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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关于VIP的小小建议1(坚持做99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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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逐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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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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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0 11:02: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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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既然已经无法用经验获取,那证明
论坛已经开始向利益路线发展了,这是
正确的,大家也希望66发展的更好,但
VIP的用处确实太小,即使VIP专区开了
也没感觉到VIP的用处,所以来一个小小
的建议:
首先是贵宾这个称号,据说是版主额下
岗后得到的特有称号,个人认为十分不
妥,既然是贵宾那应该是消费者,应该
属于充值VIP的人专有称号,版主应该
是其它称号。
希望高管酌情考虑。
请期待关于VIP的小小建议2。。。
人不在了,有事烧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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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0 11:18: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ukesward 于 2012-4-10 11:27 编辑

原本贵宾确实是充值才有的,后来貌似改了所以乃这个提议不大可能实现。。

话说其实称号改了也没啥实际意义吧。。顶多让人知道乃赞助了罢了。而且vip并不是没用哦,假设取消vip现在rmb直接换经验的话,那刷帖就有经验岂不是导致通货膨胀?因为既然是拥有实际价值那必然得是双向的,于是乎vip的意义就是建立资金流通渠道,使得站内创造的网络资源和虚拟财富可以对外流通换取货币,而经验则完全变成站内货币,只能对内消费,因而不会造成虚拟币通货膨胀,这可说是目前比较好的网络货币体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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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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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0 11:42:47 手机端发表。 | 只看该作者

关于VIP的小小建议2(系列)

本帖最后由 guaneva 于 2012-4-10 11:47 编辑

上回我们谈了称号的用处,下面谈活动掠财(笑)。
每次活动VIP都只有付出而没有收入,其实活动
也是提高VIP捐赠的好时机:
首先活动开设两个区、新手和脱离新手的不同区,
脱离新手区需VIP使用才能参加,论坛收取25%
的提成,剩下的分发给前十。
而且也能从25%中随便抽点发给新手区的参赛者
关键无论论坛收多少提成都是盈利的,总比现在
无偿的好吧?
更重要的是由于投入了资金制作者对游戏制作会
有更多的热情,高素质游戏会越来越多,对论坛
的发展也有很大的益处。
请期待关于VIP的小小建议3。

点评

如果每次活动我都是新手呢亲?  发表于 2012-4-11 00:23
只是想说游戏制作者有很大一部分都不是为了利益而开坑的吧·····  发表于 2012-4-10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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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0 12:20:55 | 只看该作者

关于VIP的小小建议3(系列)

游戏审查机制,这个东西很重要,靠盈利
为目的的游戏可以看中销量,但本论坛的
游戏基本都没有盈利性质的,质量也基本
偏低,这是因为没有对制作者的心血进行
相应的评价,所以建立专门的审查机构十
分重要,应该专门雇佣一批人玩游戏进行
评价,评价高的应该置顶或放在醒目位置。
玩游戏。。。确实是非常辛苦的事,好玩
还不说不好玩那简直是受罪,所以应该给
进行评论的玩家相应的VIP..。为防止有人
恶意骗取VIP应该聘用专门的几个人进行
评论,一段时间又更换人员,评论得好的
应该得到相应的称号。
请期待关于VIP的小小建议4

点评

话说论坛盈利和游戏盈利完全是两码事哦。。  发表于 2012-4-10 13:01
人不在了,有事烧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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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有君
5
乌有君  发表于 2012-4-10 12:53:44
最古老的贵宾其实都是███████
以后的贵宾才是充值和版主那样的普通人类(大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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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4-10 13:00:03 | 只看该作者
我建议lz还是整合到一个帖子里想到了编辑就是了,这样一个个发的话等发到99个第一个早不知道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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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有君
7
乌有君  发表于 2012-4-10 13:07:54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2-4-10 13:08 编辑


先定义盈利的利益是神马。
拿产品去直接换RMB的孩纸都太肤浅了。
石器7年一直在盈利,汝等信么?(大雾)
虽然第一年处于无意识状态的历史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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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0 20:35:12 | 只看该作者
赢不赢利其实没什么,关键能带动制作者的热情,反正请高管看看。
人不在了,有事烧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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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0 20:37:35 | 只看该作者
本来论坛的制作者都不是为了利益的,但我还是希望论坛能得到利益,这样才能长久
靠66一个人可能不能永远撑下去的。
至于称号,还是希望充VIP能得到这个称号。
人不在了,有事烧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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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0 21:17:46 | 只看该作者

警告一下

guaneva 发表于 2012-4-10 12:20
游戏审查机制,这个东西很重要,靠盈利
为目的的游戏可以看中销量,但本论坛的
游戏基本都没有盈利性质的, ...

你要执意每条一帖的话就别怪我下手无情了……

点评

我这帖子也是用手机编辑的了,手机用着好补舒服啊,还是电脑好。  发表于 2012-4-11 08:19
好暧昧啊  发表于 2012-4-11 00:24
手机党败了…  发表于 2012-4-10 22:11
这是连续发的帖子,你现在才看到而已,你合并1、2我就没发了,警告无效傻瓜。  发表于 2012-4-10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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