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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提问区扣分标准 [打印本页]

作者: 凌冰    时间: 2008-7-21 08:14
标题: 关于提问区扣分标准
以下引用雷欧纳德于2007-12-15 0:15:12的发言:
(六)版主上任未满6个月,除非是新区还没有版规,否则修改版规须由管理员和该区其他版主联合审批并获得全票赞成。


根据此规定,先征求管理员及提问区其他版主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版规进行以下修改和补充

首先是关于以下扣分标准的说明:

如果是楼主违规而楼主没有回帖的情况下,只做警告处理。

对于积分小于100并且VIP小于1的违规者,版主可酌情减少积分,或者不扣分,制作警告处理,注明不受用户限制的情况除外。

扣除积分不应超于该用户的VIP*800+积分,除非已经短信警告过该用户。



以下引用K’于2007-8-11 18:13:51的发言:


提醒。用于楼主在线而标题不规范的情况。如提醒后1小时后没有修改标题,该贴将被过期并转移至开水区,同时楼主积分 -50。
  帖子不在任何区提问范围:该贴将转移至开水区同时楼主积分 -100,屡犯者加倍。

对该规定作出修改,改为

如标题不规范,版主应进行适当修改,并对楼主作出提醒。警告并扣除积分20分。
帖子不在任何区提问范围:警告并扣除积分100分,其他情况只作警告。

另外关于自顶的限制改为:

每天可以自顶一次,并不作详尽的时间间隔的限制。即版主在执行本规定是只需看发帖日期与自顶日期来判断是否违规。违规自顶情况,扣除30积分。

以下引用叶舞枫于2007-5-14 19:44:50的发言:

答错3次以上问题的,版主可以用论坛短信勒令其在本区禁言12天。如果勒令禁言期间由偷偷上来发帖并答错问题,关押监狱18天


取消该规定,除非恶意误导情况外,并不做惩罚,如果答错次数过多,可以短信提醒。若有恶意误导情况,情节轻微者每次扣除50~100积分(不受用户限制)并予以短信警告,屡犯或情节恶劣者,通知管理员送进监狱。


其他扣分标准:


发布与主题无关、完全没有帮助的帖子(包括纯表情、纯水)情况扣除积分50,屡犯者予以短信警告,仍不改过者通知管理员送进监狱。

属于其他版范畴的帖子,警告并扣除积分20分,并移动到对应版。

询问有关解密的问题的帖子,对楼主进行短信警告,并删除帖子。

版聊者给予50*违规贴数的处分,并惊醒短信警告。

恶意刷版者给予100*刷版贴数的处分(不受用户限制),并通知管理员送进监狱。

连贴情况,扣除积分20*连贴次数。

对于恶意中伤他人或者骂人、脏话的情况(包括一些不和谐的言论),扣除积分250(不受用户限制),并作出警告,屡犯或情节恶劣者,通知管理员送进监狱。
作者: 光郎    时间: 2008-7-21 10:59
一楼直接扣分就好了。
作者: 凌冰    时间: 2008-7-21 11:30
加入是主题贴的话,楼主又没有回复,那该怎么扣分?

今天测试了一下编辑主题贴增加积分悬赏,却发现是自己的积分扣掉了,测试失败
作者: darkten    时间: 2008-7-21 11:38
楼上的前辈们早啊。那么早就起身了?
一般都是版主顺手就改了,或者懒得管他,等一个小时,貌似不太现实。
另外,如果楼主只发了主题贴,没有回帖,那怎么扣分?

话说回来,我也开始变到无视这一类的帖子了...

而且,发帖提醒...
如果是使用系统的自动信息,那个信息的内容好像只是提醒楼主过来看帖...
没有具体的标明问题所在...

如果是人工短信的话,我只怕信息还没发出,提问就解决了...

以下引用光郎于2008-7-21 2:59:09的发言:
一楼直接扣分就好了。

可以在主楼进行对楼主的积分操作的吗?一直以来都没有发现到的说...
作者: 凌冰    时间: 2008-7-21 11:43
不是起得早,是睡得晚

另外一个问题

假如同样是连贴,咣啷扣20分,darkten扣80分,我却扣50分,这样是不是有些不合适

另外刚才细看了一下版规,貌似没有对连贴的处理,需要加进去
作者: 灯笼菜刀王    时间: 2008-7-21 12:32
其实,对连帖我有些意见要提

对新人来说,二连帖的扣罚是不是应该适当的轻点以提醒之。如果连三帖可以按标准扣。

因为,对新人来说,一则不太清楚版规(试问有几个人认真的看过的?但不代表他们不想遵守,我承认我从没仔细看过。)二则不一定知道如何编辑。三应该出于一种习惯(QQ习惯,比如技术区的yanff同志就经常连帖-v-)

有俗话说得好,法规不外乎人情,河蟹的氛围更让人喜欢吧。

作者: havealook    时间: 2008-7-21 16:57
我是很仁慈的{/hx}
我只扣15分{/gg}

最近发现要帮忙结帖的帖子太少了,感觉没事做...
向提问区的其他BZ致敬~~(我近20天因为学校补课和外面陪优一直没上{/gg}{/gg}{/gg})
作者: darkten    时间: 2008-7-21 18:11
我如果记得没错,好像有一条规则说如果在一定时间后的回复不算连帖的...
(具体写在那里我不记得了...)

而且,在帮忙结帖之前发论坛短信提醒,就是希望他们可以自己处理掉...
(解决了的就结帖,未解决的就自顶上去...)

所以,连帖一事应该需要看看是不是该会员在短时间内连的...

至于加分与扣分,我承认我是很心情化的...
通常是扣0分,单提醒而已,不爽时就对不起了...
(当然,如果判定出有人明知故犯/特意挑战的话就另当别论...)

我个人觉得应该鼓励新人多上6R逛逛,这样对大家都会有帮助的...
作者: havealook    时间: 2008-7-21 18:45
望LS...

我对快要过期的帖子:解决了就认可,没解决就结帖{/gg}
作者: 越前リョーマ    时间: 2008-7-21 20:08
恩……
一般版主是没有直接扣分的权利的……
作者: 凌冰    时间: 2008-7-21 20:27
以下引用越前リョーマ于2008-7-21 12:08:28的发言:

恩……
一般版主是没有直接扣分的权利的……

既然有着功能,当然就有着权利。否则遇到违规的怎么办。各版版规不一样,小柯就不要插队了
另外K大规定是36小时才可以自顶一次,我想是不是应当适当减少一下。
作者: 光郎    时间: 2008-7-21 20:40
估计连贴的都是QQ用习惯的,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不懂得修改。
作者: darkten    时间: 2008-7-21 20:43
以下引用凌冰于2008-7-21 12:27:49的发言:
既然有着功能,当然就有着权利。否则遇到违规的怎么办。各版版规不一样,小柯就不要插队了
另外K大规定是36小时才可以自顶一次,我想是不是应当适当减少一下。
[本贴由作者于 2008-7-21 12:29:50 最后编辑]

在提问区,比较多人的时候,新开的帖子在3小时左右就已经沉到不知道那里去了...(加上现在置顶帖有差不多10个,版位更少了...)
作者: xiarongshan    时间: 2008-7-21 20:4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凌冰    时间: 2008-7-21 20:48
以下引用xiarongshan于2008-7-21 12:45:15的发言:

我的方法就是让每个人都到版规处留名,然后即使没有回帖也可以扣分

小夏也是前提问区版主,你觉得在提问区这样做现实吗
作者: HзO    时间: 2008-7-21 21:00
以下引用凌冰于2008-7-21 12:27:49的发言:


以下引用越前リョーマ于2008-7-21 12:08:28的发言:

恩……
一般版主是没有直接扣分的权利的……


既然有着功能,当然就有着权利。否则遇到违规的怎么办。各版版规不一样,小柯就不要插队了
另外K大规定是36小时才可以自顶一次,我想是不是应当适当减少一下。


[本贴由作者于 2008-7-21 12:29:50 最后编辑]



非常支持
作者: 越前リョーマ    时间: 2008-7-21 21:31
以下引用凌冰于2008-7-21 12:48:17的发言:


以下引用xiarongshan于2008-7-21 12:45:15的发言:

我的方法就是让每个人都到版规处留名,然后即使没有回帖也可以扣分


小夏也是前提问区版主,你觉得在提问区这样做现实吗

人少的区才能用……而且有几个人会去签名啊……|||

高级版主以上即拥有对会员的档案管理功能。(包括高级版主)
作者: 凌冰    时间: 2008-7-21 21:42
以下引用越前リョーマ于2008-7-21 13:31:47的发言:



高级版主以上即拥有对会员的档案管理功能。(包括高级版主)

我理解错了,不好意思
作者: 大地的雨    时间: 2008-7-21 21:47
K’大以前是超版,有直接扣分的能力。
作者: Infrared    时间: 2008-7-21 22: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凌冰    时间: 2008-7-21 22:54
以下引用Infrared于2008-7-21 14:12:40的发言:

我最多只扣30分...有時見到一些人被50/75我都加回30了。- -

扣50的貌似是我吧- -
作者: 夜无边    时间: 2008-7-21 23: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Infrared    时间: 2008-7-21 23: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凌冰    时间: 2008-7-21 23:54
其实可以把认可错误申请帖和版规贴外的三个帖子合并的~~~~
作者: 夜无边    时间: 2008-7-22 02: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凌冰    时间: 2008-7-22 09:07
原贴已编辑,等待各位管理员和提问区版主的看法。
作者: 光郎    时间: 2008-7-22 15:16
其实扣不扣都一样,论坛70%的流量都是一次性新人留下的话,他们很多都是制作出问题后百度到这里来的,有的问完题等了几分钟后看不到回复,网页一关就遗忘这里了。有的则是等到自己问题解束就不关了,还有一堆人是天马行空的想一些无法实现的功能的人。总之,你扣多少对他们都无影响的。
作者: 凌冰    时间: 2008-7-22 21:10
但是这不代表版规就不进行改进了
作者: redant    时间: 2008-7-23 05:44
新开个坛 叫精华坛 算了
所有目前精华全在里面 还省的各个区来回转了
比如 一面能放20+个帖子 全坛置顶N个  每个区可以分到20-N个
就比如FTP那个 哪个区都有…… 重要帖子还是各个区置顶
类似66故宫……
作者: 凌冰    时间: 2008-7-23 06:17
那样貌似更没有人看了
作者: havealook    时间: 2008-7-24 17:20
我觉得把“认可错误+悬赏退还+帖子过期追补积分”放在一个处理帖里面,并置顶
作者: 御灵    时间: 2008-7-25 18:56
新人区的前辈们辛苦啦{/hx}
作者: 凌冰    时间: 2008-7-26 08:55
没有答复吗?看看主题贴吧= =
作者: 精灵使者    时间: 2009-6-12 08:00
一般连续3帖以上就可以给予处分了。
网络问题连帖很容易看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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