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Project1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搜索
楼主: 精灵使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解决] 请教关于RGSS加解密部分的解决办法

 关闭 [复制链接]

Lv1.梦旅人

万物创造者

梦石
0
星屑
54
在线时间
352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2-15
帖子
2432
71
发表于 2009-9-17 22:02:56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剑回复了这么多,我不是在说你…总之我是不会用商业素材的,看到有用商业素材又声明了的也就算了,没声明的最多在心里鄙视一下也不会表露出来,反正我在这儿愤青也改变不了天朝现状,但是全原创不管怎样我都会支持的,只要不是实在太糟糕。关于是不是应该用商业素材每个人都有不同想法,我就不再讨论了。至于那个建议…是07年还是08的事?完全没有印象了。最后呼吁管理员快来修复WAP不能看长回帖的Bug…
From mortal hope immortal power spring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4.逐梦者 (版主)

梦石
0
星屑
12987
在线时间
2835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11-23
帖子
2577

开拓者贵宾

72
发表于 2009-9-17 22:57:58 | 只看该作者
TO枫起
都说了叫你不要随便跳出来,你还要看似激动无比的宣扬你的强盗逻辑,那我就来好好给你解释一下。

是否要制作游戏是可以自己选择的事情,要是没有能力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达成自己的目标,你可以选择不去达成,也可以选择提高自己的能力,但是你不能以此作为理由去以不合法不合理的手段达成自己的目标。我的意思是,要是没人拿枪逼着你做游戏,你完全可以选择不做,而不是依靠别人的东西来获取所谓游戏制作者的身份。
也就是说,你的理由完全不成立。

至于正版盗版的东西我不想多说,我现在电脑上的系统、软件、程序和文档我可以保证全是合法的。但问题是,难道别人的错误可以让你的错误变成正确的?锻炼一下逻辑再来参与辩论吧。

TO另一人
恕我冒昧,以前不知道阁下是柳柳的马甲,今天听阁下口口声声“柳柳怎么怎么想”“柳柳的目的是什么”才惊觉原来您就是柳柳,以前多有冒犯,实在抱歉。
不过在一个公开论坛上进行集体自娱自乐活动这种现象倒是奇怪的很,6R似乎也一直在想办法向外推广,这其中种种矛盾之处委实古怪的很,是否我进入平行世界了呢?
I'm the bone of my Second Grad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1.梦旅人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梦石
0
星屑
50
在线时间
66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6-25
帖子
8320

第1届Title华丽大赛冠军

73
发表于 2009-9-17 23:09:21 | 只看该作者
柳柳的想法那个,是以前听夜雨莹心说的。
而且柳柳的做法也确实是这样的。他做游戏从不加密,而且也不鼓励其他人加密,还自己亲自用Illusion做了许多动画素材还有行走图素材包什么的……由此就能看出来,夜雨莹心说的没错,柳柳是那么提倡的,也是那么做的~
我知道这一点,就一定是柳柳的马甲么?什么逻辑呢?
推广论坛有什么不对么?不是吸引更多对RM有兴趣的人来玩吗?
在公开的论坛就不能小打小闹?……这是什么逻辑呢?
小打小闹就不能向外推广?……这又是什么逻辑呢?
你看ACFUN啊,NICO啊,分贝啊,这些站,不都是在小打小闹并且向外推广么?
你非得说用商业素材的人是在偷,所有侵权者必须去死,那就让那些站里的视频和翻唱歌曲都删除吧,上传的人都去死吧。

如果这位版主大人那么喜欢如此阴阳怪气地说话的话,那么对不起了,恐怕我也要变换一种说话的方式了。
我之前已经尽量做到礼貌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2.观梦者

永遠神剣

梦石
0
星屑
339
在线时间
412 小时
注册时间
2009-8-16
帖子
1797

贵宾

74
发表于 2009-9-17 23:15:05 | 只看该作者
社会. 你无法去让他适应你,只有你渐渐去适应社会
当你无法改变任何人的时候,最好的方法就是像其他人靠拢.

几位大大, 何必呢.
新的UI 旧的开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1.梦旅人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梦石
0
星屑
50
在线时间
66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6-25
帖子
8320

第1届Title华丽大赛冠军

75
发表于 2009-9-17 23:16:56 | 只看该作者
我来说一件事儿吧。
就比如之前,ACFUN上的HANK君做的容嬷嬷小黑屋视频,
被人传到土豆上,那人把视频做了一下剪切,然后还自称那视频是他自己做的。
请问这种情况怎么算呢?
难道你还要坚持说“HANK的视频盗用的商业电视剧《还珠格格》的素材,所以他本身就是在偷,所以别人偷他的作品也是理所当然的,他不应该有任何怨言”?
但是据我所知,你当时根本就不是那么想的吧,在三天后的博客里,你也斥责了盗取HANK视频的人。

那么请问,你为什么对做视频的人和做游戏的人如此区别地对待呢?
你既然在前边就一直批判什么所谓的“不能区别对待”,但是实际上你自己却在做着这样的事情,你自己的言行不就是一个矛盾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4.逐梦者 (版主)

梦石
0
星屑
12987
在线时间
2835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11-23
帖子
2577

开拓者贵宾

76
发表于 2009-9-18 02:09:0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死伤殆尽 于 2009-9-18 02:20 编辑

这种完全不恰当的比方很有趣么?哦,请问现在讨论的话题是谁把某个作者的游戏(其中利用了版权素材)拿去号称是自己做的?或者HANK宣称还珠格格是他拍的?鬼畜视频使用电视剧中的一小段进行艺术加工和一个游戏非法破解提取并使用另一个游戏中的素材是等质的么?
我所反对的人,是对两种同质的行为作出不同反应,你举的例子里,我本人是对两种不同质的行为作出不同反应。拿这个来诘问我,有用没有?为了反驳我无所不用其极,不管恰当不恰当的例子都用上来攻击我,是不是很有意思呢?

我的说法很简单,如果一个人容忍、同意、支持或是参与破解别人的游戏,却又反对另一种同质的、施加于他自己作品的破解行为,这是在对自己和他人施用两层标准。我希望这种人在反对后一种破解行为时承认自己在使用两套标准,而不是以他自己都不承认的道理作为借口。

柳公的话经过两次转述是否真能表现他心中所想且不论,何况我赞同他“小游戏何必加密”的看法,但一个制作者,乃至一个游戏、一个特例,这种不完全归纳法难道能得出可以用于整体的结论不成?

自由意志允许每个人有自己的看法,但我从阁下的言论中看出阁下对版权的看法很是独特,我希望阁下不要再一面装作完全赞同现行版权相关规定一边躲躲闪闪地发表自己的言论,这样阁下受到限制,我也不甚痛快。
其实也就是这几点吧:
1、不与阁下的道德观相违背的版权侵害事件是正确的;
2、版权法与版权持有人的声明,只要与阁下的版权观点相违背,即可以无视;
3、现行的版权相关说法通通是狗屁,阁下要照阁下自己的方式来处理版权问题;
4、反正版权侵害是不告不理,天朝国情也暂时容忍这样的行为,管这么多不是自己找事么。

说到不告不理,还有一条是第三方无权控诉版权侵害,所以我不可能要求“XXX的都去死都下地狱”,请不要把你的臆测强加于我。
我所提出的只是代表我个人的反对意见和放弃版权侵害的建议,没有任何效力,不会对任何人造成实质影响,所以请阁下也不必因为我的话产生任何想法,从而一看见我提及版权(甚至根本没提及版权)就来想方设法地证明阁下的版权观点。

辩论的基础是双方持同一前提,现在看来显然我们所依据的前提都完全不同。另外从阁下认定的“不对版权持有者造成损害”的定义来看阁下是从实质出发,那么反正我的反对只是精神层面,连阁下的汗毛都碰不到,又何必想方设法、用各种方式来攻击我呢?
I'm the bone of my Second Grad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1.梦旅人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梦石
0
星屑
50
在线时间
66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6-25
帖子
8320

第1届Title华丽大赛冠军

77
发表于 2009-9-18 08:37: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匈魔剑 于 2009-9-18 09:39 编辑

本来关于这一点,我已经做到很大的观念让步了,我尽量顺从着您的观点,不想与您起冲突,但是您执意与我抬杠到底的话,那么就对不起了,这个问题让我突然感到非常有兴趣。
首先我要说的是,那根本不是比方,那就是一个相似事例的列举。请不要看错。
①HANK用的商业电视剧的素材,加工而成一个鬼畜视频。
②RMer用商业游戏中的素材,加工而成一个RM游戏。
③HANK和RMer都有保护自己作品的意识。
④但是在你眼里,HANK的意识是正确的,RMer的意识却是错误的?
我想请任何一个有正常判断能力的人来看一看。
未经允许就使用商业电视剧的素材,这也是一种侵权的行为(如果不算侵权,《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也不会被陈凯歌告上法庭),真不知道这怎么就又不算等质的了呢?
你反问一堆无关的问题,就把这等质的事实给否认了?我真OTL了。


如果你执意要说关于破解的事情,那好,我再举一个例子。请注意,这不是比方,是相似事例的列举。
您的观点,是说,
如果RMer侵犯到了商业公司的版权,他就没有权力保护自己因侵权而弄出来的作品。
是这样吧?
那么好吧,我想请问,
您老参与破解了AGM,侵犯了EB公司的版权,您是不是就没有权力保护您破解出来的那些文件了呢?
可是据我所知,您对于公孙鸿剑那人渣窃取你们的劳动成果来搞汉化一事,表示出了惊天动地的愤怒,那么这又作何解释呢?是不是一种对他人受侵和自己受侵的区别对待呢?
别跟我说什么你有正版AGM,破解的不是你。
你提供AGM源,是个破解工作参与者,是个间接破解者。
你有正版又怎么样?你有正式的破解权么?你有将破解后的AGM到处传播的权利么?这都是赤裸裸侵权的行为。
别说什么自己是为了方便别人还是什么的好听话。套用您的话,没人用枪逼你去参与破解。你买了正版AGM,你自己留着用啊。你没钱像娱乐通一样把人家的破解权买下来,你就别到处张罗破解和传播啊,你这算什么啊?
使用人家一个商业素材造成的侵权,和直接把人家公司的商业产品破解然后到处传播所造成的侵权,二者比较一下,孰轻孰重,大家心里都有数。
所以奉劝这位伟大清高的版主大人,在教训别人之前,请先看看自己吧。是不是不知不觉间,把自己也给教训了?

笑。我说到这里,请问您还继续否认么?
我的观点非常简单,不用你乱猜,我直接说明白了。
侵权的行为,首先是错误的,并不是什么引以为傲的事情。但是即便是错误,在一定的条件下,它也是有着一定意义的。(就像你参与破解AGM,HANK使用商业电视剧素材一样,虽然是侵权,但是有另外的意义存在)所以,作者想保护自己的作品这种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
这就是我的观点。
本来这个观念是被大家普遍接受并且在多个领域(比如做视频的领域,网络歌手翻唱歌曲的领域,软件破解爱好者的领域,同人游戏的领域等等)都适用的,可是现在非有这么一位版主大人蹦出来找RMer的茬儿。我真的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了。
小幽和夜殿那种,为原创作品打抱不平的心情我倒是可以理解,因为在上面提到的领域里,也都有发生类似的现象。可是死伤大人您那无视一切的抬杠喷子的态度,一边做着侵权的事情一边还站在绝对正义的立场上来维权的样子,我还真的接受不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1.梦旅人

ACG宅

梦石
0
星屑
72
在线时间
413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10-1
帖子
5595

开拓者贵宾

78
发表于 2009-9-18 08:38:15 | 只看该作者
阁下的逻辑让我有点晕呢。。。不说别的,你能保证你完全生活在没有盗版的世界里吗?你没有受过哪怕一丝盗版带给你好处吗?不可能的!另外这世界并不是只有系统、软件、文档才有盗版的!你可以看不起盗版,可以倡导正版,但你没资格把所有用过盗版的人一棍子打死!我同样不喜欢盗版,同样宣扬正版,但我只表明我的观点,不会去当所谓的卫道人士,做过河拆桥、当了婊子还要立贞洁牌坊的事。另外这个论坛没花你的钱你自然没感觉,我之所以想着拉人气就是因为我想让更多的人在这里找到自己的梦想,希望柳柳的钱能花的更值。另外请问阁下多大?我想知道要多大才能达到阁下那强大的逻辑啊!

对剑叔说句:我是个开源的支持者,我可以保证我以后所有的原创素材绝对开放。我支持柳柳的做法。


最后申明我的观点,我个人不倡导盗版,但决不同意一棍打死,我认为我们应该去引导而不是堵死
此号诞生于公元2008年10月1日。
此号消失于公元2012年10月1日。
4年的经历,4年的守望。现在只剩下66RPG的名字和当年的“梦想世界,在你手中。”这一句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2.观梦者

永遠神剣

梦石
0
星屑
339
在线时间
412 小时
注册时间
2009-8-16
帖子
1797

贵宾

79
发表于 2009-9-18 08:56:04 | 只看该作者
都很早啊..
枫起你学别人说什么阁下阁下的, 怪怪的.
然后 用盗版WINDOW的,听盗版MP3的...用盗版软件做歌商用的人..
路过 - -
新的UI 旧的开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Lv1.梦旅人 (禁止发言)

梦石
0
星屑
5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2-2
帖子
182
80
发表于 2009-9-18 10:15:2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签名被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拿上你的纸笔,建造一个属于你的梦想世界,加入吧。
 注册会员
找回密码

站长信箱:[email protected]|手机版|小黑屋|无图版|Project1游戏制作

GMT+8, 2024-11-16 07:52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