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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三途亚梦 于 2014-12-4 12:24 编辑  
89444640 发表于 2014-12-4 10:57 ![]()  
没有,因为没做完,再者rm做游戏本来就不是为别人玩或者别人而做的,主要是来体会制作的艰辛与快乐,要不干 ...  
 
游戏类型不同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完全不取决于它的画面表现形式,关于这点我想你也是知道的。 
有一批人也是知道的(这一批人也并不少)。 
片面的认为面向商业应用的3D就是比2D高端就是一种很幼稚的想法,何苦去跟只有这样程度认识的人计较? 
天朝人好虚荣,现实中不受重视就想从二次元中找到认同感, 
即使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多愚昧也会故作清高,把自己看作一个贤者。 
什么事都一定要插上三两嘴,用填满地图炮火药的语死早文字主观臆断事物的客观价值, 
观点奇葩到无以复加,态度还莫名其妙的高傲到不可一世。 
实质上不过是一些人生败犬躲在角落里病态的狂吠罢了。 
 
然而言论自由是属于个人的权利,我们没有权力去剥夺别人的言论自由。 
那么,就学会忽略掉某些根基不扎实的言论,当作耳旁风掠过就好。 
尽管这些耳旁风有些凉,不是忠言但很逆耳,可还是坚持掠过就好,不必要给自己徒增烦恼。 
 
身为作者,多数人还是都能够意识到: 
“我的游戏有自己的受众群,我并不要求得到所有人的理解。” 
更何况得到所有人的理解本来就是不可能的事, 
而这也是很重要的一个认识。 
 
另外,我认为RPG的核心是“表达自我”。 
RPG如果除去商业目的,其根本是作者传达精神和意旨的载体,身躯中蕴含着作者的情绪甚至整个灵魂。 
也就你说的“不是为别人玩或者别人而做的”这个部分我是很赞同的。 
个人RPG作品多是作者寻找共鸣的思想日志,不是给那些寻求刺激的赌徒们的玩物。 
同时作为文化产品,可能也会为共鸣者们搭建起一座交流用的桥梁。 
 
但是不能直接广阔到“RM做的游戏”,RM做的游戏并不仅限于RPG。 
而且也有或大或小的团队使用RM制作商业游戏,并且能够在steam之类的平台上发布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 
 
至于从0做起吧,只能说是强迫症和过剩的爱在作祟了。(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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