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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如何评价资深站友『刺夜之枪』疑似刷赞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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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逐梦者 (管理员)

砂上描绘的愿想

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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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贵宾短篇七成年组亚军剧作品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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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4 11:04:1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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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在2017年10月13日那天,我们的版务组收到了一则投诉,内容大概是以下的情况:




举报内容列出了很多名人生卒及历史重要事件,而关于资深站友『刺夜之枪』疑似刷赞的指控位列其中,为了得到关于这件事情或者这类事件更好更清晰的结论,于是我来求助一下各位站友……

@刺夜之枪 @玛尔斯 @众神与将军 @赤炎 @回转寿司 @迷糊的安安 @fux2 @天使喝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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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眼君 + 1 恶意刷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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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后退就皆成谎言。

Lv3.寻梦者 (暗夜天使)

精灵族の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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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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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4 11:09:25 | 只看该作者
我突然想把这个帖子移动到版务区讨论。
于是发配到版务区。
为了水区讨论方便则留一个连接在这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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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说下我的建议。建议查一下这三个人的IP,如果是同一IP则证据成立。  发表于 2017-10-14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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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捕梦者 (管理员)

老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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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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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4 11:35:55 | 只看该作者
赞不参与积分计算,刷了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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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开兑换活动的  发表于 2017-10-14 11:37
RGDirect - DirectX驱动的RGSS,点我了解.
RM全系列成套系统定制请联系QQ1213237796
不接受对其他插件维护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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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观梦者 (版主)

HATSUNE★MI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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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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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4 13:43:34 | 只看该作者
不谢邀。(大雾)
抖个机灵:
【赞の神】勋章:获得赞666次
【赞の超神】勋章:获得赞6666次
【刺夜之枪】勋章:获得赞6666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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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寻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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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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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4 14:28: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赤炎 于 2017-10-14 14:54 编辑

谢@,我觉得有必要在这里说说我的看法,

玛尔斯和刺夜之枪的账号是同一个拥有者已被调查IP和帖子确认,唯独众神与将军尚需要确认。

在我发现刺夜之枪积分异常的时候,我也有不确定、和再次查看积分体系改革公告版规的动作,

“所以我觉得刺夜之枪不是有意要刷赞积分的,应该是没有看到或者看漏,”

和资深不资深会员没有关系,应该依照积分体系改革公告规则处理扣除赞积分

“x”内容有待主人公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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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ꌂ˂  发表于 2017-10-14 17:57
说好的两年不上呢?  发表于 2017-10-1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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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逐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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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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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4 16:17:26 | 只看该作者
刷赞有啥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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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寻梦者 (暗夜天使)

名侦探小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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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贵宾第3届短篇游戏大赛主流游戏组亚军第5届短篇游戏比赛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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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4 17:59:0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把赞设置为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包括兑换勋章)的存在的话,就随便他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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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逐梦者 (版主)

百合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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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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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4 18:14:2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余烬之中 于 2017-10-14 18:15 编辑


路过,这事不就只有两点吗:

1. 是否的确是同一人
2. 是否的确以刷赞为目的

都是的话就按规矩来,没有什么所谓的“反正赞也不重要,刷了就刷了”
这不是赞重要不重要的事情,如果一开始没有规定也就无所谓,有这个规定还要放水,没道理


编辑:顺便一提这怎么在水世界的,私以为扔版务区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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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才把他扔版务区的,后来安安感觉不妥又转了回来。  发表于 2017-10-15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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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xiaomi + 1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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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新瑟瑟发抖
看到我请叫我去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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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逐梦者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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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贵宾剧作品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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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5 00:17:20 | 只看该作者
如何评价?我可以回答:无可奉告。

但是看大家这样热情,我一句话不说也不好,那就说一些吧。

锅盖这个帖子的意义很迷。我不知道有什么可讨论的。管理团队又不傻,也不会见得风是的雨,收到举报也要自己判断,拿出来讨论只不过是让自己更加自信一点罢了。

论坛积分的辅助体系,以“赞”的形式存在。
LV2用户组以上即可点赞(目前因为积分重置,一段期间内LV1用户组也开放点赞权限),包括所有管理层在内,每人每帖只能点一次。若出现注册马甲刷赞等恶意行为,初犯者在其全部ID上扣除刷赞数*3,再犯者全部ID赞数清零。

补充楼上浴巾,不知道你们觉得寿司写的这句话是严肃来讲还是写着玩。积分体系上面的规定很清楚,但我感觉有人对此不以为然。现在感觉很多人(甚至管理团队的成员)的意见是“刷就刷了,又不会怎么样”。我觉得这样是不好的,至少给各位坛友一种我们管理团队都很随便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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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让锅盖更加自信,而且这个帖有加强刷赞行为的警示。  发表于 2017-10-15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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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捕梦者 (管理员)

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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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RMVX自由创作大赛季军冬季迷宫创意大赛季军第2届TG大赛冠军第3届短篇游戏大赛R剧及RMTV组冠军短篇七成年组冠军剧作品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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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5 08:31:12 | 只看该作者
规定禁止刷赞是因为日后可能开放赞与积分之间的兑换(之前在讨论阶段时就有几名会员和版主这么提议过)——这点在10月5日的公告里也写明了:
赞数暂不可兑换晶石或碎片,之后会视情况决定是否开放兑换

之所以暂不开放,本来就是为了观察一段时间看看赞数是否会由于刷赞泛滥、友情赞过多等问题沦为和以前经验一样的无意义数据,当初设置LV2以上才可点赞也是想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刷赞行为(主楼提到的那两个疑似马甲的ID都只有LV1而已,如果不是在当前这种因为大家集体降级而暂时开放LV1点赞功能的特殊时期是无法刷赞的)。

不过目前毕竟规定刚出台不久,考虑到刷赞者有可能如5楼所说确实没注意到那条规定,也许可以不视作“恶意”行为而适当放轻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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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认为虽然可以放轻处罚力度,但是下不为例  发表于 2017-10-15 09:36
不看版规并不等于版规不存在,“我没看过版规”并不能成为不处罚的理由。  发表于 2017-10-15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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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炎 + 1 认同两位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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