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hixin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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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 对EVE做法提出质疑 |
我是想把版规做得有吸引力
点评
但不喜欢认错也不奇怪,毕竟BBS有时被当做“发泄屋”的说。不知如此理解是否正确。
解释比较明确,不过把有些一般人都心知肚明的“潜XX”在版规中直接说出不太好,闹事的用户我是见过的,估计大部分应该知道错的才是,
连版规都不认识的人,他们认识什么是版务吗?[url=home.php?mod=space&username=zhixin1997]@zhixin1997[/url]
用于-〉用语。错字
那些用于感觉最好别用百度百科。参考百科直接在版规里定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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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专心忙活三次元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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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本来想做一个版规的,要界面、文字表述啥的都完整而在收集材料,您要是认为我在拖延时间,那我就先给您一个有关意见的一个手稿吧。
该说的我自然会说清楚,您公事公办我没意见。我白天得工作,材料已准备了一部分,今晚会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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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专心忙活三次元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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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看来是我误会您了,向您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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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规定
你看什么时候法律里还写“杀人放火极大破坏了社会安定因素”了?
是知道这些行为的危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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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我不过是来吐个槽卖个萌,乃们别这样=。=↓
因为你【未来】【可能】会变好所以现在我们就不管那你也不用处罚所谓的找事者了,等他七八十岁了一定改过自新
就事论事,关于我的为人,没有必要讨论,因为人总是要变的。
现在不是在讨论eve人品的问题。。涉及到论坛版务的重要问题怎能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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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所发帖多为玩笑逗大家一乐,不用太当真↑↑↑↑ -------------------------------------分割线--------------------------------------- 以下六人为本人爱妃团,严禁NTR iisnow,bbh,梦回碧落,迷糊的安安,pigsss,tianllu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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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好精辟的总结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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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在了,有事烧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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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4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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