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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碎资料] 在网上找到的呐,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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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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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22:22: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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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945127391 于 2012-4-3 23:00 编辑

        嗯,所有都是我在网上查的,有很多都不知道在哪里来的了。
       虽然有些很长,但是也很详细。
       目录如下:
【不可能犯罪】
【密室诡计】
【密室讲义】
【诡计】
【常用诡计】
【推理小说常用的毒药 】
【不在场证明讲义——有栖川有栖】
【童谣讲义--绫辻行人】
【童谣讲义2】
【暴风雪山庄讲义--绫辻行人】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嗯嗯。
        欢迎提出需要改进的地方。
^^^^^^^^^^^^^^^^^^^^^^^^^^^^^^^^^^^^^^^^^^^^^^^^^^^^^^^^^^^^^^^^^^^^^^^^^^^^^^^^^^^^^^^^^^^^^^^^^^^^
【不可能犯罪】
1.最典型模式是“密室”
  《莫格街凶杀案》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斑点带子案》
  《黄屋奇案》
  《三口棺材》
  《金丝雀杀人事件》等等都是比较著名的密室
  密室犯罪题材的第一次辉煌来自冉威尔于1892年创作的不朽名作《弓区之谜》。此后,勒鲁在1907年写出了《黄屋奇案》;福翠尔创作出了“凡• 杜森教授”系列,如《13号牢房》等;切斯特顿也在他的“布朗神父”系列中大量的使用密室题材。这些作品都是“不可能犯罪”中的经典之作。
  进入黄金时代之后,作家们对密室等不可能犯罪题材依然相当狂热。范•达因写出了《金丝雀杀人事件》(1927年);埃勒里•奎因作有《中国橘子之谜》(1934年);就连不以密室见长的“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也写出了《古墓之谜》这样的优秀作品。但是,没有作家比约翰•狄克森•卡尔更专注于此,他写作的“班考林”系列、“菲尔博士”系列和“梅尔维尔爵士”系列均是密室犯罪小说。其中,卡尔的《三口棺材》中的“密室讲义”堪称是密室犯罪创作的巅峰。
2.另一种不可能犯罪是“足迹消失”
  ——被害人死于非命,但尸体四周却不见任何痕迹。卡尔在许多作品中都曾使用这一手法,如《White Priory Murders》等。
3.不可能嫌疑犯
  ——这也是不可能犯罪——真凶是谁不可知晓,但却有迹象表明某人不可能是罪犯。奎因的《九尾怪猫》、克里斯蒂的《ABC谋杀案》是杰出的代表作。
4.不在场证明
  英国人克劳夫兹的《桶子》是揭开黄金时代的伟大作品之一;在日本,有栖川有栖的《魔镜》中列出了一份“不在场证明讲义”,可以媲美卡尔的“密室讲义”。
5.不可能消失
  也是这一类型的小说,指嫌疑人或受害者不可能消失
例如,岛田庄司的 《消失的“水晶特快”》

【密室诡计】
我们来举一些经过变造,以使门像是能从内反锁的诈术案例:
  一、将插于锁孔里的钥匙动些手脚。这种传统方法相当受到欢迎。但是到了今天,由于其各种变化的手法都广为人知,所以很少人真去使用。可以拿一只钳子夹住钥匙柄,并且转动它;我们就用过这种方法打开葛里莫书房的门。还有一种非常实用的小技巧,只需一跟两吋长的细薄金属条,某一端系上极长的结实细绳。在离开房间前,先将金属条插入钥匙头的小洞,一端朝上,另一端朝下,如此便可行使杠杆作用;细绳垂落于地,然后从门底下拉至房间外头。接着从门外关起房门。只消拉动细绳,在杠杆原理的作用下,钥匙被转动而将房门上锁;这时再抖动细绳,使金属条松脱,一旦等它落地,你就可以从门底下把它拉出来。于相同的原理下,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应用,但细绳绝对是不可或缺。
  二、不破坏锁和门栓的情形下,轻松移开房门的铰链。这种手法干净俐落,大部分男学生都熟悉个中技巧,尤其是想偷上锁橱柜里的东西时,便可派上用场;不过,前提是铰链得装置在门外才行。
  三、在门栓上动手脚。细绳再度出场;这一回用到的技巧是衣夹和补缀用针,衣夹附着于房门内设计成杠杆装置,藉此在门外关上门栓,这时再从锁孔拉出细绳即可。我得像费洛•范斯举帽致敬,他为我们做了最佳示范。还有一些手法比较简单但效率不高的方式,但一条细绳是少不了的。你可以在长细绳的一端打个不牢固的结——只要猛然一拉,绳结就会松脱——并且扣成一个环套。此环套缠绕于门栓的握柄,细绳部分则向下垂落,且穿过门底下。此刻房门已被关上,这时,往左右两边任一方拉动细绳,即可闩上门栓。接着再使劲抽动细绳,绳结便从握柄上脱落,然后就可以拉出细绳。埃勒里•奎因也曾示范了另一种手法,他利用死人玩了这一招。但是,他的谜团解说过于简单枯燥,听起来又太离奇古怪,因此对精明的读者来说,此诡计的安排着实不公平。
  四、在可滑落的栓锁上动手脚。通常做法是,于栓锁的下方垫着某样东西,然后从门外关上房门,在抽掉垫在里头的支撑物,让栓锁滑落且上锁。说到这个支撑物,随时能派上用场的冰块,显然是最佳工具,用冰块撑起栓锁;等它溶解之后,栓锁便会掉下来。另外,在某个案例中,光凭关门的力道够大,都足以让门内的栓锁自己滑落。
五、营造出一种错觉,简单却有效。凶手杀了人之后,从门外将房门上锁,并把钥匙带在身上。然而,大家还以为钥匙仍插于房内的锁孔里。凶手就是第一个装出惊慌失措、并且发现尸体的人,他打破房门上层的玻璃镶板,把钥匙藏于自己手中,然后‘钥匙’插在锁孔上,再藉此打开房门。若需要打破普通木门上的壁板时,这种伎俩也行得通。

【密室讲义】
其实推理界还有诸多类型的『密室讲义』
  譬如日本推理作家二阶堂黎人在《恶灵之馆》中所阐述的一段讲义:
  1. 特殊关门类型密室:
  a. 由被害者自行关门上锁
  b. 利用惯性、弹性或偶然的缘故,物理上自动的上锁
  c. 利用两支不同钥匙的相互掉换而作成看似密室的状况
  d. 从外面上锁,然后在破门入内时再把钥匙放进室内
  e. 从动作或说话的暗示作成看似上锁的状态,然后在破门入内时再真正的上锁
  f. 利用线、磁铁或其他工具从外面上锁
  g. 利用不同的锁相互掉换而作成看似密室的状况
  2. 特殊行凶手段类型密室:
  a. 伪装成被杀的自杀
  b. 看似被杀的意外事件
  c. 由被害者本人导致死亡
  d. 利用窗户的间隙等,利用飞刀等工具从外面行凶
  e. 从外面直接杀害室内的人
  f. 利用室内的机械装置杀害室内的人
  g. 利用其他动物或植物杀害室内的人
  h. 让凶器从室内消失而作成看似凶手在密室内行凶的状况
  3. 特殊遁逸类型密室:
  a. 凶手隐藏于室内,等待别人破门入内以后再离开
  b. 行凶的真正时间比推测的更早
  c. 行凶的真正时间比推测的更迟
  d. 别人破门入内以后再把尸体移入室内
  e. 凶手利用并非通常使用的进出口或秘道
  f. 凶手经由特别的间隙(如位于高处的窗户)把尸体移入室内
  而推理评论家东乡将“密室”划分为“A、机械装置型、B、时间交叉型、C、心理错觉型、D、视觉错觉型、 E、锁门死亡型、 F、其他”6种类型。
  日本『本格派』推理大师我孙子武丸则针对“视线的密室”的构成阐述如下:
  1. 目击者的证词是谎言。
  a. 目击者便是凶手
  b. 目击者为了维护凶手而说谎
  2. 凶手在目击者看不见的期间进出。
  3. 早在行凶之前凶手便已经进入。
  a. 行凶之后,凶手以其他方法离去
  b. 行凶之后,凶手仍然隐藏起来
  c. 行凶的真正时间比想的更早,凶手在行凶之后便离去
  4. 凶手在目击者看不见的位置行凶,然后离去
  a. 使用遥远操控的装备行凶
  b. 使用定时启动的装备行凶
  c. 死者在密室以外被杀,事后凶手把尸体放进密室内
  d. 死者在密室以外被击至重伤,然后自行无意或被迫至密室内
再诸如绫辻行人在《雾越邸杀人事件》中发表的『暴风雪山庄讲义』也姑且可以算作『密室讲义』。

【诡计】
何谓“叙述性诡计”?
       所谓叙述性诡计,是作者利用文章结构或文字技巧,把某些事实刻意地对读者隐瞒或误导,直到最后才揭露出真相,让读者感受难以形容的惊愕感。那些被隐瞒的真相并不一定是甚么“凶手的名字”和“行凶的动机”,也可能只是“凶手的真正性别”,“被害者的真正职业”等等,甚至故事描写的可能不是“罪案”而是其它事情,虽然较常见的还是以杀人事件为主题的故事。
       举个例子来说:某故事的主线是描写凶手计划杀害一名叫小玲的少女,从凶手步署、实行、直到少女侥幸被警察救起的详细过程,全部丝毫不漏的呈现在读者眼前,可是,正当读者为少女的获救而松一口气的时侯,作者在全文的最后一段才揭露出原来“凶手”便是小玲本人,所有的“谋杀计划”也只不过是少女的“自杀行为”。
       一般的推理小说,重点总是放在“谁是凶手”或“怎样犯案”等情节上,虽然谜团的设计各有不同,难易的程度也各异,但整体来说,读者的推理进程基本与故事中的侦探同步,然而,以叙述性诡计为主的推理小说,作者于字里行间安排伏线欺骗读者,把真相巧妙地隐藏起来,诡计并非甚么凶手为了逃避侦探的追查而出现,也并不是与读者毫无关连的设计,那是作者与读者之间一场真正的对决,而即使读者果然被骗倒的话,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把故事重新再读一遍,那也是一种独特的享受哩。
       然而,以叙述性诡计为主的推理小说还是有其先天性的缺点。首先,由于诡计重点并不在于案情推理,所以有部份作品的故事编排较为平铺直叙,读起来可能会稍觉沉闷,或许在到达终点之前,便早已错误地把它看成是一部无聊的劣等作品而丢掉。其次,由于诡计的性质特殊,一般来说“叙述性诡计的使用”本身也是一项不能让读者预先知道的秘密,所以对于这类型小说的推介,也存在一定的障碍,因此要在书海中找到这类佳作还真困难,唯一的例外,便可能只有日本新本格派作家“折原一”的小说,会公然说明了诡计的使用,那是因为他早已把叙述性诡计运用得出神入化,即使让读者事先知道也完全不会减低阅读的乐趣。
       虽然现在仍然有少部分推理作家和读者,认为叙述性诡计并非本格推理的正道,但从“折原一”于1994年发表的作品《沉默的教室》获得了第四十八届日本推理作家协会赏这个事实看来,叙述性诡计的存在价值还是在日本推理界被大众所认同,而实际上也有一些著名作家,偶尔会在他们的作品群中出其不意地加上一部叙述性诡计推理小说,让我们感到无限惊喜啊。
何谓“暴风雪山庄”模式?
       所谓的暴风雪山庄模式,是指互相认识或不认识的一群人,聚集于一座建筑物之內,接着由于各种原因,在一段较长时间内与外界隔绝,非但各人无法进出,甚至也无法与其它人取得联系,然後,在这期间发生许多事件(多是连续杀人事件),而凶手就在众人中,而侦探就多在这个特殊环境中、在警察无法介入的情形下,进行有限度的搜查、推理和破案。
什么是比拟杀人?
       比拟杀人,是指模仿某诗歌词赋、童话故事、古书文献、甚至其他小说的故事内容而进行的杀人事件,当然,那些内容可以是真正存在的,也可以是作者虚拟的。欧美最著名的模拟杀人推理小说当然要算是范达因的《主教杀人事件》和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而日本方面还有横沟正史的《恶魔的手球歌》。江户川乱步曾经尝试把各种诡计分门别类,最后归纳為以下列举的九大类型:

【常用诡计】
·关於兇手(或受害人)人身的诡计 (包括偽装、一人二役、二人一役)。
·兇手出入现场的诡计 (包括密室行兇)。
·关於行兇时间的诡计 (包括不在现场证明、时刻表诡计)。
·关於凶器和毒药的诡计
·人或物件消失的诡计
·其他的各种诡计
·暗号记法的种类 (包括死前留言)
·异常的动机
·巧妙的犯罪和线索
·不可思议现像
·连续杀人
·远隔杀人
·密室杀人 (包括无足跡杀人)
·暗号 / 字谜 / 杀人预告
·日记,遗书
·模仿杀人
·无头尸体
·作中作诡计
·不在现场证明
·尸体装饰 (包括尸体消失)
·尸体交换
·意外的兇手(包括便乘杀人、侦探/兇手身份互换)
·意外的动机 (包括交换杀人)
·意外的人际关係
·失去的环
·误导 (包括行兇顺序
·死前留言
·物理性诡计(包括机械、镜的使用)
·叙述性诡计
·人物诡计(性别,多重身份)
·动物诡计
·双生儿诡计
·生理性诡计(包括色盲、惯用手的诡计

【推理小说常用的毒药 】
砷 (Arsenic)、氰化物 (Cyanide) 、马钱子碱 (Brucine) 、溴化物 (Bromide) 、甲醇 (methanol) 、萘 (Naphthalene) 、石油蒸馏物 、松节油 (Turpentine) 、曼佗罗 (Datura, Devil's Weed, Thorn-Apple) 、蓖麻子 (Castor Bean) 、吗啡 (Morphine) 、佛罗那 (Veronal) 、阿托品 (Atropine) 、硼酸 (Boric Acid) 、碘 (Iodine) 、咖啡因 (Caffeine) 、胰岛素 (Insulin) 、尼古丁 (Nicotine) 、盐酸 (Hydrochloric Acid) 、氧化碳 (Carbon Monoxide) 、福尔马林 (formalin) 、铅 (Lead) 、水银 (Mercury) 、磷 (Phosphorus) 、TNT 、乙醇 (Ethyl Alcohol, Ethanol) 、可卡因 (Cocaine) 、海洛因 (Heroin) 、鸦片 (Opium) 、大麻 (Marijuana)
最常见的有:
砷 (Arsenic) 、氰化物 (Cyanide) 、吗啡 (Morphine) 、佛罗那 (Veronal) 、尼古丁 (Nicotine) 、乙醇 (Ethyl Alcohol, Ethanol)

【不在场证明讲义——有栖川有栖】
"首先,第一种类型,‘证人作伪证’型。也就是说,证人在作证,由于某种原因掩盖了事实真相。这种场合,问题的焦点在于是什么原因促使证人作伪证的呢?也就是说,证人为什么要撒谎呢?如果在推理小说中只是简单地解释为因为证人是罪犯的同谋故而撒谎,这种作法肯定不会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但如果作者对证人是同谋这一环节进行一下巧妙构思,就可以成功地抓住读者的心了。大家回忆一下克里斯蒂或坂口安吾先生的作品就可以理解了。
   "第二种类型,‘证人产生错觉’型。是什么促使证人产生错觉的呢?围绕这一点,可以有多种选择。首先,究竟让证人产生一种什么样的错觉呢?我将其归纳为如下几点:一、时间;二、地点;三、人物。可以是其中任一种,也可以是其中的两种以上。比如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一点,空知雅也在界大学二0三号教室’这句话,证人可以就其中任何一点作伪证。
   "关于第一点,即在时间上作伪证,可以有多种可能性。例如,证人所看见的钟表上是否被人做过手脚?证人是不是把具体日期搞错了?是否把当天是星期几记混了?抑或把时间段弄岔了?甚至有些时候,还可以
假设证人把年份记混了。至于具体应该采取哪种作法,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分类所能解决的,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这里就不展开谈了。
   "第二点,在地点上作伪证。例如,证人在接受刑警的询问时回答‘不,那时我正在他公寓里。’‘我和他一同乘坐了"光"号109次列车,’我们一起去登谷川山去了,‘我们当时正在淀河边上散步,等等,诸如此类。但实际上,这
都是证人在撒谎。这种情况下,证人不仅会证明自己当时曾和嫌疑人在一起有时还可能在电话号码上做手脚,然后对刑警说’我当时还给他打过电话,我们一块聊了会天‘。而很有可能他当时所拨的电话号码正是案发现场的。
   "第三点,在人物上作伪证。也就是说,罪犯使用了替身。
   举个例子来说,或许站在这里给各位作讲座的不是我空知雅也本人,而是我
的双胞胎弟弟。"
   "读者如果不想被作者所欺骗,就会仔细分析证人的证词。
   证人有没有可能把时间、地点和人物其中之一搞错了呢?我建议大家在碰到这种情况时,先仔细分析一下证人的证词有无漏洞。——哎呀,糟糕!说这种话,我这不是在拆自己的台吗?"
   听众席上又是一阵笑声。
              "但是作为作家来说,当然会考虑到这种情况,所以漏洞是不可能如此轻易地就让读者发现的。鲇川先生在他的一篇长篇推理小说中,就给大家展示了他的令人拍手叫绝的高超写作技巧。他在作品中将这三种情况巧妙地融合在了一起,使人眼花缭乱,但又合情合理。
   "我们接着往下讲第三种类型,即‘犯罪现场有误’型。
   打个比方,我现在正在这里做讲座,这是事实。但是,有这样一种可能,即读者认为犯罪现场是武藏野的丛林,但实际上却是河内长野的山林。如果是这样,那么我在讲座完毕之后,是完全有可能赶到脚现场去的。然后,我可以将尸体再
运到武藏野。这其中也有多种可行性。我想在座肯定也有一些同学能够想起这样的例子来。——坐在那边的那位同学,请你不要告诉你旁边的同学你读过的那些作品,给他留一点悬念为妙。——我这样讲,听起来好像与埃拉里·奎恩在其作品中描述的教人以犯罪为职业极为相似。"
   "第四种类型是‘伪造证物’型。在正式的推理小说的伪造不在现场的计谋中,最典型的要数伪造照片了。照片合成虽然已经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犯罪手段,但是用其作为例子来讲却是再通俗易懂不过了。如果一种计谋对于不懂照相机原
理的读者来说很难理解的话,那么这种计谋只是面向喜欢相机的那一部分人的,是不会受到读者的普遍欢迎的,因此作家都千方百计地避开这种复杂的计谋。克劳夫茨在他的一篇作品中就曾经设计过这样一个计谋,不过效果很不理想。"
   "接下来是……应该是第五种了吧?这是伪装不在现场的计谋中的精华,即‘犯罪时间推测有误’型。这种类型还可以细分为如下两种类型。第一类,将犯罪时间提前;第二类,将犯罪时间推迟。有的推理小说在描述罪犯决定采取哪一
类时,往往采取一种抛硬币的方法来决定。但大多数情况下,这两种情况只能采取其一,这是由具体情况决定的。
   "我们来看第一类情况。罪犯将其于三点杀死的被害者的死亡时间伪装成两点,用以洗脱自己的嫌疑。我们随便举个例子吧。假设两点时,一个男子去访问住在山间一所小屋的罪犯,他离开罪犯家后,无意中从窗户外看到一间屋子有一
个人,好像已经死了。于是他慌忙下山去喊人。但实际上,他所看到的只是一个罪犯早已预备好的假人。等那个男子离开屋子后,罪犯再把被害人带到小屋,在三点时将被害人杀害。喊人的男子与警察到达小屋后,已经是四点了。因为犯罪
行为看起来是两点时发生的,而两点之前罪犯和证人一直在一起,所以在外人看来他当时确实不在现常简单地说,这种计谋就是这种情况。
   "第二类情况是把犯罪时间推迟。我们再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罪犯于三点在名古屋杀了人,接着于四点回到大阪,打电话给被害人的朋友,伪装一个被害人还活着的假象。——你说什么?如果这样就跟第二种情况的第三种类型相同了?
         确实,这两种情况很容易混淆,但还是有所区别的。既然大家这样认为,那
我们再仔细分析一下。假设被害者是一位小说家,三点钟时他刚刚写完三十页的草稿。
         他的尸体被发现时,现场有四十多页的草稿。按常理分析,一般人都会认为他四点之前仍在写稿。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如果这多出来的十几张草稿是罪犯后来带到杀人现场的,那将会是一种什么情况呢?也就是说,被害的小说家原本
就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他的所有作品原本都是罪犯为他代写的。目前为止,我的作品中还没有此种计谋,但我想大家应该明白这个概念了吧?
   "我们再来看看鲇川先生的那篇长篇推理小说。在那部小说中,有两起凶杀案件,一件是第五种类型的第一种情况,另一件是第二种情况。他对这种技巧的纯熟程度可以说是已经达到了信手拈来的地步了。
   "实际上,第五种类型还可以有另外一种分类方法,即医学计谋与非医学计谋。所谓的医学计谋,就是采取一些手段,如将尸体加热或制冷,或对尸体胃里的物体进行物理处理,使尸体处于一种特殊状态,以此来迷惑法医,使之对死亡时间作出错误判断;至于非医学计谋,我刚才在第五种类型中所讲的那两种情况就是非医学计谋。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分类,第一大类是医学计谋,第二大类是非医学计谋,而这两大类中又可以分出前面所讲的那两种情况。
   "读者对犯罪时间也应该多加注意。"
   "第六种类型是‘路线存在盲区’型。有关利用铁路线犯罪的推理小说作品很多。僻如说,从P地到Q地,需要一个小时,但罪犯却在中途利用了其他路线。以前的推理小说中经常有这种情形:罪犯乘坐普通列车,然后改乘特快车。但现在国内的铁路时刻表已经相当完善了,这种情况已经不太适合了。当然,如果仔细寻找的话,说不定还可以找出这种情况。
   想要追上特快车,必须动用其他的交通方式,如汽车、长途客车,甚至飞机,这种情况在如今的推理小说中已经屡见不鲜了。——我本人也写过几本这样的书,但看来还不算成功。不过这没关系……
   "但是这种计谋存在着与前几种类型的计谋不同的困难。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如果犯罪分子利用按照列车时刻表运行的交通方式的话,那么只要警方仔细调查,必然会识破其计谍的。因此,作者必须想出一条与众不同的路线。从某种意义上说,根本就不存在一种无法被识破的与时刻表相关的计谋。
   "鲇川先生在他的处女作〈佩特洛夫事件〉中,开了将真正的列车时刻表应用到作品中的先河。我认为这堪与奎恩的〈挑战读者〉一书相匹敌,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极为优秀的发明。
   作为一名作家,他完全不必给自己套上一个这样的榈锁,但他却近乎受虐狂一般,在这种自我制造的状态中进行创作,这不能不说是推理小说计谋的一个极品之作。这种计谋看来最具有实用性,但实际上却是最没有实用性的计谋。
   "所谓的‘路线的盲区’,并不只是指利用列车时刻表而设计出的计谋。我们再随便举一个例子。例如,一座平常需要一个小时才能跨越的险峰,罪犯只用几分钟就办到了。实际上,罪犯是从悬崖上利用降落伞降落而下的。我认为这也
是一种‘路线的盲区’。不知在座的各位有没有想起克里斯蒂作品中的例子。
   "接下来,我们来看下一种类型。"
   "第七种类型是‘远距离杀人’型。即罪犯案发当时确实不在现场,而是在另一个地方采用计谋将对方杀害。这种类型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机械性计谋;二,心理性计谋。
   "第一种情况,即机械性计谋,是一种单纯的手段,例如定时发射的手枪、定时爆炸装置等。若仅限于此,则未免太显平常,作者必须设计出一种奇特的装置,或者在装置发生作用后如何消匿痕迹上下工夫。这就需要作者设计出独创性
的计谋来。也有人将装在胶囊里的毒药之类的计谋归于这一种类。
   "第二种情况,即心理性计谋,是一种罪犯不直接对被害人人使用施加物理性攻击的装置而将对方杀害的方法。例如,采用催眠术使对方自己干一些危险的事,或利用对方有夜游症使其从高层公寓的阳台上坠落致死;也可以使对方产生
某种误解,使其误吞毒药而死。
   "机械性计谋与心理性计谋也是密室计谋的两种类型。因此,对处在密室中的被害人实施远距离杀人,也是一种密室杀人手段。
   "刚才我几次给大家介绍了鲇川哲也先生,现在我再为大家介绍一位伪装不在现场计谋的专家。他就是笹泽左保先生。
   "擅长此种计谋的作家有不少,笹泽左保先生只是其中的一位。那么我为什么要将笹泽先生单独介绍给大家呢?因为我认为,笹泽先生的计谋具有独特的风格。这种风格即‘远距离杀人’。他的作品中运用这种计谋的比率远比其他作家要高,而且计谋变化多端。或许他潜意识中就认为,如果想杀一个人,那么最理想的方法就是不直接用自己的手杀死对方。——当然,笹泽先生也不是只写这一种计谋,但毫无疑问,他确实堪称一位伪装不在现场计谋的专家。而且,在创作
风格上,他是与鲇川风格最为不同的一位作家。
   "接下来谈一谈第八种类型。这种类型与第七种类型有些相似,我称之为‘诱导式杀人’,即通过某种方法诱使对手自杀。从原理上来讲,就是给对方以极大的精神打击。虽然如果作者写作水平不高的话,很容易使读者读完以后没有一种痛快淋漓的感觉,而且这种类型的计谋方法也不是很丰富,但在某些场合使用也会造成一种意想不到的效果。关于这种计谋,鲇川先生也写过一些很优秀的作品。"
   讲座已经进行了囚十多分钟了。空知的身体活动幅度也越来越大了。
   "还有没有第九种类型呢?——没有了?不,还有。这种类型在笹泽先生的作品中也出现过,但是好像并没有……这种类型好像应该叫做伪装不在现场计谋的号外篇……嗯,表达有点不清晰,请各位见谅。简单说来,应该叫作‘不在案发
现场型’。在笹泽先生的那篇作品中,罪犯称自己当时不在现场,但实际上,这纯粹只是一种谎言。在这种场合下,想推翻罪犯的狡辩只是妄费心力。因为读者把罪犯在案发现场的情况误认为罪犯不在现常从这种意义上说,我认为笹泽先生不
是一位‘伪装不在现场计谋的推理作家’,而是一位‘对伪装不在现场计谋充满热情并为其鞠躬尽瘁的推理作家’。我有时甚至想大声问自己:‘空知雅也,你的作品出路在哪里呢?"
        空知边说边耸耸肩。

【童谣讲义--绫辻行人】
“这个案件最引人注目的特征,当然是‘模仿杀人’。浇水壶洒下来的水、红色木屐、北原白秋的书——很明显可以看出来是在模仿童谣《雨》。
  “好,再让我们回到最初的问题——凶手究竟有什么用意?为什么非使用白秋的《雨》不可?
  “‘模仿杀人’一定有某种意图存在——可以分成三种情形来思考。
  “第一种是,凶手使用‘模仿杀人’来装饰尸体。在这种情形下,探讨凶手究竟是‘模仿什么’来杀人,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也就是说,凶手只是想藉由‘某种’模仿杀人的方式,让尸体成为‘观赏品’而已。
  “第二种是,《雨》这首歌或诗、辞句,对凶手具有某种重要的意义。那么,用《雨》进行模仿杀人这个事件本身,就是凶手的主要目的。在这种情形下,进行模仿杀人,对凶手而言,也是一种讯息的传达。
  “第三种是,装饰尸体或‘雨的模仿杀人’等表面行为,都不是凶手的真正目的。在这种情形下,‘模仿杀人’不过是一种障眼法,凶手企图用夸张的东西,来吸引大家的注意力,掩饰凶手不想被发现的事实。例如凶手身份、犯案实情、对凶手不利的证据等;或是想藉此制造出对凶手有利的某种假象。
  “第一和第二种情形,都要归结于心理与内在的问题,很难下正确判断。从‘让尸体成为观赏品’、‘装饰尸体’、‘对歌或诗的执着’等辞句来联想,最容易想到的就是虐待狂、盲目崇拜、偏执狂、妄想症等异常心理。也就是说,凶手是在某种异常心理的触动下,进行了‘模仿杀人’。”

【童谣讲义2】
童谣杀人是什么啊?
童谣杀人就是通过模仿童谣进行犯罪或进行犯罪后尸体处理的模仿杀人手段!(怎么忽然觉得那么冷啊)
首先要肯定的是,童谣杀人诡计可以让原本零散的案情串联起来,变成完整的连续杀人事件,对于塑造神秘以及恐怖的气氛很有帮助。
因此在推理小说中这是个常见的手法呢!呢!呢!
我们来创设一个情景吧。
创设一下情境:崎岖的山路上,有一个旅行团坐着车子慢慢往前走。这个时候导游忽然想到一首具有民俗风味的童谣,于是就开始唱。旅客们受到童谣的感染,也开始唱。于是车子里出现骚动。司机控制不住车子,车子摔下悬崖。(诸位看官可能会吐槽这个司机也太菜了,但是请你放心因为这是楼主在卖萌)女导游不幸遇难。然后,山里信号不好,山崖底下又没有出口,于是变成了封闭环境。
好的,我们来看看这个总情景下几个小小的分情景。
Ⅰ使用童谣杀人即为凶手的主要目的——心理性童谣杀人诡计
凶手选择童谣杀人这一手段,并没有好好的研究童谣内涵,但是由于心理上的一些原因,凶手强制性的使用童谣进行犯罪。我们将这种童谣杀人称为“心理性童谣杀人诡计”
A.童谣狂热
旅客中有一个人是导游的BF,他认为是旅客们使用这首童谣害死了自己的GF。
于是对死者的爱让他的心理扭曲了,他按照童谣上记载的方式将剩下的同伴一个接一个的杀死。(凄美的爱情故事)
又或者:这首童谣是伟大的作家010行人的作品——中引用的童谣。旅客中有一个人是010的粉丝,他认为这个时候可以向他的偶像致敬。
(少侠你就大雾去吧 嘎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纯粹是因为这童谣对凶手来说很重要,凶手就用了这个童谣。(简直是引火烧身)
这个应该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模仿杀人诡计了吧。
B.传达讯息
这个没法创设情境了,凶手希望通过童谣传达以下几种信息:
·你屎定了 想跑都跑不了!!!(这个时候一般会加上夸张的颜艺)
·你用这童谣杀了我最重要的人 今天我为他复仇!!!(这个也可以加颜艺)
·这个童谣是藏宝图 要么找出宝藏要么下地狱!!!(我自重)
·凶手是大鸟神!!!(民俗杀人)
·凶手就是本大爷,有种就来杀我啊(然后乘机单抓GANK转DPS然后超神)
A.心理偏激
旅客中有一个人是心理变态,他觉得可以趁此机会杀死别人,于是就想要借用童谣来“装饰”尸体。
简单地说凶手是心理变态。嗯。简单地说,这种诡计不需要了解童谣的内涵,
只需要一味的模仿童谣即可。
比如“你这样死了不好看,我按照童谣给你穿个和服”之类的。
“把尸体当做装饰品”“杀人的艺术”都可以当做合理的解释。怎么理解呢。蝴蝶是很美的,可是总有人要把它杀了做成标本——好吧我在卖萌。
Ⅱ使用童谣杀人并非凶手的主要手段——逻辑性童谣杀人诡计
凶手选择童谣杀人这一手段,好好的研究了童谣内涵,但是由于逻辑上的一些原因,凶手理智性的使用童谣进行犯罪。我们将这种童谣杀人称为“逻辑性童谣杀人诡计”
A.欲盖弥彰
旅客中有一个左撇子,而且又是唯一的左撇子。他想要杀死剩下的旅客中的仇人,但是发现可以用的凶器只有一把刀,贸然砍上去,只需要看看刀口朝向就可以知道凶手只可能是他。 左撇子杀完人之后很害怕,认为计划很快就会败露。
这个时候他想到了熟悉的童谣,其中有一句正巧对应了这个对策。他按照童谣处理了尸体,于是伤口被挡住,自己逃过了一劫。
要杀10个人,其中一个人只能用砍刀杀死。那么干脆从第一个人开始就用童谣。所谓藏叶于林嘛。
凶手利用童谣杀人,并非是追求童谣自己的内容,而是挖掘了童谣的内涵,使其变为自己隐藏犯罪手法的工具。
B.制造假象
如果其他犯罪嫌疑人中有第Ⅰ大类的偏激分子,狂热分子的话。
自己作为一个众人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好好青年使用童谣杀人,可以轻松的把其他人的注意力吸引到别人身上去。 同时,还可以给被嫁祸的人带来沉重的心理负担,把别人逼到跟自己合作的,还有直接逼到自杀的都有。
总结:凶手利用童谣杀人,并非是追求童谣自己的内容,也不是追求童谣的内涵,而是利用童谣吸引注意力,制造对凶手本人有利的假象。
至此,扯淡的童谣杀人诡计就全部结束了。
童谣杀人诡计是一种牵扯到心理问题和逻辑问题的复杂诡计,使用的好可以造成灾难性后果,使用出现纰漏有可能连不起来(你懂)
温馨提示喜欢创作推理小说的亲们:写成推理小说的话,一定要小心过多的拘泥于童谣使叙事单薄。毕竟是在写小说,诡计再好也只是陪衬罢了。
好了,在这里推荐几本童谣杀人的经典名作吧。
《无人生还》
《捕鼠器》
《黑麦奇案》
《牙医谋杀案》
啊喂,怎么全是阿婆的呢?没关系,这里还有——
《主教谋杀案》
《雾越邸杀人事件》
《如山魔嗤笑之物》
《名侦探的守则》
《女吊相思》(A探系列的你信吗)
好了 谢谢观赏
转载的话不用注我的名字
啊喂 没有人会转载这个的吧
好吧我在卖萌

【暴风雪山庄讲义--绫辻行人】
暴风雪山庄(对凶手)的优势:   
一、警察无法介入    
二、不必担心对方会逃跑   
三、可以压迫对方的心理,让对方产生恐惧   
暴风雪山庄(对凶手)的障碍:   
一、凶手自己也逃不出去,当孤立状态解除,警察进来搜查时,凶手自己也会被限定在活着的人当中    
二、在封闭空间中发生连续凶杀案,每死一个人就会缩小嫌疑者的范围,被困的人也会提高警觉并努力寻找凶手   
逃避罪行的方法:   
1、“杀死所有人”的方法:   
    a、以最快的速度杀掉所有人,把尸体处理掉,让尸体无法辨识出身份,自己赶快逃走,装出与事件完全无关的样子   
    b、把所有杀死的人都藏起来,不让警察发现这个案子   
2、完事后自杀(不知道算不算)   
3、“不进入网中”的方法:   
    a、一开始就让大家认为他没有进入暴风雪山庄,本来就不存在   
    b、让大家以为他中途离开了   
    c、偷偷往来于外面和暴风雪山庄之间   
4、“从网中逃逸”的方法:(当内部开始搜查时,尽量让自己进入非凶手的那一团人中)   
    a、假装自己也是被害人。   
    b、用某种伎俩证明自己不可能是凶手   
    c、搭便车杀人,亦即不是凶手的人,在被确定不可能犯案后,再趁机犯下新的案子   
(b方法与c方法有些相似,但有细微不同,b方法着重的是自己用某种伎俩为自己摆脱嫌疑,c方法则一般不用特殊伎俩,只要把罪行推到前面的凶手身上即可,但也有承担全部罪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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