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ject1

标题: 申请撤职 [打印本页]

作者: 月の輪恛    时间: 2007-7-16 05: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月の輪恛    时间: 2007-7-16 05: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芙蕾亚    时间: 2007-7-16 05:5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策    时间: 2007-7-16 05: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秋舞云    时间: 2007-7-16 05: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ю殘劒唫轌Θ    时间: 2007-7-16 05:56
不允许!!!!!不允许!!!!怎么可以这样…………
作者: 秋舞云    时间: 2007-7-16 05: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暗之影    时间: 2007-7-16 05: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kaze    时间: 2007-7-16 05:59
顺便问句LZ感冒好了吗?
是因为身体的缘故吗
这不是你故意的啊
作者: Yurrica    时间: 2007-7-16 06:03
whatever!隐藏BOSS快去制作游戏吧!
作者: 絮儿    时间: 2007-7-16 06:13
whatever....病快些好`````
作者: DODI    时间: 2007-7-16 06:15
已经打包送出去嘹,逃跑无效。
作者: 咸蛋超人XY    时间: 2007-7-16 07: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音─━    时间: 2007-7-16 07: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颠倒的彩虹    时间: 2007-7-16 11:23
有炒作嫌疑.
作者: FinalFantasy    时间: 2007-7-16 11:51
以下引用咸蛋超人XY于2007-7-15 23:11:37的发言:
尊重樓主意願.

引用一下...


以下引用颠倒的彩虹于2007-7-16 3:23:59的发言:
有炒作嫌疑.

理由?.如果是在水区发这样的帖你怀疑是炒作还差不多.这里是版务区啊...
作者: 九泪    时间: 2007-7-16 12:11
尊重意愿。暂时先撤除。Sai...
作者: 张永    时间: 2007-7-16 18:09
辞职和撤职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楼主得好好注意一下{/gg}
我还以为楼主要申请撤掉谁的职务呢……
作者: 芙蕾亚    时间: 2007-7-16 18: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越前リョーマ    时间: 2007-7-16 19:02
好像没说要走吧……
作者: 天狼星1110    时间: 2007-7-17 00:18
以下引用颠倒的彩虹于2007-7-16 3:23:59的发言:

有炒作嫌疑.

请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不然我会 私以为 有人对6R的老朋友们很不满...
作者: 芙蕾亚    时间: 2007-7-17 04: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柳柳    时间: 2007-7-17 17:07
跑题一句,强烈建议以后申请版主使用中文名,特殊字符在太多地方显示不了了,比如手机.  我都不知这次引退的是谁
作者: 颠倒的彩虹    时间: 2007-7-17 23:23
以下引用芙蕾亚于2007-7-16 20:37:15的发言:


以下引用颠倒的彩虹于2007-7-16 3:23:59的发言:

有炒作嫌疑.


炒作!你看超女看傻了!

下岗有N好炒的!

偶看你不是炒作,你是来吵架的!再胡言乱语的偶灭了你!


小叽是吧。
我之所以说他炒作是因为他之前说过有病请假,回帖很多人都说了他千万别辞职。认可他。
结果又开个帖子辞职。不管你认为是不是,我认为就是。

你说话嚣张不是一天两天了。
记得你上次说个啥游戏什么的,“千年狐狸精”说了句无聊。
你就以“圈内人”的身份压制她,超文明的骂了她。
她怕你,没有吭声。我可不怕你。

您灭我?大不了关我监狱,删我号,封我IP。
我何灭之有啊…继续在这个银河系默默的生存着{/hx}

省省吧你…  =3= (PS。你代表月亮消灭藕藕可能会怕怕哦!)


作者: isaeva    时间: 2007-7-17 23:44
以下引用芙蕾亚于2007-7-16 20:37:15的发言:


以下引用颠倒的彩虹于2007-7-16 3:23:59的发言:

有炒作嫌疑.


炒作!你看超女看傻了!

下岗有N好炒的!

偶看你不是炒作,你是来吵架的!再胡言乱语的偶灭了你!


- -受不了,彩虹不就是说了句“有炒作嫌疑”么?

就算不符合你认为的客观事实,也不过嫌疑而已,你激动地和到了更年期似的做什么,这么说人不过分?
作者: Finalfantasy    时间: 2007-7-18 04:19
以下引用FinalFantasy于2007-7-16 3:51:33的发言:
以下引用颠倒的彩虹于2007-7-16 3:23:59的发言:
有炒作嫌疑.

理由?.如果是在水区发这样的帖你怀疑是炒作还差不多.这里是版务区啊...

我还是这句话..上面俩只能回答下么?

上面俩只啥意思?只允许你们提出疑问不允许别人反对?

在版务发帖是要负责的..我认为小斩还不至于靠炒作来得到什么..
作者: 小真·爱舞    时间: 2007-7-18 04:43
orz。
小叽,rufas,别人有错也包容一下,自己有错也反省一下。
两边都冷静冷静...
作者: 月の輪恛    时间: 2007-7-18 04: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音─━    时间: 2007-7-18 05:2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咸蛋超人XY    时间: 2007-7-18 06: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欢迎光临 Project1 (https://rpg.blue/)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