改了,旧帖子下面评分啊付费内容啦等等就很违和了(耸肩)
都锁掉就没有任何问题啦~(愉快~)
不过大概率还是不会全锁的吧。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咯。
作者: soulsaga    时间: 2018-1-16 17:12
本帖最后由 soulsaga 于 2018-1-16 17:20 编辑

机战吧的话..挖坟死 全 家6666
作者: yang1zhi    时间: 2018-1-16 17:56
挖坟不应该只看时间判断
有些帖子,什么时候回都合适。
作者: shitake    时间: 2018-1-17 09:24
以前这种不都是需要手申请的么
作者: chd114    时间: 2018-1-17 13:36
shencao 发表于 2018-1-16 17:05
在前面加上“无正当理由balabala的当作挖坟处理”不就好了
至于什么是正当理由什么不正当,纯水肯定不正当 ...

回覆可見內容能取消就好多了(當然會有比較辣眼睛的東西出來···比如素材區的某個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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