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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务] 天国物语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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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

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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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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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14:40:5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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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876加几 于 2014-1-17 20:06 编辑

天国物语 规章制度
本群组又叫“天使世界”(Angel World)
此规矩建立在总站规之下,如与总站规发生矛盾,优先选择总站规为标准。
禁止出现的字眼
参照不允许出现的字眼贴。
分类标准
版务:有关群的什么什么事件等,非群主禁用此分类。
游戏发布:不论什么游戏都能发布,但字数必须超过100字。
建议:这个格式必须为1.2.……,不要有伸手的语气。
随意闲聊、胡扯:和水区同名分类定义相同。
天国活动:类似于考场一样的活动,这种分类必须勾上“回帖仅作者可见”。
讨论:技术性的研讨。
详细规章
第一节 先警告后扣分、删帖
1.帖子内容带有不健康内容(H、辱骂、人身攻击等)。
2.故意连贴(尤其是纯水连贴、脏水连贴)。
3.纯水(字节数≤5、纯表情、纯数字、纯符号、纯字母、“赞!”等无意义内容)
4.战帖。
5.非中文内容不标注中文意思。
6.设置阅读权限和售价。
7.挖坟(距最后一次回复超过7天(未过期游戏、特殊贴除外))。
8.纯图片。
9.回复无关内容。
第二节 直接扣分并删除
1.刷版。
2.回复“回帖是种美德”、“水水更健康”这类话。
3.恶意打广告。
4.设置“回帖可见”。
5.商品主题。
6.多余版聊(简称BL)。
7.不到收坟贴回复,擅自修改[已经过期]分类为正常帖子。
8.私自修改[有事请教]标签为[已经解决]、[已经过期]。
第三节 修改
1.若出现禁止出现的词语,群主发现后,直接改成“**”。
2.非特殊投票贴期限设置为超过七天,群主发现直接改为期限1天。
第四节 其它
1.群主不要乱加精华。
所有在天国物语发帖者,均默认认为已读规章制度。
注:以上粉色显示的内容为新增内容。
呃,发糖贴好冷清呀!
拿上你的纸笔,建造一个属于你的梦想世界,加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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