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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务] 【版规】RPG Maker VX Ace 提问区 版规/发帖向导(1/4/2017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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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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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剧作品鉴家

发表于 2016-10-29 12: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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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aidenInfinity 于 2017-4-1 16:15 编辑




提纲

关于版规
-> 此版规适用于2016年11月1日当天与之后发布的所有提问帖。
-> 此版规施行高奖高惩的模式,打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发帖向导
-> 发布提问帖时:
- 先搜索,找不到再发帖
- 禁止提出破解/解包相关的问题
- 确保标题清晰明白
- 最好是一帖一问
- 详细地描述问题或要求
- 尽可能附上截图,脚本,工程
- 耐心等候解答
- 原则上帖子将于7天后过期
- 允许在帖子掉出首页后回复自顶
- 指定认可的答案以便结帖
- 已结帖的帖子将分类为已经解决
- 版主有权力为过期帖子代结帖
- 版主有权力编辑不恰当的帖子
- 值得大家一看的帖子将被推荐
- 禁止使用小号自问自答的刷分行为
- 弃帖(定义请参考细则)者将被严惩
- 恶性纯伸手帖在结帖时将被征收"伸手税"(扣分
- 劣质提问帖将被版主处理,因此请用正确的求知姿势提问。
- 请将所有问题在主楼里列请,勿在得到回答后追加问题。
- 请在提问时出示足够的资讯,避免让回答者受到困扰。

-> 回答问题时:
- 请发表附上答案的回复
- 非楼主发表的回复一律视为答案
- 请对所发表的回复负责
- 允许适量的连帖
- 请确保答案正确,能起到实际帮助
- 请勿以不确定的思路造成误导
- 请勿挖坟及发表与解决问题无关的回复
- 请善用点评系统,勿滥用回复
- 被认可的答案将获得经验或好人卡评分奖励
- 奖励取决于回答的质量和问题的解决难度
- 就算没被认可也可以获得作为鼓励的经验

-> 有不满时:
- 请使用置顶意见箱发表意见
- 提问不被重视时检查是否表达清楚
- 若对其他会员态度有不满,请尽量互相体谅
- 请对楼层使用点评来发表提醒或意见
- 记住,本区禁止不文明行为和黄暴,广告等内容
- 请善用举报系统,勿使用回复来提醒违规等版务事宜

版规本体 - 奖惩细则
-> 提问:
- 帖子被分类为推荐问答的提问者将获得至少100经验和1好人卡的奖励
- 排版碍于阅读,语气不善者,版主有权力提醒或协助编辑帖子
- 任何提到破解/解包的提问帖将被无条件删除,累犯者将被从本区永久驱逐。
- 非本版业务的帖子将被移送到相关的板块或废水区
- 发表违规内容(情色暴力,广告性质等)且事态严重者,帖子将被废水或删除,发帖者也会视情况而遭到扣分,禁言或从本区驱逐等惩罚。
- 使用小号自问自答的刷分行为经发现,所有奖励将被撤销且倒扣10倍(大号小号都扣),小号将永久无法再进入本区。

- “弃帖”者将被警告,累计3次则从本区永久驱逐。(弃帖定义请参照细则)(2/14/2017修改)
- 恶性纯伸手帖在结帖时将被征收"伸手税",扣除该帖内所有回答奖励综合折算经验的2倍
- 劣质提问帖(定义请参考细则)将视情况而被废水处理,累犯者将收到惩罚
- 每一个追加提问都会导致提问者被扣除250经验,请尽量将所有问题在主楼里列请。
- 如果提问者因为未示出充足的资讯而导致回答者的困扰,将扣除至少500经验,以示惩戒。


-> 回答:
- 被楼主认可或版主代认可的答案将被奖励最少100经验
- 版主有权力考量回答质量和/或问题难度而决定是否颁发好人卡
- 如果提问帖被分类为推荐问答,该帖内被认可的回答将追加至少100经验和1好人卡的奖励
- 在本区发表违规回复,帖子将视情况而被删除或象征式扣1分给予提醒
- 短时间(一般是30天)内连续违规超过版主所能容忍的次数(一般是3次),将视为累犯
- 挖坟或发表与解决问题无关的回复,累犯者扣除每个回复至少1000经验
- 发表无实质性的回答,使用花言巧语试图隐藏其水贴的意图,有愚弄本区使用者及版务之嫌,累犯者扣除每个回复至少1000经验和1张好人卡。
- 发表毫无意义且有碍市容的回复,累犯者扣除每个回复至少1000经验
- 发表表示不屑,挖苦,嘲讽等明显制造负面情绪的回复,累犯者扣除每个回复至少1000经验和1张好人卡
- 误导的回答经查证后,累犯者视严重性,扣除一定量经验和好人卡
- 发表包含明显不文明用语(粗口)的回复,累犯者每个回复扣除至少1000经验

- 为破解/解包相关的提问帖提供解答,回复将同帖子一起被无条件删除,而回答者将与提问者一起被从本区永久驱逐
- 含有钓鱼引战,人身攻击,情色暴力,广告性质等严重违规内容的回复将由版主定夺处理方法和相应的惩罚
- 点评并不严格限制,但含有严重违规内容的点评将被版主删除,或另寻方式施与惩罚
- 若回复含有违规内容但对解决问题还是有实际意义,版主有权力编辑回复以去除违规内容
- 若回复的内容排版碍于阅读但有意义,版主有权力编辑回复协助排版





关于版规

[fold=点我打开]
-> 经过3个月的空洞,VA区终于得以获得新生啦!掌声鼓励一下吧!目前VA区可以说是RM6R最活跃的板块之一,而且RM6R的现况我们有目共睹。因此,本版新版规将基于且继承前发布向导帖宣导的悠闲气氛,宽松但不放纵,旨在建立良好的学习风气与环境。
-> 本版规适用于2016年11月1日当天与之后发布的所有提问帖。该日期之前所发布的提问帖将套用已公布的处理规则。
-> 本版规将施行高奖高惩的模式,不亏待积极参与板块建设的良好会员,不放任刻意扰乱秩序的恶性会员。在本版,你可能因为用心回答提问而获得高额的经验或/与好人卡,也可能因为累犯版规屡劝不改而获得巨额的扣分甚至被禁言或被本版永久驱逐。
-> 本版规正文分为两个部分:发帖向导和奖惩细则。版主有权力为本版规进行补充或更改事项。
[/fold]

发帖向导


【我要提问】
[fold=点我打开]
1. 如果您有任何关于RPGMaker VX Ace游戏制作方面的问题,不管是事件,脚本,还是工具使用上,只要是关于这个游戏制作工具的问题,都可以前来发布提问帖。当然,讨论破解/解包是禁止事项!
2. 在提出问题之前,请尽量使用论坛的搜索功能寻找相关内容,如相关教程或曾经被提出并已解决的相关提问帖,也可以尝试查看图书馆内收录的资源。这样,您可以节省等待回答所消耗的宝贵时间,也避免其他可能会发生的问题。
3. 如果这仍然未能解决您的问题,您可以尝试使用百度或谷歌等搜索引擎,使用适当的关键词(如:RPGMaker VX Ace 血条脚本)搜索,也许可以更有效地寻找你所想要的资讯。
4. 当然,如果您搜索了之后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发布提问帖,征取众坛友的协助。
5. 发布提问帖时,请确保标题清晰明白,让人一目了然,有个心理准备,从而决定是否点入你的帖子查看,例如:请求指点XAS系统的几个问题,如何给不同的野怪设置不同的战斗音乐。不推荐使用的标题如:求帮忙看看这个情况,脚本出错了怎么办才好啊。
6. 我们推荐但不强制一帖一问,也就是一个帖子内建议只询问一个问题或提出一个要求。如果有复数个相似的问题,或者多段的问题,可以考虑放在同一个帖内提问。
7. 每个人都想要自己提出的问题早日被解决,相信您也不例外。因此,建议在帖子的正文内容详细描述所遇到的问题或说明想要的效果,以便想要回答的人士可以理解您的问题,避免误解而偏离了您的实际需求或因无人可解答而损失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8. 如果您的问题有关系到界面或画面绘制,请尽可能附上完整的截图。如果您的问题关系到事件或脚本,请提供相关的事件页(截图)和脚本(文字),以便想要回答的善心人士可协助您进行检查和除错。
9. 最佳的情况是附上您所使用的工程。如果您不想对外公布,可以选择制作可以阐释您所出现问题的范例工程,或者为试图解答的人士通过论坛私信功能提供工程。当然,我们还是建议您在提问内容仔细描述出现问题的地方和理想的效果,以免解答者下载了工程却不知道要改哪儿——因为您未说明。
10. 发布了提问帖后,请耐心等候解答。解决问题所需的时间取决于机遇和提供资讯的多寡。如果您的提问未能解决而帖子掉出了板块首页,我们允许您使用回复自顶。
11. 如果您的提问帖从发布日期起已经过了15天,且于3天内并未有任何能帮助解决问题的新回复,而我们并未发现我们可以代替认可的解答,我们将把提问帖分类为,届时请另开新帖以重新提问。
12. 如果您幸运地遇到了成功对您伸出援手的贵人,请以点评、评分或回复的方式表示认可TA的回答(结帖)。这不止能让回答者得到应有的报酬,也能让您获得我们在将帖子分类为时,颁发的自主结帖奖励。您也可以认可多个回答,只要是有帮助到您的就行了。
13. 如果您并未能在提问帖发布后的7天内进行结帖,我们有权力代替您认可理论上可以解决问题的答案。
14. 如果您的提问帖有任何我们认为不恰当的地方,比如排版不友好,我们有权协助您编辑并可能视情况征收手续费(扣分)。如果附上Ruby脚本,请使用
  1. [pre lang=”ruby”]脚本[/pre]
复制代码
以将脚本包裹在易于阅读的脚本框内。
15. 如果您的提问帖提出了有益的问题并招来了优质的回答,非常值得大家一看,我们将把帖子分类为并为您与回答者都额外颁发奖励。
16. 请勿使用小号进行自问自答的刷分行为,也就是提问用户和回答用户经IP地址等方式核对后证实为同一人,一经发现,所有奖励将被撤销,不管是已得或应得的奖励,而且还会倒扣10倍!
17. 在本区提问需要对提问帖负责。如果获得回答,请务必出面表示回答是否帮上了忙。如果一个因过期而被处理的提问帖内有符合版规的的回答,而提问者不见人影,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将被视为弃帖而遭到严惩。(2/14/2017修改)
18. 请尽量避免纯伸手性的提问,如"求脚本","求素材",甚至用上令人反感的字词,如"跪求"。经版主判定为恶性纯伸手的提问帖,如果有收到可以获得奖励的答案,该帖主楼将被征收"伸手税"(扣分),也就是该帖内所有回答奖励综合折算经验2倍。
19. 劣质提问帖(定义在奖惩细则)将被版主处理,因此请用正确的求知姿势提问。
20. 请将所有问题在主楼里列请,勿在得到回答后追加问题。
21. 请在提问时出示足够的资讯,避免让回答者受到困扰。
[/fold]

【我要回答】
[fold=点我打开]
1. 首先,请让我们对您说声谢谢!您的回答,可说是我们提问区的生命泉源。
2. 想要为提问帖解答的话,请至少提供一个附上您的答案的回复。如果您只使用了点评,而我们无法透过评分给予您应得的奖励,那就非常可惜了。
3. 所有在本区提问帖内的,非提问者本人所发表的回复,将一律视为答案。因此,请对在本区内所发表的任何回复负责,以免遇到麻烦。点评则不作此限制。我们允许适量的连帖,但保留进行合并处理的权力。
4. 请尽可能确定您的答案能够帮到提问者。如果基本确认正确但没测试过,也请最好写明,以免造成误导。
5. 当你只有个思路,却不知道是否正确时,请多加考究和测试,才来回答。
6. 请不要回复已经过期的帖子(挖坟),也请不要在提问帖内发表与解决问题无关的回复(如闲聊)。我们有权力无条件删除回复和/或视轻重和累犯程度给予惩罚,包括扣除经验,扣除好人卡,甚至禁言和从本区永久驱逐。
7. 如果您只是路过的勇者,并无实际帮助提问者的意思,请眼看手不动。如果您真的忍不住发痒的双手怎么样都想露个面打个招呼,请善用点评功能。
8. 只要您的回答能被提问者认可或被版主代认可,您将会获得经验和好人卡。获得的经验和好人卡数量将取决于回答的质量和问题的解决难度。详细的规则可以在奖惩细则内阅读。当然,一人在一帖内只会获得一次奖励。
9. 如果您只成功解决了提问者的部分问题,您仍然可以获得些许经验。如果该提问帖是一帖多问的而您解决了一个单独的问题,或者您在提问者使用回复补充问题之前已经解决了帖子中提到的问题,您可以获得完整的奖励。
10. 就算您的回答并未被提问者认可,您也可以获得表示鼓励的经验。如果您觉得您的答案十分精彩,有资格获得比目前更高的奖励,我们准备了置顶意见箱让您提出您的奖励追加申请。
11. 最后请记得,破解/解包是绝对禁止事项!
[/fold]

【我有不满】
[fold=点我打开]
1. 如果您对这里的版务有任何不满,请于我们准备的置顶意见箱提出意见。
2. 如果您觉得您提出的问题并未获得重视,请检查帖子的内容是否能表达您的实际想法,或者是纯粹的不幸运,正好没有能解决您的问题的高手路过。
3. 如果您对提问者或者回答者的态度有所不满,请试着互相体谅,如果产生了矛盾纠纷,可以让版主来介入调解。
4. 如果您想要对提问帖或回复提出意见或提醒,但并未有实际帮助的意愿,请对该楼层使用点评功能。
5. 原则上本区禁止钓鱼引战,恶意嘲讽,愤怒爆粗,人身攻击等不文明的行为,也禁止情色暴力和广告性质等的一切违规内容。违规的帖子,回复或点评将被版主以版规处理。
6. 如果您想要举报一个帖子,回复或者点评,请善用楼层右下角的举报功能。无论如何,请勿使用回复来提醒任何类型的违规。
7. 如果你发现有任何需要呼叫版主的情况,或者是回答版务相关的疑问(如怎么分类为已经解决),请善用点评功能给予提醒。(11/9/2016 新增)
[/fold]

版规本体 - 奖惩细则


【A. 提问】

1. 破解/解包是禁止事项。任何提到破解/解包的提问帖将被无条件删除,而累犯的提问者将被从本区永久驱逐。
2. 排版碍于阅读,语气不良好者,版主有权力提醒或协助编辑帖子并视情况收取一定量的手续费(扣分)。
3. 非本版业务的帖子将被移送到相关的板块或废水区。
4. 含有违规内容且事态严重者,帖子将被废水或删除,发帖者也会视情况而遭到扣分,禁言或从本区驱逐等惩罚。
5. 自主结帖(指定认可答案)的提问者将获得50经验的奖励。
6. 帖子被分类为推荐问答的提问者将获得至少100经验和1好人卡的奖励。
7. 使用小号进行自问自答的刷分行为一经发现,已得或应得的奖励将被撤销,且在主号和小号上都倒扣10倍。此外,小号将被从本区永久驱逐。
8. 弃帖的用户将被记警告,满三次警告则从本区永久驱逐(无观看本区的权限,更别提发帖)。(2/14/2017修改)
弃帖的定义:(所有条件皆达成时视为弃帖)
    a. 帖子离发布日期已满7天,并已有至少一个符合版规的回答(只算回复,不算点评)。
    b. 提问者并未用回复,点评或评分的任何一项对回答做出反映。
    c. 该提问帖内的第一个回答在帖子发布后的5天内发表(考虑到临近过期时发表的回答可能来不及被回应)。
9. 恶性纯伸手帖在结帖时将被征收"伸手税",扣除该帖内所有回答奖励综合折算经验的2倍。
10. 发布劣质提问帖者,将视情况而被提醒在期限内更改帖子内容,重则帖子移送到废水区。提问帖被废水3次及以上者,扣1000经验起,累犯加倍。
        劣质提问帖主要指因为内容质量不佳对回答者或欲回答者造成困扰的帖子。包括但不限于:
        a.  伸手过长或太频繁,如:“求XXX脚本”,“谁能给我XXX”。
        b. 置顶F1帮助文档内可查询到的内容,如:“如何换地图”。
        c. 不知所谓,根本看不懂要表达什么,语死早的提问。
        d. 提供资讯不足,甚至到达一眼就判定无法顺利解决地步的提问。例子:问脚本出错但是并未提供脚本。
        e. 语气极度欠佳,就像在讨前世欠下的债一样。(此项包括提问者在回复里的行为)
11. 请尽量将所有问题在主楼里列请。每一个追加提问都会导致提问者被扣除250经验。
12. 如果提问者因为未示出充足的资讯而导致回答者的困扰,将扣除至少500经验,以示惩戒。


【B. 回答】

0. 本区提问帖内所有非提问者本人所发表的回复,一律被视为回答,而发表者将全权负责。
1. 成功解决了提问帖内的问题而被楼主认可或版主代认可的答案将被奖励至少100经验。版主有权力主观对回答的质量和/或问题解决的难易度做出考量而决定是否颁发好人卡。一般来说,认真且用心的回答将获得较多的经验(一般是250经验)和好人卡(一般是1张),只有短短一行文甚至只是贴一个链接的,则较难考虑颁发好人卡。因此,既然决定提供解答了就请尽量用心,不要敷衍。
2. 只要是认真地提供答案或思路,不管是否对起到帮助,都能获得至少50经验作为鼓励。
3. 如果提问帖被分类为推荐问答,该帖内被认可的回答将追加至少100经验和1好人卡的奖励。
4. 在本区发表违规回复,帖子经举报或经版主发现后,将被处理。版主将删除违规的回复,或扣除1经验象征性地给予提醒。短时间(一般是30天)内连续违规超过版主所能容忍的次数(一般是3次),将视为累犯。同个用户所有类型的违规都会被记录而累积。
5. 挖坟(回复已经过期的帖子)或发表与解决问题无关的回复,累犯者每帖扣除1000经验,严重累犯者视情况加倍惩罚。套用此惩罚的回复包括但不限于:
        a. 提出意见,如让提问者补充资讯,但并未给予实质帮助的回复。
        b. 提醒违规或“协助”呼叫版主等版务事宜,实际上对问题毫无帮助的回复。
        c. 纯闲聊话家常的回复。
        d. 留联系方式呼叫提问者私聊的回复。
        e. 纯粹让提问者去搜索,但未建议关键词的回复。
        f. 建议提问者不要使用目前的作法,但并未提供其他方案的回复。
6. 发表无实质性的回答,使用花言巧语试图隐藏其水贴的意图,有愚弄本区使用者及版务之嫌,累犯者扣除每个回复至少1000经验和1张好人卡。
7. 发表毫无意义,有碍市容的回复(如:“我不知道”,乱码文,滚键盘文,火星文),累犯者扣除每个回复至少1000经验。
8. 发表表示不屑,挖苦提问者,明显制造负面情绪的嘲讽回复(如:“那么简单你都不会?”),累犯者扣除每个回复至少1000经验和1张好人卡。
9. 误导的回答经查证后,累犯者视严重性,扣除一定量经验和好人卡。
10. 发表包含明显不文明用语(粗口)的回复,累犯者每个回复扣除至少200经验。可与其他违规回复的惩罚相叠甚至导致加倍。

11. 为破解/解包相关的提问帖提供解答,回复将同帖子一起被无条件删除,而回答者将与提问者一起被从本区永久驱逐。
12. 含有钓鱼引战,人身攻击,情色暴力,广告性质等严重违规内容的回复将由版主定夺处理方法和相应的惩罚。
13. 点评并不严格限制,但含有严重违规内容的点评将被版主删除,或另寻方式施与惩罚。
14. 若回复含有违规内容(如嘲讽,不文明用语)但对解决问题还是有实际意义,版主有权力编辑回复以去除违规内容,并视情况征收手续费(扣分)。
15. 如果回复的内容排版碍于阅读(如使用刺眼字体颜色),但有意义,版主有权力编辑回复协助排版,并视情况征收手续费(扣分)。




修改历史:
[fold]
操作者:RaidenInfinity
2016年10月28日:版规发布示众,待施行
2016年11月1日:版规正式施行
2016年11月9日:增修规则 - 刷分行为相关,弃帖行为相关,版务事宜相关,累犯与惩罚相关,无实质性回答相关
2016年12月1日:增修规则 - 降低提问帖过期天数,恶性纯伸手帖相关
2017年1月1日 :增修规则 - 劣质提问帖相关,追加提问相关
2017年2月14日:修改规则 - 弃帖行为相关
2017年4月1日:全面放宽,简化
[/fold]

点评

太长太乱没有人看的  发表于 2016-11-30 12:04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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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道集虚 + 30 预祝雷霆新年快乐!
卡奥尼特 + 1 Tv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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