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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迷糊的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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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闲聊] 关于素材和版权问题,我有几句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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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寻梦者

伴侣:北岛谜烟

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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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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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2 12:14:47 | 只看该作者
迷糊的安安 发表于 2016-5-11 23:00
有钱,买面包吃→正确且正常,应被提倡
没钱,不买面包,只吃消费得起的东西→正确且正常,应被提倡
有钱 ...

那么就是我曲解了
正常永远不等于正确的意思。
这句话是放在
一个人,极其缺乏食物,渴望活下去,而他暂时又不具备从正当途径获得足够食物的能力,那么他去偷面包,这是正常的。

的前提下的。

300英雄这款游戏打着“永久内测”的口号运营,
貌似是法律规定“内测”游戏的可以不需要营业执照,
即里面的动漫版权可以无视?
所以
没钱买那么多动漫版权,打内测旗号运营→不正确,但是否算正常→是否可以低限度容忍

点评

既然你的例子是合理的,我的例子是曲解的,那么可否把我的例子按照你的意思正常化。  发表于 2016-5-12 17:19
正常和正确是两码事,不能等同起来,但不存在互斥关系。请停止曲解,谢谢。  发表于 2016-5-12 13:02
本人收不到提醒(点评|回复|@人),总之有事情到空间留言一起普通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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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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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2 13:10: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天气君 于 2016-5-12 13:17 编辑
1243852 发表于 2016-5-12 10:03
如果就侵权 非授权而论。 做同人就不算侵权,我也不知道是谁定下的规矩。
不过就我所知。所谓的侵权,就 ...

1、安安的原文是
并不代表『商业素材做同人』是正确行为,只能说受到的指责相对较少,但并不值得提倡

我觉得我的眼神还好耶,为什么没找到“做同人就不算侵权”这句话呢?

2、你是个游戏作者,有一天你发现:
A)有人用你画的素材为你的作品做了个同人游戏(非恶意OOC),不少玩过它的人都因此对你的作品产生了兴趣
B)有人用你画的素材做了个和你的作品毫不相干的游戏,你的主角行走图变成了路边的杂鱼小流氓,你的纯情女主角立绘被当成陪酒女头像
哪个让你更不爽?



顺便附赠侵权者定律五连包:
定律1
他们会无限夸大不侵权的成本,永远无视世界上存在免费授权素材的事实直接跳跃到“要么原创要么盗用”,并永远像商场服装标价牌一般将正版软件的价格放大到最上限来证明“我买不起”。
定律2
他们对“这是中国国情”这句话的喜爱度不亚于被迫谈到某些问题时的某些领导人,并坚信在很多笔电都早已在购买时附赠正版操作系统的今天所有中国人依然用着盗版Windows。
定律3
很奇妙地,侵权者比普通人更喜欢把法律挂在嘴边,具体表现形式一般是“法院都没来抓我呢你们有什么权利批评我”。
定律4
在受到质疑请其换位思考时,他们经常自豪地表示“我思考过了我一点也不介意别人使用我游戏里那些(本来就是我偷来的)素材”。
定律5
实在找不到理由为自己辩护之后他们一定会拉别人下水,宣布“走路闯红灯和开车酒驾撞死人都是违反交通法规的所以它们没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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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寻梦者

Assass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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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2 13:11:16 | 只看该作者
鄙人路过说句老实话——
版权问题,瞎纠结没用!
少BB,多填坑才是关键!

论坛里的很多人都还没有能到“操心版权问题”的位置的说!
(来,都报个数,坑填多少了?

点评

当然,你要的那AI我的确写不出来的说……{→v→||  发表于 2016-5-12 14:23
{→v→}/洛子不是程序猿,只是个会写AI的涂点小画的无名策划~  发表于 2016-5-12 14:21
什么?你这个程序员连AI都不会写,差评!【要说坑的话,这里倒有一个: rgui.shitake.me  发表于 2016-5-12 14:02
孩纸一边玩去,别逗洛某(没点料别撩汉啊{→v→}、害我空欢喜~  发表于 2016-5-12 13:43
让程序员写三个AI分别负责策划美术音乐 多好 赞美上帝~  发表于 2016-5-12 13:23

◆ROZONE◆
>洛子又要去流浪地球了……
>如果你看到我在线,又没动静,那只能说明我在挂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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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梦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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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2 13:39:41 | 只看该作者
都是网上找来的
晚饭后,母亲和女儿一块儿洗碗盘,父亲和儿子在客厅看电视。
突然,厨房里传来打破盘子的响声,然后一片沉寂。
儿子望着他父亲,说道:「一定是妈妈打破的。」
「你怎么知道?」
「她没有骂人」

(注:我们习惯以不同的标准来看人看己,以致往往是责人以严,待己以宽。)

乞丐:「能不能给我一百块钱?」
路人:「我只有八十块钱。」
乞丐:「那你就欠我二十块钱吧」

(注:有些人总以为是上苍欠他的,老觉得老天爷给的不够多、不够好,贪婪之欲早已取代了感恩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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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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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2 20:13:49 | 只看该作者
从绝对的【理】上来说,任何侵权,盗版,擅自使用他人自己的素材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但是人不会做事只靠【理】,人有【情】这种东西。
所以很多事就变得很复杂了。
素材和版权问题也是如此。
我虽然看法是尊重绝对的【理】,但是我自己在做事都会带入很多的【情】。
我自己的制作工具也是用盗版的,嗯,不过,等哪天VA打大折我就买正版VA,安个心。
就是这样,我自己也【偷了他人的面包】,但我自己却说着【偷面包是绝对不对的】大道理。
所以我也不能去批判别人【偷面包】的行为了。
嘛,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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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寻梦者 (暗夜天使)

精灵族の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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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3 00:40:2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精灵使者 于 2016-5-13 00:48 编辑

楼主的环境之下,为了生存而偷窃面包,属于紧急避险
1.偷取的是必须的面包。
2.只有在非常饿的时候才去偷。
3.偷得面包不能过量。
4.偷取的面包必须是维持自己生存。
5.这个人不是参加荒岛求生等各种自主生存竞赛的场合之下。
于是参考以下情况处理:
论【紧急避险】和【破坏财物】
紧急避险:在危急时刻破坏公共财物是不受法律责任的。
1.紧急避险只有在紧急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
2.紧急避险必须只破坏必要的东西
3.避险性质的破坏不能过于严重,否则算避险过当,但是计算的时候会略微降低处罚。
4.紧急避险的目的是为了正当用途,而不是掩饰犯罪之类
5.特定的人物不能使用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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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寻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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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3 03:52:02 | 只看该作者
感觉问题更在于人,不在于情理之中..
LZ用生存来做例子感觉太极端了.这里大部分都是为兴趣,说句难听一点没有RM也能活,但是你的例子是没有得吃就死了....

你经济原因实在买不起画笔画画.就擅自拿了别人的画笔来画.傍边的人也明白你的处境.何况其中也有人拿过他的笔画过画.所以睁只眼闭只眼.
圈子内虽然都明白是不对的.但是暂时还没办法人人都有能力买画笔.虽然也逐渐慢慢的有人凑钱买自己的画笔了.始终还是不够所有人用.

到这里其实都没什么大问题,因为大家都明白画画是兴趣,不画画不会死人,但都想把自己最憧憬的梦想涂在画纸上.无奈实在买不起画笔.只好出此下策.
不对不等于不能理解.  不过理解归理解. 不对始终是不对...始终是不值得提倡的行为.

最大问题其实就在于,有人拿了画笔画画,还到处炫耀,得寸进尺.用无奈把种行为正当化.理所当然的拿别人的画笔画画,没有感激画笔主人的心,也没有愧疚感 就不能怪路人看不过眼来指责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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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逐梦者

永久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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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3 09:15:46 | 只看该作者
比喻虽然不恰当,但是你们要明白意思,安安只不过想说明正确和正常的事情而已。
近期闹的沸沸扬扬的傻事不过是双方互不理解而已,就拿安安的比喻来说,论坛谁是因为完全没办法了才乱用素材?都不是,其实都是可以办到尽量使用授权素材的。所以用生死来比喻十分不恰当。但是要看清本质,我们说的事情跟版权盗用完全是两码事,我们说的是应不应该随便侮辱别人的事。
首先我们说的是将素材用于个人交流欣赏使用,并没有叫别人乱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都还处于一个概念阶段。其次大多支持有限使用素材的都是尊重版权,极少完全不尊重的你们可以去骂他们啊,不要开地图炮。就拿喵呜喵大神的话说,我不求你们品行端正,但求别来烦我。我不知道谁的品行如何,但是骂人的品行肯定连屎都不如。

点评

论坛要是想走那种清高的路线,就该有行动表示,而不是只文字说明。让人马上就能理解这里是不能说这种话的地方。  发表于 2016-5-13 12:37
我觉得会这样,论坛的暧昧的立场也是很有关系。就你说的这个事来说,并不是用不用素材,而是讨论是教唆。  发表于 2016-5-13 12:34
人不在了,有事烧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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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梦旅人

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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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3 13:38:57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或多或少都在使用盗版(不单指6R) 我们可以从自己的原因来考虑,我们使用盗版的原因,而不是一味指责。
     我们因该给那些愿意了解盗版问题的人一个正确的价值。盗版是不正确的,在使用的时候我们已经伤害版权者的利益。
      如果已经在用盗版,那么也不要认为是理所应当的事。人的贪婪可以理解,但不能把理解当作贪婪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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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观梦者

姬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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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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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4 14:38:43 | 只看该作者
照楼主的说法,首先就否定了论坛本身的存在,
其次楼主用自己的标准去定义每一个人也是莫名其妙
最后,楼主明显分不清爱好和职业之间的关系

点评

所以叫你们要冷静,双方不要恶意回复,火药味不要太重,本来就是很平常的讨论,如果发帖是说要乱用素材发布乱搞的问题早被口诛笔伐了。  发表于 2016-5-14 15:52
国产网游有此案例,只要游戏是测试阶段,不管是封测还是内测,国家司法机关都无法追究你的责任,所以很多垃圾网游都钻了空子。  发表于 2016-5-14 15:46
本来首发者的帖子只是问可不可以用在自己的游戏中,其游戏并没有说明要不要发布还是搞啥的,只不过回复又将其拉倒了版权纠纷上。  发表于 2016-5-14 15:42
都不要争,首先偷不偷应该是法律定义,我们谈论的是法律允许的个人欣赏交流使用,并没有谈及发布和商业等使用,只不过被拉扯到了盗版上。  发表于 2016-5-14 15:40
1、请从现状和目标的角度去理解。2、请从秩序和自由的角度去理解。3、职业小偷叫偷,业余小偷就是“窃书不能算偷”嘛?  发表于 2016-5-14 15:15
【RPG MAKER MZ 】游戏制作新手群:185916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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