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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闲聊] 免费游戏被改作者名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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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逐梦者

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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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08:25:0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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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浩 于 2017-11-22 10:24 编辑

最近有人专门下载大家的免费游戏。
然后将作者名改为自己。进行销售。
此人被大家称为“梦姐”,Q名:第二梦。群号: 436489985  他有不少的同伙。
据说小号就有几十个。       她的QQ: 1835087055
这个不是小号,就是同伙 QQ: 3394096544  

请大家注意防范,尤其是做三国类型的。

到现在已经有不少的作者受到了伤害。目前主要被侵害的基本都是三国类游戏。




今天朋友群发的。


下面这个:
Q名:战斗之神,与浅唱产生了茅盾,让管理们举报。由于此群管理不举报
这些管理的群通通被他给举报了。 只要浅唱是管理的群,也会遭遇到他的举报。
一场大战。。。  
看他发的消息,此人要么是第二梦一伙的,要么是第二梦小号。







QQ图片20171122083541.png (41.1 KB, 下载次数: 12)

QQ图片20171122083541.png

QQ图片20171122083612.png (28.17 KB, 下载次数: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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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寻梦者 (版主)

八宝粥的基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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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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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09:23:33 | 只看该作者
在游戏进程中多多普及游戏作者是谁,做好预防工作。选择正确的游戏作者才能开始游戏。
进行销售。

真是可恶喵。这个除了告他还有什么办法?吾都游戏亦被不法分子销售过,完全没辙。遭遇同样惨剧的还有@上贺茂润

点评

想想三大妈和那个谁的官司呗233  发表于 2017-11-21 16:20
《逝去的回忆3:四叶草之梦》真情发布,欢迎点击图片下载试玩喵。

《逝去的回忆3》的讨论群:
一群:192885514
二群:20046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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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逐梦者

世界坑化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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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短25参与极短23参与极短21参与开拓者贵宾第一届化妆舞会最佳服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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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10:54:57 | 只看该作者
这也太恶略了吧,必须抵制。

点评

抵制不了~~~  发表于 2017-11-21 11:01
你的肩膀上有肩周炎~♪  秒懂  ☚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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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逐梦者 (版主)

漾夕☽星化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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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作品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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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11:15:03 | 只看该作者
他们是在哪里卖的啊……想参观。
能提供个地址吗……私信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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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只知道她的QQ群 436489985  发表于 2017-11-21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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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寻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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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11:20:00 | 只看该作者
IOS上有一批史上最XX小游戏也是用别人的现有游戏换的标题,也不知道苹果怎么审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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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逐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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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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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11:27:20 | 只看该作者
考试改你卷子的名字,然后交你的卷子,这还能有啥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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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逐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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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12:13:44 | 只看该作者
公布啊,最好是法制。维权。
不行就网络曝光啊。尽量曝光啊。
直接挂他的QQ,它发布的地址什么的全都挂出来啊。

这有什么留情面的。

不这样搞,谁还做免费游戏?
做游戏的小伙伴越来越少,能免费玩到的游戏越来越少,损害的是我们自己的利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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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制度,版权局,北京东三环,国贸附近有个,就算不是18X很多东西也过不了审啊……  发表于 2017-11-22 08:09
有版权,但也可以说没版权。没有可用来维护的版权。所以建议正规发布。  发表于 2017-11-21 20:17
但是,也有个例外,比如单独起盗用了某作者原创的某些素材,并且能证明这些图像\音乐\音效是该作者原创的,无法证明,则无从维权  发表于 2017-11-21 12:56
但是,你必须保证原作者,素材为自创,并不是用的商业素材,否则,他把自己都得扔里头。  发表于 2017-11-21 12:54
那可以让作者去维权了  发表于 2017-11-21 12:51
哈喽,这里画师/配音立绘/UI/像素/l2d,美术相关均可做的。有偿画画免费配音中(^o^)❤来找我喔Q:397911742
参与游戏《除灵》《寻迹》《丽丽公主》《旅行恋恋》《余烬之中》《绽于枝垂樱下》《幻侠奇缘录》等
画图作品——>点我   
无偿配音——>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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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捕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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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12:42:48 | 只看该作者
把你的LOGO藏进遊戏里很难找到的地方..
然后你就可以告了..有证有据..令萌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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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忽悠  发表于 2017-11-2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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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12:46: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89444640 于 2017-11-21 12:53 编辑

请举证,查证属实,请联系原作者,如果原作者愿意追责,可到当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非法收入,必须退还给购买用户,并当面道歉。然后这是最轻的。
由于侵害了当事人的权益,可申请索赔。多人一起索赔,五赔偿能力让它还一辈子。

而且,这种人必须公布真实姓名和网络所有账号,如果继续侵权,一定要让它永世不得翻身!


就是因为没有惩罚,才有这种人出现。
当然,如果原作者本身就用了很多商业游戏素材来发布自己的原创作品,法律渠道是没戏了,因为你本身就侵权了。侵权的作品没有版权之说。
版权属于原公司\个人
只有原公司\个人才能提起诉讼,因此请举证所说作品为何,如果原作者本身就是侵权的,则只能从道德层面进行谴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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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个太难得。  发表于 2017-11-21 16:40
刚看了一下,原作者说,陪你玩到底,但是这是在人家与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原作者也是这个意思,让盗版者胜利了,中国原创还好的了?  发表于 2017-11-21 16:25
208w,非300W,记错了:http://t.cn/ROfvu9q?u=1671000673&m=4161250387167607&cu=2795805352  发表于 2017-11-21 16:05
如果对方有组织的侵权,一定会搞得制作人个人焦头烂额,基本无解。  发表于 2017-11-21 16:03
绿亦歌抄袭靡宝的小说,靡宝在微博上挂了下(并非挂绿亦歌抄袭,而是澄清自己没抄袭),绿亦歌于是告了靡宝,损害名誉,要求赔偿300W  发表于 2017-11-2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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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逐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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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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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16:09:20 | 只看该作者
原地址: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161250387996317

知乎的讨论: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5527296
万字短篇撞梗15处,原创作者竟反遭索赔208万?!

最近两个月来,在我身上发生了一桩非常荒谬的事:

我因为一篇作品被质疑抄袭,在做过调查和对比,确认自己并未侵权后,发表微博为自己澄清。

就这一个看似平常的举动,却为自己招惹来了两桩官司,并且被索赔208万!



今年8月初的一天,我在和朋友的聊天中意外得知,我的一篇短篇小说《可曾记得爱》同一位笔名为绿亦歌的作者的短篇小说《阿难,阿难》高度相似。

不仅友人笑侃我抄袭。在搜索过程中,我还发现百度贴吧里也有人提出置疑,认为我抄袭。(因没有经验,当时未截图。该帖事后已被吧主删除。)



抄袭是一个足可以毁掉作者职业生涯的重大污点。



于是我立刻严肃对待此事,找出对方的作品,同我的作品进行对比取证。

在热心读者和朋友们的帮助下,我们确实发现两篇文不论从人物设置及人物关系,故事背景,还是具体情节的前后承接上,都存在高度相似。

但是万幸的是,我的《可曾》发表于2004年,而对方作品则发表于2014年。

我的抄袭嫌疑得以洗脱。



于是我在微博上发表了辩解声明,并附上了热心网友做的调色盘,以自证清白。

不了解情况的朋友可以来这里看看:

http://weibo.com/1671000673/FgtiXp3nB?type=repost#_rnd1507438185464



在条条证据面前,我当然怀疑是对方抄袭了我。而且当时朋友们都建议我起诉对方。

但是我觉得,毕竟只是一篇已发表了十三年的短篇,为了这点事就去起诉抄袭,未免有点太小题大做。

所以,我不仅没有指控对方抄袭,也并未要求对方撤文和道歉,而选择将此事揭过。



直至那时,我都以为此事已经结束。

哪怕对方发表声明否认抄袭,我也没有再纠缠此事。

就连家母都私下对我说,对方比我年纪小,不仅都是成都人,还是我川大的小学妹。要我得饶人处且绕人。

而我因为有连载要赶,身体又不大好,实在觉得为一个老短篇去打官司,太过大动干戈。



然而,不久后,我收到了两份法院传票。

一份,起诉名誉侵权,索赔100万。

一份,确认之诉,她要确认自己的作品没有侵害我的著作权,同时又要我赔偿108万。


(此处应有表情包,谁来帮我补一个吧。)



一个作者,她的文写在我的作品十年之后。网友觉得两文高度相似,怀疑我抄袭。在我自证清白之后,她受到多方质疑。于是,她起诉要我赔钱道歉?



而更令我愤怒且担忧的是,第二份“确认之诉”,更是有公然同我抢夺IP的意图!

倘若她胜诉,法律认可这种“巧合”与“相似”,不仅她可以公然售卖这篇文的各项版权。还可以预见,日后文坛里会有更多的“双胞胎文”诞生。

原创将死。每个作者的作品都不会再安全!



我工作十多年,略有些积蓄,尚且能应付这两场诉讼。同时也更加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作者在遇到抄袭后,选择息事宁人,不提起诉讼。

因为你不仅要付出巨额的律师费和诉讼费,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还要忍受对方粉丝的各种骚扰。

你的创作思路会被打断,写作情绪也会改变,直接影响到作品的质量。

而且付出了这么多后,你还未必会赢。

甚至,你不想去告对方。对方反而会来告你,对你发起巨额诉讼,让你掏几十万去应诉。




如此种种,都让中国原创界的维权之路布满了荆棘。



我今日发表这一番声明,并不是想求各位朋友为我站队。而是想请大家多多关注官司,尤其是第二场著作权官司。

自有抄袭以来,文字上的抄袭好辨认,而情节的抄袭却一直存在争议。尤其近来随着网文飞速发展,抄袭现象也越来越多。关于“抄梗”“融梗”一类的争执层出不穷,几乎每日都能在网上看到。

当一篇文,从创意构思,到每一个细节构成,表述方式,都同另外一篇文高度相似或相同,这是否是抄袭?

法律不保护的“思想”,和保护的“表达”,又该如何区分?

希望等我这场官司打下来,能为困惑的朋友们作出少许的解答。



同时正面回应绿亦歌小姐。

各种声音告诉我,你的微博粉丝是我的四倍,你是即将有电影和电视剧播出的当红作者,你是“最美学霸”。

而这事发生后,我的微博不断收到各种侮辱、威胁的评论、私信,使我在忙于澄清、疲于官司的同时,还身陷网络暴力。

但是我不会坐视自己的创意构思被盗窃,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IP被后来者抢夺走。

我哪怕倾家荡产,也会把这个官司打到底!

靡宝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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