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现代快报竟刊出麦当劳全彩广告,我认为完全可以以此为理由抵制现代快报和麦当劳。
同样是5月19日,越前リョーマ说出那种话,我同样认为完全可以以此为理由弹劾他。我们中国人经常说“死者为大”,越前リョーマ说出这种话,我认为这是不尊重死者的。
若我有亲人在汶川,我认为撤职算轻的了。
我无权代替那些人做什么事,但请各位考虑他们的感受。
如果不能撤其职,请求删除三个ID:eciling、夏桀凌、凌冰
我不是愤青,若非见如此过份的话,我都没有想法在6R上悼念遇难同胞。我不像天圣那样热血,常与人开战,只是看到使四万亡灵受辱的语句,我实在无法压抑心中哀恸与愤慨!
我知道删除我的ID对任何人起不了什么影响。我虽无能,无以罚戒奸邪,但求以区区之作为,慰在天之亡魂
我不是正人君子,但也不是冷血禽兽
如果6R的某人哪天出门被车撞死了,也是不值得哀悼吗?
更何况是4万亡灵。
好,就拿我举例子,如果今天我被车撞死了,由某种途径天圣等人得知此事,发帖悼念,此时有人出来说没什么值得悼念的之类的话!那么,大家会做出怎样反应?也说他只是一时心情不好口无遮拦?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请立刻删除我ID吧。。。谢谢!
世上还有很多人在为无谓的事情计较,其实,比起生杀大事,那些都只能是屁事
以下引用精灵使者于2008-5-21 16:29:07的发言:
……刚上来看看,却发现
一场战火又开始了……
大家都冷静思考一下吧……
闪
以下引用小lim于2008-5-21 16:29:13的发言:
我虽然冷血……
不过这次我倒赞同冰冰……
不过我已是局外者……
早已不管6R世事了……
以下引用雷欧纳德于2008-5-21 18:56:23的发言:
我看到了2个极端
以下引用cheyenne于2008-5-21 20:17:07的发言:
…好吧我知道下面这句话很欠抽,但是我还是想说:人自己的想法是应当自由的,自然,人也有与别人想法不同的权力。当出现不同的声音的时候,我并不认为人数多的一方有要求持有不同想法者改变思想的权力,不认为人数多的一方有把问题牵扯到与争议本身无关方面的权力,不认为人数多的一方有将自己方的想法命名为正确的权力,不认为人数多的一方有处罚异议者的权力。
以下引用五彩西瓜于2008-5-21 22:44:53的发言:
。。因为干预到了正常生活。。。
以下引用五彩西瓜于2008-5-21 22:44:53的发言:
又进入了文化大革命时期??
人家发个牢骚都不行了吖??
说实话,这个网站好多人恐怕都会对哀悼日发牢骚的。。因为干预到了正常生活。。。
世界每秒死亡人数2.5人,按这个比例算,恐怕我们都哀悼不过来了。。。
我们能做的都做了,捐钱的捐钱,出力的出力,也没对哀悼日抵制~~~~牢骚什么时候也给禁止啦吖?
支持 越前
以下引用小雪于2008-5-21 20:50:35的发言:
看到胃和LS的LS的LS的说话,我觉得你们没有理解,要表达“其实我觉得官方这种强制的默哀没有意义,应该更实际点”这种观点有很多方式,不是这种方式
以下引用凌冰于2008-5-22 8:18:52的发言:
该说的话都说了,看来弹劾无望
离开6R以示抗议
[本贴由作者于 2008-5-22 8:29:50 最后编辑]
以下引用cheyenne于2008-5-22 0:11:27的发言:
不知小雪意思是我要表达这个观点还是说越前版主表达的是这个观点?
[本贴由作者于 2008-5-22 0:36:52 最后编辑]
如果是后者,我没法代替越前版主说什么,不过无端臆测一下,他或许是因为黑白网页看起来不舒服或者浏览起来不方便,顺口咒骂一声。就像在大街上好好走着突然下雨,骂一声“贼老天”,只是情绪一时之所致,心里并没有什么的。真要上升到不爱国的高度,是否过了?再则,即使越前版主的确不爱国,那么应当教育,而不是先行惩罚吧?
以下引用精灵使者于2008-5-22 9:18:18的发言:
果然这个又成了战贴的著名范例啊。
以下引用wy29于2008-5-22 1:56:31的发言:
[本贴由作者于 2008-5-22 2:21:27 最后编辑]
以下引用yangff于2008-5-22 11:22:27的发言:
你有什么权力干涉别人的想法?
别人的所作所为又与你何干?
以下引用七禽七兽于2008-5-22 12:00:55的发言:
我也许不支持有些人的观点,但我支持他们说话的权利.同样的,也许有人不支持我的观点,也希望他们能支持我说话的权利.
以下引用传说VS天涯于2008-5-22 13:30:10的发言:
以下引用七禽七兽于2008-5-22 12:00:55的发言:
我也许不支持有些人的观点,但我支持他们说话的权利.同样的,也许有人不支持我的观点,也希望他们能支持我说话的权利.
或许你真的还小
权利是没有绝对的
相对你说话的权利道德是否比你这个权利更权威?
以下引用传说VS天涯于2008-5-22 13:30:10的发言:
或许你真的还小
权利是没有绝对的
相对你说话的权利道德是否比你这个权利更权威?
我知道删除我的ID对任何人起不了什么影响。
以下引用凌冰于2008-5-22 16:56:20的发言:
最后一次上线交待后事。请雷子将我的所有VIP转给天圣的马甲,只有38,估计交过税后就不剩多少了。假如觉得没有必要删除我的ID,那就不要删了。但是我也不会用了。请天圣接受我的VIP,具体转到那个ID,你与雷子讲吧。谢谢两位。
我说过
我知道删除我的ID对任何人起不了什么影响。
对我来说也一样。
但是或许我这种人不适合呆在6R,以免每次想起今次事件都会难过、愤懑,还是离开的好,谢谢影北、天圣等人还在意我,还试图挽留我,谢谢,我令你们失望了。
Farewell!The BBS I loved,66RPG,and my friends.
以下引用darkten于2008-5-22 17:21:23的发言:
你这样走掉太不值得了,你到底开这个帖子是干什么的?
难道你只是为了让自己走得更隆重才开这个话题的吗?
还是说你把自己幻想成退隐江湖的高手(心灰意冷的情况下)?
在我眼中,你只是个被打败了...不对,你连打都还没有开始,就逃掉的人...
你就只有留下这一个战场,让留在这里人打个天荒地乱。
(就算不回帖骂我也请你回来结帖吧...)
[本贴由作者于 2008-5-22 18:18:02 最后编辑]
以下引用XirE于2008-5-22 11:53:47的发言:
以下引用yangff于2008-5-22 11:22:27的发言:
你有什么权力干涉别人的想法?
别人的所作所为又与你何干?
既然如此,你回帖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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