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Project1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搜索

ARPG新手

查看数: 3190 | 评论数: 13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布时间: 2015-11-26 16:02

正文摘要:

本帖最后由 pkpk21pk 于 2015-11-26 16:03 编辑 要有舉槍動作才可開槍(改圖有問題) 經幾天的測試,終於做到子彈傷害和穿透怪物 怪物死後能站在屍體上面調查 要有特定物品才可過關 開槍-子彈(物品) 似乎作為ARPG ...

回复

duzine 发表于 2015-12-6 14:06:19
pkpk21pk 发表于 2015-12-5 23:50
這是我比較做得有rpg特式的....不過當然沒弄好,而且很多問題都沒得到解決,請大家下載來玩玩看,再給些意見.
...

唯一用到的腳本只有一個,就是金錢可以是負數腳本,那是做商店用的,你大可以自己重作一個商店,我也只是好心把辛苦做出來的商店放進去
裡面用的子彈是變數,遊戲預設沒辦法交易變數,你覺得複雜可以自己做一個
說真的,如果需要用到腳本,我也沒那個膽子敢說自己是"純事件"範例
真的認為我是用腳本,設定還很複雜的話,我建議你就用XAS系統
不過,我是自認為我做的怪物已經非常好設定了
你只要改個行走圖,改一下血量,一個新怪物就設定好了
真不知道你是哪裡覺得複雜

点评

隨機得到物品可以用sion大的複製事件腳本  发表于 2015-12-6 23:05
不用設定XY阿,要設定那才真的麻煩,沒有人這樣做遊戲的,會做到瘋掉(一千隻怪物一千個XY?)  发表于 2015-12-6 23:04
剛弄了很久....有沒有方法能隨機得到物品??應該不太可行吧??好像都只能指定得到什麼物品  发表于 2015-12-6 22:20
我看了很久..真的看不到你有設怪物的x,y..好像真的是單純以主角裝備槍械為傷亡條件  发表于 2015-12-6 20:00
所以說真的沒必要阿  发表于 2015-12-6 18:29
pkpk21pk 发表于 2015-12-5 23:50:40
這是我比較做得有rpg特式的....不過當然沒弄好,而且很多問題都沒得到解決,請大家下載來玩玩看,再給些意見.


http://pan.baidu.com/s/1eQPYN3W

点评

不用再迦定怪物的xy了?我看你的怪物是主角槍械的分支,但的確找不到...怪物的自用D開  发表于 2015-12-6 18:25
公共事件我並沒有特別優化,看起來很空白代表的是簡潔、易懂,這裡面不需要用到任何腳本,這句話是我最後一次說,不要再提XX腳本,真的  发表于 2015-12-6 13:57
怪物可以自己設定,血量等都是獨立的,我自己有設定怪物出現的開關,但那只適用於我,範例我沒打算添加這方面的設定,你可以自己設定  发表于 2015-12-6 13:55
因為看你那個的公共事件很多都是空白的....而且暫時還看不出怪物的自用開關d(開)在哪......  发表于 2015-12-6 13:51
工程自己看吧,如果覺得是腳本那就是吧....懶得說了  发表于 2015-12-6 13:24
duzine 发表于 2015-12-5 13:08:23

点评

你這個是 ace?好的謝謝,先下載看看  发表于 2015-12-5 21:57
duzine 发表于 2015-12-5 10:55:31
還有XAS的範例本身就是遊戲
當初我也是像樓主一樣不懂怎麼移植
才投靠事件ARPG派
弄出了堪稱完美的純事件系統後,才發現自己已經學會怎麼移植了...
之後裝了XAS就直接把奮鬥許久的純事件ARPG系統給捨棄了...
算是做白工吧,長知識長技巧的那種白工

点评

我已經做好範例,到時候你直接下載來整合吧,相信對你幫助很大  发表于 2015-12-5 13:02
試了幾次.....腳本吧?直接說錯誤....放棄了  发表于 2015-12-5 13:01
duzine 发表于 2015-12-5 10:48:58
樓主..你怎麼弄的這麼複雜呢...
我的全事件ARPG可以做到你列表裡要求的所有功能
並且公共事件只需要大概6~7個
變量大概6個
怪物也只要設定一次就可以一勞永逸
真想幫助你

点评

我找時間趕緊打包我的範例好了,畢竟是直接整合進我遊戲,分離要時間  发表于 2015-12-5 10:49
pkpk21pk 发表于 2015-11-29 10:37:14
拿上你的纸笔,建造一个属于你的梦想世界,加入吧。
 注册会员
找回密码

站长信箱:[email protected]|手机版|小黑屋|无图版|Project1游戏制作

GMT+8, 2025-7-19 07:27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