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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寻梦者 (暗夜天使) 名侦探小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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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想询问的是,是不是官方发布的VIP也要交50%的税了?我○地就看见第一名30V第二名20V第三名10V这种究极奖励啊!
于是我本来不打算参与过多讨论的,现在也胡诌一段好了:
取消现行所有税,只征收【个人所得税】,此税在每月月初或月底进行结算,期间所有操作不扣税。
个人所得税采取阶梯式方案,比如每月收入5V以下的,不收税;10V~5V的部分,收10%;10~20V的部分,收20%,以此类推。(此处只为举例,跟具体阶梯没任何关系
此处收入单纯就是收入,评分所得、转账所得等,如果别人转给你5V,你又把5V转走了,这5V的税还是要收的
但是官方颁布的奖励应该不收税,或者降低税收。比如你发布一个游戏我给你30V,你竟然还要交50%的税这是不是太坑爹了?要是那样,VIP就成了原先的四分之一,我得到4份,因税实得2份,再使用也要交一份,四分最后只有一分的价值。
可以规定后台直接增加的VIP不收税来达到官方活动不收税的效果(但是这个部分应当不算入收入),至于以后版主给发布到主站的东西加V什么的自己考虑怎么处理吧,官方发布的奖励还要收高额税实在是令人难以接受。
胡诌完了(绝对不是因为我不满我只得了10V的事情,单纯觉得不妥罢了
不过想来也挺好笑的,不知道有其他哪个论坛整天在这里正经地研习国家税率来指定论坛税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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