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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慨良多的版主守则,你又浮想起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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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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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届短篇游戏大赛主流游戏组冠军第1届Title华丽大赛新人奖

发表于 2008-5-26 06: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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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偶然在别的论坛看到一篇版主守则,感慨很多。相信你看了也会感慨的。不过你不要把意见说出来。自己对着墙感慨就行了。
现在改成6r版本
  1. 一.版主守则(如果认为自己符合以下几点那么你就有资格当好版主了)
  2. 01.版主,并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种坚持和责任。
  3. 02.版主的首要工作并不是删水贴,而是引导网友进行讨论。
  4. 03.版主,并不能代表你具有了该版最高的水平;很多高手不想当版主的原因,只是想专心致志地做学问而已。
  5. 04.诚恳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和不足比起死不认错来,更能突现你的形象。
  6. 05.不要以为强制手段可以解决一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7. 06.屏蔽不说。
  8. 07.制定了规则,就应该从自己开始严格遵守,然后公正地执行。
  9. 08.从未得罪过人的版主不见得就一定是个好版主,有作为就必须先承受压力。
  10. 09.不要参与骂战(切记),金钱、时间、精力都比你丰富的人多得很。
  11. 10.多征询网友的意见,但不见得事事都必须征询网友。记住,你是版主,应该有主见,要懂得运用民主集中制。
  12. 11.版主与版主一定要沟通好,对一件事出现两个不同的处理结果,除了会引起版主之间的尴尬外,更严重的是直接打击了版主的威信。
  13. 12.你想改革,很好!但千万别太着急,一定要先令网友充分了解你的意图和想法和看看管理层是否能做到。
复制代码


读完之后你就会发现,每一条你都能浮想起来6r的一位版主的特点来。

版主请无视此贴。

“我推荐你一个游戏吧,avg的,剧情特感人”
“我擦,都是文字图片的游戏有啥好玩的,连个战斗都没有!”
“我推荐你一个游戏吧,rpg的,战斗也新颖”
“我擦,怎么米有作i弊器?“
”你不是喜欢战斗么?”
“不,我是剧情党!!”

继续阅读请点击
http://rpg.blue/blog-53316-10027.html

精灵族の天使<

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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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贵宾

发表于 2008-5-26 07: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有时间的话我转载到我的blog去……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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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07: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娘娘
這是無意義的第二行
我系馬甲我系馬甲我系馬甲我系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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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仙

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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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宾

发表于 2008-5-26 14: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是我發現的版主守則:
第一, 详读文章,回答能力所及之问题,不得有草草跳过,沧海遗珠之行为;
第二, 顺眼则留,内容不雅或违反善良风俗则砍,不得有恐人报复,瞻顾犹豫之行为;
第三, 珍视作品,尊重作者劳心劳力之贡献,不得有心存轻蔑,嘲讽讥刺之行为;
第四, 勤於整理,定期清除该砍之垃圾文章,不得有视而不见,拖拉懒散之行为;
第五, 鼓励新人,适时给予应有之口头嘉勉,不得有贵远贱近,迷信名家之行为;
第六, 客观中立,对争议不休之话题设法排解,不得有党同伐异,制造舆论之行为;
第七, 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所有版友,不得有重男轻女,重女轻男之行为;
第八, 放下身段,为版友搭起友谊的桥梁,不得有男拒女约,女推男邀之行为;
第九, 光明磊落,与其他版主维持良好关系,不得有勾心斗角,互挖隐私之行为;
第十, 拒收馈赠,婉谢不必要之婀谀承奉,不得有陶陶自醉,违反上述守则之行为。
VA脚本开工中...
偷窃脚本1.0 -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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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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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15: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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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贵宾

发表于 2008-5-26 15:2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劳什子守则好长好麻烦……打滚【喂!】
回归,重拾一下绘图工房的管理,先让我熟悉一下,请多指教 ( ´▽` )ノ
新加分规则试行中,如发现问题欢迎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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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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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15: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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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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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15:35:06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影北:
骂帖纷飞烽火扬
满站尽是耽美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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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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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15: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条想到自己,我是废柴,但也曾是版主
不常在线,有事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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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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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15: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上网,连帖勿怪〗
11条想到自己,那一天若不是未与小柯沟通〔是啊!我压根就没沟通,太鲁莽了〕,也不会引起那次弹劾门事件。……虽然发帖之时,我早已离职。。。
不常在线,有事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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