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Project1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搜索
楼主: 怪蜀黍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解决] 版规更新了还有谁不知道的进来看看,不要触雷了

[复制链接]

Lv1.梦旅人

梦石
0
星屑
50
在线时间
466 小时
注册时间
2013-2-8
帖子
424
31
发表于 2014-3-26 21:33:42 手机端发表。 | 只看该作者
同志,您能不能别这么逗。也不怕别人笑掉牙。

点评

我覺得P叔最近好像變了個人的.... 原本善良惹人愛的P叔不見了.... 現在只是一直吵架扣分的魔鬼了.... (要扣我200就扣吧.... )  发表于 2014-3-27 02:06

评分

参与人数 3星屑 +1 收起 理由
fux2 + 1 回血
熊喵酱 + 100 扣分理由不全
怪蜀黍 -100 汝这样说吾就不好了,大家说是不是?.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3.寻梦者 (版主)

梦石
0
星屑
2315
在线时间
5539 小时
注册时间
2011-1-10
帖子
6619

青铜编剧史诗剧作家剧作品鉴家

32
发表于 2014-3-26 22:31:2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H·Y 于 2014-3-26 22:34 编辑

噗……-100…………

好吧正题……
众人拾柴火焰高,骂战解决不了问题;群策群力才能找到解决方案。_(:з」∠)_

我觉得呢( ﹁ ﹁ ) ~→  有以下看法:
1.如无意连贴等轻度违规的,其他用户可以塞糖,但需要给予正当理由,因为一张帖子并非因为帖子格式错误扣分而正文全为糟粕。
2.如有人身攻击、不良信息等严重违规的,才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回血。
3.新人不懂版规或对版规还不够熟悉,从轻处理并予以警告。扣分之后其他用户若同情此人可以塞糖回血,3次以上警告按照第1点处理。

_(:з」∠)_个人看法,若有不当,见笑见笑

点评

其实所有的版规都是对新人从轻处理的。 难得的讨论帖  发表于 2014-3-27 01:3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1.梦旅人

梦石
0
星屑
50
在线时间
466 小时
注册时间
2013-2-8
帖子
424
33
发表于 2014-3-26 23:28:49 手机端发表。 | 只看该作者
H·H·Y 发表于 2014-3-26 22:31
噗……-100…………

好吧正题……

这位童鞋你牙齿掉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3.寻梦者

梦石
0
星屑
2749
在线时间
2630 小时
注册时间
2013-1-16
帖子
5657

贵宾

34
发表于 2014-3-27 00:11:05 | 只看该作者
违规后厚着脸皮来一发求糖帖怎么办……这个版规治标不治本
然后像我这种"主题帖"被隐藏(当然还可以翻出来)的用户怎么办…
这样的版规会让更多会员离开论坛(可能吧),与其如此,还不如提高违规成本,总之都是减少了用户(这样版主们还不会感到"权威被挑战")

然后这个帖子最好别往体 制 或 政 治 上扯……大家都懂的

最后扯两句:1.公投通过的法案要是违宪是没有用的…
2.哪里有**,哪里就有**
(Created by @喵kano)


施工现场:hotege.github.io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1.梦旅人

kissye的宠物<

梦石
0
星屑
61
在线时间
1563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8-11
帖子
6174

贵宾

35
发表于 2014-3-27 00:19:40 | 只看该作者
哎哟卧槽,好好地说“你”和“我”不行吗?非要拽文化的话就整段话都用古文啊。

点评

吾觉得在二次元说“我”很不自在,吾是南方人不喜欢说“俺”~吾觉得这个不应该在这里来讨论,谁喜欢怎么自称就怎么说这是个人的权利。  发表于 2014-3-27 09:1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3.寻梦者 (暗夜天使)

精灵族の天使

梦石
0
星屑
1697
在线时间
3038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3-16
帖子
33731

开拓者贵宾

36
发表于 2014-3-27 01:34: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精灵使者 于 2014-3-27 01:49 编辑

两三天没见,结果发现这里居然弄的一团糟。
其实回血什么的,本身违规了就愿赌服输,所以就不要再因为这个事情而求糖了吧。
至于想真的回血的话,以后不违规就行了嘛。
不过,这样吵起来不知道对以后有木有好处……
P.S.精灵最讨厌的事情就是随意的进行负面的版务操作,这样最容易被那啥了。
不过刚才有几位同学对版规的建议非常在理。可以进行分类区别为上策。总结起来就是以下几点:
对于人身攻击等严重违反版规者绝对禁止回血。
对于版面错误等系统格式引起的违规,其实可以提醒大家纠正而不是单纯的扣分,也就谈不上回血的这个说法了。
对于新手初犯这之类的依然可以执行警告之类的处分,也可以撤销评分,但是对于扣分的话行为就有些太重了吧。
至于在楼上版战的那两位同学,请冷静下来再慢慢的讨论吧。
@protosssonny 如果单纯的以"大家的决议“来说服别人,恐怕难以服众。
所以说,我想那个投票贴开的时间还是太短了,还不如p叔这个帖子的爆炸力强劲。
关于版主对违规帖子的回血,可以参考【追加版务操作】的版规执行。

点评

那啥,我说的是版规……另外tjjlb的讨论帖里面感觉还没这里激烈  发表于 2014-3-27 23:02
这100分不是随意扣的,吾一上来就被质问,被说成从清朝穿越来的,被说成会笑掉大牙……虽不说是正面的人身攻击,但是言语里充满了讥讽  发表于 2014-3-27 09:3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2.观梦者

梦石
0
星屑
362
在线时间
1292 小时
注册时间
2013-1-12
帖子
3590

贵宾

37
发表于 2014-3-27 02:12:47 | 只看该作者
喵嗚......
偶爾跑進水區結果遇到這種事的說......
真的有必要嗎......  這帖不回血  在另一帖再回血還不是一樣
這樣真的有防止到嗎?
我不是水區版也不是超版  對這方面的事情我沒有辦法有任何影響.....
不過我還是覺得吵架是完全不必要的東西
一直扣分真的有用嗎?  一個人表現反對意件就扣分?
版主的扣分加分權現不是這樣用的......
恩.. 我就只有這些話想說了
我建議在版務區進行這條新規則的討論  
使用更規矩的方式  而不是一帖一帖叫罵然後狂扣分

点评

如果写成我觉得这个规则有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吾都能欣然接受,上来就一个质问的语气,这个给汝们大家给他来评价~  发表于 2014-3-27 09:11
吾不是因为它持反对意见就扣分,而是不满那种语气~一上来就是一句你们也不好好想想人家为什么加分,换作是汝的话汝的心情会好吗?  发表于 2014-3-27 09:0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3.寻梦者 (暗夜天使)

精灵族の天使

梦石
0
星屑
1697
在线时间
3038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3-16
帖子
33731

开拓者贵宾

38
发表于 2014-3-27 02:21:05 | 只看该作者
所以以前的版规只局限于帖子内,在帖子外的回血还是不可避免的口牙~
然后这就需要考虑到违规者和回血者发帖子的心里动机等什么的。
估计还是很艰难的说呢。
好吧,此版规暂时先不生效,先放版务区内做更加精确的讨论。

点评

其实和加分和加多少分都无关,本身不是积分的问题,更多的是加分给人的主观感受,就如我的观点,长期回血可能会增加主观上的恶意操作几率。  发表于 2014-3-27 18: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1.梦旅人

梦石
0
星屑
50
在线时间
466 小时
注册时间
2013-2-8
帖子
424
39
发表于 2014-3-27 14:14:13 手机端发表。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性格大家现在也有所了解了吧。这里是RPG游戏制作论坛,大家不妨试想一下,这样的当权者,在各位的游戏中,会拥有什么样的命运呢?

“我一生都为自由而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2.观梦者

梦石
0
星屑
432
在线时间
4175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6-26
帖子
6474
40
发表于 2014-3-27 18:10:3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eve592370698 于 2014-3-27 18:14 编辑

P叔真笨,换一种惩罚方式像第二论坛那样不扣分不就行了。
可以参考@迷糊的安安 惩罚方法:警告或者禁言(包括逐出版块)
或者参考我在第二论坛的人性化管理方法:分割、合并、编辑,或者更狠的:删帖违规登记,并截图留底通报批评。

点评

話說安安給的糖很多 不過惩罚方式也(  发表于 2014-3-29 02:50
哎呀,第二论坛是怎么惩罚的吾真的没有了解过呀,对不起呀喵~  发表于 2014-3-27 18:16
潜水,专心忙活三次元工作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拿上你的纸笔,建造一个属于你的梦想世界,加入吧。
 注册会员
找回密码

站长信箱:[email protected]|手机版|小黑屋|无图版|Project1游戏制作

GMT+8, 2024-11-13 12:51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