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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就是这种文章,很带感。
先谈两个词作品与产品,他们都能成为商品。
但用技术去实现想法,就叫做作品。用技术去COPY想法,就叫产品。
先有自己的想法,再去借鉴整合,能出作品。
看到好的就用,能出产品。
产品及作品在市场中的反馈并无一定之说,并非作品一定战胜产品。但是,能留下一笔的,基本来说是作品。
LZ所说的游戏中的“无用部分”,不知各位作何想法,但我所想到的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团队,千方百计想要保留下来传递给能够收到的玩家的一些东西,有点像现在所说的彩蛋一样的东西,也许这部分东西才是制作人(组)最想给玩家看到的。
有点像散播信息素寻找同类的意思。
这是我的读后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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