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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务] 横版ACT游戏制作组 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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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

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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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5 20:02:3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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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876加几 于 2013-8-6 08:13 编辑

横版ACT游戏制作组 群规


此规矩建立在总站规之下,如与总站规发生矛盾,优先选择总站规为标准。
附:不允许出现的字眼贴。

分类的定义

版务:只有群主才能选择,不然请群主分类。
随意闲聊:不限制,但请不要纯水。
原创发布:(游戏发布、脚本发布、范例发布、技术发布、素材发布)可发布,违规者一律删帖。
有事请教:提问分类,不要发布标题不明的帖子。
转载:将外国软件/游戏/脚本发布进来。
制作工具:国产制作工具的发布。
讨论:(游戏吐槽、技术讨论)等可视为讨论帖。
已经解决:可视为结帖,问题解决时楼组请自觉更换类型。
已经过期:次类型的帖禁止回复违者活埋

规章制度

1.不许发纯水连贴,不然直接删除。
2.灌水帖(如:“顶啊!”)同样直接删除。
3.过期贴不许修改为未过期的帖子,否则还是删除。
4.若遇到该扣分或加分的帖子,请群主扣分或加分。
5.回复[已经过期]的帖子,被看为挖坟。
6.若对已过期的游戏提建议,也被看做挖坟。
7.胡乱分类直接删除。
8.投票、辩论、活动结束变为坟等会强行过期。
9.不许发布与主楼毫不相干的回复。
10.挖坟贴只能删除。
11.请勿人身攻击。
12.对于有火药味、恶意刷版、回复、故意连帖(尤其是纯水连帖[已在第一条])不健康的帖子(包括H、辱骂、带有反动思想等)统统发现秒删!
13.战帖删除。
14.为了不影响版面,将过期的版聊沉下去
15.多余版聊秒删。
16.悬赏、商品主题直接删除。






如有不完整请回帖说明。
呃,发糖贴好冷清呀!

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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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6 08:13:22 | 只看该作者
@q374435503
分割线这里有啊啊啊啊啊!
呃,发糖贴好冷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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