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ject1

标题: 请锁帖, [打印本页]

作者: 一瞬间的幻觉    时间: 2011-7-26 23:09
标题: 请锁帖,
本帖最后由 一瞬间的幻觉 于 2011-7-27 23:03 编辑

道歉帖已更新,请别看这个一时激动的产物吧,揭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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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我删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6 23:19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1-7-26 23:36 编辑


罪不至死,赦死从留


⒈ 发帖规范:
① 标题、内容不含污言秽语〔包括谐音字母〕,内容不进行人身攻击〔特别是有针对性的〕。
一经发现,警告一次,扣50经验〔若无积分则封ID〕,第二次直接封ID。


斑竹操作规范:
② 斑竹对于水区的一切冲突有义务化解。坐视不管、火上浇油者开除并扣除5VIP,若无,按兑换比例扣积分,还无,按100经验/天。

严格来说
封ID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之前也干过这事属于“第二次直接封ID。”的范畴
此外,水区版主自觉面壁于“坐视不管”这条,因为动手的是ZH
另外,开水区曾有斩舰刀支持自尽,可自便。
法制应当被严格执行,然而超越了法制的规定的执行同样亦是违法,汝这是企图陷来封汝号的人于不义乎?
作者: 龙腾天下    时间: 2011-7-26 23:31
呃……这个是怎么回事……
作者: 薄荷冰水    时间: 2011-7-26 23:53
本帖最后由 陈安 于 2011-7-27 12:11 编辑

你的V呢? (看看自己的V,没增




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要默默围观就好。



不要吵是最好的。各自退一步看看。
作者: enghao_lim    时间: 2011-7-27 00:06
请你自个方便,谢谢。
作者: 无心孤云    时间: 2011-7-27 00:42
要走请便,.一定要封号才算走么?
对于毫无愧疚之心的人留之何用
作者: 越前リョーマ    时间: 2011-7-27 00:52
小瞬别忘了我们还有约定呢。
作者: yuxuan    时间: 2011-7-27 00: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7 01:04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1-7-27 01:05 编辑

于是这实际上是法律之外的道德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不会判你死刑,同样你也无法要求法院来对你执行死刑。

法律上对于诽谤罪的定义: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但是在犯罪认定条款中必须有:
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故而可以认定本案不属于刑事诽谤罪,仅为民事名誉侵权行为。

我朝对应的惩戒方法为:
(一)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既可书面也可口头进行,但内容须事先经法院审查确认;(二)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 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三)经济和精神损害赔偿,由当事人调解或法院判决。

故而
根据目前的情况,你最多要求法院加判你追加“经济和精神损害赔偿”


不过道德上自杀神马的都属于个人自由,但是个人无法以超越法律的依据要求法院来判他死刑。


作者: 后知后觉    时间: 2011-7-27 01:09
“我想要每天都骂人”

虽然这句话是你编造出来的,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能看出,
该人给你的印象中,最起码有一条就是“经常都在骂人”
不管该人给你的印象中是否有这一条,
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从08年底起该人给我的印象中就有这一条
额,不过还是有点小小的不同.我只是认为该人和另外的一人经常在论坛内抨击别人的个人观点巴尔.
还够不上骂人.什么叫骂人?
去看看那个帖子里的什么浓痰,什么贱狗那才叫骂人.
这些人为什么那么爱骂人?我最近貌似找到了答案.
A:前不久有个人把我使劲骂了一通,也不知道我说了什么。
B:你确定你是无缘无故被骂不是自己先开口说过什么招骂的话么?

http://rpg.blue/forum.php?mod=re ... 9&fromuid=50206
如果论坛里人人都把这种观念作为道德标准的话.那才真不知道这论坛会变成什么样.
或许那才是某些人天天挂在嘴边他们想要的风气、氛围.
吃一堑长一智.
就算是好得不能再好的朋友之间玩笑开过头了也是会翻脸的.这一点请牢记.
按照沙发提出的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这是我的看法.
作者: 搪突鼍獭瞋    时间: 2011-7-27 01:09
不明真相的我大略看了下发言记录什么的……小瞬你至今还是一副“你们说我错了那我就错了吧,惹不起还躲不起么”的态度,当事人来说不爽是一定的
作者: 天圣的马甲    时间: 2011-7-27 01:46
本帖最后由 天圣的马甲 于 2011-7-27 11:30 编辑
我错了,对不起我曾经伤害过的人。
我罪无可赦,只求一死
幼稚的语言只能让误会更深

VS
小瞬扪心无愧,是你们扭曲解读了我


你还敢再自相矛盾点吗?

To LSS后知后觉同学:对你的印象咱也是相当负面,所以彼此彼此就不多说你什么了^ ^反正带着感情色彩的判断从来都是非客观的,这件事情本来和你无关你也用不着上赶着在这里凑热闹。

不过『抨击别人的论点=骂人』这一条逻辑非常有趣,我得持保留态度。这次事件已经压到我自己头上涉及名誉和人格的污蔑,所以爆了粗口让他给我有点分寸,若是引您不快可真是不好意思^ ^。可除此之外我不记得哪里有骂过人或者涉及人身攻击的事情哦?凡事都是就理论理对事不对人,说骂人就很奇怪了对吧。你引用的那句话我有问错咩?对方说他被骂,我问问看他是不是说过什么招了骂的话,哪一点涉及到『骂人』这么严重的问题啦?而且,问那话的人自己还是个拿积分去评定人品的人呢,按照你的逻辑,难道这才是这个论坛应该有的风气啊。那可真~~是,受教了。

人都有个底线,他这次这事做得怎么样,大家都清楚。道歉本身有无诚意,围观群众也都看得出来。受到大多数人批评教训之后一句轻描淡写的“哦知道了”就过去了,还接二连三地发这种意味不明的装无辜装白莲花的帖子。觉得错就是错,不想认错就无赖到底,好过二皮脸地在人前两面三刀。
作者: 木葬枫    时间: 2011-7-27 02:12
{:nm_7:}最近可真热闹,灵子你带这一群心理幼儿园小孩还真不容易.
作者: SOU    时间: 2011-7-27 05:29
请先学会自重吧
作者: 熊的选民    时间: 2011-7-27 06:09
本帖最后由 熊的选民 于 2011-7-27 06:11 编辑

你是在意大利长大的吗?意大利没有校园暴力吗?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31073771.html

给你推荐一部漫画《枪王黑泽》。
作者: 非常白菜    时间: 2011-7-27 06:48
其实若打定主意走人的话,道不道歉都无所谓了。
但你这顶楼写的神马东西啊,需要哥来教你什么叫一个战士的死吗?
无法传达出有诚意的歉意,至少表现出不惧与所有人为敌的勇气,OK?
你这一纸婆婆妈妈的牢骚让哥连做和事佬的心情都没有了。
切腹去吧,庸才。
作者: 熊的选民    时间: 2011-7-27 07:09
其实这些事再过几年回头看看都会觉得很可笑的,大家一笑泯恩仇吧。推荐《枪王黑泽》的用意也在于此。
作者: 枫起    时间: 2011-7-27 07:13
首先不得不说小瞬你那个什么结婚的帖子确实是不对。我看的第一反应就是天圣要生气,实际上换我我也生气,我可不喜欢有人这么开我的玩笑,特别是对方是我讨厌的人。(此处只是类比,无他意)

第二,腐姐的问题,我支持腐姐,游戏我虽然只是玩了个开头,但是确实是不错,你可以说是熟人效应,但是如果游戏确实不怎么样,我也不会昧着良心说好,而是指出不足之处。

第三,后知后觉的话说的很对,骂人尚且算不上,但是我认为语气不好是肯定的。

第四,我当年闹得事比你这出大多了,还不是照样过得好好的。给你一个意见,那就是无视就好。至于怎么才能做到无视,首先你要纠正自己的位置,你是论坛的会员,版主,超级版主,管理员都只是管理层,他们也是你这个级别升上去的,不要觉得版主就惹不起,大家人人平等,也许社会中不可能做到人人平等,但是上网是来找乐子的,何必要有什么阶级观念,搞阶级观念的论坛你都没有继续呆下去的必要。

第五,这个论坛经常有人喜欢拿小号来吵架,在我看来不敢露真面就来吵架的家伙是对对方的不尊重,所以这类ID直接PASS,当做不存在好了。

第六,这件事确实是你做的不对,这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天圣的反应确实是有点过(个人看法),你的道歉在我看来似乎也是缺一点诚意,你心中肯定还是有点儿不服气的。

最后表示喜欢文字游戏的我躺着也中枪。。。


以上皆为个人观点,看的不爽欢迎语气友好或者生硬的反驳,但是拒绝吐槽。想吐槽的请自己暗地吐槽,如果不允许别人有和你不同意见的,那我们无话可说。)
作者: 坚强的羁绊    时间: 2011-7-27 08:06
又走一个,最近都发生什么了,一个接一个地走
作者: 天圣的马甲    时间: 2011-7-27 08:20
我笑了。……这太有意思了。说理说不过人就开始放地图炮?我只和你一个人计较,骂也只骂你一个,你却把脏水泼到那么多人身上。凡是站在我的立场上就是“走狗”,支持你的就是“朋友”?
我骂你的时候可有一句话把为你说话的那些人都拖下水?
而且这件事情和seagull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是你紧着要把事情往她身上揽,然后再装委屈。你的诽谤事件和她没有一丁点的关系,就用不着帮忙拉仇恨值了(虽然总感觉这个仇恨值不用拉就有了=v=)
再顺便,电驴的资源不是我发的,是有人转载,我只是看到你在下面信口雌黄误导玩家所以教训你两句告诉你饭能乱吃话不能乱说。从头至尾从理上我没有站不住脚的一点地方,诸位可以怪我得理不饶人,但是这位楼主同学绝对是没理的那个——这一点我不会让步。

我不知道你这个洋洋洒洒的主贴有多少人会看顺便又误导多少围观群众,不过也容我在这里总结事情经过:
——我与熊的选民不睦到水火不容,这一点你也承认你知道。然后你公开在水区发帖编造虚假事实,无视当事人的感受恣意造谣中伤,在多人跟贴表示“你这样会遭天谴的”(你这样不对)的前提下还不改,即使我出面痛骂了你也还是不去申请删掉帖子也不认真道歉。而后在寿司的强制要求之下才别别扭扭到版务发帖,内容大多数人应该都看过,大致就是“我就是开一玩笑我不是故意的那帖子多好玩啊哦对了你们让我道歉是吧那好我道歉”,态度真诚与否一望即知。我已清楚表示你要么就好好道歉要么就干脆无赖到底然后给我滚别再出现,你又开始发帖表示“我觉得我就是没错都是你们指责我是你们不对,你们说我错所以我才道歉”,三番两次都是同类内容。一直到本帖,今天早上的内容里也还是死不悔改(见我的引用),一边看似在认错一边还为自己狡辩。

事情本身就是这样子。

此人现在这个主贴,前面看似诚恳情真意切,到后面立刻又原形毕露,开始到处乱泼脏水,开始YY他还有“暗中拥护”的潜水党,最后还把与这件事情毫无关系的事情扯进来——与seagull讨论《瑟西卡的奇迹》一事早已随着御灵分割帖子而尘埃落定,虽然结果不算愉快但也不是什么大风波。我之前和你发生矛盾的时候有哪怕一句话扯进seagull了吗?在这件事情里她也算是躺着中枪了吧。

(远目)我这个人在6R向来口气很冲,不过在这件事情里我并没有误伤到谁(如果真有的话可以告诉我我会向被误伤者致歉),倒是这位,现在开始大范围攻击了——那么,公道自在人心,谁有理谁无理,诸位就自己判断吧。
(顺道我等着楼主把头切下来当凳子坐的那一天哟★)
作者: Kimu    时间: 2011-7-27 08:34
啊啊,资料待改的事情都没闹大
倒是这件事却越来越大了
作者: www8536165    时间: 2011-7-27 08:40
小强无敌:
瞬间哥,不要走啊你一直是我的偶像,我特崇拜你,你的所有游戏我都特别喜欢,我在论坛下的所有游戏中只有你的是我唯一玩通关的,其他的都是玩到一半就扔了,或者直接变成了素材库。
矛盾是可以化解的,我知道你没有啥恶意只是玩笑开过头了而已,这没什么呀干嘛要一走了之呢?
还是那句话,你不能走。
作者: 熊的选民    时间: 2011-7-27 08:58
Kimu 发表于 2011-7-27 08:34
啊啊,资料待改的事情都没闹大
倒是这件事却越来越大了

就好像两个人打架一样,谁都不肯做那个挨最后一拳的人,于是非要把一个人打到失去战斗力才算完。

这帖让我回想起了不少念书时的事情。
作者: 伊人枕边醉    时间: 2011-7-27 09:11
走了好啊,走了就不用搭理那一套事情了,一个好汉三个帮,古人诚不我欺也
作者: BS包仔    时间: 2011-7-27 09:26
明明你的水贴挺搞笑的说(虽然有的人不这么认为)
作者: lanlan312    时间: 2011-7-27 10:41
本帖最后由 lanlan312 于 2011-7-27 10:53 编辑

一个纯娱乐的贴子,没有污蔑人格那样的严重,还弄得跟一场血案似的.大家都熄事宁人吧,有这么好的精力和文笔,都赶紧去多开发几个游戏,创建66RPG网站的主旨就是做自已的游戏,让别人来玩吧 ,那些伤人的话就别再发上来了,哥哥姐姐们,都醒醒吧...
作者: 龙腾天下    时间: 2011-7-27 11:05
我就想说一句:这样的战争到底还要多久?
我得用客观的话语来说,
小瞬与天圣互相有真正的理解过么?

小瞬,在我看来的话,话语带有调皮+幽默
天圣呢,就不能知道得很详细了,因为平时确实少见发言,
但从这贴子中,天圣应该是一个谨慎、严肃、认真的人吧。

一个幽默、调皮的人碰上一个谨慎、严肃、认真的人,
那叫秀才遇着兵——有理说不清,
那么,小瞬,你所发的关于“熊先生和天小姐结婚了”这帖子
直接激怒了本来就生气(为什么会本来生气?从小瞬的帖子中。若是不对,可以无视)的天圣,进而引发了大战。

后来,小瞬道歉了,但语气还是带有点调皮+幽默的感觉,
在天圣看来,这一切都是带刺的,愤怒之心一发不可收拾,把小瞬大骂了一顿。

小瞬(是男的吧),人都是有尊严的,特别是以前被天圣骂过多次(从帖子中看,这些骂,可能都是以上这样的情况吧),心中的怨气便是越积越多,(男人的尊严)在今天一帖中,完全大爆发。于是乎,冲晕了头脑,变得不太理智,特别是面对公众的指责,因此出现了“前面看似诚恳情真意切,到后面立刻又原形毕露,开始到处乱泼脏水”

以上,一切都是误会而已,二人互相不理解所致。再因此,木葬枫所说:“灵子你带这一群心理幼儿园小孩还真不容易。”这实际上要是论错的话,两个人都有错。好了,聪明人点到为止。

小瞬,你心中的委屈我可以理解,但是,你若是要离开,那么,谁还能证明你的清白呢,那么,在66R中,会永远流传着一个“坏蛋”小瞬,而不是一个开心小瞬。

实际上,我也有离开66R的想法,只因就像仲秋启明所说的那样:“6R复活后水比以前深多了。”其他的,我也不想再说什么。但是回头一想,我就这样走了,6R又会怎么样呢,水会更深,我认为,6R中应该会有同我一样的想法,那为什么不尽自己的能力,联合起来,改变这一切?

小瞬,我知道,面对公众的指责,这种感觉真的不好受,但孔子不是这样说过吗?“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可能他们真的是语气过激,但,自己本人有没有这样的缺点呢?

小瞬与天圣,两个同为游戏制作人,那么游戏的最终本质目的是什么?应该是“让人从中得到某种精神上的东西,或者给人带来真正的快乐”,在我看来,游戏就是真正的虚拟人生的演化。

那么,两个人要注入某种精神上的东西到游戏中,就必须自己也理解这个东西吧,既然这些东西都能够理解,那为什么不设身处地地换位思考呢?我们连游戏中的主角都能互相理解,真实的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不能?

还有,对那些人(6R正派都知道那些是什么人),直接无视就好啦~_~

或许,真的会像熊的选民所说的那样:“其实这些事再过几年回头看看都会觉得很可笑的,大家一笑泯恩仇吧。”

大家的心声 引用(lanlan312):一个纯娱乐的贴子,没有污蔑人格那样的严重,还弄得跟一场血案似的.大家都熄事宁人吧,有这么好的精力和文笔,都赶紧去多开发几个游戏,创建66RPG网站的主旨就是做自已的游戏,让别人来玩吧 ,那些伤人的话就别再发上来了,哥哥姐姐们,都醒醒吧...

以上以上,若我是说的,不符合你们的看法,或我所说的有错,尽管拍砖什么的哈,也或者你相信“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但这都是纯自己的看法。

作者: 无心孤云    时间: 2011-7-27 11:08
本帖最后由 无心孤云 于 2011-7-27 11:09 编辑

我说了什么东西,会让一个以骂人为生的优秀的版主
一气之下离开论坛?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会知道

就凭你这句话就可见你道歉的诚意到底到了哪

至于我.一直以来我是抱着和谐的态度对待的大家.
你说我太偏袒.是因为我看到你几个没编辑前的道歉贴.让我直接愤怒

人贵自重.一个人说你错也许是胡扯
在这么多人都说你错的时候你还在坚持自己没错
你就是搞笑了

作者: darkten    时间: 2011-7-27 11:13
帖子好长...尤其主楼...

好吧...

我承认,看完了主楼和全部回复后...
我发现...



























































































我要迟到了!!!
大家祝我好运吧...
作者: 小角色    时间: 2011-7-27 11:19
我看到小瞬有写[想和天圣做朋友],既然如此,你应该有稍微了解她吧,怎么会想起和认真的人开这样的玩笑
作者: 回转寿司    时间: 2011-7-27 11:22
本帖最后由 回转寿司 于 2011-7-27 11:46 编辑

……各种囧。你是当真觉得用别人的口吻说自己喜欢骂人是个“小小的玩笑”?当真觉得你一开始就在真诚道歉?
你最初发的那张道歉帖(之后把内容改掉了)明显毫无反省之意还有“我没错只是你们说我错了为这么好玩的事生气多小气”的意思,后来你自己都称之为“调侃”而非“道歉”,引起众怒难道不是很正常么。那也是我最后一次指责你,至于你后来重新道歉之后我没再说任何话吧?其他批评你的人针对的也多半都是你那“我没觉得错但你们说我错就错吧”的态度,说了伤人的话便该有承担后果的觉悟,你因为现在大家指责了你几句就如此愤怒,那么可有想过你说那些时天圣的感受?
若说现在在6R的人际关系,其实我觉得你的地位原本比天圣有利,她早已不怎么参加6R的聊天,所做的除了偶尔参与讨论无非埋头做自己的游戏以及文区版务;而你在水区混了很久脸熟,朋友远比她要多,事实上这里面替天圣说话的除了我、山人和lim等之外根本没几个人和她有私交。你说“如果今天是天圣姐骂我,而且不道歉,我一气之下要离开6R,还有那么多人去谴责天圣姐么”——那么我回答你,之所以有那么多人维护天圣,正是因为她不会做那种无端诽谤陌生人还称之为玩笑的行为;因为她做错了事不会去用那种委屈的态度去“道歉”;因为她不会想当然地认为批评自己的人都是对方的走狗。要说强权什么的就更可笑了,天圣本来就只是个普通的文区斑竹现在还辞了职,“权”在哪里?
以己度人地去揣测别人的动机真的不是个好习惯。
顺便,列了一大段歪曲事实的“我一来她就看我不起”“她不知道为什么就来骂我”“她纯粹是看我不顺眼”“她不依不饶小题大做”“她恶意诋毁不错的作品”然后总结说“我对她一直没有不满所以发那个婚礼帖不是出于恶意”……不会觉得是很奇怪的句式么,望天= =
作者: D西露达    时间: 2011-7-27 11:39
……口胡这奇怪的论坛BUG……这帖先放着占位,不知为啥不回这帖的话我回的上一帖显示不出来,试了一下回完再删掉这帖上一帖也会跟着重新消失= =
作者: 影北山人    时间: 2011-7-27 11:40
本帖最后由 影北山人 于 2011-7-27 12:08 编辑

有点好奇那个电驴事件 0 0
不过说回主题,楼主你是搞不懂“适度有礼的调侃”和“让人火大的低劣玩笑”的区别吧?被拿去和讨厌的人配对还天设一对地造一双,换做是我我也会火~大~的~
楼主,有这么一位奇女子,她集凤姐之容,小月月之心,火腿子之躯,山田太郎之家产等等罕见条件于一身,且喜欢骂街骂人骂你,如果我说你和她一个爱骂人一个爱被人骂天生一对地设一双值得结婚生子白首偕老。你会很开心咩?(哦我都觉得这太过分了)
你也搞不清“骂人”的定义,天圣某些时候的发言确实会让人招架不住,但和骂人显然是有区别的,顺便,天圣是否离开6R对我来说无所谓,我只是针对你那个超不情愿超没诚意的“道歉”随意一说,绝不会有“你居然把我的好朋友气跑”这一想法,这点你放心。 =v=
还有,不要觉得自己觉得好笑就是幽默了,能激怒当事人的算什么幽默啊 -口-
PS 在惹别人生气的时候我们有很多种应对方法,比如诚心诚意的坦然道歉,比如为了宁事息人而假装很有诚意的道歉,比如胡搅蛮缠下去,比如无视这件事情,楼主偏偏选择了相当拙劣的“(我不觉得我有错)既然你们都说我有错那就当做我有好了”道完歉又骂人的方式,楼主你、你真的是个已经工作了的人吗……
PS2 说“乙女类游戏是腐女类的吧”这种不负责任的发言,会被人说也是正常的,作为一个有大脑的人,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是基本常识吧?
PS3“如果天圣说得都是客观存在没有一点主观在里面的话我把自己的头切下来给你们当凳子坐。”这种赌咒毫无意义,有谁能做到说话纯客观毫无主观呢(摊手)
PSP 我个人觉得,伤害别人的时候是天然呆模式,在被人伤害的时候就转成玻璃心模式还真是要不得……
NDS 上面如果有你不懂的名词请善用百度。
作者: 小传子    时间: 2011-7-27 11:53
要怎么说才好呢,
想走的话说实在的没必要那么大张旗鼓让所有人都知道你走了,到底是你觉得自己需要这么大的排场还是怎么的?
小瞬这段时间活跃论坛气氛倒是不假、带来的作品也不错,
但是开这个玩笑也许是你觉得你和天圣或者熊很熟还是你在现实生活中本来就本身就是个玩笑制造机呢。

与其这么大张旗鼓的宣布离开,那么看来,从本质上就没有感觉到自己的错误。

就像白菜说的一样,要不要学学战士的死法?

至于你的道歉说你惺惺作态,其实你的标题就已经说明了确实惺惺作态,什么叫“一楼是调侃,XX楼才是真道歉”?


以上如果有令你不开心的话我也只能表示抱歉了,天圣这个人再偏激再毒蛇花了些精力来给你打字,
看来并不是一件事情导致的。
作者: 夕阳武士    时间: 2011-7-27 12:35
我只是来插嘴的。
关于柳柳工作室某成员的乙女向作品的问题,我就是想说,那作品真的不怎么样。我们经常看到新人说:“我辛辛苦苦做了一个游戏耗了这么长时间你们怎么都看不起我”,这种情况真的是哭笑不得吧?那位柳柳工作室成员的作品也是如此。所以小瞬不要随随便便因为这件事和天圣有关就把这件事拿上来说。
然后,
小瞬你要怎么选择我不能管,但是我想说,夕阳当年也做过很多错事,比你严重的也有,但是大家原谅我了。
作者: yuxuan    时间: 2011-7-27 12: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enghao_lim    时间: 2011-7-27 16:28
哇噻,您真的是不闷么?还发短信过来。
告诉你!我没有看过一开始的贴,也没有看过所谓的战贴,更不知道到底你们是为了什么而战,打老实的告诉你我就是什么都不知情,我只看了你之前的道歉贴而已。
我不屑的是你的道歉方式,既然要道歉就诚心一些,不要说什么“既然你们认为我错而我道歉”的话!
既然没有那个心就不必道歉了,起码那样我还看得起你。
还有,真想自杀就学学前人的方式,不要之说不做刷嘴皮子!
当年我闭着眼镜重设密码,你可以学着点,从此不用登录;
美兽殿,K大几个老会员留了一封道别贴从此不在出现,这不会么?要自杀就自己离开,不用等封号,管理员来封号都是浪费时间而已。
作者: eve592370698    时间: 2011-7-27 22:18
本帖最后由 eve592370698 于 2011-7-27 22:26 编辑

要低调!小顺哥哥,别想不开了,自己做游戏是很辛苦,想要啥就直接说不就是了。

我真的替您感到很丢人啊!我以为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就够差的了,没想到您也不过如此啊,您还是买个悔悟卡删了吧。
作者: lianran123456    时间: 2011-7-27 22:35
这不算严重的战贴吗?
作者: 絀神入化    时间: 2011-7-27 23:04
{:nm_7:}从来没看过那个水区的帖子。
我不在了才4天怎么就那么多人吵架……
{:nm_7:}话说我也不知道说什么了喵~

PS:为什么我前一页登陆后一页就断线了……还要我重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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