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Project1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搜索
查看: 2674|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通用发布] 完全不懂脚本的小白发布:纯事件仿龙战士变身系统

[复制链接]

Lv2.观梦者

梦石
0
星屑
275
在线时间
171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12-12
帖子
14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5-7 00:30:0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加入我们,或者,欢迎回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本帖最后由 银河2008 于 2011-5-8 10:32 编辑

发布地址:http://u.115.com/file/clij0m6m#Project1.exe



2011年5月8日更新:
现在龙之镜可以显示即时神龙的HPSP最大值了。(以前……不可以……)
另外,不确定是否与VX通用,虽然看上去可以通用,但是没试过。
------------------------------------
2011年5月7日更新:
部分解决神龙死亡之后无法再战斗中变身回本体的问题。(单挑时神龙若阵亡就不会变回本体了,甚至会GAMEOVER)
部分解决变身,解除,再变身,神龙HPSP全满了的BUG。(不过神龙升级之后必须吃神仙食品或者住旅店,HPMP不自动补充)(不过话说回来,不加外来脚本的情况下,主角升级后HPMP也不会自动补满,所以这应该不算什么bug)

-------------------------------------
龙战士(我玩的龙战士4)真是一部经典的游戏,而里面的变身系统也非常的耀眼。那么,能不能不用任何脚本实现之呢?
于是我开始了尝试。碰到的一个个问题都用最幼稚直接(至少我认为)的办法解决了。
这个系统很适合给刚看完66的入门视频后的新人使用,因为真的很幼稚,懂脚本的,我猜,不会用这么幼稚的方法吧。

现在基本做到了:
1、战斗中变身,战斗结束后变身结束,且主角的经验照拿不误。(中心思想:在敌人队伍中第0回合自动将应得的经验赋值变量)
2、变身后的龙如果死亡了,那么,在使用“神仙食品”或去旅店以前是无法再次变身的。(一个条件分歧就解决了)
3、有队友的情况下,可以做到变身前后,离队的角色位置不变。(条件分歧,其他角色存在时,离队再归队,不初始化)
4、变身后的龙的等级和变身者的等级有关(可以调整,默认相等)
5、即使龙在战斗中死去,战斗结束后主人公依然可以归队。
6、龙在战斗中死去,主人公无法得到经验(中心思想:就是一个条件分歧的事儿)
另:变身在结束战斗后自动消失主要依靠一个“状态”,该状态在战斗结束后自动消失,变身才得以自动消失。

P.S.突然我发现自己怎么这么笨嘴拙舌的,很简单的问题啰嗦到现在也没说清楚……

在不动用脚本的情况下,还有几个问题暂时没解决(好吧,我说实话,我其实是完全不懂脚本):
1、变身,解除,再变身,神龙HPSP全满了的BUG不知如何修正。(已解决,神龙加入时不初始化即可
2、神龙死亡之后无法再战斗中变身回本体。(由于现在已经凌晨了,我已经不太能思考什么了,就暂时没想出什么高招,不过,多试几次,应该不难解决)(已解决,在“队伍”中解决的)
大家有没有哪位指教指教,解决这些问题啊?

我晕,原来用脚本和纯事件,其效率果然是不可比拟的……

另外,第一次发帖,不知道上图是否必要?还有,115网盘共享期限31天,有没有永久性存住这个工程的办法啊?

-----------------------------------以上-------------------------------------

Lv2.观梦者 (版主)

迷途知返,恍如隔世

梦石
0
星屑
488
在线时间
1355 小时
注册时间
2011-2-17
帖子
1216

开拓者

2
发表于 2011-5-7 08:10:31 | 只看该作者
115是无法永久共享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1.梦旅人

战国美少年森兰丸

梦石
0
星屑
204
在线时间
852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7-20
帖子
3705
3
发表于 2011-5-7 12:33:18 | 只看该作者
1,请补上截图(视频)
2,事件的话应该可以用通用技术的标签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拿上你的纸笔,建造一个属于你的梦想世界,加入吧。
 注册会员
找回密码

站长信箱:[email protected]|手机版|小黑屋|无图版|Project1游戏制作

GMT+8, 2024-4-29 16:17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