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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梦旅人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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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匈魔剑 于 2009-9-18 09:39 编辑
本来关于这一点,我已经做到很大的观念让步了,我尽量顺从着您的观点,不想与您起冲突,但是您执意与我抬杠到底的话,那么就对不起了,这个问题让我突然感到非常有兴趣。
首先我要说的是,那根本不是比方,那就是一个相似事例的列举。请不要看错。
①HANK用的商业电视剧的素材,加工而成一个鬼畜视频。
②RMer用商业游戏中的素材,加工而成一个RM游戏。
③HANK和RMer都有保护自己作品的意识。
④但是在你眼里,HANK的意识是正确的,RMer的意识却是错误的?
我想请任何一个有正常判断能力的人来看一看。
未经允许就使用商业电视剧的素材,这也是一种侵权的行为(如果不算侵权,《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也不会被陈凯歌告上法庭),真不知道这怎么就又不算等质的了呢?
你反问一堆无关的问题,就把这等质的事实给否认了?我真OTL了。
如果你执意要说关于破解的事情,那好,我再举一个例子。请注意,这不是比方,是相似事例的列举。
您的观点,是说,
如果RMer侵犯到了商业公司的版权,他就没有权力保护自己因侵权而弄出来的作品。
是这样吧?
那么好吧,我想请问,
您老参与破解了AGM,侵犯了EB公司的版权,您是不是就没有权力保护您破解出来的那些文件了呢?
可是据我所知,您对于公孙鸿剑那人渣窃取你们的劳动成果来搞汉化一事,表示出了惊天动地的愤怒,那么这又作何解释呢?是不是一种对他人受侵和自己受侵的区别对待呢?
别跟我说什么你有正版AGM,破解的不是你。
你提供AGM源,是个破解工作参与者,是个间接破解者。
你有正版又怎么样?你有正式的破解权么?你有将破解后的AGM到处传播的权利么?这都是赤裸裸侵权的行为。
别说什么自己是为了方便别人还是什么的好听话。套用您的话,没人用枪逼你去参与破解。你买了正版AGM,你自己留着用啊。你没钱像娱乐通一样把人家的破解权买下来,你就别到处张罗破解和传播啊,你这算什么啊?
使用人家一个商业素材造成的侵权,和直接把人家公司的商业产品破解然后到处传播所造成的侵权,二者比较一下,孰轻孰重,大家心里都有数。
所以奉劝这位伟大清高的版主大人,在教训别人之前,请先看看自己吧。是不是不知不觉间,把自己也给教训了?
笑。我说到这里,请问您还继续否认么?
我的观点非常简单,不用你乱猜,我直接说明白了。
侵权的行为,首先是错误的,并不是什么引以为傲的事情。但是即便是错误,在一定的条件下,它也是有着一定意义的。(就像你参与破解AGM,HANK使用商业电视剧素材一样,虽然是侵权,但是有另外的意义存在)所以,作者想保护自己的作品这种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
这就是我的观点。
本来这个观念是被大家普遍接受并且在多个领域(比如做视频的领域,网络歌手翻唱歌曲的领域,软件破解爱好者的领域,同人游戏的领域等等)都适用的,可是现在非有这么一位版主大人蹦出来找RMer的茬儿。我真的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了。
小幽和夜殿那种,为原创作品打抱不平的心情我倒是可以理解,因为在上面提到的领域里,也都有发生类似的现象。可是死伤大人您那无视一切的抬杠喷子的态度,一边做着侵权的事情一边还站在绝对正义的立场上来维权的样子,我还真的接受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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