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个人而言,做这个主要是自己想做喜欢做,做了自己满意就行了。。 |
不赞成直接贴日记。 1、日记和书信是很无趣的东西。作为个人史的档案资料,有历史价值,但一般都没什么文学价值。原文照搬的日记应该留给历史研究者去读,不应该让读者来读。 2、如果要写成私小说之类的,需要翻写。必须翻写。作家要通过“写作”将意义加在生活“原片”上,那才能算是写作。即使是日记,也需要通过翻写变成自传。太宰治的《人间失格》和杜拉斯的《情人》是自传性质的小说。如果不是小说,小说里的事就只是无聊无趣的生活而已。 3、如果要写成小说,就需要把“会被熟人读到”这一点列入考虑。自传性质的小说通常都是得罪人多讨好人少,要有心理准备。但“给熟人读”常常也是某些人的写作动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自传性质的小说《地下室手记》写出来就是为了给他的作家朋友们读的。 4、必须做好准备被骂、被侮辱和被伤害。只有不写任何东西,才会绝对安全。 |
百里_飞柳 发表于 2023-5-25 08:38 “做啥都会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你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
适当做点日记内容在游戏里我感觉会有点意思 |
买了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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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19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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